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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义灯(楞严经题要释)▪P5

  ..续本文上一页圆满;应化身——随类应化。法身为本有,报身是修成,应化身是起用。今指三如来中之报应二身。

  “密因”,先说明因字,然后解释密字。“因”就是原因,也就是要素,即指成佛之要素——因。因如种子,由因克果,如依种子的收获——结果。然什么是成佛之因(佛因即如来因)?不生不灭之真心,就是成佛之因(如来因)。若无佛因——真心——焉成佛果?所谓依不生不灭之真心为本修因,而证到不生不灭之佛果。因为依了真心而成佛,所以称它为如来因。又因是出生义,能出生佛果,故曰如来因。然而怎样又称为密因?密有“秘密”和“微密”的两种意义。先明秘密:

  秘密,即不显露,当知一切众生,皆具有一个不生不灭的真心,它是具足无量功德智慧,但被三惑烦恼之蒙蔽所以不能发见(真心);不知应用(功德智慧),所谓秘而不知,密而不显,因此故称为密因。虽然如是,但于二千余年前就被释迦世尊发见了。所以世尊在菩提树下成道时,曾三叹:“奇哉!奇哉!一切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德相,因被颠倒、妄想、执著不能证得”就是这个道理。还有一种解释:所谓秘密者,以其这不生不灭之真心,为一切众生所不知,唯诸佛如来能知能见,正如世人有一密事,其余不知,唯自己知之。现在所说的秘密其理同样。不生不灭的真心为诸佛所独证独知,故称它为如来密因。又此真心,为十方“如来”得成佛果之因,但为一切众生所不见不知,虽具而不知,不过密具而已。所谓密具成佛之因,故曰如来密因。

  其次“微密”就是微妙不思议。因为诸佛都依它——真心而成,则诸佛便是真心所生者。此心能生诸佛,实在太微妙了!亦即指此大佛顶法为修成佛果之正因,此法微妙不可思议,故曰密因。又微对粗言,如修五戒十善,此为粗因,修四谛十二因缘法,此为劣因,就是菩萨修六度亦非微妙,唯此大佛顶法是究竟成佛之法,这才算为微妙。

  总之,密因就是正因佛性,也是指不生不灭之真心,此心究竟得成佛,故名如来因。以其在迷不知,故又称为密因。当知众生虽具此因,若不“修”习,怎能“证”得?故其次须明修证:

  “修证”,修是修习,证是证得。实践体验叫做修,于中所获结果谓之证。又依理起行曰修,由因得果曰证。诸佛的所修,即修此如来密因,依此得不生不灭真心为本修因。所证者亦不外证此如来密因。当知修有“渐修”、“圆修”;证有“分证”、“满证”。玆约四教明之:先明修,次明证。

  

  藏教依生灭四谛修析空观,是为渐修。通教依无生四谛修体空观,别教依无量四谛,修次第三观,亦为渐修。唯圆教依无作四谛,修一心三观,此为圆修,今指圆修。以大佛顶法俱足三德秘藏,包含一切诸法故。

  “证”有渐证、圆证,亦名分证、满证。如藏教依生灭四谛修析空观,断见思惑,见真谛理,得一切智,证偏空涅槃,此为分证(一部分之证);通教依无生四谛,修体空观,断见思惑,更侵习气,见真谛理,得一切智,证偏真涅槃,此亦为分证;别教依无量四谛,修次第三观,断尘沙惑,兼断十二品无明,见俗谛理,得道种智,证但中涅槃,此亦为分证;唯圆教依无作四谛,修一心三观,完断无明惑,彻见中谛理,得一切种智,证中道实相涅槃,此为圆修圆证。今指圆修圆证(依此大佛顶法,得证究竟圆满菩提故)。本经云:“有大佛顶首楞严王具足万行,十方如来一门超出妙庄严路”。

  “了义”了者,尽也,没有其余的意思。“义”是义理,深有旨趣谓之义,合言之,谓了无余义,也就得究竟义。意谓这部“大佛顶首楞严经”是一种成佛究竟的法门。了义是对不了义说,若依五戒十善而“修”,获到人天果报(证),此属世间有为的修证,未见真理,三惑烦恼全在,既非出世,怎能称为了义?其实凡夫业识泛泛,全无知觉,是谈不上修证二字,况了义呢?如依四谛十二因缘而“修”之“证”到偏空有涅槃,但只见真谛理,唯断见思惑,尚有尘沙无明未断,只了分段生死,尚有变易生死未了,虽属出世的修证,终非了义。菩萨虽能够广修六度万行,但尚未圆满觉道,只是分证法身,得但中涅槃,因此他的修证,亦未究竟,就是等觉菩萨,还是前程有路,未至圆极,亦不能称为了义。唯佛的障尽惑空,得三觉圆、万德俱,大事已毕,更无余事,才能称得上修证了义。今此楞严胜妙法门,为成佛之真因,依之而修而证,得究竟圆满菩提,故曰修证了义。若详细的说,了有二义:一、明了,谓明白了知人人本具不生不灭之真心(理即心);明了圆满菩提归无所得。二、完了,谓能依此密因而修而证,则无上菩提究竟完了(如能从闻思修,去反闻自性,即能入三摩地自然获到了义了证)。

  “诸菩萨”,诸者不一之词,是众多的意思。玆约“横”“竖”“修证”三义说明:约竖言即指三世,约横言(空间)即指十方,所谓十方三世诸菩萨。约修证,即通常所说的四十一位(或五十五位)。若本经则明六十圣位,正文中自有说明。

  “菩萨”,完全应称“菩提萨埵”,我国好略,单称菩萨。梵语菩提萨埵,翻成中国语叫做觉有情(旧译众生,新译有情),含有:情爱、情识、情见等意思。总之,凡有知觉性—有精神活动者,都可称他为有情(指人暨一切动物)。玆单就人类来说:觉有情就是觉悟的人。当约三义来说明:一、菩萨不是一般在迷的有情,是一位已经觉悟了的有情(此处觉字是指菩萨有觉,有情是指菩萨自己),故曰觉有情,此约自利言。二、菩萨不但自己觉悟就算了事,尚能将自己所觉之道去“觉”化一切在迷的“有情”,使之同归觉道,故曰觉有情(此处觉字指觉他,有情指一切众生),此约利他言。三、菩萨是上求佛道之“觉”,下化“有情”之迷(此处觉字指佛道,有情仍指一切众生),此约自他兼利。以外还有一种说法:菩萨能分证如来的觉道,就是位至等觉,尚还有一品“生相无明”未断,虽觉而尚有微细的情见,故曰觉有情。

  总之,菩萨是悲智并运,自他兼利。以智故能够上求佛道(自觉—自利);以悲故,能够下化有情(觉他—利他)。前者是智慧的追求,理性的证悟,是智,属于理,为自利;后者是福德的培植,表行的修持,是悲属于事,为利他。

  由此观之,则知上求下化,是为做菩萨唯一的根本条件。同时要知道菩萨是任何人都可以做的,我人如果有了上求佛道的精神;下化有情的志行,具足慈悲智慧,能够自利利他,即就是菩萨。

  “万行”,万是此方的总数,乃表示众多的意思,非局指十千成万之数也。“行”是修行、行门,万行即无量行。如三十七道品、四弘誓愿、四无量心、六度、四摄,以及诸三昧、诸陀罗尼等皆为万行所摄。菩萨所修的行门虽有无量,约而言之,不出十度:

  1、布施:财施、法施、无畏施。

  2、持戒:摄律仪戒,就是诸恶莫作;摄善法戒,即众善奉行;饶益有情戒,乃是大乘行者的专为利益众生。

  3、忍辱:生忍—亦名耐怨害忍;法忍—亦名安受苦忍;无生法忍—亦名谛察法忍(一、事忍—逆境,二、观忍—观察四大假合,三、慈忍—慈悲怜愍)。

  4、精进:止恶精进,行善精进,利生精进。

  5、禅定:世间禅(四禅八定);出世间禅(观炼熏修,“观”—九想,八背舍。“炼”—九次第。“熏”—狮子奋迅三昧。“修”—超越三昧);出世间上上禅(九种大禅:一、自性禅。二、一切禅。三、难禅。四、一切门禅。五、善人禅。六、一切行禅。七、除烦禅。八、此世他世乐禅。九、清净净禅。)。

  6、智慧:一切智(了达一切皆空),亦名生空智;道种智(了达度众生一切法门之智),亦名法空智;一切种智(了达总相别相,化道断惑一切种之智),亦名俱空智。

  7、方便:施惠方便,爱语方便,同事方便。

  8、愿:四宏誓愿,略则:一、欣求菩提愿(上求),二、深入经藏愿(自利),三、利乐有情愿(下化)。

  9、力:一、闻法力。二、思择力。三、修习力。能于所闻善法,彻底信受为闻法力。思惟拣择一切的善法为思择力。依所择善法去勤修学习,加功用行,为修习力。

  10、智:一、受用法乐智,有智故能受用一切佛法(自利)。二、成熟有情智,有智故能利益众生(利他)。三、进取菩提智,有智故能进取菩提(上求)。当知十度中,第六与第十同是智度,究竟是同还是异?第六度般若是根本智(先天得),第十度是后得智(后修得来)。学者须注意。

  总之,“布施”—即牺牲自己,利益他人。“持戒”—即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忍辱”—即慈悲为怀,宽恕待人。“精进”—即选择善法,努力进修。“禅定”—即统一心力,降伏妄想烦恼。“智慧”—即明白真理,认识事实。“方便”—即用善巧方法,便利教化众生。“愿”—即发菩提心,上求下化。“力”—于所修善法,坚持不失。“智”—即明白一切的事理因果。

  上面所说十度,要而言之,不出慧行、行行二种;般若一度为慧行,余者为行行。慧行为正行,行行为助行。又有显行、密行,经中清净律仪为显行,坛仪心咒为密行。至于“十信”是全根力而植佛种;“十住”是生佛家而成佛子;“十行”是广六度而行佛事;“十回向”是回佛事而向佛心;“十地”是证真如而亲见法身;“等觉”是邻佛位而破生相,此为万行之总纲。

  “首楞严”,是大定的总名,为佛所得三昧之一,即全经之正脉,乃三种禅定(妙奢摩他,妙三摩提,妙禅那)之总相。又妙奢摩他、妙三摩提、妙禅那是首楞严的别相。乃合三定的别名而成一大定之总名。当知,首楞严乃令知如来成佛本定;奢摩他,令悟妙三本具圆定;说三摩提,令依圆定一门深入;说禅那,令住圆定而历位修证。要之,奢摩他属本具,三摩提属开解,禅那属修证。玆举一喻:“首楞严大定如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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