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入菩薩行論 第叁十九講(第7~8品)▪P2

  ..續本文上一頁維持此身故」,意思就是不可以吃太多,所取的量只要能夠維持這個身軀就好了,既不可太好也不可太多。這裏說到「于彼僅令足支身」,意思就是僅僅用來長養這個身軀而已,意思就是讓這個身軀能存活下去而不會傷害到這個生命。如果是爲了能夠長得漂亮或形色好看的話,都是屬于貪,這就不可以了。

  

巳四、思維離如是我慢之過患。

  

應令彼失安閑樂,常時爲我所損惱。

  

這邊也一樣是交換角色在想,所以要想:「應該要令他(此地的他即是我)恒時受到損惱,應該令他無任何的安閑、快樂。」

  

這邊講到離如是我慢之過患,就是應該去思惟離如是我慢的過失是什麼,因爲生起我慢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應該要讓我慢恒時不生起,讓我常處于不安閑的處境當中。內心要這樣想是非常困難的,我們是從他人的角度,這個人永遠要低、永遠要痛苦,這樣的願是有一點困難的。

  

下面是「辰四修得之果」分四,我們剛才說到這是對我愛執修嫉妒、我慢和競爭心的結果,這樣修了之後會有怎樣的結果呢?就會更見到我愛執的過患及愛執他的功德。

  

巳一、思惟我愛執持之過患。

  

因此于百千生中,生死輪回損惱我,汝心唯欲求自利,從複經于無數劫,以此大義有暇身,汝乃難得造諸苦。

  

就是在修了自他相換的修心之後,依于對我愛執修嫉妒等的修心,你思惟我愛執過患的心態就會越來越強烈,實修時就會見到我愛執的種種過患。一般而言,我們都臣服在我愛執之下,好像是我愛執的傭人一般,被他使喚而見不到他的過患。現在來修自他相換之後,就會生起珍愛他人的心,自己站在他人的角度來著想的心態也會越堅固,也會更見到我愛執的功德,而且這種見到我愛執功德的「見」會更爲深入一點。

  

在見到珍愛他人的功德之後,到最後我們就可以見到:這樣子來修珍愛他人的話,我們到究竟是可以獲得佛果的。巳二、知愛他攝受功德無邊。

  

如是決于利他事,以勝解心力趣入,能仁教示不虛诳,如是功德後當見。

  

也就是指我們要不斷去修珍愛他人,到最後就可以得到究竟佛果,事實上,要生起這樣的「」是不容易的,必須要靠實修才能夠見到有如是的功德,只有靠理論的推理是見不到的。爲什麼說要實修才能見到呢?因爲實修之後才會生起那種體驗,真正生起體驗之後才會真正覺受到它所帶來的功德,

  

有時候我們這樣修了之後心中會生起懷疑:「這樣修了之後,到底會不會有圓滿的果報呢?」巳叁、釋功德。

  

若汝昔時曾修行,作此自他相換業,不成正覺圓滿樂,如斯之事決非有。

  

有時候我們長久修自他相換之後,有時候會懷疑:「爲什麼我到現在還沒有得到圓滿佛果呢?」事實上並不是不會得到圓滿的佛果,而是會的,如果不會得到圓滿佛果的話,那怎麼會有佛呢?佛是依于修自他相換而成就的,圓滿安樂的因是來自于自他相換的。所以,這樣去修並不是不會有果,有時候我們是站在比較反面的角度來想。

  

仁波切說,剛剛的問題是在圓滿佛陀果位上面的疑問,現在的問題是自他相換是真正可以做到的嗎?真正能把自己內心的「我」變成他人嗎?雖然我有修了很長的時間,雖然很努力在修,實際上內心的我執還是一直在那裏,「我」還是會一直跑出來。所以,還是在懷疑:真的可以做到把我當成他人嗎?

  

爲了要去除這樣的疑惑,就以這個偈頌來回答。巳四、結勸應愛他

  

是故如汝于他人,精血和凝成色體,執以爲我未爲難,如是應修自他換。

  

依于他人(指父母)的精血凝結而成爲這個身軀,我們認爲這個身軀就是我,這是因爲加以串習的關系,所以就認爲由他人的東西所形成的這個身軀是我。現在修自他相換也是一樣可以,你只要加以串習的話,自己以及他人的角度也可以換得過來。

  

前面是在意樂上對于自己修我慢、嫉妒和競爭,下面就講到加行的時候應該怎樣,加行時也應該隨順著意樂而行,意樂和加行彼此之間不應該相違害。

  

我們前面這樣修意樂之後,下面就是加行時應該要做的,寅叁分二,卯一分叁,辰一分二,巳一正明。

  

于他有情修大觀,我身遇何可欲樂,即從自身而奪取,汝應于他作饒益。

  

于他有情修大觀」就是修大察的意思。這邊說「自身遇何可欲樂,即從自身而奪取」,如果看到自身所使用的東西比別人好的話,那就應該將它奪取來給予他人。我們一般都不是這樣,我們都是想把別人好的東西奪來自己用,這邊就是要反過來,好像是把好的東西從自己身上搶過去給別人。

  

巳二是「于己應嫉妒」。

  

若我欣樂他不歡,我居高勝他低劣,我作饒益他不爾,雲何于我不嫉妒。

  

剛才講到:在加行的時候,我們自己如果有好的東西,我們要代他人將這個從自己這邊好東西搶走給別人。在這邊也是一樣,當自己比別人高的時候,要代他人對自己生起嫉妒心。

  

剛才講了兩個情形,第叁個是「我作饒益他不爾,雲何于我不嫉妒」,比如我自己樂而他人不樂的時候,就要代他人來計較:爲什麼你樂而他不樂呢?所以,總共有叁個情形,第一個是自己有好的東西而他人沒有,此時就代他人來奪取,第二個是自己比較高而他人比較低的時候,此時就代他人生起嫉妒心,第叁個是自己樂而他人不樂時,此時就代他人來計較。

  

仁波切說:這裏不是樂的意思,自己造樂的因而沒有造利他人的因,自己一直做善行都是爲了自己而不是爲了他。我們自己看自己,我們念經、持咒、拜佛如果是爲了自己的話,那麼,我們內心當中的嫉妒心要生起:「你爲什麼都只爲了自己而沒有爲他人?」就要生起嫉妒心。

  

前面所說的是在加行時應該這樣做,接著是「辰二爲利他故自甘居下劣處」,巳一是「觀其過失」。

  

我當舍離諸安樂,他人之苦加于我,若問誰人令如是,當觀自身之過失。

  

自己如果有好的東西都應該舍離而給予他人,然後將他人之苦取過來加諸于自己,這有一點像是做取舍。

  

在修的時候,我們是取他人的煩惱、罪業或苦果來到我們自己的身上,當你在做這樣思惟的時候,你不可想著:我現在全身充滿了他人的煩惱、罪業或苦果。我們這樣的取最主要的目的是要滅除掉我們的我愛執,所以,你所過來的這一些要放在我愛執、我執上,而不是放在自己的身上。取過來的這些要放在我愛執和我執上面,取過來之後就去思惟這兩者就被傷害到了,所以,這兩者就變小了。

  

仁波切說:將他人的煩惱、業和苦都取回來之後,我們就把它放在我執和我愛執上面,取回來之後,它就越來越小、越來越沒有力,越來越縮小了,因爲害到它了,它是完全不喜歡,一直取回來之後,它就不見了。

  

問題:我愛執和我執是煩惱,取回來之後豈不是變成更多煩惱了嗎?

  

回答:這是不一樣的角度,這邊是我跟他分得很清楚的一種執著心,如果你一直分的話,我就給你更壞的東西,我執、我愛執就會一直受不了,然後它就會不見了。就像克毒孔雀講的一樣,當那個孔雀吃毒的時候,它越吃會越健康。同樣的,我們越去取衆生的苦和惡業,我們的力量就會越增加。

  

這邊說「若問誰人令如是,當觀自身之過失」,當我們做前面說的取他人苦而舍自己樂的時候,偶而我們還是要自觀自己的過失,就像《修心八頌》的第叁偈所說的:「一切威儀觀自心,微惑尋生即覺察,惑仇唯令自他損,願速呵斥令消除。

  

前面做了取舍之後,接著巳二是「對有情作忏悔」

  

若時他人作惡事,引咎歸過于自身,自身作業雖微細,亦當大衆披誠忏,聞贊他時信稱揚,不嫌映奪己名聞。

  

前面兩句是「若時他人作惡事,引咎歸過于自身」當他人來傷害我們自己的時候,…

《入菩薩行論 第叁十九講(第7~8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