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百日共修 因果不虚(四)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我们所感受的一切都是业,感受快乐是因为往昔修过善业,遭受痛苦是因为往昔造过恶业。我们都不愿意感受痛苦,都想享受快乐,那就要断恶行善。我们断除了恶业,行持了善业,就可以永远脱离痛苦,永远获得安乐,永远改变命运。这是真实不虚的。大家一定要深信这样的规律和真理,这叫因果正见。
佛在经中讲:“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我们虽然知道佛的这个教言,但是都没有做到。我们学佛修行就是要“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恶业与善业的表现形式有各种各样的,我们要从小处着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再微不足道的恶行,对我们的伤害也会非常大,因此要尽力遮止;再微不足道的善行,对我们的利益也会非常大,因此要尽力行持。
偷盗(不与取)。是指将不属于自己的,属于别人的财物、受用等,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手段据为己有。
跟前面讲的杀业一样,完整的偷盗也要具备四个条件(也叫四分支或四因素):对境、动机、行为、结果。
1、对境:一是指属于他人的受用,自己没有权利拥有和使用。二是指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据为己有。他人的受用不仅指财物,也包括如名气、地位、好的机缘等,若是没有经过对方同意据为己有,就属于偷盗。
2、动机:动机有恶意和故意的。恶意是指因贪心、嗔恨心或在愚痴的状态下进行的偷盗。善意是指为了度化他人,为了断除他人内心的贪着,为了阻止他人拿这些受用去造弥天大罪或者替他人积累资粮,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偷他人的东西替他人做功德。
大乘佛法对善意的偷盗行为,是在特殊的情况下才开许的。当使用温和的方式无法解决问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采取这种手段,但这样做的前提是:第一、不是为自己,没有丝毫自私心;第二、能够利益对方且利大于弊。
通常情况下,偷盗行为是在贪嗔痴的状态下,或掺杂了一些嫉妒、傲慢等烦恼。故意偷盗与无意偷盗也不一样,在无意当中或者自己不明白的情况下偷盗,不会犯完整的偷盗恶业;如果是故意或恶意地偷盗,便是犯了一个完整的偷盗恶业。
3、行为:自己亲自偷盗,让别人偷盗,随喜他人偷盗,这三者是一样的。不与取分类有三种:权威不与取、盗窃不与取、欺诳不与取。
(1)权威不与取:是指像国王之类势力强大的人,不是依靠合法税收而是以暴力强取豪夺或者动用军队等,以武力明目张胆地掠夺,诸如此类的不与取称为权威不与取或势力不与取。这种情况目前很少,多见的是利用职务、权力之便收受贿赂、偷税漏税等。
(2)盗窃不与取:主要是指诸如盗贼一类的人,在暗处通过各种手段,偷偷摸摸地将他人的东西据为己有。
(3)欺诳不与取:主要指在经商贸易等过程中,为了欺骗对方而以口说谎话、短斤少两、非法称斗(私下制造的秤斗)等诈骗手段将他人的受用、财物据为己有。《大圆满前行引导文》里讲到,在一般情况下,做生意除了邪见和邪淫,其他身口意的恶业都具备了(现在的生意场上,恐怕邪见和邪淫也具备了)。既然如此,是不是不能做生意了?也不是。这里主要是指以不正当的行为和手段做生意。做生意应该遵循正当的规则和方法,这样就不会有罪过。
这样一个完整的恶业,需要具足好多因素与条件,否则也不会造业,或者造业了,业也不会很严重。
现在是商业时代,我们不要为了自己的一点点利益而去做生意,而应该发心为众生提供方便。这样就不会有任何罪过,因为发心是纯正的、清净的。有付出就有回报,有利润是自然的、正当的、应该的,但是你不能特意去求回报,不能为了回报欺骗他人,这种想法与心态是不正常的,是恶念,会有罪过。
这几天我一直在讲各方面的因果,但不是要求大家什么也不能做,什么也不许做,不然你们这些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就无法生活、工作、生存了。发心很重要,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先发心,然后再做。修行就是转念,若是不转念,所思所想都是造业,一言一行都是造业。转念不容易,要有正确的发心,要有清净的心态。
我们都是凡夫,在没有获得智慧,没有开悟、证悟之前,要做到没有一点恶念,不犯错、不犯戒是不可能的,但我们现在可以发露忏悔,慢慢地就可以获得智慧,再去积累无漏的善根。如果连忏悔都做不到,就不是修行人了。我们和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时刻都在造业,但是他不知道自己造业,更不可能反省、忏悔。
佛法是圆融的,佛法不可能给你带来压力,也不可能给你带来烦恼。善恶的标准有好多种,你应该根据自己的修行层次用相应的标准来衡量、要求自己。作为一个凡夫、一个初学者,你用佛菩萨的境界、善恶标准来衡量、要求自己是不合适的。但那样的境界与标准,是我们努力的目标与方向,只要我们坚持,最终一定会达到的。
偷盗与杀生一样,要感受四种果报。
1、异熟果:就是在恶趣里感受痛苦。偷盗分三种:因贪心而偷盗,因嗔恨心而偷盗,因愚痴而偷盗。
一般的情况下,以嗔恨心,为了伤害对方,为了报仇而偷盗,异熟果是下地狱;因贪心,贪财物、权力、势力而偷盗,异熟果是投生为饿鬼;在愚痴的状态下偷盗,外道的一些修法里,有把偷盗当作善业或修行的,还有盲目地跟着别人偷盗,异熟果是投生为旁生。
嗔恨心是堕落地狱的因,贪心是投生饿鬼的因,愚痴是投生旁生的因。另外,还有根据烦恼的粗重程度、动机的大小、次数的多少来定罪业的轻重,分上品、中品、下品。上品下地狱,感受寒热的痛苦;中品投生为饿鬼,感受饥渴的痛苦;下品转生为旁生,感受互食的痛苦。烦恼分重的、中等的、轻的,动机的大小与是否有畏惧感和羞愧心都有关系。如果你把偷盗当作本事,就是没有一点畏惧感和羞愧心,这种是动机极大的情况。偷盗的次数就不会是一两次,而是经常性的,次数越多,恶业越重。
我们现在学佛修行了,虽然还做不到“诸恶莫作”,但是我们不能跟普通人一样。我们可以有烦恼,但不能太粗重;可以有动机,但不能太恶劣,应该有畏惧心与羞愧心。你在上师三宝面前,在父母众生面前,立过多少誓言,下过多少决心,但是都没做到。你这是欺骗上师三宝!欺骗父母众生!对此应该有羞愧心!
次数方面也要注意,我们虽然现在做不到彻底不犯错误,不犯戒律,但是应该少犯,这样后果也不会太严重。有些人虽然学佛了,但是一点都不在乎,非常随便,这样还不如不学佛,至少不会拿佛法来造业。
2、等流果:有同行等流果和感受等流果。同行等流果就是今世与前世所造的业相同,沿袭过去的恶习,从小就喜欢偷鸡摸狗。感受等流果是指受用非常贫乏,即使有一点财产,也会被人抢走、偷走、骗走等等,甚至被迫与敌人共同享用。如果现在贫困,一无所有,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前世偷盗的果报。很多人虽然很想赚钱、发财,起早贪黑地积累财富,但始终赚不到钱,发不了财。虽然同样上班、工作、做生意,但是有些人有钱,有些人没钱;有些人能挣到钱,有些人挣不到钱;有些人能发财,有些人发不了财。有些人甚至非常辛苦,非但赚不到钱,发不了财,反而还十分贫困。
有些人虽然没做太多的事情,没有太多的付出,却发财、赚钱了。很多人认为老天爷不公平,其实不是老天爷不公平,都是自己的因果。人家前世布施修福报,你前世偷盗造恶业,结果能一样吗?有些人虽然有一点点钱或者有一些其他的财物,但是要么被别人抢走了,要么被别人偷走了,要么被别人骗走了。这些人想不通:“这么多人,为什么不骗别人,偏偏骗我呢?”这不是无缘无故的,是有因缘的,都是自己的因果。
佛法讲近因和远因。凡夫只能看到近因,看不到远因。内在的一些因缘我们看不到,只能看到表面上的一些因缘。有些人拼命地赚钱、积累财富,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舍不得用,最后突然生病了,或者有其他急事,积攒的钱因此全部花光了,这也是因果。若是你想发财、想赚钱,就要断恶行善,特别是要断除偷盗。通过不正当的方式得到的东西都属于偷盗,都是有果报的。也许当时没被人发现或者是侥幸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但是你逃脱不了因果的制裁。你即使拥有了这些东西,也是暂时的,长远看只能给你带来灾难,不可能给你带来幸福!
你的拥有也许是福,也许是祸。抢来的、偷来的拥有肯定是祸!我们观察一些人的经历就一目了然了!我们不能再迷茫、再糊涂了,应该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福。财富不是福,法福才是福。精神的享受才是最大的享受,内心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修来的财富才是福,抢来的或骗来的财富,不是福而是祸!不要说未来世,即使在现世,你也不可能因此得到幸福和快乐,它只会给你带来灾难!
我们都是心胸狭隘,目光短浅,任何事情都考虑得不周到,看得不透彻。唯有用佛法的智慧才能看得既全面又透彻,你才能明白真正的福和祸。现在好多人,虽然要权力没权力,要财富没财富,但是每天都能沐浴在佛法的光明中,享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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