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入菩萨行论 第三十九讲(第7~8品)▪P2

  ..续本文上一页维持此身故」,意思就是不可以吃太多,所取的量只要能够维持这个身躯就好了,既不可太好也不可太多。这里说到「于彼仅令足支身」,意思就是仅仅用来长养这个身躯而已,意思就是让这个身躯能存活下去而不会伤害到这个生命。如果是为了能够长得漂亮或形色好看的话,都是属于贪,这就不可以了。

  

巳四、思维离如是我慢之过患。

  

应令彼失安闲乐,常时为我所损恼。

  

这边也一样是交换角色在想,所以要想:「应该要令他(此地的他即是我)恒时受到损恼,应该令他无任何的安闲、快乐。」

  

这边讲到离如是我慢之过患,就是应该去思惟离如是我慢的过失是什么,因为生起我慢是一件很舒服的事,应该要让我慢恒时不生起,让我常处于不安闲的处境当中。内心要这样想是非常困难的,我们是从他人的角度,这个人永远要低、永远要痛苦,这样的愿是有一点困难的。

  

下面是「辰四修得之果」分四,我们刚才说到这是对我爱执修嫉妒、我慢和竞争心的结果,这样修了之后会有怎样的结果呢?就会更见到我爱执的过患及爱执他的功德。

  

巳一、思惟我爱执持之过患。

  

因此于百千生中,生死轮回损恼我,汝心唯欲求自利,从复经于无数劫,以此大义有暇身,汝乃难得造诸苦。

  

就是在修了自他相换的修心之后,依于对我爱执修嫉妒等的修心,你思惟我爱执过患的心态就会越来越强烈,实修时就会见到我爱执的种种过患。一般而言,我们都臣服在我爱执之下,好像是我爱执的佣人一般,被他使唤而见不到他的过患。现在来修自他相换之后,就会生起珍爱他人的心,自己站在他人的角度来着想的心态也会越坚固,也会更见到我爱执的功德,而且这种见到我爱执功德的「见」会更为深入一点。

  

在见到珍爱他人的功德之后,到最后我们就可以见到:这样子来修珍爱他人的话,我们到究竟是可以获得佛果的。巳二、知爱他摄受功德无边。

  

如是决于利他事,以胜解心力趣入,能仁教示不虚诳,如是功德后当见。

  

也就是指我们要不断去修珍爱他人,到最后就可以得到究竟佛果,事实上,要生起这样的「」是不容易的,必须要靠实修才能够见到有如是的功德,只有靠理论的推理是见不到的。为什么说要实修才能见到呢?因为实修之后才会生起那种体验,真正生起体验之后才会真正觉受到它所带来的功德,

  

有时候我们这样修了之后心中会生起怀疑:「这样修了之后,到底会不会有圆满的果报呢?」巳三、释功德。

  

若汝昔时曾修行,作此自他相换业,不成正觉圆满乐,如斯之事决非有。

  

有时候我们长久修自他相换之后,有时候会怀疑:「为什么我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圆满佛果呢?」事实上并不是不会得到圆满的佛果,而是会的,如果不会得到圆满佛果的话,那怎么会有佛呢?佛是依于修自他相换而成就的,圆满安乐的因是来自于自他相换的。所以,这样去修并不是不会有果,有时候我们是站在比较反面的角度来想。

  

仁波切说,刚刚的问题是在圆满佛陀果位上面的疑问,现在的问题是自他相换是真正可以做到的吗?真正能把自己内心的「我」变成他人吗?虽然我有修了很长的时间,虽然很努力在修,实际上内心的我执还是一直在那里,「我」还是会一直跑出来。所以,还是在怀疑:真的可以做到把我当成他人吗?

  

为了要去除这样的疑惑,就以这个偈颂来回答。巳四、结劝应爱他

  

是故如汝于他人,精血和凝成色体,执以为我未为难,如是应修自他换。

  

依于他人(指父母)的精血凝结而成为这个身躯,我们认为这个身躯就是我,这是因为加以串习的关系,所以就认为由他人的东西所形成的这个身躯是我。现在修自他相换也是一样可以,你只要加以串习的话,自己以及他人的角度也可以换得过来。

  

前面是在意乐上对于自己修我慢、嫉妒和竞争,下面就讲到加行的时候应该怎样,加行时也应该随顺着意乐而行,意乐和加行彼此之间不应该相违害。

  

我们前面这样修意乐之后,下面就是加行时应该要做的,寅三分二,卯一分三,辰一分二,巳一正明。

  

于他有情修大观,我身遇何可欲乐,即从自身而夺取,汝应于他作饶益。

  

于他有情修大观」就是修大察的意思。这边说「自身遇何可欲乐,即从自身而夺取」,如果看到自身所使用的东西比别人好的话,那就应该将它夺取来给予他人。我们一般都不是这样,我们都是想把别人好的东西夺来自己用,这边就是要反过来,好像是把好的东西从自己身上抢过去给别人。

  

巳二是「于己应嫉妒」。

  

若我欣乐他不欢,我居高胜他低劣,我作饶益他不尔,云何于我不嫉妒。

  

刚才讲到:在加行的时候,我们自己如果有好的东西,我们要代他人将这个从自己这边好东西抢走给别人。在这边也是一样,当自己比别人高的时候,要代他人对自己生起嫉妒心。

  

刚才讲了两个情形,第三个是「我作饶益他不尔,云何于我不嫉妒」,比如我自己乐而他人不乐的时候,就要代他人来计较:为什么你乐而他不乐呢?所以,总共有三个情形,第一个是自己有好的东西而他人没有,此时就代他人来夺取,第二个是自己比较高而他人比较低的时候,此时就代他人生起嫉妒心,第三个是自己乐而他人不乐时,此时就代他人来计较。

  

仁波切说:这里不是乐的意思,自己造乐的因而没有造利他人的因,自己一直做善行都是为了自己而不是为了他。我们自己看自己,我们念经、持咒、拜佛如果是为了自己的话,那么,我们内心当中的嫉妒心要生起:「你为什么都只为了自己而没有为他人?」就要生起嫉妒心。

  

前面所说的是在加行时应该这样做,接着是「辰二为利他故自甘居下劣处」,巳一是「观其过失」。

  

我当舍离诸安乐,他人之苦加于我,若问谁人令如是,当观自身之过失。

  

自己如果有好的东西都应该舍离而给予他人,然后将他人之苦取过来加诸于自己,这有一点像是做取舍。

  

在修的时候,我们是取他人的烦恼、罪业或苦果来到我们自己的身上,当你在做这样思惟的时候,你不可想着:我现在全身充满了他人的烦恼、罪业或苦果。我们这样的取最主要的目的是要灭除掉我们的我爱执,所以,你所过来的这一些要放在我爱执、我执上,而不是放在自己的身上。取过来的这些要放在我爱执和我执上面,取过来之后就去思惟这两者就被伤害到了,所以,这两者就变小了。

  

仁波切说:将他人的烦恼、业和苦都取回来之后,我们就把它放在我执和我爱执上面,取回来之后,它就越来越小、越来越没有力,越来越缩小了,因为害到它了,它是完全不喜欢,一直取回来之后,它就不见了。

  

问题:我爱执和我执是烦恼,取回来之后岂不是变成更多烦恼了吗?

  

回答:这是不一样的角度,这边是我跟他分得很清楚的一种执着心,如果你一直分的话,我就给你更坏的东西,我执、我爱执就会一直受不了,然后它就会不见了。就像克毒孔雀讲的一样,当那个孔雀吃毒的时候,它越吃会越健康。同样的,我们越去取众生的苦和恶业,我们的力量就会越增加。

  

这边说「若问谁人令如是,当观自身之过失」,当我们做前面说的取他人苦而舍自己乐的时候,偶而我们还是要自观自己的过失,就像《修心八颂》的第三偈所说的:「一切威仪观自心,微惑寻生即觉察,惑仇唯令自他损,愿速呵斥令消除。

  

前面做了取舍之后,接着巳二是「对有情作忏悔」

  

若时他人作恶事,引咎归过于自身,自身作业虽微细,亦当大众披诚忏,闻赞他时信称扬,不嫌映夺己名闻。

  

前面两句是「若时他人作恶事,引咎归过于自身」当他人来伤害我们自己的时候,…

《入菩萨行论 第三十九讲(第7~8品)》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