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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 奢摩他 第33讲▪P3

  ..续本文上一页。如果要把这个排除掉的话,必须具足两个特色,这无过失的等持要具足两个特色,就不会有昏沉跟掉举。

  但是,具足两个特色,这两个特色怎么样子算是圆满或者是不圆满?那就看逆缘了,沉跟掉这二者,有没有能全部都把它消灭掉,如果沉跟掉这二者,全部都消灭掉的话,这个具足二特色,就完全十全十美,非常圆满了。不过现在在无过失的等持产生的这个部分,如果要把沉跟掉全部都完全消灭掉的话,大概非常的困难。

  所以说是具足两个特色,这个意思是还不能够到达圆满,它仅仅只是具有两个特色,这样子也就可以了,在现在这个段落。具足两个特色就是明分还有有威力的住分,这样子也就可以了。因此要以这个为主,要能够引发一个顺缘的等持,这种等持要引发的话,靠忆念跟正知,其中忆念为主,怎么去观修一个有威力的忆念?要了解忆念的性相,所以在现在是引发顺缘的等持为主,重点不是放在排除逆缘,排除逆缘沉没跟掉举这个部分,应当是首先无过失的等持引发产生的。透过忆念跟正知的力量,特别是忆念,了解忆念的性相,之后引发一个无过失的等持,有这个无过失的等持,具足两个特色它还不能够圆满,在无过失的等持产生之后,接下来进入九住心的实修,在九住心的实修里面,才逐渐的把逆缘沉跟掉的部分,把它消灭掉,这是我们前面所谈到的内容。如果有人上一次没有来,或者是中间有几次没有听到这个内容的话,我们做一个归纳,前面立无过规讲的内容,它的大纲是这个意思。

  之后要讲第二个,有过失的规矩是什么?要把它排除掉「第二.破有过规。有此邪执是所应破,」现在是要把颠倒的想法把它排除掉,什么叫做颠倒的想法?首先要说明颠倒的想法是什么,颠倒的执着是什么?再把它分类破除掉。首先讲颠倒的执着是什么?「谓」指的是前面讲的邪执,颠倒的想法『若如前说策举其心无分别住,虽无少许沉没之过,掉举增上,现见不能相续久住,若低其举缓其策,现见住心速能生起。遂谓此方便大教授,发大音声唱言善缓即是善修。』有这么一种主张说法了,这个是邪执。

  这跟前面立自宗的主张有关系,前面至尊大主立无过规有谈到,这里说「第二.破有过规。有此邪执是所应破」,『若如前说』前说在哪里呢?360页倒数第四行,「由此正念于所缘境住心之理,谓如前说明观所缘。若能现起最下行相,令心坚持,令心策举,即此而住莫新思择。」靠着忆念让心能够安住在所缘的对境之上,这个方式就是前面所谈到的,缘取所缘的对境之后,不是说对境要非常明晰的出现,内心能够明白的去缘取它,内心很清楚明白的去缘取就可以了。

  「现起最下行相」是内心很明白的去缘取就可以了。「令心坚持,令心策举」心有力量去抓住它,令心坚持,坚定的去对境,而且心策举,心要高举的意思,这前面讲过了,「即此而住」就这样子安住在对境上,「莫新思择」的意思就是不要再分析别的对境,心跑到别的对境去了,这个都不要做,这前面已经讲完了,这是立自宗的部分谈的。

  所以「若如前说」如果像前面所谈到的这种方式,「策举其心无分别住」心放的很高,心高举,没有分别妄念,在这种情况之下,「虽无少许沉没之过」,当然不会产生沉没,因为心很高举,又没有妄念,但是「掉举增上」,可是这个时候可能会引来掉举,掉举的毛病可能会出现,「现见不能相续久住」因此明白的我们就看到了,按照你至尊大主的解释方式来做实修的时候,前面自宗的地方谈到引发顺缘等持,要靠忆念的力量,忆念的力量意思是指有威力的定解,所以观修忆念的意思就是指观修一个有威力的定解,这前面都解释过了,这样说明了,「令心高举,令心坚持」。

  这样解释完毕之后,对方就说,这样的主张好像不太对,因为令心高举,令心坚持而放在对境上的话,好像不太好,因为令心高举的时候,当然是没有沉没之过失,不过会招来掉举,有这个危险。如果招来掉举的话,就「不能相续久住」在所缘的对境上面,会令心高举,那这个方式不好,应该要怎做?底下讲了「若」是应该要这样做,提出这样一个主张「若低其举缓其策」心高举稍微放下来,抓住很有力稍微放松一下,「现见住心速能生起」这个时候心要安住在对境之上很容易就能达成了,他就提出这么一个主张。

  现在要对这么一个主张来做说明了,对方这种主张认为住心就能够很快产生,这个才是最好的方式,因此「发大音声唱言善缓即是善修」应当放缓和,这才是好的实修方式,这样的主张讲完了之后,至尊仁波切立刻就把他批评一顿了,为什么呢?「此是未辨沉没修二法差别之论,」这种你谈到说按照放缓的话,不要高举的话,放比较缓和的话,住分很容易,安住的等持很容易就产生了-「住心速能生起」,内心的安住很快就产生了。其实你是把沉没跟安住混在一起,把它当作是一个。不是说你的安住很容易产生,你是沉没很容易产生,你把沉没当作是安住,混为一谈,因此你说已经安住了,已经实修非常好了,其实不是。

  所以认为心已经久住了,等持已经立刻就产生了,其实错了,是立刻沉没就产生了,这不是观修,你已经把它混为一谈了,为什么混为一谈?原因何在?底下讲原因,「以无过定,须具前说二种差别,」无过失的等持,要具足前面两种特色,一个是心放在对境上的时候,能够安住在上面,住分一定要有,第二个是有力量的明分,这两个特色都要有。〈所以无过失的等持,应该这两个特色都要有。〉

  「非唯令心无分别住一分而足。」不是只有内心没有妄念而安住在对境之上,只有这个条件,这是住分的条件。住分存在但是没有明分存在的话,那不能算是无过失的等持,因为无过失的等持要两个条件。

  所以对方「大音声唱言善缓即是善修」,就是「低其举缓其策」低其举就是心量不是放的很高,缓其策是抓住对境的时候心稍微放的缓一点,力量不是这么强大,放低放缓这个意思,这是好的实修方式,这样安住就很容易产生了,就这么一个主张。

  至尊仁波切马上批评主张,说,不是,你是把沉没跟观修混为一谈,其实不是安住很容易产生,是沉没很容易就产生了。心不是只有无分别无妄念住这一个条件,应该是具两个条件,前面都有谈到过了,所以就这样去批评他了。批评他之后,对方马上又回答,底下若谓这是对方的回答,「若谓于境令心昏昧可名为沉,」对方马上回答,心于对境,内心缘取对境的时候,心昏昧可以称之为沉,但现在没有这种情况。「今无彼暗内心澄净,」现在没有这种情况,内心还是非常的澄清,所以我现在谈到的等持仍然没有过失,这是对方马上的回答。

  前面谈到(对方)说他安住出现了,但是至尊仁波切批评说,你这个(虽)是安住,可是伴随细分的沉,伴随着沉在里面,你没有把它分别清楚,把它当是观修。对方马上回答说没有啊!因为昏昧才称之为沉,现在我缘取对境的时候,住分也有,而且没有黑暗,「今无彼暗」没有这种黑暗,内心也是明明白白,也是很「澄净」澄清,沉这个毛病也不存在,住分也有了,明分也有了,所以这是一个无过失的等持,前面不是谈到两个条件,无过失的等持这两个条件都齐备了,「故三摩地全无过失,」我的主张里面所谈到的这一个方式,要「低其举缓其策」也是无过失的等持,就这样子讲了。

  这样子讲之后,至尊仁波切回答说不是这个样子的,因为至尊仁波切一直讲到无过失的等持要具两种特色,一个特色是什么呢?一个特色是要住分,还一个特色是什么?(译者问现场学员)啊?有威力的明分,我每次都翻有威力的明分不是吗?(现场学员说对)对啊!因为中文只有翻到明分,没有翻到有威力的明分,要看359页倒数第三行,「此中所修妙三摩地具二殊胜,一令心明显具(有威力的)明显分,」中文也没有翻到(译者大笑),「二专住所缘无有分别具安住分」,所以一个是住分,一个是有威力的明分,对不对?

  至尊仁波切每次讲都没有讲到“明分”,他说“具有威力的明分”,因此之故,你的回答里面谈到“已经有住分了,也有明分了,没有过失”。至尊仁波切马上就要答复了,说每次讲到不是只有住分跟明分,是有威力的明分,不是只有明分一个项目哦!

  这一个问题这样讲之后,就是对方的主张前面已经谈到了「低其举缓其策」,“这个时候内心也有住分,也有明分,「昏昧」这种情况也没有出现,因此也没有昏暗,内心也是非常明白清楚”,所以这样三摩地还是没有过失呢!这样子提出来之后,至尊大主立刻做答复了,说“内心也没有昏昧,也没有黑暗,所以沉这个毛病并没有发生,所以我仍然是一个无过失的等持,住分也有,明分也有,所以没有过失嘛”,就这样讲了,讲了之后,至尊大主立刻做回答,此乃未辨昏沉二法差别之言,这是至尊大主的回答,「若谓」是对方的答复,对方的说明,「此乃」是至尊大主的回答,你这种主张是没有分开昏昧跟沉没两种项目,因此你分不清楚之故,你有这种说法,「下当广说。」

  「下当广说」就是昏昧还有沉没这两者的差别在哪里?后面才要详细的说明,后面在什么地方?366页倒数第三行,引用《俱舍论》的注解里面谈到,「云何昏沉,为身重性及心重性」这个「昏」是昏昧的意思,昏昏欲睡;昏昧的意思是身很粗重,内心也是很粗重,因此「即身无堪能性及心无堪能性」不堪能的意思是指不能够指挥,我也不能指挥我的身体,也不能指挥我的内心,这个时候称之为昏沉、昏昧。

  沉没是指什么?「沉没谓心于所缘执持力缓或不极明,」心去缘取对境,抓住对境的时候,它的力量不够,「不极明」性,「故虽澄净,若取所缘不极明显即是沉没。」心去抓住对境的时候,抓的方式太松散了,因此对境没办法非常的明晰,沉没的意思是指,心缘取对境,抓住对境的时候,抓的力量稍微松散掉,因此所缘的对境,不能够非常的明晰,不能够很纯净的去抓住对境,是指这个意思。所以就算是非常的澄清,很清晰、很澄清,可是抓住对境的时候,没有办法达到很有力量,因为没有办法达到很有力量之故,对境不会非常的明晰,这种情况就把它称之为沉没。

  所以「沉没谓心于所缘执持力很松缓或者是对境不能够非常的明显,不极明显。故虽澄净,」澄净就是很清澈,很明白、明晰的出现,但是不能够非常的明显,若取所缘对境的时候,不极明显即是沉没。所以抓住对境的时候,虽然很清澈的出现,但是不能够非常的明晰,不能够明晰的因,就是抓的力量不够,因为抓的力量如果很坚定、够的话,对境就会非常的明晰,这种情况称之为沉没。

  前面对方所谈到的,“「心昏昧可名为沉」,「今无彼暗内心澄净」所以内心还是很澄清,但是这个时候的内心没有昏昧,不过没有昏昧可称之为沉。”但是你讲的那个不是沉,那个是昏昧,可是昏昧更加糟糕。所以就你讲的情况而言,已经沉没,已经慢慢的恶化,已经快靠近昏昧了,但是你发现说没有昏昧嘛,所以你把昏昧跟沉没混在一起谈,所以有沉没,但是不知道,这个沉没已经恶化到快靠近昏昧了,但是还没有进入到昏昧之中,所以你知道说没有昏昧嘛,所以没有沉没嘛,因此这是一个无过失的等持嘛,其实不是呢,已经靠近昏昧了,是还没到达,所以你说没有,但是已经很靠近了,已经到达交界区了,所以那是你没有办法把沉没跟昏昧这二者区分清楚的缘故了,所以沉没跟昏昧那二者的差别,引用《俱舍论》的注解讲,然后《修次中编》里面又讲:「若时如盲或如有人趣入闇室或如闭目,其心不能明见所缘,应知尔时已成沉没。」所以这个解释引用《俱舍论》的注解,引用《修次中编》来解释沉没跟昏昧的差别。

  但是这两个比较起来,昏昧更加糟糕,那为什么呢?后面367页第一行讲了,「沉没有二,谓善与无记。」昏昧的话完全都是属于不善的昏昧根本就没有属于善,沉没还有属于善,昏昧完全都不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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