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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十一~二十五划)▪P13

  ..续本文上一页助长其他之功能者称为业种对他果非亲因缘故。第八识于三性中,为极劣无记之识体,故能生的名言种子亦为羸劣无记之种子,自己无力生果。业种子即资助第八识无记之种子,决定其当来三界五趣之果。业种子虽与名言种子同一体,然就自他而言,其用各别,故别立业种。见《成唯识论》卷八。

  【业感缘起】四种缘起之一。谓世间一切现象与有情的生死流转,皆由众生之业因所生起。小乘诸宗派皆持此说,尤以说一切有部为然。此指有情众生的果报,有正报与依报之别,正报有美丑、智愚等差别,依报有山川、草木等差别。此等果报之苦厌乐爱,千态万状,一一皆由业力之所感。有情众生以身、语、意,日夜造作,所行善恶诸事虽于刹那间即幻灭,然所造之业必于现世或来世招感相应之结果;即因各类业力之复杂关系,遂形成此世界千差万别之现象。解释此等差别世界之一切现象,即十二缘起,小乘诸部立之为业感缘起说。后来,唯识宗更进而立赖耶缘起之说,并以阿赖耶识为业感缘起之根本。见《俱舍论》卷十三。

  【业杂染】三杂染之一,指从烦恼生,或助烦恼造作身、语、意三者之业。参阅“三杂染”条。

  【业类差别】业力的分类,在佛经中至为复杂,名目繁多,不胜枚举。兹以名数分类,举其重要者四种:一、二业类:有善业与恶业,引业与满业,故思业与不故思业,黑业与白业,作业与不作业,增长业与不增长业,定受业与不定受业,异熟已熟业与已熟未熟业,重业与轻业,共业与不共业等。二、三类业:有身、语、意三业,善、不善、无记三业,福、非福、不动三业,顺现法受、顺生受、顺后受三业,过去、未来、现在三业,三曲业,律仪、不律仪、非律仪非不律仪三业,施性业、戒性业、修性业三业,欲系业、色系业、无色系三业,以至于三秽业,三浊业,三清净业等等。三、四类业:黑黑异熟业、白白异熟业、黑白黑白异熟业、非黑白无异熟业能尽诸业等。四、十类业:即十善业道、十恶业道。

  【意】思量事物曰意。《成唯识论》卷五曰:“薄伽梵,处处经中说心、意、识。三种别义,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别名识。是三别义。”《俱舍论》卷四曰:“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别故名识。心意识三名,所诠义虽异,而体是一如。”梁译之《摄大乘论》卷一曰:“以识生依止为意。释曰:若心前灭后生,无间能生后心,说此名意。”

  【意生身】又作意成身、意成色身。非父母所生的身体,乃初地以上之菩萨为济度众生,依“意”所化生之身。此外,中有之身、劫初之人、色界、无色界、变化身、界外之变易身等,均属意生身。见《成唯识论》卷八。

  【意地】又作意识、意根。凡个体之内心能生起一切思想者,称为意地。可略分下列二说:一、指第六识(意识),可全面支配个体之存在,亦为吾人产生认识作用、成就万事之根源。二、指意识之省察阶段。见《瑜伽论记》卷一。

  【意志】此有广义狭义的解释。自广义来说,意志为自然冲动的欲望;自狭义来说,则为意识间多种动机、目标、方法的一种选择,而欲获实现者。在佛教中说,凡意志之活动,称为思业;已发为行动者,称为思已业(身业、语业)。行蕴的行,亦含有意志的意义。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谓,一切生命现象的根源为其原意志,而意志本身常为盲目之冲动。佛教学者即借用此盲目意志以喻“行”。然此种形上学根源之意志论,与佛教原本之立场相反。佛陀否定世界为神之意志(神意说)或宿命说,亦否定“无因无缘”之说,而主张个人应本其自由意志为主之努力论。

  【意根】六根之一,二十二根之一。“根”为能生之义。六根中之前五根所对之境为四大(地、水、火、风)所形成之色法;意根所对之境则为心法,对法境即产生意识。根者能生之义,故眼根对色境而生眼识,乃至意根对法境而生意识,故名为根。《大乘义章》四曰:“六根者对色名眼,乃至第六对法名意,此之六能生六识,故名为根。”

  【意业】三业之一。意即依心王之业;业为造作之义,广义而言,包含一切或善或恶或无记等之行为动作。《俱舍论》卷十三:“思谓意业。”,以思为造作之义,令心王造作善、恶、无记等,故意业即与“思”同义。又据《成唯识论》卷四举出,思可分为审虑思、决定思、动发胜思三种。其中,与审虑、决定二者相应而造作者,称为意业。意业有善有恶,若贪欲、嗔恚、邪见等为意恶业;若不贪、不嗔、不邪见则为意善业。此外,另有非善非恶、无感果之力的无记业。

  【意识】唯识宗所立“八识心王”的第六心王,此为我人理活动的综合中心。在西洋哲学中视之为“能把握客观对象的心机能”。广义言之,即吾人所有诸种经验,从原始之感觉至高度之思考均包括在内。凡能统摄多种经验内容的作用,皆称为意识。至于意识与物质之关系,乃哲学上的核心问题,观念论(唯心论)否定物质之独立性,视意识(思考、精神)为一切之根源;反之,唯物论视意识为物质(存在、自然)的产物。

  唯识宗又将意识分为五俱意识与不俱意识两种,前者是与前五识共同发生作用,后者是单独发生作用。单独发生作用者又称独头意识,它缘虑的对众是抽象的观念,即所谓法境,在其认识作用中包括著推理、判断等在内,且不受时间空间限制,而通于过去、未来、现在。

  【意识分析】八识心王中的第六意识,除了“五俱意识”与前五识同缘色、声、香、味、触五境外,还有“独头意识”缘虑法境,缘的是心法。这二者的相异之处,是:一、意识缘虑法境,它能了解分别一切外境。二、意识能了别一切色法(物质现象)的自相与共相。即此物单独的形相,及与他物比较的差别相。三、意识不仅了别现下之事之理,且能了别过去、未来之事之理。四、意识不仅是刹那了别,还能相继不断的了别。五、意识“思心所”的造作,能造成业果。

  【意识所缘】意识缘法境。《瑜伽师地论》卷十云:“彼所缘者:谓一切法。如其所应。若不共者所缘;即受想行蕴、无为、无见无对色,六内处及一切种子。”

  【爱支】十二因缘的第八支。儿童发育成人,生理成熟,“贪妙资具淫欲现行”——就是有了性欲的需要,但对其他方面犹未广为追求。继而进入社会,接触人事,取与有二支相继生起,对于五欲尘境生起染著之心,《涅槃经》曰:“习近五欲,是名为爱。”若以现代观念诠释爱支,爱是取之缘,有些经典中译为渴爱。此处所说的爱,不是佛家的慈悲,也不是基督教博爱,而是由错误观念所衍生的贪爱——以生存欲为中心的食色之爱。所以四圣谛中把“苦集圣谛”归之于渴爱。此渴爱有三种,即欲爱、有爱、无有爱。欲爱特别著重于男女之爱,有爱是对于生存的贪著,无有爱是对存在的灭无、这种灭无状态的爱执——以人生苦和无常的不安,而急切想脱离此火宅似的世界,而臻于“无有”的世界。(佛陀住世时,印度下阶层民众如奴隶贱民、对于充满痛苦的生命感到绝望,而追求一个“无有”的世界。)

  【爱水】自爱欲之情流出的水液。如精液者。《楞严经》卷八曰:“因诸爱染,发起妄情。情积不休,能生爱水。……心著行淫。男女二根,自然流液。”

  【爱行】二行之一,即爱欲之情多的人;若推理多的人,则叫做见行。行是心行,也就是心理活动。

  【爱别离苦】谓别离爱境,或与所爱者别离时所感受之苦。为八苦之又称恩爱别苦。《大乘义章》卷三载:“何者是其爱别离苦?所别有二,一内二外。内者自身,外者所谓亲戚眷属及余资生。参阅“八苦”条。

  【爱河】爱欲溺人,譬之为河。又贪爱之心,执著于物而不离,如水浸染于物,故以河水譬之。《楞严经》四曰:“爱河枯干,令汝解脱。”

  【爱毒】恩爱害道如毒药。为恩爱所系缚,而妨害佛道修行。《大智度论》十五曰:“为邪见箭爱毒涂。”

  【爱渴】又曰渴爱。言爱欲之心,其贪如渴者之求水。《圆觉经》曰:“众生欲脱生死免诸轮回,先断贪欲,及除爱渴。”

  【爱缚】恩爱之系缚。《良贲疏》曰:“爱与无明,自缠缚故。”

  【道法忍】道,即三十七道品。谓观欲界道谛,修此道品,真如理显,生无漏法忍,是名道法忍。见《三藏法数》。

  【道法智】八智之一,十六心之一。即观欲界之道谛而证得之无漏智。又断除迷于道谛之见惑之智,亦称道法智。见《俱舍论》卷二十三。

  【道理世俗谛】四种世俗谛之一,又名随事差别谛,是指蕴、处、界等种种法门,一一法门,各顺于道理,故曰道理;事相差别易见,故曰世俗。参阅“四种世俗谛”。

  【道理胜义谛】四种胜义谛之一,又名自果差别谛,此即是世俗四谛中的第三谛、证得世俗谛的四谛法门。这知证断修因果之差别,谓之道理;这是无漏智的境界,异于前第三俗,故名胜义。参阅“四种胜义谛”。

  【道类忍】谓观欲界道谛之后,复观上二界道谛,生无漏法忍,是欲界道法忍之流类,是名道类忍。见《三藏法数》 。

  【道类智】谓观欲界道谛之后,复观上二界道谛,真智明发,是欲界道法智之流类,是名道类智。

  【道宠】北魏时代僧人,俗姓张,名宾,道宠为其法名,其生卒年代不详,约为公元五六世纪之间,少有才艺,与李范同为当代大儒雄安生的弟子。壮年时有徒众千余,后于赵州元氏县堰角寺出家为僧。依菩提留支受学《十地经论》,并著论疏,为众宣讲,声誉闻于邺下(邺城又名相州)。他在相州之北弘道,故其法系称相州北道派,入寂年代不详。

  【极迥色】法处所摄色之一。迥者深远义,这是指影、光、明、暗、迥色、空一显色等细色,这是有对色中的假色(无形之色相),也是以极微为体的独影境。大乘修观行者,以法空观(第六意识假想之慧),观想有对色中假色(即影、光、明、暗等),及空一显色等(无形之色相,名空界色),渐次分析至极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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