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这二者不一样,你没有办法区分,「下当广说。」后面还要详细解释,有没有看到?后面在哪里还要详细解释呢?366页才要详细解释呢!
为什么前面没有破除掉,要到366页这里才要详细的解释?因为366页这里要指出对方的主张是什么?前面谈到对方是把昏跟沉混为一谈,不能够把它区分清楚,有这么一个情况。但是前面没有把它破除掉,因为对方的主张昏跟沉没有区分的情况,这个要在366页才要详细说明,才要把它破除掉。所以这个地方要说明一下对方的主张是什么?指出来对方的毛病在什么地方?不能够把昏跟沉这二者区分开来,会有这样一个毛病的,再把它破除掉,之后才要解释我们的主张是什么?
首先要指出对方的主张,「沉者亦译退弱,」沉没这个沉,有时候也翻译退弱,有一些翻译师把它翻译成退弱,退缩的意思。不过这个「与丧心志之退弱不同。」至尊仁波切提出这么一个说法。这个退弱跟意志丧失掉,丧失精神这个退弱也不相同的。底下才要谈到沉没的性相,「于此沉相,」那个相,是性相,沉没的性相怎么样做解释呢?(「雪山聚中修静虑者,多于」)雪山之中很多的禅定者,修静虑的人,它的说法是这个样子,底下是这个性相,「安住不散,」安住而不流散,心能够安住在所缘的对境上面,也没离开掉,也没散乱没有离开,但是行相「明晰澄清」没有,明亮、明晰、很澄清、很清澈这个部分又没有了(「相不明澄之昏昧,许之为沉。」)。这样子昏暗的内心,就把它称之为沉,就是这样的一个主张。
这跟我们前面谈到的,要去界定沉没,跟界定昏昧是一样的,同样的一个情况,那就表示昏跟沉这二者,没有办法区分清楚。所以前面才谈到这种说法是不能够区分,(362页)「此乃未辨昏沉二法差别之言,下当广说。」所以在这个地方提出对方的主张,把它破除掉,前面那个地方等于就破除掉了,所以前面不必讨论嘛,意思跟这个一样,所以这里才要详细讨论。
那这个要怎么破除呢?(366页)「此不应里。」就是要把它破除掉了,你这个讲法不合理呢!你的讲法就是前面讲的「雪山聚中修静虑者,」如何、如何,这是他们所谈到的性相,沉没的性相是这样做解释的。哦!这个解释不合理呢!不合理就是要把对方破除掉,为什么?因为论典里面有谈到「论说昏昧为沉之因,」昏昧跟沉没二者来讲的话,昏是原因沉是果。那就表示二者各个各个区别的,因为一个是因一个是果,不会一样的,所以「二个别故。」两个是各自各自分开来的,各自各自不同的原因,是因为昏要当原因,沉要当它的果,因跟果不一样,当然个别个别分开。所以你前面把它当作一个,那就不合理了。
因为对方谈到,什么叫做沉?去解释沉的时候,讲到的是昏,那就是昏跟沉都一模一样了,这个不合理,是二者个别分开的。「论说昏昧为沉之因,」哪里说呢?底下引了两个,一个是:
《修次中编》云:「此中若由昏昧睡眠所蔽,见心沉没或恐沉没。」「昏沉」是昏昧,还有睡眠所遮蔽之故,遮蔽就是压住,因此心就会陷入沉没,《修次中编》,《解深密经》,里面都有谈到。恐怕会陷入沉没。「若由」的意思就是指由前面那个项目产生后面那个项目,表示它有因果关系,因为昏昧或者是睡眠的影响之故,这个要当原因,所以心才会产生沉没,或者是恐怕将会产生沉没,表示这个是果,那表示两个应该不一样,有因跟果之关系。
《解深密经》里面也谈到:「若由昏昧以及睡眠,或由沉没,或由随一三摩钵底诸随眠烦恼之所染污,当知是名内心散动。」若由昏昧以及睡眠,这个也是表示昏昧或者睡眠是当原因,由它引发沉没。所以昏昧跟睡眠要当因,沉没要当果。(「此说由由昏沉及睡眠力令心沉没,名内散动」)
现在去解释什么是沉的时候,却把它解释成昏昧,那就是把昏跟沉二者当作是一项,相同一项。这个说法不正确,这是对方的主张,要把对方的主张破除掉。破除掉的时候,首先谈到第一种方式就是要了解清楚,昏昧当原因,沉没要当果。因跟果应当各自分开,不会是一个。现在你把它当成一个,当然不合理,这是一个破除的方式。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破除的方式,另外一个破除的方式谈到,就沉没而言,它也可能是烦恼,但它也有可能是善的类型。可是假设是昏昧的话,它不可能是善,它纯粹只有烦恼,也有这个差别,所以二者也不一样。因此以这个方式要把它破除掉,这个方式是《集论》里面所谈到的,倒数第五行「集论亦于说」就是另外一个破除的方式,用《集论》来讨论
「沉」不一定是烦恼,善也有,《集论》里面谈到了,主要就是这一点,故「集论亦于说随烦恼散乱之时说其沉没,然彼说散乱亦有善性」就是沉没也有可能属于善,「非定染污。」它不一定是属于烦恼。但是昏昧的话,《集论》里面又谈到了,「昏沉如《集论》云:『云何昏沉谓痴分摄(愚痴所摄),心无堪能,与一切烦恼及随烦恼助伴为业。』」与一切的烦恼跟随烦恼相助伴就讲了,它仅仅只是烦恼,不可能有善的部分,所以昏是属于愚痴的类型(「是痴分中身心沉重」),它是身心很沉重,然后「无堪能性。」昏是这个意思,属于愚痴的类型,「身心沉重无堪能性」就称之为昏。它是属于烦恼的类型,它只有属于烦恼,不会有善的。
《俱舍论》“释”,那个是《俱舍论释》,这世亲所写,注意一下,《俱舍论释》,俱舍论的注解。不仅仅无着在《集论》里面所谈到,无着的弟子世亲在俱舍论的注解,《俱舍论释》里面还谈到,「云何(为)昏沉,谓身(很沉)重性及心重性,即身无堪能性及心无堪能性。」就称之为昏。
所以引用了《集论》的两个说明,前面一个《集论》谈的是沉本身不一定属于烦恼,它有时候属于善法。第二个《集论》谈昏本身它纯粹只有烦恼,因为它是属于愚痴所摄。再过来第三个引经据典是《俱舍论释》里面解释的,昏是什么样子,昏是身很沉重心也很沉重,都无堪能。那就表示昏跟沉不一样,以这个方式来破除对方,为什么呢?因为对方主张昏跟沉都是一个,如果昏跟沉都是一个的话,那沉本身不一定属于烦恼,它有时候属于善,那这样昏也可以属于善嘛!如果说昏纯粹只是烦恼,那就不可以了,它也要有属于善嘛!因为沉也有属于善的部分。前面引用的经论都谈到,昏纯粹只能属于烦恼,它是属于痴的一部分,没有说它是属于善,以这样子来把对方的主张破除掉。
底下才要谈到自宗的主张,倒数第二行,「沉没谓心于所缘执持力缓」缓是松弛的意思,「或不极明,故虽澄净,若取所缘不极明显即是沉没。」所以自宗的主张看看跟对方的不同。对方谈到「安住不散,相不明澄之昏昧,许之为沉。」没有明晰澄清这是昏昧,昏昧把它主张是沉,那就昏跟沉都是一个嘛!自宗就要解释清楚了,沉没是什么意思呢?如果说澄净这个部分不存在的话,就会称为昏昧,昏昧为因,后面就会产生沉没了,不仅如此,就算澄净这个部分存在的话,可是执持对境,抓住对境的力量很薄弱,没有力量的话,也是属于沉了。
沉的本质要了解清楚,后面才要引用支持的论据,支持的经文就是《修次第中编》里面所谈到的。但是要先把沉的性相了解清楚,「沉没」里面谈到「谓心于所缘」所缘对境,心去抓住所缘的对境,执持力松缓。执持力松缓的意思,就是指抓的力量不够,就好像我们手拿茶杯的时候,紧紧握住它,那很有力量。但只是把它钩住,手都没有力气,握是握住了,可是手没有力气嘛!是不是有这种情况呢?那个叫执持力松缓,抓住的力量很松缓;或者抓住了是抓住了,但不是很明晰的去抓住对境,这个也是沉。所以没有很有力的去抓住它,抓的力量不够,也是沉;抓的时候对境不是很明晰,这个时候也是沉。
沉的性相只有到这里,「心于所缘执持力缓或不极明,」底下是解释说明,因此之故,因为沉的性相是这个样子,所以假设缘取对境的时候,对境就算很明显的出现了,「故虽澄净」对境很明晰很明显的出现了,不过「若取所缘不极明显即是沉没」可是如果说抓取对境抓的力量不够的话,还是属于沉没呢!
所以自宗的主张「故虽澄净」但是「若取所缘不极明显」的话,这个也算是沉没。如果说没有澄净的话,称之为昏昧了。没有澄净的这个部分,对方却把它主张为沉。没有澄净的时候,对方把它当做就是是沉。但是自宗主张,就算澄净这个部分存在的话,它仍然还是沉。〈自宗主张就算澄净还存在的话,那还是属于沉。〉对方主张没有澄净才算是沉,可是我们主张,自宗主张即使有澄净也是沉。因为抓对境的时候,所缘不极明显,也是沉没。
所以看对方的主张,前面那里「安住不散,相不明澄」有一个明晰澄净嘛,所以如果没有澄净的话,才能够称之为沉,这对方的主张。但本派主张,就算你澄净也存在的话,还是属于沉没,就跟对方的主张显然不一样,以这个方式来破除对方。所以说自宗同时也破除对方,说自宗就是「沉没谓心于所缘执持力(松)缓或不极明(晰)」破除对方「故虽澄净(澄净部分有存在),若取所缘不极明显即是(那还是属于)沉没。」这个是因为对方主张澄净不存在的时候,才算是沉没。但我们的主张是,就算你澄净存在的话,也是属于沉没。
所以这里就要谈到分成三个方式来破除它,前面《修次中编》跟《解深密经》里面都有谈到,昏昧跟沉因跟果的关系,所以两个不会一样的。但是你把它解释成一个。所以你的说法有毛病呢!第二个就沉而言,可能是烦恼,也有可能是善。就昏昧而言,纯粹都是属于烦恼,不会是善。你的说法把它当一个,那也有毛病了。
再下来这里谈到,以这个方式来破除,就是澄净这个部分,如果它没有的话,就是沉,这对方的主张,但是我们的分析发现,澄净这个部分如果存在的话,它仍然可能是属于沉,所以跟对方的主张也不一样,以这个方式破除对方。
所以内心澄净这个部分即使存在的话,也有可能陷入沉,就是内心虽然很澄净,但是也不能够明白的看到对方,这种情况也是属于沉。譬如说我们现在的情况来看的话,现在在座的各位,有人神识很清晰,有人已经昏昏欲睡。但是就算神识非常清明的情况之下,现在所讲的这些内容,专注在听的时候,也是听不太明白清楚,所以首先神识清明是澄净这个成份的存在,但是取所缘的时候,不能够很明显的出现,内心澄净的部分是存在的,因为神识很清明很清晰嘛,可是专注在对境的时候,对境还是不能够明显的呈显出来,不能够很明晰的出现。有境神识很清明,但对境不能够很明晰的显现出来,也有这种情况,对不对?所以就算内心本身澄净这个部分就算齐备的话,不过在这个情况之下,对境有时候还不能够很明晰的显现出来,这种时后还是列入沉。
引经据典,前面谈到了看对境,应该要把对境看的清清楚楚,应该要这样子嘛!但是去看对境的时候,不能够清清楚楚看到对境,意思就是指对境不能够很明晰的显现出来,这种情况还是列入沉。所以就算内心本身非常的清澈、很澄清,可是去缘取对境的时候,对境还是不能够很明晰的出现,也有这种情况。这个把它列入沉有根据的,后面引经据典来说明,莲花戒大师的《修次中编》里面谈到,「若时如盲或如有人趣入暗室或如闭目,其心不能明见所缘,」所以他的心本身去看对境的时候,不能够把对境看得很清楚,「因知尔时已成沉没。」那个时候就把它称之为沉没。所以这个时候就算心本身非常的澄净、澄清,内心神识清明,不过去看对境的时候,还是不能够把对境看得清楚,对境不是很明晰的显现出来,这个时候还是列入沉没,所以就算内心澄净这个部分已经齐备了,但是还是属于沉没。
《菩提道次第广论 奢摩他 第38讲》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