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名词来说,就是:视觉——眼识,听觉——耳识,嗅觉——鼻识,味觉——舌识,触觉——身识,知觉——意识。前五识相当于心理学之“感觉”——见色闻香只知是色、是香,不起第二念。第六意识相当于心理学之“知觉”——不但知是色、是香,能更进一步,知其是花之色,是花之香及其他。
前十二入有的属色,有的属心,唯此六识,概属心法。总之识依于根而发生了别,根依于识而发生作用,尘为根识所作用所了别。又六境是六根所缘,为六识所认识的对象;六根是能缘六尘,为六识所生起的处所;六识是依六根所生,为了别六境的功能。根尘识这三者,有相依为命的密切关系,如缺了一者,则对于一切事物就不能发生活动——作用。因此,根境识三,必须相应一致方能发生种种作用。根与境相接,如没有识与他们——根境的联络,那物质与精神是不能发生任何作用的。所谓:“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
六根六境虚妄不实的道理已如上说。以其所依之根尘既空,而能依之识心自无。所谓内既亡六根,外亡六尘,中亡六识,三者俱空则灵光独耀,内外中间融归一性——真空实相!那么,十八界虚妄之法当在何处?故曰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楞严经云:“根尘脱粘,识无所寄,根尘无体,识性元空”。又云:“若有一人发真归元,十方虚空悉皆消殒”。十方虚空尚且消殒,何况蕴入处界呢?须知此等妄相,皆由凡夫心生颠倒执著而有,吾人果能不被所迷,了妄即真,全相皆性,则法法当体即是真空实相,还有什么五蕴等的这些幻相可言。于是则转五蕴为三德,转十二入为二相(智相,用相。转六根为智相,转六尘为用相),转八识为四智。六祖惠能说:“识本是智,更不须转,只是悟得八识自性清净,当体便是大圆镜智。”识得此理,则蕴入处界,本极圆妙,根根尘尘无非自性中普光明智。奈因众生迷昧,妄生执著,故不得不破耳。
总上来说:这些蕴入处界的虚妄之法,皆是迷真幻现的一种缘起假相,它的本体是空的,不过凡夫痴迷认为实法,菩萨用般若妙智观之,了知真空实相的理体上,本无此等虚妄之法,故一一无之。当知,若就事方面,则此蕴入处界,乃迷情虚妄之法,是苦本,是无常,是无我,故当极力破除。真空实相,乃真实究竟之理,是常、乐、我、净,故当彻底证得。所谓若不空掉诸法虚妄,何处觅得真空实相,此乃方便义也。若就理性方面,即从一切法本性中而融观一切,则虚妄相中全体皆真,观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实无少法可破(即一切法),亦无少法可得(离一切相),一切不坏不失,无得无证,法法即实相,法法皆真空,此乃真实义也。
以上是对于色心并迷者而说的,故开六根的眼、耳、鼻、舌、身五界,六尘的色、声、香、味、触五界,以及法尘中的无表色半界,为十界半,属色法。开六识的眼识……意识六界,以及法尘中的心所法半界,并意根一界为七界半,属心法。总共十八界,成三科法门,各随众生根性,任修一法,即能悟入,所谓一悟一切悟。
【合释】照上面所说——“是诸法空相”的道理看来,便知道真空实相的理体上,本来清净空寂,于中没有色受想行识之五蕴,和眼等六根,色等六尘,以及眼识界等六识的虚妄之法,故曰无色……无意识界。 己三对色心并迷者破十八界竟(戊初破凡夫我相文至此完)。
┌──────────五根内色┐
十∥︵ 眼┐ │眼┐ 色┐ ├色法┬迷色重开为十界及法尘中无表色之半界
∥色 耳│ │耳│ 声│ │ └为十界半。
八∥心 鼻├根界┘鼻├识界┐香├尘界─五尘外色┘
∥俱 舌│ 舌│ │味│
界∥开 身┘ 身│ │触│
∥︶ 意 根界 意┘ │法┘尘界┬心所法
表∥ │ └无表色
└心王─心法┬迷心重故开心为六界及法尘中心所法之半界并意根为七
└界半。
戊二:破二乘法相─分二─己初 破缘觉十二因缘法。己二 破声闻四谛法。
己初:破缘觉十二因缘法
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
【预释】此空十二因缘也。何谓因缘?因是亲因,如种子,为能生之种;缘是助缘,如雨露人工等,为助生之机。亦可说,事的起源为因,中间助成为缘。共有十二支:一、无明,二、行,三、识,四、名色,五、六入,六、触,七、受,八、爱,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此为一切众生涉历三界轮回六道的一种由来。
二乘人虽破了我执,而法执尚存,因为实相门中若有一法未亡,都是虚妄所在,未能彻证真空圆融之理,所以亦要破之。此十二因缘乃缘觉所修之法。梵语辟支迦罗,又名辟支佛。“辟支”译为因缘,“佛”译为觉,合言应云因缘觉,略称缘觉,又名独觉。通常的解释,说是生于佛世,闻佛说十二因缘法而悟道者谓之缘觉,其实不一定生有佛世,禀佛因缘法而悟道的才称为缘觉,就是生无佛世,但蒙善知识的开示,或自己阅读经典由因缘而入道的均可称为缘觉圣者!否则生于佛前佛后的众生,那就永无成就缘觉圣者的可能了。若生无佛世,或在佛未传教的地方,没有禀受世尊的教法,或善知识的开示,独宿孤峰,或随处任缘,以宿世善根,能够锝物悟道,所谓:“秋观黄叶落,春锝百花开,看物变以悟无常,感时迁而入真道”。如是观察因缘生灭的道理,独自觉悟解脱者叫做独觉——虽同为因缘悟道,唯其无受佛及善知识开示故。其实也不一定生无佛世入道者为独觉,就是佛在世时,因没有机会亲闻世尊说法,而能独自观察因缘锝物悟道者,何尝不是独觉之类,否则此类圣者在佛世时,终没有他的地位了。似此实有违背佛法平等圆融没有专制和偏狭思想的宗旨了,同时也不能表示佛教的特长所在——人人都有自觉的可能。总之修十二因缘法,觉悟无生之理而证圣果者,名为缘觉。此为小乘辟支佛果。
【分释】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此文顺序应云:无无明,乃至无老死为一句。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尽为一句。“无”,作空字解(谓无明空,乃至老死空)。“尽”,作灭字讲。“乃至”二字是超略词,谓于十二支但举最初之“无明”与最后的“老死”二支,略去中间的“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十支。此十二因缘,亦名十二缘起,十二重城,十二荆棘,十二连环,各有其义,避烦不述。按十二因缘有流转门,和还灭门二种:流转门是说明轮回生死之相状,乃由迷而成凡,是苦因苦果。还灭门是指示解脱生死的法门,乃由悟而入圣,是乐因乐果。
何谓流转门?这是一种譬喻:凡夫生死无尽,犹如水的“流”动不息,车轮的旋“转”无停一样,故以流转门称之;此乃六道凡夫生死之法。何谓还灭门?即“灭”除烦恼生死,“还”归涅槃真性,故以还灭门称之;此为三乘圣者解脱之法。
无明缘行,行缘识,乃至有缘生,生缘老死;此为流转门,是顺观十二因缘,属染缘起。无明灭(尽)则行灭,行灭则识灭,乃至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灭;此为还灭门,是逆观十二因缘,属净缘起。在要讲流转门以前,当先把十二因缘的名义略释一下:
无明,就是不明(体即是痴,迷昧为性),乃一切烦恼的总称。由最初一念妄动障蔽本觉妙明,于真空实相理无所明了,因而妄生一切执著,此谓无明。要之无明就是迷惑心,到底迷个什么?迷了我法二种空理。众生不了五蕴幻化不实,妄执四大为自身相,六尘缘影为自心相,是为我执无明;不了诸法缘生无性之理,妄执万有现象为实法,是为法执无明。所谓内执根身以为我,外执器界以为法。迷了我法二空的真理所以叫做无明;此为迷真所起的一念不觉。【按无明有根本无明和枝末无明两种:不明理性之空谓之迷理无明(不知真空实相离相之理)—根本。不明事相之假谓之迷事无明(妄见万法为实有)—枝末。迷理无明,指一念妄觉障于中道实相之理,使之不能显发;迷事无明,指见思烦恼障生死之事,使之不能出离。凡夫不明真谛理,著于邪见名为见思无明;二乘不明俗谛理,著于空寂名为尘沙无明;权教菩萨不明中谛理,著于二边名为根本无明。总之迷真谓之根本无明,起妄谓之枝末无明。】
行是造作义,指一切行为,即依无明所造的善恶业。
识就是业识——第八识(是人生的总报主)。此识随业受报,为过去业力所驱,挟持所造善恶种子而来投胎,于有缘父母,当其交媾时,四周黑暗,唯见一幕淫剧,于明相(淫光)发现处,神识聪利,刹那即到父母身边,那时昏昏迷迷,忽起一念爱心(男的则爱母憎父,女的则爱父憎母),流爱为种,纳识为胎(流一念爱欲心为受生种子,于父精母血之中而成胞胎,将此神识处于臭秽胎狱之中)。啊!惨了!生死的祸根将此演成,一切众苦跟在后面而来!此为投胎最初第一念(止观云:初托胎时名歌罗逻,此时即具三事:一命,二暖,三识。是中以报风为命,精血不臭不烂为暖,活动为识。此时便随母气息上下出入,名为识位)。
名色,名指心识(即神识初投胎时之谓),色指形体(即父精母血混成之肉团)。由于一念爱染投入母体为名,揽父母赤白二渧而成胎为色。所谓心物和合而成胎,胎相初成叫做名色(此为胎中精神物质初备之相)。因为初投胎时,六根未成,识心不能显发其了别功能,但有心的名称,没有心的作用,所以不称为心,只称为“名”;初投胎时,形体未全,五官未具,不便称身,故但称“色”。此为婴胎初凝还没有完成六根的一个阶段(人生在胎内生育之次第分为五位:第一七日名羯罗蓝位,又云歌罗逻…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要释》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