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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义灯(楞严经题要释)▪P6

  ..续本文上一页本体,奢摩他如月之形相,三摩提如月之光明,禅那如月之照辉”。

  又“首楞严”是梵语,译为一切事究竟坚固。如本经中所谓:“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七大等诸法,皆本之如来藏妙真如性,常住妙明,不动周圆,妙真如性。”此性万古常存,历劫不变,究竟坚固,故云一切事究竟坚固,坚固即不生不灭不变动的意思。此一切事究竟坚固,正与法华之“究竟诸法实相”之义相同。亦有译为健相三昧,即就是究竟诸法实相之义。又楞严大定亦可称为圆定、妙定也。何谓圆定?不但独取自心不动,且能统赅万法,悉皆本来不动,为一定体。所谓日月经天而不动,江河竞注而不流,故称为圆定,否则何以为一切事究竟坚固?本经云:“常住妙明,不动周圆”。根据上面所说:凡不兼万有,独制一心者,皆非圆定。

  何谓妙定?以其性本的自具,而天然不动,不假修成,就是在迷时,其体亦安然不动,故称为妙定。否则何以能为彻法底源的无动无坏。所以经中飞先亲验,双离动静。根据上面所说,凡别取工夫者,皆非妙定也。合此圆妙二义,故为首楞严王三昧也。从启发知解起行,直至历位成佛。从始至终,中间永无诸委曲之相,亦无出退;乃不同于常途之定的有入住出,如入之则有,出之则无,故在定,虽纵经多劫,必以静而碍动,出定略涉须叟,必以动而碍静,皆非圆妙也。具了圆妙二义,故以大定称之,越出一切诸定故。

  扼要的说:本经自第一卷显见起至四卷半止,乃圆彰藏性之文,极明一切事究竟坚固之理。“会四科即明性常住,融七大即明性周遍,即所谓彻法底源无动无坏”。又前自请定,后至结名,为正说。经中前半全谈藏性,以修证藏性,始终不出一定耳。所谓开圆解,乃依究竟坚固之理,而修究竟坚固之行,得证究竟坚固之果。

  若将上文一起来说:则谓菩萨从最初发菩提心起直至位登等觉,悉皆依此楞严顶法为因,以之广修六度万行,得究竟成佛,始终不能离此。则此楞严一法,诚为诸菩萨万行之根本。换句话说:菩萨所修万行,行行皆不离此为本修因。所谓:“截琼枝寸寸是宝,折旃檀片片皆香”,故曰诣菩萨万行首楞严。若再以十一字来说,则谓这大佛顶首楞严的微妙法门,乃为十方如来成佛的一大正因,是依修证究竟的,同时也是一切菩萨广修万行的根本,所谓三世诸佛皆由斯门而成就,十方诸菩萨皆依此法门而修行,故曰:“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

  要而言之,上来所说:“如来密因”,即是本具的正因理心佛性;“修证了义”,是开显的了因慧心佛性;“菩萨万行”,是助修的缘因善心佛性,“首楞严”,就是所修之妙行。“大佛顶”就是所证妙果。

  又“大佛顶”三字为统明总相法体,“如来密因”下为详示别相妙用。有果人和因人两种妙用(如来是果人,菩萨是因人),“密因”为果人之妙用,“万行首楞严”为因人之妙用。

  复次当知,本经第一卷至第四卷之三卷半文,即是说明“密因”的道理,是佛答阿难所请的三名中之妙奢摩他。从第四卷至七卷之二卷半文,即是说明“了义”的道理,是佛答阿难请问三名中之妙三摩提。第七卷至八卷之半卷文中,即是说明“万行”之文,是佛答阿难所请三名中的妙禅那之问。于是则此二十字之经题,已摄尽全卷的经文内容,故特取为经题。

  总之,本经大要是由本具的自性开解如来密因,而实行了义之修,得证了义之证,为明心见性的彻底之谈,为十方如来的究竟成佛,及一切菩萨修习万行唯一的胜妙法门。(以上别题讲完)其次通题。

  经(佛所说的教法):此是通题。梵语修多罗,或云修姤路,或云素咀缆,译为契经。我国好略,故但称经。所言契经者,就是契理契机。谓上契诸佛之心理(一切言教皆从佛之大悲心宣说出来的),下契众生之机宜(一切言教无非应众生的机宜而说的)。契理则称为正道,乃无邪倒错谬,契机则巧被三根,而能令人信解受持。若但契理不契机,则同世典俗训;若但契机不契理,就像渔歌樵曲。惟佛所说的一切经典,都具有契理契机的双妙,故以契称之!同时也是一种拣别与其他世典的不同。以上乃就通途而言。若约各经,如“弥陀经”则谓上契释迦、弥陀悲愿度生之理,下契众生信愿念佛求生之机。若单就本经,则为上契世尊详示破妄显真之理;下契众生欲求明心见性之机。

  古人解释经的意义很多,玆约贯、摄、常、法四义释之:“贯”—谓贯串佛所说的一切教义令不散失,如以线贯珠一样(佛的言教,若无结集成经,怎能流传千古不失)。“摄”谓摄持所应度的众生令不堕落,如慈母摄提小孩一样(佛所说法,无非要救度众生使不堕落)。佛所说一切真理,能够保持到现在,皆贯串之力,同时能够普度一切众生,皆摄持之力也。“常”则历诸万世而不易。“法”则推诸四海而皆准。换言之,万古不变其言,谓之常(佛的言教至真至止,最能觉世觉人,故能万古不变其言)。天下同遵其道,谓之法(佛的言教至善至美,极为契机契理,故能令天下同遵)。正因其契理故,所以能流传万世;正因其契机故,所以能垂范天下。因为佛教的理论极圆满而广博,故能不限时代—时不分古今(二千余年来极为一般学者所崇尚,此即万世不易之表示),不限地域—地不分西东(差不多全世界皆有佛数了,此即天下同遵之表示)。以上乃约“贯摄常法”四义说明经的意思,这是约一切经的通途而说。若约各部:如“弥陀经”,则贯彻古今,皆依念佛一门,普度众生谓之贯;三根普被,摄持一切众生谓之摄;一往生则永不退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谓之常;念一句佛,能究竟成佛为最好方法谓之法。若单就本经:“贯”则如来藏妙真如性为生佛同源,凡圣一体;“摄”则真心俱足一切功德智慧;“常”则真心不生不灭;“法”则真心为成佛之正因。

  按“杂阿毗昙心论”亦有五义的解释:一、出生义(出生一切功德故)。二、涌泉义(无尽妙理如泉源滚滚)。三、显示义(阐显一切义理故)。四、绳墨义(辨别邪正曲直故)。五、结鬘义(义理连贯不散乱故)。

  又经者径也,若约通途则谓修行成佛作祖所应经由之路径。若约各经,如“弥陀经”,则谓念佛求生由娑婆而往西方之路径。单就本经,则谓十方如来一门超出妙庄严路之捷径。

  以上二十字之经题,共有七对:

  一、能所:能谓能诠,所谓所诠,能诠即经之一字,所诠即上之十九字。

  二、总别:总谓总相,指大佛顶三字,别谓别相,即如来等十六字。

  三、体用:体谓法体,即大佛顶首楞严,用谓妙用,即修证了义及万行。

  四、事理:事谓事相,理是理性;佛顶,密因首楞严为理;修证了义万行为事。

  五、因果:因谓因位,果即果位,诸菩萨为因位,如来谓果位。

  六、人法:人有因人、果人,法有修法、性法;菩萨为因人,如来为果人,大佛顶为性法,首楞严为修法。

  七、法喻:法有多种,密因为理性,了义为教法,万行为行法,首楞严为修法。喻是譬喻佛顶之“尊胜”“不可见”“现化”,以喻此经之胜妙无为不可思议为旨趣。

  

  楞严经题完(义灯竟)

  

《楞严义灯(楞严经题要释)》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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