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助長其他之功能者稱爲業種對他果非親因緣故。第八識于叁性中,爲極劣無記之識體,故能生的名言種子亦爲羸劣無記之種子,自己無力生果。業種子即資助第八識無記之種子,決定其當來叁界五趣之果。業種子雖與名言種子同一體,然就自他而言,其用各別,故別立業種。見《成唯識論》卷八。
【業感緣起】四種緣起之一。謂世間一切現象與有情的生死流轉,皆由衆生之業因所生起。小乘諸宗派皆持此說,尤以說一切有部爲然。此指有情衆生的果報,有正報與依報之別,正報有美醜、智愚等差別,依報有山川、草木等差別。此等果報之苦厭樂愛,千態萬狀,一一皆由業力之所感。有情衆生以身、語、意,日夜造作,所行善惡諸事雖于刹那間即幻滅,然所造之業必于現世或來世招感相應之結果;即因各類業力之複雜關系,遂形成此世界千差萬別之現象。解釋此等差別世界之一切現象,即十二緣起,小乘諸部立之爲業感緣起說。後來,唯識宗更進而立賴耶緣起之說,並以阿賴耶識爲業感緣起之根本。見《俱舍論》卷十叁。
【業雜染】叁雜染之一,指從煩惱生,或助煩惱造作身、語、意叁者之業。參閱“叁雜染”條。
【業類差別】業力的分類,在佛經中至爲複雜,名目繁多,不勝枚舉。茲以名數分類,舉其重要者四種:一、二業類:有善業與惡業,引業與滿業,故思業與不故思業,黑業與白業,作業與不作業,增長業與不增長業,定受業與不定受業,異熟已熟業與已熟未熟業,重業與輕業,共業與不共業等。二、叁類業:有身、語、意叁業,善、不善、無記叁業,福、非福、不動叁業,順現法受、順生受、順後受叁業,過去、未來、現在叁業,叁曲業,律儀、不律儀、非律儀非不律儀叁業,施性業、戒性業、修性業叁業,欲系業、色系業、無色系叁業,以至于叁穢業,叁濁業,叁清淨業等等。叁、四類業:黑黑異熟業、白白異熟業、黑白黑白異熟業、非黑白無異熟業能盡諸業等。四、十類業:即十善業道、十惡業道。
【意】思量事物曰意。《成唯識論》卷五曰:“薄伽梵,處處經中說心、意、識。叁種別義,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是叁別義。”《俱舍論》卷四曰:“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別故名識。心意識叁名,所诠義雖異,而體是一如。”梁譯之《攝大乘論》卷一曰:“以識生依止爲意。釋曰:若心前滅後生,無間能生後心,說此名意。”
【意生身】又作意成身、意成色身。非父母所生的身體,乃初地以上之菩薩爲濟度衆生,依“意”所化生之身。此外,中有之身、劫初之人、色界、無色界、變化身、界外之變易身等,均屬意生身。見《成唯識論》卷八。
【意地】又作意識、意根。凡個體之內心能生起一切思想者,稱爲意地。可略分下列二說:一、指第六識(意識),可全面支配個體之存在,亦爲吾人産生認識作用、成就萬事之根源。二、指意識之省察階段。見《瑜伽論記》卷一。
【意志】此有廣義狹義的解釋。自廣義來說,意志爲自然沖動的欲望;自狹義來說,則爲意識間多種動機、目標、方法的一種選擇,而欲獲實現者。在佛教中說,凡意志之活動,稱爲思業;已發爲行動者,稱爲思已業(身業、語業)。行蘊的行,亦含有意志的意義。德國哲學家叔本華謂,一切生命現象的根源爲其原意志,而意志本身常爲盲目之沖動。佛教學者即借用此盲目意志以喻“行”。然此種形上學根源之意志論,與佛教原本之立場相反。佛陀否定世界爲神之意志(神意說)或宿命說,亦否定“無因無緣”之說,而主張個人應本其自由意志爲主之努力論。
【意根】六根之一,二十二根之一。“根”爲能生之義。六根中之前五根所對之境爲四大(地、水、火、風)所形成之色法;意根所對之境則爲心法,對法境即産生意識。根者能生之義,故眼根對色境而生眼識,乃至意根對法境而生意識,故名爲根。《大乘義章》四曰:“六根者對色名眼,乃至第六對法名意,此之六能生六識,故名爲根。”
【意業】叁業之一。意即依心王之業;業爲造作之義,廣義而言,包含一切或善或惡或無記等之行爲動作。《俱舍論》卷十叁:“思謂意業。”,以思爲造作之義,令心王造作善、惡、無記等,故意業即與“思”同義。又據《成唯識論》卷四舉出,思可分爲審慮思、決定思、動發勝思叁種。其中,與審慮、決定二者相應而造作者,稱爲意業。意業有善有惡,若貪欲、嗔恚、邪見等爲意惡業;若不貪、不嗔、不邪見則爲意善業。此外,另有非善非惡、無感果之力的無記業。
【意識】唯識宗所立“八識心王”的第六心王,此爲我人理活動的綜合中心。在西洋哲學中視之爲“能把握客觀對象的心機能”。廣義言之,即吾人所有諸種經驗,從原始之感覺至高度之思考均包括在內。凡能統攝多種經驗內容的作用,皆稱爲意識。至于意識與物質之關系,乃哲學上的核心問題,觀念論(唯心論)否定物質之獨立性,視意識(思考、精神)爲一切之根源;反之,唯物論視意識爲物質(存在、自然)的産物。
唯識宗又將意識分爲五俱意識與不俱意識兩種,前者是與前五識共同發生作用,後者是單獨發生作用。單獨發生作用者又稱獨頭意識,它緣慮的對衆是抽象的觀念,即所謂法境,在其認識作用中包括著推理、判斷等在內,且不受時間空間限製,而通于過去、未來、現在。
【意識分析】八識心王中的第六意識,除了“五俱意識”與前五識同緣色、聲、香、味、觸五境外,還有“獨頭意識”緣慮法境,緣的是心法。這二者的相異之處,是:一、意識緣慮法境,它能了解分別一切外境。二、意識能了別一切色法(物質現象)的自相與共相。即此物單獨的形相,及與他物比較的差別相。叁、意識不僅了別現下之事之理,且能了別過去、未來之事之理。四、意識不僅是刹那了別,還能相繼不斷的了別。五、意識“思心所”的造作,能造成業果。
【意識所緣】意識緣法境。《瑜伽師地論》卷十雲:“彼所緣者:謂一切法。如其所應。若不共者所緣;即受想行蘊、無爲、無見無對色,六內處及一切種子。”
【愛支】十二因緣的第八支。兒童發育成人,生理成熟,“貪妙資具淫欲現行”——就是有了性欲的需要,但對其他方面猶未廣爲追求。繼而進入社會,接觸人事,取與有二支相繼生起,對于五欲塵境生起染著之心,《涅槃經》曰:“習近五欲,是名爲愛。”若以現代觀念诠釋愛支,愛是取之緣,有些經典中譯爲渴愛。此處所說的愛,不是佛家的慈悲,也不是基督教博愛,而是由錯誤觀念所衍生的貪愛——以生存欲爲中心的食色之愛。所以四聖谛中把“苦集聖谛”歸之于渴愛。此渴愛有叁種,即欲愛、有愛、無有愛。欲愛特別著重于男女之愛,有愛是對于生存的貪著,無有愛是對存在的滅無、這種滅無狀態的愛執——以人生苦和無常的不安,而急切想脫離此火宅似的世界,而臻于“無有”的世界。(佛陀住世時,印度下階層民衆如奴隸賤民、對于充滿痛苦的生命感到絕望,而追求一個“無有”的世界。)
【愛水】自愛欲之情流出的水液。如精液者。《楞嚴經》卷八曰:“因諸愛染,發起妄情。情積不休,能生愛水。……心著行淫。男女二根,自然流液。”
【愛行】二行之一,即愛欲之情多的人;若推理多的人,則叫做見行。行是心行,也就是心理活動。
【愛別離苦】謂別離愛境,或與所愛者別離時所感受之苦。爲八苦之又稱恩愛別苦。《大乘義章》卷叁載:“何者是其愛別離苦?所別有二,一內二外。內者自身,外者所謂親戚眷屬及余資生。參閱“八苦”條。
【愛河】愛欲溺人,譬之爲河。又貪愛之心,執著于物而不離,如水浸染于物,故以河水譬之。《楞嚴經》四曰:“愛河枯幹,令汝解脫。”
【愛毒】恩愛害道如毒藥。爲恩愛所系縛,而妨害佛道修行。《大智度論》十五曰:“爲邪見箭愛毒塗。”
【愛渴】又曰渴愛。言愛欲之心,其貪如渴者之求水。《圓覺經》曰:“衆生欲脫生死免諸輪回,先斷貪欲,及除愛渴。”
【愛縛】恩愛之系縛。《良贲疏》曰:“愛與無明,自纏縛故。”
【道法忍】道,即叁十七道品。謂觀欲界道谛,修此道品,真如理顯,生無漏法忍,是名道法忍。見《叁藏法數》。
【道法智】八智之一,十六心之一。即觀欲界之道谛而證得之無漏智。又斷除迷于道谛之見惑之智,亦稱道法智。見《俱舍論》卷二十叁。
【道理世俗谛】四種世俗谛之一,又名隨事差別谛,是指蘊、處、界等種種法門,一一法門,各順于道理,故曰道理;事相差別易見,故曰世俗。參閱“四種世俗谛”。
【道理勝義谛】四種勝義谛之一,又名自果差別谛,此即是世俗四谛中的第叁谛、證得世俗谛的四谛法門。這知證斷修因果之差別,謂之道理;這是無漏智的境界,異于前第叁俗,故名勝義。參閱“四種勝義谛”。
【道類忍】謂觀欲界道谛之後,複觀上二界道谛,生無漏法忍,是欲界道法忍之流類,是名道類忍。見《叁藏法數》 。
【道類智】謂觀欲界道谛之後,複觀上二界道谛,真智明發,是欲界道法智之流類,是名道類智。
【道寵】北魏時代僧人,俗姓張,名賓,道寵爲其法名,其生卒年代不詳,約爲公元五六世紀之間,少有才藝,與李範同爲當代大儒雄安生的弟子。壯年時有徒衆千余,後于趙州元氏縣堰角寺出家爲僧。依菩提留支受學《十地經論》,並著論疏,爲衆宣講,聲譽聞于邺下(邺城又名相州)。他在相州之北弘道,故其法系稱相州北道派,入寂年代不詳。
【極迥色】法處所攝色之一。迥者深遠義,這是指影、光、明、暗、迥色、空一顯色等細色,這是有對色中的假色(無形之色相),也是以極微爲體的獨影境。大乘修觀行者,以法空觀(第六意識假想之慧),觀想有對色中假色(即影、光、明、暗等),及空一顯色等(無形之色相,名空界色),漸次分析至極微時…
《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十一~二十五劃)》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