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明代儒佛道的合流及其世俗化(陳寶良)▪P3

  ..續本文上一頁二。按,陳龍正也載:“或曰:近見大族婦人,入寺拈香聽經,拜高僧爲師。”見陳龍正《幾亭全書》卷22《政書•雜訓》。)這種風氣僅僅是儒、佛、道合流的綜合反映,而其具體的表現,則爲士人與僧道相交,恬不爲怪,甚至引爲風雅。

     二、佛、道的世俗化

   盡管明太祖朱元璋倡導叁教合一,但他又深知佛、道一旦深入民間,與世俗混淆,並成立帶有濃厚世俗色彩的民間宗教,就會對傳統統治構成威脅。這一點已爲元末紅巾軍的曆史所證實。朱元璋對此抱有清醒的認識。明帝國一建立,他就開始整頓僧、道門風,嚴禁僧、道與世俗混同。自正統以後,僧徒冗濫已是不爭的事實。而在這些僧徒中,很多沒有取得國家的合法度牒,多爲私自剃度,其間的成分也就相當複雜,有因戶內丁多、求避差役者,有因盜事被發而更名換姓者,有系竈丁竈戶負鹽課而偷身苟免者。成分如此複雜,加上出家爲僧的目的又不一,以及商業發達以後所導致的城市生活繁華對僧徒的誘惑,難免使僧徒耐不住寺院的寂寞,萌生享受世俗生活的貪念。與此同時,僧人以民間百姓爲門徒,壟斷民間修齋作福之類的佛事,並在歲時節序至民間打秋風,獲取齋糧,(注:弘治《吳江志》卷5《風俗》。)如此等等,無不都是佛教與世俗發生聯系的反映。

   明中期以後,佛教的世俗化,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佛教倫理與儒家孝道觀的合一

   何爲佛?何爲佛事?在儒、佛、道叁教合流過程中,明代士大夫對這些問題的回答,無不帶有世俗化的傾向。

   首先,父母是佛。早在明初,明太祖就規定下了僧道拜父母的法令:凡僧尼道士、女冠,均需“拜父母,祭禮祖先”。(注:熊鳴岐:《昭代王章》卷2《僧道拜父母》。)一至晚明,更是出現了父母是佛、盡孝即爲禮佛的觀念,將佛教倫理與儒家孝道觀合而爲一。如李元陽認爲:“父母是佛,不用遠慕。”(注:李元陽:《中溪家傳彙稿》卷10《楊黼先生集》。)陶奭齡則對家人說:“堂前有活佛,即是汝輩之敬田;坐上有窮親,即是汝輩之悲田。”(注:陶奭齡:《小柴桑喃喃錄》卷上。)言外之意也是認爲照顧父母與窮親同樣就是虔慕、布施。而袁中道更是主張:“叁教門庭異耳,其重孝等耳。”(注:袁中道:《珂雪齋近集》卷3《叁和上人養母堂詩序》。)這顯然是以儒家孝道觀爲中心,將儒、佛、道叁教融合在一起。

   其次,心即佛。如萬表認爲:“夫佛者,心也,心即佛也,心外固無佛也。外心以求佛,是廢畎畝而望雨谷于天,終必饑亡而已。”(注:萬表:《玩鹿亭稿》卷3《明州叁佛傳序》。)從禅宗、王陽明到萬表,這種思想可謂一脈相承。事實上,心即佛,即王陽明心即良知的翻版,似乎無甚新意,而其實際意義卻不容忽視,也即它最終導致了佛光的消散,佛教的世俗化。

   再次,禅是剛。如李廷機談禅最爲切實,確與說龍肉而不能飽人者迥異。他將禅定爲“割得斷”、“剛”(注:李廷機語,見陳弘緒《寒夜錄》卷上。),從中所透視的底蘊仍是實心爲國爲民任事這種世俗的實用價值。此與張居正從佛事中悟得任事,倒是一脈相承。而張居正的實心任事精神,則又導源于《中庸》的“誠”或者孟子的“大丈夫”。

   第四,世事即佛事。這一說法來源于王陽明哲學,即陽明學說中爲學不離官事,從官事、簿書中求良知。這類思想,可以李贽之說爲代表。李贽曾說:“天下甯有人外之佛,佛外之人乎?”換言之,他主張,所謂阿彌陀佛也只是“尋常孝慈之人而已”。(注:李贽:《焚書》卷1《答周西岩》。)鍾惺更是由此推論:“所謂佛事、菩薩行,亦不得舍尋常慈孝之事之行,而別有所謂事與行也。”(注:鍾惺:《隱秀軒文•秋集》疏一《募盂蘭盆施食念經禮忏疏》。)

     (二)僧人娶妻

   僧道號稱出家人,自應六根清淨,一切世俗的享受,均在摒棄之列。明初,朱元璋曾在法律上限製僧人娶妻行爲的發生。可是,一至晚期,在佛、道世俗化的過程中,僧人娶妻已不乏其例。明代的民歌已經道出了“和尚娶家婆”的事實。(注:墨憨齋主人:《山歌》,見蒲泉、群明編《明清民歌選》甲集。)究其實,則是色欲難戒,向往世俗人的生活。于是,有一些僧人開始從《西廂記》這樣的“淫詞豔曲”中悟道。(注:馮夢龍:《情史》卷15《情芽類•畫西廂》。)

   在明代,僧人有妻室已是習以爲常。如鳳陽大龍興寺,在明初時,據太祖敕谕,只有前輩老僧方可有妻室。其他後進僧人,如果也有妻室,即使在寺中輩份較高,下面的僧人也可以加以淩辱。但是,到了明末,僧人一概“葷娶”,也無差累。福建邵武、汀州的僧人,也都娶妻。寺僧數百,推一人削發,“馀如民俗”。雲南大理府僧人均有妻子,“亦談儒書”。(注:談遷:《棗林雜俎》義集《僧娶妻室》。)

     (叁)僧人治生求利、喝酒

   “僧習爲市”,固然與釋家本色不合,卻是晚明僧人的實錄。據記載,晚明一些村落中老僧,已將“居積致富”視爲“治家本業”,反而將“聽講佛經”視爲邪道。(注:袁中道:《珂雪齋近集》卷1《遊龍泉九子諸勝記》。)

   村落中老僧尚且如此,居于城市之僧更不免爲市習所染,日爲治生計。如蘇州虎丘山寺,其師澄公率二叁僧徒,日爲治生計。“而蘇俗缁流,市酤以爲常。師不得已,偕衆之海虞市井,不二價,遠近歸之。息頗贏”。(注:祝以豳:《虎丘悟宗禅師傳》,見黃宗羲《明文海》卷420。)于是,一些寺廟淨地卻與民居相雜,“而僧習爲市,已不複知薙發爲何事”。(注:袁宏道:《袁中郎全集》卷7《衆香林疏》。)甚至殺生酗酒,也成爲禅門衆僧的本色行當。(注:陳龍正:《幾亭全書》卷22《政書•鄉籌》五《僧規》。)

     (四)僧人結交官府

   僧與士人相交,事實上已是結交官府的開端。這是僧人參與朝廷政治的表現。尤其是一些京師大刹,多爲太監所建,一些官員就通過結交僧官,再通過太監這層關系,以使自己官運亨通。(注:陸容:《菽園雜記》卷5。)僧人與官場打交道一多,勢必也受到官場習氣的影響,于是一些僧人開始模仿官場稱謂,在僧人中間也流行起諸如“老爺”一類的稱呼。(注:管志道:《從先維俗議》卷2《緣父子師徒名義以訂隸屬胥徒僮仆稱呼議》。)

     (五)道教的世俗化傾向

   與佛教的世俗化相應,明代的道教經過叁教合流之後,同樣有趨于世俗化的傾向。這可以從明人李天木之論中,看出一些端倪。李氏之言,簡易平實,大體謂“道不離日用飲食,不必絕俗離世,長往深山也”。(注:歸莊:《歸莊集》卷5《與大鴻》。)

   道士一旦流變爲方士,其世俗化的特點就更爲明顯。明代方士大多遊于公卿之門,有些甚至受到皇帝的寵信,如成化年間的李孜省、嘉靖年間的陶仲文。而其下者,則流爲巫公、師婆、火居道士,從事民間的宗教信仰活動。火居道士,即道士中有妻室者。而道士之妻,則稱“道嫂”。究明代火居道士、道士的動向,也已開始蠢蠢欲動,一有機會即參與反叛朝廷。如“苗賊作亂”時,火居道士李珍、武當山道士魏玄沖均參與其中,(注:《明英宗實錄》卷268,景帝七年秋七月。)即爲一例。

     叁、儒學的通俗化

   儒學本無神秘的內容,本來就是世俗的東西。一至宋代理學,援佛入儒,將天理推至自然法則這一定理,好高骛遠,頓成玄虛,似乎已多少帶有一點神秘化的因子,而與世俗相去漸遠。王陽明心學的崛起,其最重要的意義,是將玄虛的“天理”回歸爲人本心內的“良知”,由此帶來了儒學的世俗化及通俗化。

   明代儒學的通俗化,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考察:

     (一)業中求道

   王陽明心學的最大特點,就是求道不離卻世事、人倫物理。而王氏後學論學,也大多具有這種特色。如王畿就主張即業成學:“人人各安其分,即業以成學,不遷業以廢學,而道在其中。”(注:王畿:《龍溪王先生全集》卷7《書太平九龍會籍》。)李贽認爲:“穿衣吃飯,即是人倫物理。”(注:袁宗道:《白蘇齋類集》卷22《雜說類》,引李贽《答鄧石陽書》。)袁黃則強調業中求道,而且將“治生産業”亦視作求道之業。(注:袁黃:《訓兒俗語》第五《修業》,收入《了凡雜著九種》。)而萬表不但承認吏隱,而且主張“商隱”。只要是有道之士,只要嚴守“中之所存”,就不必拘泥于是否“混迹于名利之場”。(注:萬表:《玩鹿亭稿》卷5《大沙草堂雜言》。)

     (二)人人皆可成聖——儒學的大衆化

   自從王陽明創立王氏心學並主張人人皆可爲堯舜之後,王氏後學一直在尋找使儒學大衆化的道路。即以羅汝芳講學爲例,在他看來,無論衙役、門子、皂隸,只要真心向學,均可以成爲聖賢。(注:陶奭齡:《小柴桑喃喃錄》卷上。)正是因爲有了這種信念,晚明學者講學多不區分參與者的身分,目的就是爲了使儒學通俗化。譬如,王畿在太平創立的“九龍會”,初時只有舉業子參與其間,“既而聞人皆可以學聖,合農工商賈皆來與會”。(注:王畿:《龍溪王先生全集》卷7《書太平九龍會籍》。)馮從吾與同志在西安寶慶寺講學,旬日一舉。“越數會,凡農工商賈中有志向者,鹹來聽講,且先問所講何事”。(注:民國《長安縣志》卷19《風俗志》。)

   儒學一旦通俗化,與民間農工商賈、仆僮炊婦輩結緣,難免會出現俗化的現象。民間出現稱孔子爲“孔聖人老爺”,(注:鄭仲夔:《隽區》卷8《通隽》。)事實上就是晚明儒學通俗化的必然結果。

     (叁)士人的山人化

   在晚明儒、佛、道合流的過程中,從士人中遊離出山人這種特殊的社會階層,其實並不足怪。原因很簡單,隨著儒、佛、道合流而來者,爲儒、佛、道的世俗化,而其世俗化的特點,無非就是嗜名、求利。即以禅宗爲例,在明末已成爲“文士之變相”,而其特點,正如張爾岐所言,不過是士人好名的積習所致而已。(注:張爾岐:《蒿庵閑話》卷2。)士人好名積習難改,然士人談禅說玄,難道僅僅是爲了釣名?事實並非止此。隨著儒、佛、道世俗化的深入,所謂的“名士”,亦並非清慎幹淨,更多的是帶有世俗化以後的因子。正如陸文衡所揭示,在明末,欲成爲名士並不難,只要有數十金,出入于禮忏會、賭博場即可。(注:陸文衡:《啬庵隨筆》卷4。)正如作者所言,此言雖谑,卻是切中世情。那麼,當時的世情又是如何呢?這可以黃宗羲的一段話作爲概括:“余嘗言,今日士大夫,大概多市井之氣。”(注:黃宗羲:《孟子師說》卷7《自範之齊》章。)所謂“市井氣”,說白了,仍然不過是求利意識太濃。

   從這種角度而言,山人的出現則是最好的反映。何謂“山人”?原本應該是一些隱居岩澤、身自高潔之人。那麼,晚明的山人又如何呢?恰如明人董斯張所言:“古岩澤有宰相,今市井皆山人;古簪珥有丈夫,今冠裳多婢妾。”(注:董斯張:《吹景集》卷1《朝立閣雜語四十則》。)換言之,晚明的山人,不過是一群挾詩文以奔走公卿之門的布衣,多有市井氣。

     結語

   導源于明初的儒、佛、道叁教合流思潮,經過明代中期的發展、演變,至晚明而成一時風氣,並開始向世俗化方面演進,其影響已是相當深遠。假若說倡導叁教合流者多爲士大夫的上層,而其影響則已及于一般士子。萬曆以後時文中風行佛經、道藏之語,(注:《明神宗實錄》卷183,萬曆十五年二月戊辰條。)就是最好的例證。

   儒、佛、道合流的一大結局,就是導致儒、佛、道世俗化。所謂世俗化,就佛、道而言,就是從遠離人情物理的虛寂、玄遠世界,回歸充滿人情意味的塵世;而從儒學的角度來看,就是從程朱理學那種極端化的“天理”,回複到頗有人情味的“良知”,從而與近代化的進程桴鼓相應。

   毋庸諱言,隨著儒、佛、道叁教的合流,儒、佛、道世俗化的深入,不免産生了一股“狂禅”的習氣,從而導致士人逾越禮教的規範,縱欲主義的思潮泛濫;甚或佛、道二教清淨門風敗壞,僧人、道士趨于無賴化。

   從明代儒、佛、道叁教合流觀念的變遷來看,初期合流不過是藉此維系禮教秩序下的傳統統治。而至中期以後,士大夫或逃釋,或趨玄,叁教合流已成定勢,無不說明理學已是窮途末路。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儒家異端分子從儒家陣營中遊離出來,舉起叁教合流的大旗,從而使這一思潮更加深入民間,並在晚明各個文化層面烙下深淺不同的印記。

  

  

《明代儒佛道的合流及其世俗化(陳寶良)》全文閱讀結束。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