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佛法,非常的悭吝保守,不肯给与他人。如有财物而不施,有知识而不教人,秘密保守,皆是悭结,有此悭结为障,不能解脱了。如是九种皆应遍知,因有此九,正行正见不生,故应断除。
戊三 别障
己一 十种善法障
无加行,非处,不如理。不生,不起正思惟,资粮未圆满。阙种姓,善友,心极疲厌性。及阙于正行,鄙、恶者同居。倒粗重,三余,般若未成熟。及本性粗重,怠堕,放逸性。著有,著资财,及心性下劣。不信,无胜解,如言而思义。轻法,重名利,于有情无悲。匮闻及少闻,不修治妙定。善、菩提、摄受,有慧、无乱障,回向、不布、悭,自在名善等。如是善等十,各有前三障。
这里的六颂半,是解释十种善法之障的。十善法者:一、善,二、菩提,三、摄受,四、有慧,五、无乱,六、无障,七、回向,八、不布,九、不悭,十、自在。这十种善法,各有三种障,如“善”中有无加行障,非处加行障,不如理加行障之三障。盖一切善法之生,赖于加行,如我们听闻佛法,这不是一生所种的善根,乃是多生以来所加行修积的,若无加行,则怠修而不能成就。二、非处者,就是不正当的加行,如对于坏事很精进的,这就是非处加行。三、不如理者,就是所起的加行,于理不明,而多错误,故亦不能成就。
二、菩提中三种障者:一、不生善法,二、不起正思惟,三、资粮未圆满,此三种都能障碍成就无上菩提。不生善法者,就是不能以加行生起善法。不起正思惟者,就是不能生起人空法空如理的思惟,所生起的是不如理的实执,此即无有智慧之故。资粮未圆满者,即佛果上的福智资粮未圆满,不能得无上菩提。
三、摄受中亦有三种障:一、阙种性,二、阙善友,三、心极疲厌性。摄受之义,即发菩提心之谓,以发心则统摄一切善法,不发心则散失一切善法。此中阙种性障者,就是有种人于菩萨种性尚未具足,故不能发起菩提心。阙善友者,善友的范畴很广,如佛、菩萨、二乘圣者,以及说正法的知识,都名善友,无此善友,则阙增上缘。心极疲厌性者,就是懈怠不勤,不能耐劳受苦,修行度众生。故有此三障,不能发菩提心。
四、有慧之中亦有三障:一、阙于正行,二、鄙者共住,三、恶者共住。由第一障故,阙合理行,所起的行都是贪等邪行,使正慧不生。由第二障故,与许多鄙陋无知的人共住,常生傲慢。由第三障故,恒与做坏事的同居,不觉受其熏染,如谚云:“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故菩萨常求生净土,与善者同居,能为正慧助缘。如是三种,都是正慧之障。
五、无乱中亦有三障:一、颠倒粗重,二、三余,三、般若未成熟。以颠倒的烦恼粗劣沉重,名颠倒粗重,这是指的倒见,如无常计常,无乐计乐,无我计我等,能使心散乱不定。三余者,即烦恼、业、报,三种所未断净之余障,能为究竟无散乱之障碍。般若未成熟者,就是能得涅槃菩提的果之因慧,还未充分成熟,故使心不能无乱。
六、无障中亦有三障。无障者、就是无有烦恼、所知二障,或者是伏灭,或者是断除,或者是一分,或者是全分,都是无障,无障即能得无上菩提了。此中有三障者:一、本性粗重障,就是指的俱生烦恼所知障,此是众生生来就有,不是分别起的。二、懈怠性,就是不能对善法精进,虽对恶法努力,亦不名精进。三、放逸性,前面的懈怠是不勤,此是不谨慎,即放纵不羁之义。如有人平常很能精进,但行为疏忽,对细行不拘,亦是缺点,所以应当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才对。
七、回向中亦有三障。回向者,即将所有的功德,所修的善法,普遍回向一切有情和无上菩提。三种障者:一、著有,即是贪著三界的因果,如以所修的善求天人果报,则不能回向无上菩提。二、著资财者,就是贪著财物,不能布施利益众生回向无上菩提。三、心性下劣者,就是心量狭小,不能以所修的善,回向无上菩提与众生,唯自私自利,故不能使功德广大。
八、不怖中亦有三障。不怖者,就是智德已经圆满成就,如人未曾造过恶业,故心理上无堕三恶道的怖畏,佛法所谓不怖,不如世俗的近于恣肆无忌惮之义。此中有三障者:一、不信,就是对佛菩萨等不信有无边福智,不信自亦能修菩萨行证佛果,故不能无怖。二、无胜解者,即对于佛法没有坚决不动的了解,不能辨别是否真伪,因而不能产生定见。三、如言而思义者,就是不能达佛所说法的意义,而唯执文思义,而以为佛说的定是如斯,于是对于佛语许多相反的地方,反而生怖,终于对菩萨行,不敢修习;例如以为修了布施,就如放债一样,终须偿还。怖畏为解脱之障碍,此即执著文字的错误。
九、不悭中亦有三障:一、轻法者,即对于正法不生敬重,故不能依了知正法布施流通。二、重名利者,即趣重世间名利恭敬,不能以利等施人。三、于有情无悲者,即不能救济有情痛苦,如见世间有情有苦,不能发救济心,亦是不悭之障。十、自在中亦有三障:一、匮闻,就是对于佛法从未听闻,故不懂佛法,亦不能领受佛法,则于佛法不得自在。二、少闻,就是仅闻一点,得少为足,虽可自修,而不能度人,度人必须广学。三、不修治妙定者,就是既不修定,则不能发禅定神通等,故亦为得自在之障。
如是十善各有三障,已全解释,在释论中复举十能作为喻,玆不复赘,可自参考。
如是十善法的次第,就是先培植善根;次希证菩提,发菩提心的四弘誓愿;乃有通达真理的智慧;有慧能对治散乱,曰无乱;能对治俱生等障,曰无障;将所修善能回向无上菩提;所修福智成就故不怖;由是摄法要,度众生,以法布施故不悭;如是九种圆满已,于一切功德法乃无不自在。如是十善法各有三障,共三十障,能除此障,则十善满而证佛果。
己二 觉分度地障
庚一 总标
于觉分、度、地,有别障应知。
言觉分者,觉即菩提,分谓支分,就是平常所说的三十七菩提分法,这里简称曰觉分。能障修此觉分的,即名觉分障。度、谓十度,亦名十波罗密,所谓施、戒、忍、进、定,慧、方、愿、力、智的十种。依此十度,能度至彼岸。能障修此度者,名曰度障。地、谓十地,即初欢喜地乃至第十法云地等,这是菩萨所修证的行位。为证此十地之障者,名曰地障。
庚二 别释
辛一 觉分障
于事不善巧,懈怠、定减二,不植、羸劣性,见、粗重过失。
这一颂是解释三十七菩提分的。三十七菩提分,就是:四念住──亦名四念处,四正断──亦名四正勤,四神足──亦名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总起来有七类、三十七种,曰三十七菩提分。分即支分或部份,由此各部份团结圆满,即成菩提。今此一颂,即是说明此菩提分之障。第一句于事不善巧者,是明念住之障。盖四念住者,就是于身受心法四事,依止正常善巧的道理,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现在于这身受心法之事,不能明了通达,反而生起颠倒执著。以为身是净的等等,就能障生四念住的菩提支分了。二、懈怠者,即四正断之障,此亦名正勤即正当勤快之意。此四种者:一、未生恶令不生,二、已生恶令断,三、未生善令生,四、已生善令增长。四种都要很勤勇才能做到,假使懈怠了,则便于此觉分功德为障。三、定减二者,是四神足之障。四神足者:即欲、勤、念、慧之四,这些都是关于修定上面的,此等不可缺一,若有所减,则成为障。如修定时,重在生慧发通,此时的欲勤二不可缺,若随缺其一,则成圆满四神足的障了。又如修定有八种断行,就是:欲、勤、信、安、正念、正知、思、舍。此等若随一有减,则所对治就不圆满了。如是二种,或欲勤减,或八断行减,都为四神足之障。四、不植者,是五根之障。就是修信勤等五,将此善种,种于心田,生根发芽,犹如植树,根固方生。若不然者,就不能成五根功德分法了。五、羸劣性者,是五力之障,就是信等五种,虽已成根,但力不强,其性羸劣,亦为圆满菩提分之障。六、见过失者,是七觉支之障。因七觉支乃见道相应功德,若所见带有错谬,则为七觉支障。七、粗重过失者,是八正道之障,此是三乘修道位上相应的功德,正对治俱生修所断惑,因为此惑其性粗重难断,故名粗重过失。此惑若现行,即成八正道之障。如是三十七分各有其障,合成七重,略释如是。
辛二 十度障
障富贵、善趣,不舍诸有情,于失德增减,令趣入、解脱。障施等诸善无尽,亦无间,所作善决定,受用法成熟。
这八句颂是说明十度障的。这障,正是说明反面之事实;如修施本为断贪,贪即为布施之障;持戒本为止恶,恶即为持戒之障等等。如是十度各各反面,即为十度之障。颂言障富贵者,就是贪著财物,不能修施断贪,则障将来得人天的富贵。障善趣者,就是因不持戒而屡造恶,故堕恶趣,障生善趣。障不舍诸有情者,就是菩萨因为有大悲故,常时度众生,难行能行,难忍能忍。所以能这样者,就是因修安忍,若是不修忍辱,就不能忍苦耐劳,不能在众生界中常度众生,也就不能不舍有情。如菩萨因为度生常常感生善趣,生富贵家,以大悲力,不舍有情,都要修忍,若不能忍,则为不舍有情之障了。障于失德增减者,失谓过失,德谓功德,菩萨修行都是使过失减少,使功德增加,若不修精进,则不能使过少德增了。障令趣入者,此是修禅定之障。由修禅定,则能发神通,令一切众生趣入佛法之中。若有散乱,不能修定,则障能令趣入。障令解脱者,是说障修智慧。以修智慧,自可解脱,亦能令他解脱,不修智慧,则自他解脱都被障了。障施等无尽者,是说不能修习方便度,以若能修方便,则能将所修的无相布施,回向菩提及一切有情,使所修善,如虚空一样无穷无尽。若不能修方便,其所修的有执有限,则障施等无穷尽了。障亦无间者,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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