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办善趣之修行或因;“二种罪”即业与烦恼;“此等”即下士之善趣行与中士之寂静行;“出离道”指殊胜的大乘出离道。
以下宣说建立在下中士道基础上的上士道修行。
论云:“由达诸法空,生悲众生流,无边巧便行,是胜出离行。”
《修世俗菩提心论》云:“由通达诸法性空而对有情生起大悲之流,以大悲为根本因而发起菩提心后,行持无边善巧方便之菩萨行,此即上士殊胜之出离行。”
此颂前二句阐明空性慧与大悲之关系,第三句宣说菩萨行,第四句明确此乃上士殊胜的出离行,以简别中士之出离行。
以下宗大师根据马鸣菩萨所说“亦应取此等,是出离道支。”而下结论。
论云:是故此中非导令趣,唯以三有之乐为所欲得下士夫道,及为自利唯脱生死为所欲得中士夫道,是将少许共彼二道作上士道引导前行,为修上士道之支分。
因此,在此道次第中,非是引导学人令其趣入唯以三有安乐作为所欲的下士道,亦非令其趣入为自利而唯以解脱生死作为所欲的中士道,而是将少许共下、共中二道作为上士道引导之前行,成为修习上士道之支分。
譬如,坐火车从上海至南京,途经苏州与无锡,此二站既非终点站,亦非与终点毫无关系,而为抵达南京必经之前行。应按此喻理解三士道的相互关系。
癸二、修习下中士道后,理当趣入上士道:
论云:是故若发如前所说取心要欲,取心要之法,如《中观心论》云:“谁不将无坚,如蕉沬之身,由行利他缘,修须弥坚实。上士具悲故,将刹那老死,病根本之身,为他安乐本。具正法炬时,断八无暇暇,应以上士行,令其有果利。”
因此,若发起如前暇满中所说摄取心要欲,此取心要之法,即如《中观心论》中所说:“有智者谁不将此如芭蕉泡沫般无实之身,由行持利他之因缘,修证如须弥山般不动摇的金刚身自性?以上士具有大悲之故,每一刹那皆将此老病死等衰损所依的肉身,转为众生安乐之根本。亦即在具有正法明灯时,远离八种无, 暇之有暇人身,应当以发菩提, 心、行持六度四摄之上士修行,令其成就无上菩提之果利。”
“无坚之身”即以业惑所感无精华实义之肉身;“须弥坚实”,清辨论师在《中观心要论自释》中云:即如须弥山王般不动摇,以三十二相、八十随好严饰的金刚身自性;“由行利他缘,修须弥坚实”,将此肉身作为利乐众生之依处,以是因缘,即可成就须弥坚实;“具悲”是因,其果即每一刹那皆不空耗,能将衰损之根本转为利乐众生之根本。
以下归纳《中观心论》之颂义:
论云:谓应念云:我身无实,如蕉如沫,众病巢穴,老等众苦所出生处,应以上士所有现行度诸昼夜,令其不空而趣大乘。
即应思惟:我此漏身毫无实义,如芭蕉泡沫般,对此众病之巢穴、老等众苦之生处,唯应以上士之修行度过日日夜夜,令其不空耗而趣入大乘道。
癸三、答辩:
论云:若尔,理应先从上士引导,云何令修共下中耶?
若人反问:既然如此,则理应首先从上士道作引导,为何令学人修习共下与共中二道?
以下破斥:
论云:谓修此二所共之道,即上士道发起前行,此中道理后当宣说。
因修习此二共道,正是发起上士道之前行,亦即速疾趣入上士道之修行,故先须励力修持能引发其道之前行——共下、共中二道,其中道理后将详说。
以上显示由三士道引导之含义,即以下中士道作为发起上士道之前行,由此趣入上士道,故唯以上士道为归趣。
以下诠释须按三士道依次引导之根据。
壬二、如是次第引导之因相:一、正明因相;二、所为义。
论云:第二如是次第引导之因相分二:一、正明因相;二、所为义。
首明以三士道引导之根据,次言必要性。
癸一、正明因相:一、入波罗蜜多道次第引导之因相;二、入密咒次第引导之因相;三、建立菩提道体系之依据。
子一、入波罗蜜多道次第引导之因相:一、为入大乘而须共下共中二道之理;二、上士道之正行;三、三士道可摄于三学二种资粮之中。
丑一、为入大乘而须共下共中二道之理:一、入大乘之门乃菩提心;二、真实发起菩提心须共下共中二道。
由三士道依次引导之根据,即入大乘之门乃菩提心,而发起菩提心又须以三士道次第引导之故。
寅一、入大乘之门乃菩提心:
论云:今初。转趣大乘能入之门者,谓即发心于胜菩提。若于相续中生起此心,如《入行论》云:“若发大心刹那顷,系生死狱诸苦恼,应说是诸善逝子。”谓即获得佛子之名或菩萨名,其身即入大乘之数。若退此心,亦从大乘还退出故。
能趣入大乘之门,即对殊胜菩提发心求证。若在相续中发起菩提心,则如《入行论》所说:“若发起愿行菩提心,刹那之间,系缚于生死牢狱之苦恼众生,亦应说为佛子菩萨。”即获得佛子之名或菩萨名,此身即入大乘之数。相反,若退失菩提心,亦从大乘中退出之故。
是故,相续中生起无伪世俗菩提心之当下,已属大乘菩萨,已入大乘资粮道中,名世俗菩萨。若退此心,则退出大乘之门。如是由正反二门成立菩提心是入大乘之门,而欲发起菩提心又须修习共下共中二道。
寅二、真实发起菩提心须共下共中二道:一、发心之方便;二、发心之胜利;三、对胜利发起欲得亦须共下共中二道;四、真实修心时亦须共下共中二道;五、菩提心仪轨之集净亦须共下共中二道;六、教诫须爱重下中士法类为发心支分之理。
卯一、发心之方便:
论云:是故诸欲入大乘者,须以众多方便励力令发,然发此心须先修习发心胜利,令于胜利,由于至心勇悍增广,及须归依七支愿行,是能开示菩萨道次最胜教典《集学论》及《入行论》中所说。
是故,诸欲趣入大乘之人,须以众多方便努力令菩提心发起,然欲发起菩提心,则须先修习发心利益,从内心对菩提心之利益增长勇悍欢喜,并须具归依与七支愿行,此等皆出自能开示菩萨道次第的最殊胜教典——《集学论》与《入行论》。
譬如,《入行论》前三品即宣说发心之方便,其中第一品宣说发心之利益,以利勾牵,令学人于菩提心发起欲乐;第二、三品宣说归依与七支供,引导学人积资净障,成办发心之顺缘,遣除违缘。
以上明确发心之方便,即修习发心之胜利及归依、七支供。以下进而阐述发心之利益。
卯二、发心之胜利:
论云:如是所说胜利略有二种,谓诸现前及毕竟胜利。
如是《入行论》等教典所说的发心胜利,略分有二:即诸暂时胜利与究竟胜利。
论云:初中复二,谓不堕恶趣及生善趣。若发此心能净宿造众多恶趣之因,能断当来相续积集。诸善趣因,先已作者,由此摄故增长广大,诸新作者,亦由此心为等起故,无穷尽际。
暂时胜利中又分二:即不堕恶趣与转生善趣。不堕恶趣者,即若发起菩提心,则能清净往昔所造众多恶趣之因,并能断除未来相续积集。《入行论》云:“菩提心如劫末火,刹那能毁诸重罪。”转生善趣者,即以前已作诸善趣因,由菩提心摄持之故,善根将会增长广大。诸新作之善趣因,亦由此心为等起之故,而无穷尽之边际。《入行论》云:“其余善行如芭蕉,果实生已终枯槁,菩提心树恒生果,非仅不尽反增茂。”
论云:毕竟利义者,谓诸解脱及一切种智,亦依此心易于成办。
究竟利义者,即依菩提心极易成就三乘解脱与一切种智。
以上发心利益,归纳而言即成办增上生与决定胜。
卯三、对胜利发起欲得亦须共下共中二道:
论云:若于现时毕竟胜利,先无真实欲得乐故,虽作是言:“此诸胜利从发心生,故应励力发起此心。”亦唯空言,观自相续,极明易了。
若对暂时与究竟之胜利,先时并无真实欲得之意乐,虽说:“此等胜利皆从发菩提心而产生,故应励力发起此心。”亦唯空话而已,若返观自相续,极为明显,极易了知。
此乃从反面说明,若对发心利益并无真实欲乐,所谓“应当努力发心”亦唯空话而已。故知欲趣入修习发心,则须具有对发心利益之真实欲乐,然此种欲乐,如何方能生起?论中进而说明:
论云:若于增上生及决定胜,二种胜利发欲得者,故须先修共中下士所有意乐。
是故,若欲对增上生与决定胜二种胜利发起欲得之心,必须先修持共中士与共下士所有意乐。即须观察恶趣过患与善趣安乐,而发起对增上生之欲乐;又须观察轮回过患与解脱利益,而发起对决定胜之欲求。此二者为共下士与共中士之意乐,其能生因即共下士与共中士二道之观察修。
综合理解此二段,即能了知修习发心之胜利须依共中共下二道之根据。若先善修共下共中之意乐,由此发起对增上生与决定胜之欲求,次修发心胜利,即可引发强烈意乐,进而趣入菩提心之修习。
卯四、真实修心时亦须共下共中二道:
论云:如是若于二种胜利发欲得已,趣修具有胜利之心者,则须发起此心根本大慈大悲。此复若思,自于生死安乐匮乏、众苦逼恼流转道理,身毛全无若动若转,则于其他有情流转生死之时,乐乏苦逼,定无不忍。《入行论》云:“于诸有情先,如是思自利,梦中尚未梦,何能生利他?”
如是若对增上生与决定胜二种胜利,发起欲求心后,自能趣入修习具有此二种胜利之菩提心,而在真实修习菩提心时,则须发起菩提心之根本——大慈与大悲。但若思惟自己在轮回中安乐匮乏、众苦逼恼的流转道理时,周身汗毛尚无丝毫竖动,则对其他有情流转生死时,安乐匮乏、痛苦逼恼之情状,定无不忍恻隐之心。《入行论》云:“在利益有情之前,如是思惟自己离苦之利益,若梦中尚且未能梦及,如何能生利他之慈悲心?”
此乃从反面说明,若无下中士道修苦之基础,决不可能发起不忍众生乐乏苦逼之慈悲,更不可能以慈悲心发起菩提心。
以下从正面宣说。
论云:故于下士之时,思惟自于诸恶趣中受苦道理,及于中士之时,思惟善趣无寂静乐唯苦道理…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第二册》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