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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二冊▪P26

  ..續本文上一頁辦善趣之修行或因;“二種罪”即業與煩惱;“此等”即下士之善趣行與中士之寂靜行;“出離道”指殊勝的大乘出離道。

  以下宣說建立在下中士道基礎上的上士道修行。

  論雲:“由達諸法空,生悲衆生流,無邊巧便行,是勝出離行。”

  《修世俗菩提心論》雲:“由通達諸法性空而對有情生起大悲之流,以大悲爲根本因而發起菩提心後,行持無邊善巧方便之菩薩行,此即上士殊勝之出離行。”

  此頌前二句闡明空性慧與大悲之關系,第叁句宣說菩薩行,第四句明確此乃上士殊勝的出離行,以簡別中士之出離行。

  以下宗大師根據馬鳴菩薩所說“亦應取此等,是出離道支。”而下結論。

  論雲:是故此中非導令趣,唯以叁有之樂爲所欲得下士夫道,及爲自利唯脫生死爲所欲得中士夫道,是將少許共彼二道作上士道引導前行,爲修上士道之支分。

  因此,在此道次第中,非是引導學人令其趣入唯以叁有安樂作爲所欲的下士道,亦非令其趣入爲自利而唯以解脫生死作爲所欲的中士道,而是將少許共下、共中二道作爲上士道引導之前行,成爲修習上士道之支分。

  譬如,坐火車從上海至南京,途經蘇州與無錫,此二站既非終點站,亦非與終點毫無關系,而爲抵達南京必經之前行。應按此喻理解叁士道的相互關系。

  癸二、修習下中士道後,理當趣入上士道:

  論雲:是故若發如前所說取心要欲,取心要之法,如《中觀心論》雲:“誰不將無堅,如蕉沬之身,由行利他緣,修須彌堅實。上士具悲故,將刹那老死,病根本之身,爲他安樂本。具正法炬時,斷八無暇暇,應以上士行,令其有果利。”

  因此,若發起如前暇滿中所說攝取心要欲,此取心要之法,即如《中觀心論》中所說:“有智者誰不將此如芭蕉泡沫般無實之身,由行持利他之因緣,修證如須彌山般不動搖的金剛身自性?以上士具有大悲之故,每一刹那皆將此老病死等衰損所依的肉身,轉爲衆生安樂之根本。亦即在具有正法明燈時,遠離八種無, 暇之有暇人身,應當以發菩提, 心、行持六度四攝之上士修行,令其成就無上菩提之果利。”

  “無堅之身”即以業惑所感無精華實義之肉身;“須彌堅實”,清辨論師在《中觀心要論自釋》中雲:即如須彌山王般不動搖,以叁十二相、八十隨好嚴飾的金剛身自性;“由行利他緣,修須彌堅實”,將此肉身作爲利樂衆生之依處,以是因緣,即可成就須彌堅實;“具悲”是因,其果即每一刹那皆不空耗,能將衰損之根本轉爲利樂衆生之根本。

  以下歸納《中觀心論》之頌義:

  論雲:謂應念雲:我身無實,如蕉如沫,衆病巢穴,老等衆苦所出生處,應以上士所有現行度諸晝夜,令其不空而趣大乘。

  即應思惟:我此漏身毫無實義,如芭蕉泡沫般,對此衆病之巢穴、老等衆苦之生處,唯應以上士之修行度過日日夜夜,令其不空耗而趣入大乘道。

  癸叁、答辯:

  論雲:若爾,理應先從上士引導,雲何令修共下中耶?

  若人反問:既然如此,則理應首先從上士道作引導,爲何令學人修習共下與共中二道?

  以下破斥:

  論雲:謂修此二所共之道,即上士道發起前行,此中道理後當宣說。

  因修習此二共道,正是發起上士道之前行,亦即速疾趣入上士道之修行,故先須勵力修持能引發其道之前行——共下、共中二道,其中道理後將詳說。

  以上顯示由叁士道引導之含義,即以下中士道作爲發起上士道之前行,由此趣入上士道,故唯以上士道爲歸趣。

  以下诠釋須按叁士道依次引導之根據。

  壬二、如是次第引導之因相:一、正明因相;二、所爲義。

  論雲:第二如是次第引導之因相分二:一、正明因相;二、所爲義。

  首明以叁士道引導之根據,次言必要性。

  癸一、正明因相:一、入波羅蜜多道次第引導之因相;二、入密咒次第引導之因相;叁、建立菩提道體系之依據。

  子一、入波羅蜜多道次第引導之因相:一、爲入大乘而須共下共中二道之理;二、上士道之正行;叁、叁士道可攝于叁學二種資糧之中。

  醜一、爲入大乘而須共下共中二道之理:一、入大乘之門乃菩提心;二、真實發起菩提心須共下共中二道。

  由叁士道依次引導之根據,即入大乘之門乃菩提心,而發起菩提心又須以叁士道次第引導之故。

  寅一、入大乘之門乃菩提心:

  論雲:今初。轉趣大乘能入之門者,謂即發心于勝菩提。若于相續中生起此心,如《入行論》雲:“若發大心刹那頃,系生死獄諸苦惱,應說是諸善逝子。”謂即獲得佛子之名或菩薩名,其身即入大乘之數。若退此心,亦從大乘還退出故。

  能趣入大乘之門,即對殊勝菩提發心求證。若在相續中發起菩提心,則如《入行論》所說:“若發起願行菩提心,刹那之間,系縛于生死牢獄之苦惱衆生,亦應說爲佛子菩薩。”即獲得佛子之名或菩薩名,此身即入大乘之數。相反,若退失菩提心,亦從大乘中退出之故。

  是故,相續中生起無僞世俗菩提心之當下,已屬大乘菩薩,已入大乘資糧道中,名世俗菩薩。若退此心,則退出大乘之門。如是由正反二門成立菩提心是入大乘之門,而欲發起菩提心又須修習共下共中二道。

  寅二、真實發起菩提心須共下共中二道:一、發心之方便;二、發心之勝利;叁、對勝利發起欲得亦須共下共中二道;四、真實修心時亦須共下共中二道;五、菩提心儀軌之集淨亦須共下共中二道;六、教誡須愛重下中士法類爲發心支分之理。

  卯一、發心之方便:

  論雲:是故諸欲入大乘者,須以衆多方便勵力令發,然發此心須先修習發心勝利,令于勝利,由于至心勇悍增廣,及須歸依七支願行,是能開示菩薩道次最勝教典《集學論》及《入行論》中所說。

  是故,諸欲趣入大乘之人,須以衆多方便努力令菩提心發起,然欲發起菩提心,則須先修習發心利益,從內心對菩提心之利益增長勇悍歡喜,並須具歸依與七支願行,此等皆出自能開示菩薩道次第的最殊勝教典——《集學論》與《入行論》。

  譬如,《入行論》前叁品即宣說發心之方便,其中第一品宣說發心之利益,以利勾牽,令學人于菩提心發起欲樂;第二、叁品宣說歸依與七支供,引導學人積資淨障,成辦發心之順緣,遣除違緣。

  以上明確發心之方便,即修習發心之勝利及歸依、七支供。以下進而闡述發心之利益。

  卯二、發心之勝利:

  論雲:如是所說勝利略有二種,謂諸現前及畢竟勝利。

  如是《入行論》等教典所說的發心勝利,略分有二:即諸暫時勝利與究竟勝利。

  論雲:初中複二,謂不墮惡趣及生善趣。若發此心能淨宿造衆多惡趣之因,能斷當來相續積集。諸善趣因,先已作者,由此攝故增長廣大,諸新作者,亦由此心爲等起故,無窮盡際。

  暫時勝利中又分二:即不墮惡趣與轉生善趣。不墮惡趣者,即若發起菩提心,則能清淨往昔所造衆多惡趣之因,並能斷除未來相續積集。《入行論》雲:“菩提心如劫末火,刹那能毀諸重罪。”轉生善趣者,即以前已作諸善趣因,由菩提心攝持之故,善根將會增長廣大。諸新作之善趣因,亦由此心爲等起之故,而無窮盡之邊際。《入行論》雲:“其余善行如芭蕉,果實生已終枯槁,菩提心樹恒生果,非僅不盡反增茂。”

  論雲:畢竟利義者,謂諸解脫及一切種智,亦依此心易于成辦。

  究竟利義者,即依菩提心極易成就叁乘解脫與一切種智。

  以上發心利益,歸納而言即成辦增上生與決定勝。

  卯叁、對勝利發起欲得亦須共下共中二道:

  論雲:若于現時畢竟勝利,先無真實欲得樂故,雖作是言:“此諸勝利從發心生,故應勵力發起此心。”亦唯空言,觀自相續,極明易了。

  若對暫時與究竟之勝利,先時並無真實欲得之意樂,雖說:“此等勝利皆從發菩提心而産生,故應勵力發起此心。”亦唯空話而已,若返觀自相續,極爲明顯,極易了知。

  此乃從反面說明,若對發心利益並無真實欲樂,所謂“應當努力發心”亦唯空話而已。故知欲趣入修習發心,則須具有對發心利益之真實欲樂,然此種欲樂,如何方能生起?論中進而說明:

  論雲:若于增上生及決定勝,二種勝利發欲得者,故須先修共中下士所有意樂。

  是故,若欲對增上生與決定勝二種勝利發起欲得之心,必須先修持共中士與共下士所有意樂。即須觀察惡趣過患與善趣安樂,而發起對增上生之欲樂;又須觀察輪回過患與解脫利益,而發起對決定勝之欲求。此二者爲共下士與共中士之意樂,其能生因即共下士與共中士二道之觀察修。

  綜合理解此二段,即能了知修習發心之勝利須依共中共下二道之根據。若先善修共下共中之意樂,由此發起對增上生與決定勝之欲求,次修發心勝利,即可引發強烈意樂,進而趣入菩提心之修習。

  卯四、真實修心時亦須共下共中二道:

  論雲:如是若于二種勝利發欲得已,趣修具有勝利之心者,則須發起此心根本大慈大悲。此複若思,自于生死安樂匮乏、衆苦逼惱流轉道理,身毛全無若動若轉,則于其他有情流轉生死之時,樂乏苦逼,定無不忍。《入行論》雲:“于諸有情先,如是思自利,夢中尚未夢,何能生利他?”

  如是若對增上生與決定勝二種勝利,發起欲求心後,自能趣入修習具有此二種勝利之菩提心,而在真實修習菩提心時,則須發起菩提心之根本——大慈與大悲。但若思惟自己在輪回中安樂匮乏、衆苦逼惱的流轉道理時,周身汗毛尚無絲毫豎動,則對其他有情流轉生死時,安樂匮乏、痛苦逼惱之情狀,定無不忍恻隱之心。《入行論》雲:“在利益有情之前,如是思惟自己離苦之利益,若夢中尚且未能夢及,如何能生利他之慈悲心?”

  此乃從反面說明,若無下中士道修苦之基礎,決不可能發起不忍衆生樂乏苦逼之慈悲,更不可能以慈悲心發起菩提心。

  以下從正面宣說。

  論雲:故于下士之時,思惟自于諸惡趣中受苦道理,及于中士之時,思惟善趣無寂靜樂唯苦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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