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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第二册▪P12

  ..续本文上一页为染污,而将心念导向高尚无私的目标,饮食也将为自他二利提供纯净能量,有如是殊胜利益。故须了知,真正具足智悲的修行人,饭食之间亦成办功德,而未经闻思不懂修法之俗人,即使吃饭亦是造罪。因此,同行一事,智愚动机迥异,其果亦具天渊之别。

  子三、善加行持之利益:

  论云:虽乃如是,然亦略有少许胜利,谓由饮食安住其身。若唯为此故,依止饮食,不应道理。

  贪求饮食虽具如是过患,然饮食亦略有少许殊胜利益,即由饮食可令身体安住。倘若仅为养身而依止饮食,则不合道理。

  以下分析饮食之利益、发心、功用:

  饮食之利益:即令身安住。《瑜伽师地论》云:“复次饮食受用者,谓三界将生已生有情,寿命安住。”四种食中,触食、思食、识食三者,能令一切三界有情寿命安住,此处所言之饮食即第四种段食,其唯一令欲界有情寿命安住。

  饮食之发心:即为成办自他二利。旁生亦具有为身觅食之本能,人若仅为养身而受用饮食,则与旁生无异。人以智慧与善心成为万物灵长,以向上向善之心力,显示人之可贵,故为成办自他二利而饮食,方为高尚者应具之发心。具此高尚发心,方不愧为人,不愧为大乘行者。

  饮食之功用:即成办二利之大业。物善尽其用方显价值,若仅养身而不善用,唯是空耗,极不应理。饮食之用是养身,养身之用是令寿命安住,寿命安住之目的是为更长久、更有活力地成办自他二利。

  引发善行、将心引向高尚之关键,即善思惟,故再说善思惟之内容。

  子四、善思惟之内容:

  论云:故应善思而后受用,谓由身住,我当善修清净梵行。施者施主亦为希求殊胜果故,榨皮血肉而行惠施,亦当成办彼等所愿,令得大果。又应忆念《集学论》说,应当思念饶益施主,及身中虫,现以财摄,于当来世当以法摄。又应思惟当办一切有情义利,而受饮食。

  “施者施主”:“施者”指实行或执行布施者;“施主”指布施之财物主。

  故应首先善思惟,而后受用,即当思惟:由身体安住,我应当善修清净梵行;施主供养我,亦是为求殊胜果报,方榨取自己皮肉而惠施,故我应以此身成办彼等所愿,令其获得寿、康、福等大果报;又应按《集学论》所说,心中作意:以我受用饮食而饶益施主,以及对体内八万四千虫,现在以食摄受,将来应当以法摄持。又应思惟:我为成办一切有情义利而受用饮食。

  此处,宗大师依大小乘经论,宣说四种思惟内容:

  前二种即应思惟以饮食令身体更有活力,由此应善修梵行,及为报答施主辛劳惠施之恩,应当成办彼等所愿。此据《瑜伽师地论》、《亲友书》、《律藏》等,依别解脱戒而宣说;后二种即应思惟以饮食饶益施主与身中小虫,及为成办有情利益而受用。此据《集学论》按大乘利他精神而宣说。

  无论从因果规律或从佛法角度,三宝弟子受用饮食之前,须先作思惟。每次进餐时,勿无意识地端碗便食,而应先观自心,以善思惟调整动机,将饮食之能量导向高尚无私的目标,如此方可升华自心,超越俗欲。当思:此饮食乃施主缩衣减食所供,我无功德何堪消受,为报恩故须善修行,以修行功德回向施主,令彼等获益。汉地常言:“施主一粒米,大如须弥山,今生不了道,披毛戴角还。”若无功德消受信施,来世则须披毛戴角偿还。继须如是发利他心:我受此食,乃欲饶益施主及身中小虫,今诚心以财物饶益,将来必定以法饶益。或想:为成办一切众生义利之故,我须从此饮食中摄取能量。如是思惟,即将饮食转为道用。因此,清净的饮食习惯是先思惟而后受用。

  此段文字易懂,若不真实思惟而受持,亦仅流于口头,饮食仍随烦恼而转,故欲行菩提道者,对此先应通达,继应始终真实行持。

  论云:《亲友书》亦云:“应知饮食如医药,无贪嗔痴而近习,非为憍故非慢故,非壮唯为住其身。”

  《亲友书》亦云:“应当了知饮食如同药物,受用时须要依止无贪无嗔无痴之善心,应作是想:我受用饮食之目的,非为炫耀自己,非为凌驾他人,非为令身体壮大,唯一是为住持此身。”

  “无贪嗔痴而近习”中,“无贪嗔痴”是指饮食应具之善心,即饮食期间,内心安住无贪、无嗔、无痴的状态;“近习”是依止之义,指日常应如是串习,养成良好习惯。仁达瓦尊者对憍、慢、壮三者如是分析:“为憍”、“为壮”主要是以贪心而引发,“为慢”是以嗔心而引发。

  总之,饮食非为满足贪欲,非为吸引他人注意,非为胜伏他人,亦非为身体容颜,唯一是为从食物中摄取能量,以便有精力为自他谋福利。佛法不共修行而成就的功德,完全相应于不可思议的缘起规律,就因果规律而言,如是行持必得离苦得乐之果报。

  癸四、精勤修习悎寤瑜伽,于眠息时应如何行:一、睡眠时间;二、睡眠善妙之利益;三、真实之睡眠行为;四、以何种意乐睡眠;五、教诫爱惜;六、统一交待正修与座间之修行。

  子一、睡眠时间:

  论云:精勤修习悎寤瑜伽,于眠息时如何行者,《亲友书》云:“种性之主于永昼,夜间亦过初后分,眠时亦莫空无果,具足正念于中眠。”

  精勤修习悎寤瑜伽,于眠息时如何行者,《亲友书》中龙树菩萨教诫乐行王:“种性之主,不仅整个白昼,初夜、后夜时分亦应以修善度过,中夜分睡眠时间亦莫空耗无果,由睡眠异转之故,汝于中夜睡眠时,当具足善法正念。”

  依睡眠等起意乐之差别,而使睡眠转为种种善、不善、无记,故睡眠称为异转。睡眠时为何应具善法正念?以睡眠时异转,睡时若具善法正念,依此将令睡眠转为善性,故应具足正念而眠。

  “种性之主”是对乐行王的称谓。“悎寤瑜伽”:“悎寤”即觉悟之意,“瑜伽”即相应之意,《瑜伽师地论》云:“言瑜伽者,受持、读诵、问论、抉择、正修加行。”《瑜伽师地论》云:“悎寤瑜伽者,谓如说言,于昼日分经行宴坐,从顺障法净修其心。于初夜分经行宴坐,从顺障法净修其心。净修心已,出住处外,洗濯其足,还入住处,右胁而卧。至夜后分,速疾悎寤,经行宴坐,从顺障法(五盖)净修其心。”

  论云:此显永日及其夜间初后二分,若正修时,若其中间,如所应行。故行坐时,应从五盖净修其心,令不唐捐,如前已说。此与护根正知三中,皆具修时修后二法,此中所说,是修后者。眠睡现行是修后事,故此莫令空无果。

  此段显示白昼与初夜、后夜二分,不论正修或未修中间,皆须如法行持。故于行走、端坐时,应当从五盖中净治自心,勿令空耗,无义度时,而应按前文所说般行持。悎寤瑜伽与密护根门、正知而行,皆具正修时与正修后二法,此处所说则是悎寤瑜伽之修后。睡眠现行是修后之事,故莫令其空无果利。如是可知此处主题非悎寤瑜伽之正修,而为修后之睡眠。

  “五盖”:盖即盖覆之义,烦恼别名,因烦恼能盖覆心性,令善法不生。“五盖”即贪欲盖、嗔恚盖、睡眠盖、掉悔盖、疑盖。

  以下正式宣说睡眠时间。

  论云:如何眠者,谓于永日及夜三分,于初分中修诸善行,过初分已至中分时,应当眠息,诸为睡眠所养大种,由须睡眠而增长故。

  何时睡眠?即于整个白昼,以及夜间三分之初分当中,皆须投入修习善法,初夜分过后至中夜分时,应当睡眠休息,因为以睡眠长养之四大种(地水火风),须要由睡眠而增长。此段决定睡眠时间为中夜分。

  《瑜伽师地论》中具体解释了悎寤瑜伽,其中昼日分、初夜分、后夜分是修时,中夜分是修后睡眠之时。

  子二、睡眠善妙之利益:

  论云:若能如是长养其身,于诸善品修二精进极有堪能,极为利益。

  欲界众生大种和合之身须以睡眠增长,若能于中夜分眠息长养身体,则于修善极有势力,堪能修持恒常精进与恭敬精进,有如是善妙利益。

  “二精进”即恒常精进与恭敬精进,《瑜伽师地论》译为“常委加行”。

  《瑜伽师地论》云:“为令寝卧,长养大种,得增长已,长益其身,转有势力,转能随顺无间常委善品加行。”此中因果关系为:睡眠具有质量,即能长养大种;大种增长,必有益健康;身体健康,则具势力;身心具足势力,即能随顺无间常委善品加行(无间善品加行即恒常精进,委重善品加行即恭敬精进。)。此即睡眠之利益。

  子三、真实之睡眠行为:

  论云:临睡息时,应出房外,洗足入内,右胁而卧,重叠左足于右足上,犹如狮子而正睡眠。

  临睡休息时,当至房外,于屋外洗足后再入内,以右胁寢卧,将左脚叠于右脚上,如狮子般睡眠。

  此文摘自功德光的《戒律根本颂》。文中所说睡眠前须出门洗足,是就当时情况而言,印度当时出家人集体共住,同居一室不可影响他人,故须至屋外洗足。此条可随居住环境、气候等具体情况而变通。

  以下以喻说明如狮子卧之必要。

  论云:如狮子卧者,犹如一切旁生之中,狮力最大,心高而稳,摧伏于他。如是修习悎寤瑜伽,亦应由其大势力等,伏他而住,故如狮卧。饿鬼、诸天及受欲人所有卧状,则不能尔,彼等一切悉具懈怠,精进微劣,少伏他故。

  所谓如狮子卧,即如一切旁生中,狮子力量最大,其心识高而稳固(心高即不低沉;心稳即不动摇),能摧伏其他野兽。如是,修习悎寤瑜伽亦应如狮子般,以大势力等摧伏烦恼而安住,故应如狮子般睡卧。饿鬼、诸天以及贪欲人的睡卧姿势,则不能如此勇悍坚猛,伏他而住,以此三类众生皆具懈怠,精进微劣,难以胜伏他者之故。

  此三类众生卧式分别是:饿鬼头朝下覆卧;诸天头朝上仰卧;受欲人是左胁而卧。《宝梁经》云:“仰卧,是修罗卧;覆卧,是饿鬼卧;左胁,是贪欲人卧;右胁,是出家人卧。”

  论云:又有异门,犹如狮子右胁卧者,法尔令身能不缓散,虽睡沉已亦不忘念,睡不浓厚,无诸恶梦。若不如是而睡眠者,违前四种一切过失,悉当生起。

  又有一种说法,犹如狮子右胁而卧,法尔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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