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宝;必须是团体,个人也不能成为僧宝。大乘里无论是在家人还是出家人,只要有修有证,只要是一地以上的菩萨就是僧宝,单独一个人也可以称为僧宝。
上师是三宝的总体。佛在《涅槃经》中曾经讲过:“末时五百世,我现善知识,饶益汝等众。”虽然佛已经涅槃了,但是佛会化现为善知识来度化众生。况且佛法广大奥妙,没有上师的窍诀无法能够领悟诸法实相。上师身为僧众,语为妙法,意为佛陀,是三宝的总集。
第二、内皈依的对境是上师、本尊、空行三根本。上师为加持的根本,本尊为成就的根本,空行为事业的根本。
第三、密皈依的对境是气脉明点。
(三)皈依的方法
皈依的方法分为因皈依和果皈依。
第一、因皈依:下决心以佛为导师,以法为道路,以僧为道友,以上师为三宝的总体,为唯一的怙主,这四种决心叫因皈依。
第二、果皈依:就是希求佛法僧三宝的果位、上师果位的决心。“我要获得佛的果位,我要获得证法,我要获得僧众相续中这些无漏的功德,我要获得上师的果位,我要获得双运金刚持的果位。”这样的决心就是果皈依。
因皈依的对境是世俗谛的上师三宝,果皈依的对境是胜义谛的上师三宝。
这是皈依的方法,我们要这样皈依。接下来就是明观皈依境,修持真实皈依,在皈依境前面发誓发愿,下定决心,让自己的相续中获得皈依的戒体。立下誓言、下定决心后就能获得戒体。在小乘佛法里,戒体是一种细微的物质;而大乘里所谓的戒体是指决心——相续中立下的誓言。你能立下誓言,下定决心,就能获得戒体,得到戒体以后才是真正进入佛门。
得到了戒体,最好不破坏、不失去戒体,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守持戒律。
三、皈依的学处
(一)因皈依的学处(戒律)
第一、三种所断之学处。皈依佛以后,不皈依天魔外道;皈依法以后,不直接或间接地恼害众生;皈依僧以后,不跟外道共处、密切交往。
皈依佛之后,不能再顶礼所谓轮回中的世间天神,也就是说,不能把那些自己还没有摆脱轮回痛苦的自在天、遍入天等外道天尊以及地方神、土地神等世间大力鬼神作为后世的皈依处,而对他们顶礼供养等。皈依法之后,必须断除恼害众生之事,尽己所能防微杜渐,努力做到连梦中也不损害众生。皈依僧之后,不可以与外道为友,也就是不能与不信仰佛教及导师佛陀的外道种姓共同交往。藏地虽然没有真正的外道,但侮辱詈骂上师,诋毁亵渎正法,以及诽谤密宗甚深法门的人也与外道相同,绝不能和他们亲密接触,友好往来。
第二、三种所修之学处。皈依佛以后,要恭敬佛和佛像;皈依法以后,要恭敬佛法和佛经;皈依僧以后,要恭敬僧众,僧人穿的法衣,都要当作真正的僧宝来恭敬、供养。皈依佛以后,对佛宝的身像,乃至零碎片也要恭敬供养,以头顶戴,放在清净的地方,对它生起真实佛宝想,生起信心并观清净心;皈依法以后,对佛经的只言片语乃至一字一句也要生起恭敬心,顶戴供养,生起真实法宝想;皈依僧以后,对僧宝所依乃至僧衣上的红黄补丁,也应生起真实僧宝想,恭恭敬敬顶戴供养,将它放在干净的地方,生起信心并观清净心。
第三、三种同分之学处。皈依佛以后,视上师为佛;皈依法以后,视上师教言为正法;皈依僧以后,视上师的眷属、自己的同修道友为真正的僧宝。对现在为自己开示取舍道理的上师善知识,要作真正佛宝想,甚至连上师的身影也不能随意践踏,要精勤承侍、供养;对于殊胜具德上师所赐的任何教言要作真正法宝想,依教奉行,哪怕仅仅是一言一句也不能置之不理;对于上师的眷属、弟子及与自己共同持梵净行的道友们,要作真正僧宝想,身语意恭敬依止,一刹那也不做令他们不欢喜之事。
第四、五共同学处。纵遇命难也不舍弃上师三宝。纵使获得大利也不舍弃上师三宝。遇到危难时不寻求别的依靠,只祈祷上师三宝加持。去任何地方都要礼敬、祈祷那个方向的上师三宝。常常忆念上师三宝的功德。
(二)果皈依的学处(戒律)
不违犯佛所具有的功德,不违犯证法,不违犯僧众所具有的功德,尽量修无我和空性,一切清净平等的境界,这就是果皈依的学处。
(三)失去戒体的因
破坏这些戒律,就是破坏皈依的戒体,但是破坏不等于失去。失去戒体有两种情况:一是在相续中对上师三宝生起邪见而舍弃上师三宝;二是自己生起厌烦心、畏难心而从内心里舍弃上师三宝。
今天总结了皈依的内容:第一部分是皈依的动机和皈依上师三宝的原因;第二部分是怎样才算皈依上师三宝,怎样才能得到戒体;第三部分是得到戒体以后,应该怎样不破坏,不失去戒体。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2011百日共修 不共之五内加行 皈依(八)》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