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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职志的种种国际组织造成人世和乐国

  由职志的种种国际组织造成人世和乐国

  太虚

  一 绪论

  二 职业与志业说

  三 职志的种种国际组织之可能性

  四 全世界可成一和洽丰乐国

  五 佛教徒当首先进行佛教的国际组织

  六 结论

  一 绪论

  天下乌乎定?定于一,唯不嗜杀人者能一之──。此孟轲于战国世感到列强之分裂争斗,非统一不能安定;又观到列强唯仗屠杀他人之兵力,决不能统一天下,遂发生此之结论也。今此放大之战国世,亦复如是。非世界之统一,则纷乱不能安定,非有和平之道,又决不能得其统一。然地域既经扩大,人种民族尤极复杂,言语、文字、风俗、宗教、经济、学术,种种不同之阻碍,加以一个一个旧式国家主义之统治政府,以法律为之笼罩,以军警为之执持,又如何能用和平之道以达其统一耶?则抽出一一组织国家之元素,使各各成为世界化,并先由已成世界化之各业,成立为一一国际之组织;则国家之实质空,国家之形名亦将渐归泯没,而人世可由和平统一之矣。自马克斯联合劳动者组织成第一国际,社会党、共产党继之有第二国际第三国际,合作主义今亦骎成第四国际。更有法律上海牙和平会之国际,政治上国际同盟之国际,此二国际,虽为整个的国家政府之国际,然亦可为政治的、法律的国际组织之先河也。外此则宗教可有宗教的国际组织,教育可有教育的国际组织,俾一业一业皆成为一种一种之国际组织,而由此一业之国际组织的团体,以自治理其一业所关系之事。换言之,教育界即于全人类之世上自成为一教育国,宗教界即于全人类之世界上成为一宗教国;而此一一国──即一一成为国际组织的团体──皆交互周遍于全人类世界,无人种、民族、国籍、领土之区别,譬如一室多灯,光光相网然。则世人不难由此进一步为总组织之统一,而造成为一平洽丰乐之世界国。

  二 职业与志业说

  吾此所言者,骤观之似与柯尔所创由职业团体组成国家政府之主张,无甚区别;惟彼在组成国家政府,此在组织世界政府,量的广狭有不同而已。其实吾此论之意趣,全体吾佛学者精神,尤注重于高尚之志业,且曾于五年前为一度之发表者也。故今言职志,异于柯尔所云之职司职掌,只限职业,而兼括乎职业与志业二者也。兹请言职业与志业之区别:职业者何?迫于机械的必然形势,为应付现前环境之工作;乃由质力之不足,求补充以保持固成局面之艰苦事也。志业者何?发于精神的自由意志,为创造当来运命之活动;乃由质力之有余,谋施用以开辟生化源泉快乐事也。人格之高下,皆由志业分判,职业之为何不与焉。然矢人惟恐不伤人,而职业亦往往能间接影响于人格耳。志业之高下可分为五:最高者为宗教:次高者为学理──若玄学、哲学、道学、理学、科学等;其次为艺术──若文学、音乐、书画、雕塑等;又其次为游戏──若舞咏、游览、抛击、骑射等;最下者为俗染──若嫖、赌、烟、酒、奢侈等。前四者施之教育,即为德、智、美、体之四育焉。

  职业可分为二:一者、直接为维持身命所需要者,若衣食住等农、工、商业是也。二者、间接为维持身命──是维持家及国等之社会力的──所需要者,若政治、法律、军警、礼教、学校、寺庙等是也。间接者关系深广,非智者不能明其理,非仁且勇者不能善其事,此四民中所以贵有士民也。

  纶贯志业与职业中者,有名权欲与利乐欲焉,即通俗所谓求名求利是也。高尚之志业与间接之职业,易获名权;卑下之志业与直接之职业,偏从利乐。在得名权者每牺牲其利乐,在求利乐者亦抛弃于名权,二者又分志趣高下焉。

  然职志二业,复有相摄相入之处:如政治为职业,在徇国徇名者又即为志业。又宗教为志业,在僧尼、牧师等亦即为职业;若僧徒以宏法利生为家务,即由之受人供养以资身命。大抵高尚志业中少数之职司者,若宗教家、哲学家等,以能志职一致为最善;否则职在于此而志不在此,此之志业必致颓坏──若僧尼志在恋爱,道学先生志在发财等──。而间接职业之政治、教育等,固重志职一致,更以能寄托其精神于高尚志业为善──若政治家同时为宗教之信徒或道学先生等,此中国儒道所以须内圣而外王也──,故志业尤要乎职业。

  志业中之宗教、学理,乃是善性,将有余质力提高于德行智解,可引胜妙之圣果故。艺术、游戏是无记性,将有余质力施用于严饰情器,但招随属之满报故。习俗欲染是不善性,将有余质力浪费于损害自他,必感困苦之反应故。故观志业之何在,可判人格之高下。艺术、游戏之职司者,虽贵职志一致,而以能尊教崇道为尤善──若道学之文学家等。至职司俗染之业者,损己害人,谋苟偷之生活,流品斯下。然职业在斯而志趣别托高尚之业者,若信宗教之屠沽等,则又当别论也。

  间接直接以维持身命之职业,皆通善、恶、无记三性。要以背私利公之量愈大者愈为善,所谓以最大多数最大幸福为至善鹄的者是;背公利私为恶;公私不分者为无记。从此可比知操农、工、商业者,能念念从利益众群为心行者,可贤于政治、教育家;以政治、教育侵公益私者,其罪亦暴于工、商也。然其志趣限于其所职司者,若农、工、商业,非枯槁无乐趣,则流于嫖、赌、烟、酒等;驯至损公益私,故必须有较高尚之志业,以为其情意之寄托,此又宗教、哲学、艺术等所由尚也。由是观之,近世偏重职业而不重志业之文化,或不崇高尚志业之文化,甚为偏缺不全,断然可知。故今不曰职司,曰职志的种种国际组织。

  三 职志的种种国际组织之可能性

  成唯识论卷二:

  所言处者,谓异熟识由共相种成熟力故,变似色等器世间相,即外大种及所造色;虽诸有情所变各别,而相相似,处所无异,如众灯明各遍似一。

  谁异熟识变为此相?有义:一切。所以者何?如契经说:“一切有情业增上力共所起故”。有义:若尔,诸佛菩萨应实变为此杂秽土,诸异生等应实变为他方此界诸净妙土?又诸圣者厌离有色生无色界,必不下生,变为此土复何所用?是故现居及当生者,彼异熟识变为此界;经依少分说一切言,诸业同者皆共变故。有义:若尔,器将坏时,既无现居及当生者,谁异熟识变为此界?又诸异生厌离有色生无色界,现无色身,预变为土此复何用?设有色身与异地器粗细悬隔不相依持,此变为彼亦何所益?然所变土,本为色身依持受用,故若于身可有持用,便变为彼。由是设生他方自地,彼识亦得变为此土。故器世间将坏初成,虽无有情而亦现有。此说一切共受用者;若别受用,准此应知,鬼、人、天等所见异故。

  此论三解,后解为正。业之地位同等,设生他方亦变此土,设已生此土亦变他方。业之地位悬隔,设生此土亦不通变。异于第二解之限生此土者及许业地异者共变。器世既然,社会亦尔。第二解当于领土的国家组织,其义多过。第三解当于国际的──此土他方可相通变──职志组织,其义无过。应知共变即为交相涉入之组织义。故由一一职业志业等组织成一一国际之团体,各各遍于全人类之世界,乃根据于异熟识中共相种共变世界之天则。声应气求,同类相聚,其势甚顺,其理最正;较之隔疆划界以组为国家者,其难易正反之相去者远矣!

  然事实上之可成国际组织者,须已为遍于世界或超过三四国以上之事实,乃能成立。若其事业仅在一方、一国、或一民族者,则亦无从组为国际团体。故一一业皆须努力以先成为世界化,其不能成世界化者,将来即与国界、族界同归淘汰。今就已可成立为国际组织者言之,若国际律师会、国际教育会、国际弭兵会、国际工会、国际法官会、国际警察会、国际交通会、国际文官会、国际农会、国际工会、国际商会、国际医会、国际哲学会、国际科学会、国际艺术会、国际运动会、国际回教会、国际基督教会、国际佛教会、国际戒烟会、国际戒酒会、国际戒赌会、国际废娼会等。使此诸关予道德的生计的之事业,各各成为一一国际组织之团体,皆以谋全人类世界之幸福为鹄的,则国争不平而平,人世不和而和矣。至一一业皆易成为遍世界的国际组织之理势,已如上明,只须各业皆有中坚之职司者以为提倡组织之耳。

  四 全人类世界由此可成一和合丰乐国之可能性

  一业一业各有其职司者与关系者,如教育家为教育之职司者而曾受正受当受教育之人皆为关系者;僧尼为佛教之职司者,而世界信受佛教之人众皆为关系者;农夫为农产职司者,而受用农产之人皆为关系者。故职司者各唯人类中之一部,而关系者则各各遍于世界之全人类。明此、可悟如众灯明各遍一室之喻,世界全人类如一室,各业之职司者各一国际团体如众灯,各业关系者各遍全人类如众灯之光明各遍一室;虽各光交遍而不失其各灯各自存在,虽各灯各自存在而不妨其各光交遍,虽各光交遍而同处无碍,虽各灯各住而互助成明。盖各业虽各有职司者之不同,而无不由互相增上、互为影响而得存在。如职司佛教之僧众,既宏佛法普利世人,而同时亦受用农、工、商品以资生活,及受政治、法律之保护等。故能成为世界化之各业。果能各各成为一一职志的国际组织,不愁不能由其自然调协之关系,以成一总组合之全人类世界的和乐国。所可虑者,则诸仅能依托一国、一族存在而不能成世界化事业之职司者,为防护其将被淘汰之故,或起为挠阻者耳。然不能世界化之业,即为于势不顺、于理不正之业,职司势顺理正之世界化事业者,能各努力以为世界化的国际组织,则彼为阻者亦必变其方向以求适存,而同化为世界化之事业也。

  五 佛教徒当首先进行佛教的国际组织

  甲、据理由上佛教可首先进行国际之组织也  前明二业,志业犹精神焉,职业犹肉体焉,肉体由精神为主动;志业犹头目焉,职业犹肢体焉,肢体由头目为率导;故二业之中志业为先也。志业中又以宗教为最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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