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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儒佛道的合流及其世俗化(陈宝良)▪P3

  ..续本文上一页二。按,陈龙正也载:“或曰:近见大族妇人,入寺拈香听经,拜高僧为师。”见陈龙正《几亭全书》卷22《政书•杂训》。)这种风气仅仅是儒、佛、道合流的综合反映,而其具体的表现,则为士人与僧道相交,恬不为怪,甚至引为风雅。

     二、佛、道的世俗化

   尽管明太祖朱元璋倡导三教合一,但他又深知佛、道一旦深入民间,与世俗混淆,并成立带有浓厚世俗色彩的民间宗教,就会对传统统治构成威胁。这一点已为元末红巾军的历史所证实。朱元璋对此抱有清醒的认识。明帝国一建立,他就开始整顿僧、道门风,严禁僧、道与世俗混同。自正统以后,僧徒冗滥已是不争的事实。而在这些僧徒中,很多没有取得国家的合法度牒,多为私自剃度,其间的成分也就相当复杂,有因户内丁多、求避差役者,有因盗事被发而更名换姓者,有系灶丁灶户负盐课而偷身苟免者。成分如此复杂,加上出家为僧的目的又不一,以及商业发达以后所导致的城市生活繁华对僧徒的诱惑,难免使僧徒耐不住寺院的寂寞,萌生享受世俗生活的贪念。与此同时,僧人以民间百姓为门徒,垄断民间修斋作福之类的佛事,并在岁时节序至民间打秋风,获取斋粮,(注:弘治《吴江志》卷5《风俗》。)如此等等,无不都是佛教与世俗发生联系的反映。

   明中期以后,佛教的世俗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佛教伦理与儒家孝道观的合一

   何为佛?何为佛事?在儒、佛、道三教合流过程中,明代士大夫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无不带有世俗化的倾向。

   首先,父母是佛。早在明初,明太祖就规定下了僧道拜父母的法令:凡僧尼道士、女冠,均需“拜父母,祭礼祖先”。(注:熊鸣岐:《昭代王章》卷2《僧道拜父母》。)一至晚明,更是出现了父母是佛、尽孝即为礼佛的观念,将佛教伦理与儒家孝道观合而为一。如李元阳认为:“父母是佛,不用远慕。”(注:李元阳:《中溪家传汇稿》卷10《杨黼先生集》。)陶奭龄则对家人说:“堂前有活佛,即是汝辈之敬田;坐上有穷亲,即是汝辈之悲田。”(注:陶奭龄:《小柴桑喃喃录》卷上。)言外之意也是认为照顾父母与穷亲同样就是虔慕、布施。而袁中道更是主张:“三教门庭异耳,其重孝等耳。”(注:袁中道:《珂雪斋近集》卷3《三和上人养母堂诗序》。)这显然是以儒家孝道观为中心,将儒、佛、道三教融合在一起。

   其次,心即佛。如万表认为:“夫佛者,心也,心即佛也,心外固无佛也。外心以求佛,是废畎亩而望雨谷于天,终必饥亡而已。”(注:万表:《玩鹿亭稿》卷3《明州三佛传序》。)从禅宗、王阳明到万表,这种思想可谓一脉相承。事实上,心即佛,即王阳明心即良知的翻版,似乎无甚新意,而其实际意义却不容忽视,也即它最终导致了佛光的消散,佛教的世俗化。

   再次,禅是刚。如李廷机谈禅最为切实,确与说龙肉而不能饱人者迥异。他将禅定为“割得断”、“刚”(注:李廷机语,见陈弘绪《寒夜录》卷上。),从中所透视的底蕴仍是实心为国为民任事这种世俗的实用价值。此与张居正从佛事中悟得任事,倒是一脉相承。而张居正的实心任事精神,则又导源于《中庸》的“诚”或者孟子的“大丈夫”。

   第四,世事即佛事。这一说法来源于王阳明哲学,即阳明学说中为学不离官事,从官事、簿书中求良知。这类思想,可以李贽之说为代表。李贽曾说:“天下宁有人外之佛,佛外之人乎?”换言之,他主张,所谓阿弥陀佛也只是“寻常孝慈之人而已”。(注:李贽:《焚书》卷1《答周西岩》。)钟惺更是由此推论:“所谓佛事、菩萨行,亦不得舍寻常慈孝之事之行,而别有所谓事与行也。”(注:钟惺:《隐秀轩文•秋集》疏一《募盂兰盆施食念经礼忏疏》。)

     (二)僧人娶妻

   僧道号称出家人,自应六根清净,一切世俗的享受,均在摒弃之列。明初,朱元璋曾在法律上限制僧人娶妻行为的发生。可是,一至晚期,在佛、道世俗化的过程中,僧人娶妻已不乏其例。明代的民歌已经道出了“和尚娶家婆”的事实。(注:墨憨斋主人:《山歌》,见蒲泉、群明编《明清民歌选》甲集。)究其实,则是色欲难戒,向往世俗人的生活。于是,有一些僧人开始从《西厢记》这样的“淫词艳曲”中悟道。(注:冯梦龙:《情史》卷15《情芽类•画西厢》。)

   在明代,僧人有妻室已是习以为常。如凤阳大龙兴寺,在明初时,据太祖敕谕,只有前辈老僧方可有妻室。其他后进僧人,如果也有妻室,即使在寺中辈份较高,下面的僧人也可以加以凌辱。但是,到了明末,僧人一概“荤娶”,也无差累。福建邵武、汀州的僧人,也都娶妻。寺僧数百,推一人削发,“馀如民俗”。云南大理府僧人均有妻子,“亦谈儒书”。(注:谈迁:《枣林杂俎》义集《僧娶妻室》。)

     (三)僧人治生求利、喝酒

   “僧习为市”,固然与释家本色不合,却是晚明僧人的实录。据记载,晚明一些村落中老僧,已将“居积致富”视为“治家本业”,反而将“听讲佛经”视为邪道。(注:袁中道:《珂雪斋近集》卷1《游龙泉九子诸胜记》。)

   村落中老僧尚且如此,居于城市之僧更不免为市习所染,日为治生计。如苏州虎丘山寺,其师澄公率二三僧徒,日为治生计。“而苏俗缁流,市酤以为常。师不得已,偕众之海虞市井,不二价,远近归之。息颇赢”。(注:祝以豳:《虎丘悟宗禅师传》,见黄宗羲《明文海》卷420。)于是,一些寺庙净地却与民居相杂,“而僧习为市,已不复知薙发为何事”。(注:袁宏道:《袁中郎全集》卷7《众香林疏》。)甚至杀生酗酒,也成为禅门众僧的本色行当。(注:陈龙正:《几亭全书》卷22《政书•乡筹》五《僧规》。)

     (四)僧人结交官府

   僧与士人相交,事实上已是结交官府的开端。这是僧人参与朝廷政治的表现。尤其是一些京师大刹,多为太监所建,一些官员就通过结交僧官,再通过太监这层关系,以使自己官运亨通。(注:陆容:《菽园杂记》卷5。)僧人与官场打交道一多,势必也受到官场习气的影响,于是一些僧人开始模仿官场称谓,在僧人中间也流行起诸如“老爷”一类的称呼。(注:管志道:《从先维俗议》卷2《缘父子师徒名义以订隶属胥徒僮仆称呼议》。)

     (五)道教的世俗化倾向

   与佛教的世俗化相应,明代的道教经过三教合流之后,同样有趋于世俗化的倾向。这可以从明人李天木之论中,看出一些端倪。李氏之言,简易平实,大体谓“道不离日用饮食,不必绝俗离世,长往深山也”。(注:归庄:《归庄集》卷5《与大鸿》。)

   道士一旦流变为方士,其世俗化的特点就更为明显。明代方士大多游于公卿之门,有些甚至受到皇帝的宠信,如成化年间的李孜省、嘉靖年间的陶仲文。而其下者,则流为巫公、师婆、火居道士,从事民间的宗教信仰活动。火居道士,即道士中有妻室者。而道士之妻,则称“道嫂”。究明代火居道士、道士的动向,也已开始蠢蠢欲动,一有机会即参与反叛朝廷。如“苗贼作乱”时,火居道士李珍、武当山道士魏玄冲均参与其中,(注:《明英宗实录》卷268,景帝七年秋七月。)即为一例。

     三、儒学的通俗化

   儒学本无神秘的内容,本来就是世俗的东西。一至宋代理学,援佛入儒,将天理推至自然法则这一定理,好高骛远,顿成玄虚,似乎已多少带有一点神秘化的因子,而与世俗相去渐远。王阳明心学的崛起,其最重要的意义,是将玄虚的“天理”回归为人本心内的“良知”,由此带来了儒学的世俗化及通俗化。

   明代儒学的通俗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察:

     (一)业中求道

   王阳明心学的最大特点,就是求道不离却世事、人伦物理。而王氏后学论学,也大多具有这种特色。如王畿就主张即业成学:“人人各安其分,即业以成学,不迁业以废学,而道在其中。”(注:王畿:《龙溪王先生全集》卷7《书太平九龙会籍》。)李贽认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注:袁宗道:《白苏斋类集》卷22《杂说类》,引李贽《答邓石阳书》。)袁黄则强调业中求道,而且将“治生产业”亦视作求道之业。(注:袁黄:《训儿俗语》第五《修业》,收入《了凡杂著九种》。)而万表不但承认吏隐,而且主张“商隐”。只要是有道之士,只要严守“中之所存”,就不必拘泥于是否“混迹于名利之场”。(注:万表:《玩鹿亭稿》卷5《大沙草堂杂言》。)

     (二)人人皆可成圣——儒学的大众化

   自从王阳明创立王氏心学并主张人人皆可为尧舜之后,王氏后学一直在寻找使儒学大众化的道路。即以罗汝芳讲学为例,在他看来,无论衙役、门子、皂隶,只要真心向学,均可以成为圣贤。(注:陶奭龄:《小柴桑喃喃录》卷上。)正是因为有了这种信念,晚明学者讲学多不区分参与者的身分,目的就是为了使儒学通俗化。譬如,王畿在太平创立的“九龙会”,初时只有举业子参与其间,“既而闻人皆可以学圣,合农工商贾皆来与会”。(注:王畿:《龙溪王先生全集》卷7《书太平九龙会籍》。)冯从吾与同志在西安宝庆寺讲学,旬日一举。“越数会,凡农工商贾中有志向者,咸来听讲,且先问所讲何事”。(注:民国《长安县志》卷19《风俗志》。)

   儒学一旦通俗化,与民间农工商贾、仆僮炊妇辈结缘,难免会出现俗化的现象。民间出现称孔子为“孔圣人老爷”,(注:郑仲夔:《隽区》卷8《通隽》。)事实上就是晚明儒学通俗化的必然结果。

     (三)士人的山人化

   在晚明儒、佛、道合流的过程中,从士人中游离出山人这种特殊的社会阶层,其实并不足怪。原因很简单,随着儒、佛、道合流而来者,为儒、佛、道的世俗化,而其世俗化的特点,无非就是嗜名、求利。即以禅宗为例,在明末已成为“文士之变相”,而其特点,正如张尔岐所言,不过是士人好名的积习所致而已。(注:张尔岐:《蒿庵闲话》卷2。)士人好名积习难改,然士人谈禅说玄,难道仅仅是为了钓名?事实并非止此。随着儒、佛、道世俗化的深入,所谓的“名士”,亦并非清慎干净,更多的是带有世俗化以后的因子。正如陆文衡所揭示,在明末,欲成为名士并不难,只要有数十金,出入于礼忏会、赌博场即可。(注:陆文衡:《啬庵随笔》卷4。)正如作者所言,此言虽谑,却是切中世情。那么,当时的世情又是如何呢?这可以黄宗羲的一段话作为概括:“余尝言,今日士大夫,大概多市井之气。”(注:黄宗羲:《孟子师说》卷7《自范之齐》章。)所谓“市井气”,说白了,仍然不过是求利意识太浓。

   从这种角度而言,山人的出现则是最好的反映。何谓“山人”?原本应该是一些隐居岩泽、身自高洁之人。那么,晚明的山人又如何呢?恰如明人董斯张所言:“古岩泽有宰相,今市井皆山人;古簪珥有丈夫,今冠裳多婢妾。”(注:董斯张:《吹景集》卷1《朝立阁杂语四十则》。)换言之,晚明的山人,不过是一群挟诗文以奔走公卿之门的布衣,多有市井气。

     结语

   导源于明初的儒、佛、道三教合流思潮,经过明代中期的发展、演变,至晚明而成一时风气,并开始向世俗化方面演进,其影响已是相当深远。假若说倡导三教合流者多为士大夫的上层,而其影响则已及于一般士子。万历以后时文中风行佛经、道藏之语,(注:《明神宗实录》卷183,万历十五年二月戊辰条。)就是最好的例证。

   儒、佛、道合流的一大结局,就是导致儒、佛、道世俗化。所谓世俗化,就佛、道而言,就是从远离人情物理的虚寂、玄远世界,回归充满人情意味的尘世;而从儒学的角度来看,就是从程朱理学那种极端化的“天理”,回复到颇有人情味的“良知”,从而与近代化的进程桴鼓相应。

   毋庸讳言,随着儒、佛、道三教的合流,儒、佛、道世俗化的深入,不免产生了一股“狂禅”的习气,从而导致士人逾越礼教的规范,纵欲主义的思潮泛滥;甚或佛、道二教清净门风败坏,僧人、道士趋于无赖化。

   从明代儒、佛、道三教合流观念的变迁来看,初期合流不过是藉此维系礼教秩序下的传统统治。而至中期以后,士大夫或逃释,或趋玄,三教合流已成定势,无不说明理学已是穷途末路。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儒家异端分子从儒家阵营中游离出来,举起三教合流的大旗,从而使这一思潮更加深入民间,并在晚明各个文化层面烙下深浅不同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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