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不比我们中国比丘的僧装,穿得更加累赘吗?然由此一累赘的装束下,即能发人深省,使人嗅到一股浓厚的宗教气息。所以我们立于世界宗教之林,尚不能得到「受罪」的头彩。
当然,除了天主教在修道院中的修士与修女外,那些负责传教的教士们,不在宗教仪节之时,均有他们的便服。这也正是我们可资参考研究的问题之一。不过我们是佛教的比丘,无论在什么情形之下,都不能拋开佛制的原则。
因此,笔者以为,不谈改革僧装则已,要谈改革僧装,便得有一审慎和庄重的计画,既要适合时代的要求,也要顾及佛制的原则是披着而不是穿著,是有缝福田衣,而不是领、袖俱全的俗装衣。最主要的,既能适应世界性的气候环境,又能恰当地做到三衣实用。这就要牵涉到笔者于上一篇文章中所谈安陀会、郁多罗僧、僧伽黎的真实用途及其制作法的问题了。除此三衣之外,里面可着「听衣」,但绝不能因着「听衣」而废三衣。唯有如此,始能保全佛制,并可望其为全世界的比丘之所乐意采用。因为僧装的统一,无法以法令来贯彻,唯赖风气来互为影响。但到目前为止,笔者虽有此一热望,尚无一个完整的计画。教界道友,如果认为有此必要时,我们不妨再做进一步的研讨。比如三衣的尺寸及其形式,还有因此而来的许多问题,我们也可以从长计议。本文所提,仅是一个原则性的概念而已。(一九六二年五月于美浓朝元寺无住楼,《觉世》一八八期)
佛教的饮食规制
本文多就比丘戒的讨论与介绍,稍加旁及菩萨戒。在家人未必不能知道比丘戒,但在知道之后,绝对不得以其戒律知识而来轻谤比丘或议论比丘,否则的话,在菩萨戒中,就可能犯了两条重戒:说四众过戒与轻谤三宝戒。轻谤或议论比丘犯戒,比丘未必真的犯戒,在家菩萨却首先犯了两条重戒,那是不划算的。即使未受菩萨戒,毁谤三宝,也是重戒。愿在家读者明鉴。
一、引言
佛教虽以出世为目的,但是离开世法亦无出世法可求,故其不唯正视现实问题,并能解决现实问题,一切的现实问题解决了,也就超出于现实之外(出世)了。戒律的功能,便在解决衣食住行的现实问题。本文仅就食的一项,依律讨论,并做介绍。在《四分律》的二百五十条戒中,关于或旁及食制者,竟达四十五条之多:
舍堕第二十六条,是七日药的规定。
单堕第三十一至四十二条、四十七条、五十一条,都是直接关于饮食的。
单堕第二十三、二十九、四十六条,是附带提及饮食的。
悔过法的全部共为四条,也都是由饮食问题而来的。
众学法中,自第二十六至四十八条,都是关于饮食的威仪事项。
但是无可讳言,我们中国的佛教,对于这些佛制的芳规,未能遵行者颇多,甚至也根本不知道这些芳规的内容是什么。
当然,在这些条文的规定之中,有些是不容易办得到的,尤其是在中国的环境之下,即使希望如律而行,也是困难重重。我无意要求中国的佛弟子对于饮食的问题,全部走上佛世的制度(即使今日的南传国家,也未必绝对如律),可是,我们应该了解这一制度的内容,因为我们终究还承认是佛的弟子呀!求其了解的作用,当有两点:1.对于佛制弟子的僧伽生活,起一尊敬向往之心;2.对于本身的未能遵行佛制,起一惭愧策勉之心。
身为一个比丘,连比丘生活的本来面目,不唯不能保全,竟还不知不解,岂能不觉惭愧吗?
现在就我个人所了解的,并以为是重要的,向读者们分别研讨与介绍如下。
二、饮食的名称
在佛教的观念中,人所感到的任何一种烦恼痛苦,无一不是病痛,大别可分两大类:一是心病,二是身病。佛陀所说的四谛十二因缘等的佛法,乃为医治众生的心病;众生色身的病痛,却要依靠色法来医治了。
色身虽然是虚妄的,不值得贪恋的,但是人要修道行道,必须利用色身来作为工具,所以色身有了病痛,还是要去医治。
大家都知道头痛、眼肿、背疼、腰酸等等是病痛,肚子饿了,就不算病痛。事实上肚子饿了最难忍受,乃是最大的一种病痛。这叫什么病?叫作饥病。
因此,佛教对于饮食的另一名称,叫作药石。将饮食叫作药石的最大用意,是在提示行道的比丘,时时警惕,自己经常都在病痛之中,若想驱除病痛,便当精进修持,以求了生脱死;另外一个理由是告诉行道的比丘,饮食的乞求,不是为了贪图口腹之欲的享受,而是为了医治饥病才去服用。同时,将饮食当作吃药观想,也就不会贪多贪好了。
药石的名目共有四种:
时药。
非时药,亦名更药,也叫非时浆。
七日药。
尽形寿药。
其中以时药为主要的饮食,非时药是次要的饮料,七日药是滋补品,尽形寿药则完全是为治疗疾病的药物,并且只此一种是在治疗饥饿病之外的药物。
三、时药的种类
除了饮用的浆汤之外,都叫作食物。食物共分两大类:
正食,亦名啖食,它的梵文原名叫作蒲膳尼或称蒲阇尼(Bhojan
ya),共有五种。《四分律》的五种啖食是:
、饭、干饭、鱼、肉;《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中的五种是:饼、麦豆饭、
、肉、饭。这两个五种的说法稍有不同,有的解释《四分律》所说的干饭就是饼,但是《四分律》的鱼和有部律的麦豆饭又是互不相同的。麦豆饭是什么?总不是麦子与豆子合煮成的饭,麦豆可能是一种谷类的名字,我们不懂,因为不曾见过,正像康藏一带有一种叫作青稞的谷类,我们也是陌生的。
是什么?据《本草纲目》中说:「
以炒成,其臭香。」又说:「河东人以麦为之,北人以粟为之,东人以粳米,炒干饭磨成之。粗者为干糗粮。」可见
是一种炒熟了的麦饭粉了。至于鱼肉的问题,留待后面讨论,不过我们可以确定,鱼与肉在我们的社会中,是属于副食品类的,在当时的印度,却把鱼肉列为主食品类之中,因为此处所说正食,若以现代的名词解释便是主食。但在游牧民族以及今日的欧美地区,仍有把肉类当作正餐主食的。
非正食,亦名嚼食,它的梵文叫作佉阇尼,又叫佉陀尼,又叫珂但尼(Kh
dan
ya),这都是由同名异译而来,没有什么好区别的。《南海寄归内法传》中引律文说:「珂但尼应译为五嚼食:『一根、二茎、三华、四叶、五果。』」《四分律》中说:「佉阇尼者,根食、茎食、叶食、
食、油食、胡麻食、石蜜食、蒸食。」《四分律》较《南海寄归内法传》所引(有部)律文多了后面四样,而成了九种。总之,非正食即是今人所称的副食品,无非是包括了蔬菜瓜
之类的东西,甚至可说,除了主食以外的所有食品,都可列入佉阇尼中去。
四、时与非时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叫作时,时又怎么算法?
在佛教的典籍中,共有两种时:
实时,梵文叫作迦罗(Kal
)时,这是律典中通用的时间法,也是比丘生活中所应用的时间观。这是根据我们实际的生活环境而定出的时间观,也就是说,迦罗时乃是随着地区世界的实际状况而定,比如说在同一时间中,西半球是日间,东半球却是夜间,那么比丘的生活规律,日行夜息,一切起居活动,都该根据各自所处的地理环境为准则。
假时,梵文叫作三昧耶(Samaya)时,这是经藏与论藏中所通常用的时间观,也就是《唯识论》中所说:「世无别体,依法而立」的一种假相时,因为世间法中,剎那生灭,根本没有一定的时间让我们去捉摸得住。即使要从生灭不已的现象上标定一个时间,那也是假的,所以经论中常用「一时」两字来代表,这个「一时」,乃是无可名状的时间观,故也是假时。
时间观弄清楚了,时与非时也容易讲了。前面说律典中通用的是实时(迦罗),此处所讲的时与非时,即是从实时中分别出来,也就是说:人在何处,即以何处的时间为准。
所谓时与非时,有两种:一是衣的时与非时,一是食的时与非时。应该接受衣或应该乞求衣的时间中得衣者,称为时衣,否则便是非时衣,这点我们此处不讲它。同样的,应该进食的时间进食,称为时食,否则便是非时食。
从每天的明相出现──拂晓时分,到每天的日影正中,这阶段中,称为食时,允许比丘进食,所进之食,就叫时食,这是合法的。再从每天的日影过中,直到第二天清晨明相出现──拂晓时分,这阶段中,称为非食时,不允许比丘进食,如果进食,便叫非时食。如果没有必须进食的理由,而于非时之中进食,便不合要求。
所谓明相出,即是能够见到光明相时,在屋外伸手能够辨别手纹时,便叫见明相,解释成拂晓时分,比较切近。
五、时食与非时食
在家人,不论何时,均可进食,通常人家,总是早中晚一日三餐,何以佛教的比丘,只许从每天的明相出到每天的日中之间才可进食?这有两个原因:
依照常情,早晨是天人进食,日中是佛陀进食,下午是傍生进食,夜晚是饿鬼进食。比丘为断六道之因,应该效法佛陀,日中一食,所以十二头陀行中,便是规定日中一食的,但此乃是精进法门,不是比丘戒律,不持日中一食法,不算犯戒。小乘三果圣人,多住色界净居天中,比丘效法天食,尚无不可,如果与傍生、饿鬼同时进食,就不对了。尤其是夜晚进食,饿鬼听了饮食碗盏之声,咽中火起,又不得饮食,倍增痛苦,为了慈悯饿鬼,也不应夜晚进食。
印度的习惯,凡是出家僧侣,不论信仰什么宗教,无一不是托
乞食的。乞食在其它的国家,尤其是近世的社会中,不但不受人的尊重…
《律制生活》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