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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第二册▪P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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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从“此复应从众多喻门而正思惟”至此,为一完整内容,重点说“如何思惟之方法”。

  以下就生存本来趣向死亡之理,劝诫学人勿贪执现世:

  辰三、劝诫勿贪现世:

  论云:非但寿边为死所坏而趣他世,即于中间行住卧三,随作何事,全无不减寿量之时。首从入胎,即无刹那而能安住,唯是趣向他世而行,故于中间生存之际,悉被老病使者所牵,唯为死故导令前行。故不应计于存活际,不趣后世安住欢喜。譬如,从诸高峰堕时,未至地前空坠之际,不应欢乐。

  非但在寿命尽头,被死亡摧坏而趣往后世,即在存活中间,不论作行住卧等何事,无有不减寿量之时。首自入胎以来,即无一个刹那能够安住,唯一往后世奔驰,故在中间存活之际,完全被衰老疾病之使者牵引,唯一为死亡而被引往前行。是故不应认为存活时不趣往后世而安住欢喜。譬如从高崖堕落时,在未至地面正坠落期间,不应有何欢乐。

  论云:此亦如《四百颂释》引经说云:“人中勇识如初夜,安住世间胎胞中,彼从此后日日中,全无暂息趣死前。”

  “人中勇识”为国王之称号;“此后”指入胎第二刹那。

  如《四百论注释》引经所说:“国王!如人初夜安住世间胞胎当中,从此之后,日日之中全无停息,一直奔向死亡。”

  论云:《破四倒论》亦云:“如从险峰堕地坏,岂于此空受安乐,从生为死常奔驰,有情于中岂得乐。”

  阿阇黎玛德之札在《破四倒论》中亦说:“譬如从险峰坠地,终将粉身碎骨,在下堕空中岂有享受安乐?如是从出生开始,恒时为死亡而奔驰,有情在此期间岂能获得真安乐?”

  汉地晚课须念《普贤警众偈》,偈义与此处所说相同。偈云:“是日已过,命亦随减,如少水鱼,斯有何乐?”随池水流失,鱼儿亦渐趣死亡,短暂存活,实为趣向最后干死,故存活本无安乐之自性。作人如同少水之鱼,随时光飞逝,生命日渐缩短,故离死亡极近。老人尤须警醒,老人皆如近死之鱼,又如行将堕地而亡者,此时若仍未精进念佛,求生极乐,一旦死亡现前,必随业风漂泊生死。明代一元大师曾作诗云:“西方急急早修持,生死无常不可期,窗外日光弹指过,为人能有几多时。” 应速修西方净土,生死无常,老人勿期待以后再修,时光飞逝,作人还能有几时?

  论云:此等是显决定速死。

  此为结言。上述此等皆是显示决定速死。

  总结:业惑牵引之补特伽罗(有法),决定死亡(所立(第一根本)),以有限寿命无可增添、无间有减故(能立(第二因相))。

  《楞严经》中有段对话,可助学人理解第二因相,即:

  佛告波斯匿王:“汝身现在,今复问汝:汝此肉身,为同金刚常住不朽?为复变坏?”

  “世尊!我今此身,终从变坏。”

  佛言:“大王!汝未曾灭,云何知灭?”

  “世尊!我此无常变坏之身,虽未曾灭,我观现前,念念迁谢,新新不住,如火成灰,渐渐销殒。殒亡不息,决知此身,当从灭尽!”

  “如火成灰”,即碳火燃时,层层剥落,终成灰烬,人命亦不停销殒,终必灭尽。波斯匿王以第二因相成立身命决定灭尽。

  卯三、思惟生时亦无闲暇修行妙法,决定当死:

  论云:思于生时亦无闲暇修行妙法,决定死者,谓纵能至如前所说,尔许长边,然亦不应执为有暇。谓无义中,先已耗去众多寿量,于所余存,亦由睡眠分半度迁,又因散乱徒销非一,少壮迁谢至衰耄时,身心力退,虽欲行法,然亦无有勤修之力,故能修法时实为少许。

  思于生时亦无闲暇修行妙法、决定死者,即思维:寿量纵能至于前说时量,然亦不应认为有闲暇,即先前于无义中已耗去众多寿量,剩余时间亦由睡眠耗去一半,不睡时又以散乱空耗不少,从少壮迁谢进入老年时,身心能力衰退,虽欲修行,亦无勤修之力,故能修法的时间实为少许。

  此段中计算能修法时间,即减去前面年幼无知与后面衰老无力之年,中间时间段中,又减去睡眠所占一半时间,剩余时间中,又减去散乱不安住修法之时间,如是所剩修法时间仅为少许。

  论云:《入胎经》云:“此中半数为睡覆盖,十年顽稚,廿年衰老,愁叹苦忧及诸恚恼亦能断灭,从身所生多百疾病,其类非一亦能断灭。”

  《入胎经》云:“百岁之中,半数为睡眠覆盖,十年幼稚无知(无修法意乐),后二十年衰老(无修法之力),中间又以愁叹苦忧及恚恼耗去多时,以身体所生种种疾病,又耗去部分光阴。”

  论云:《破四倒论》亦云:“此诸人寿极久仅百岁,此复初顽后老徒销耗,睡病等摧令无可修时,住乐人中众生寿余几。”

  《破四倒论》亦说:“人寿最长仅为百岁,且初期幼稚,后时衰老,仅是白白消耗,中间亦为睡眠、疾病等所摧,令无可修之时,身心安住安乐的人中,众生堪修佛法之寿命能剩几许?”

  年少时幼稚,不知断恶行善,更不知修行解脱;老耄之年,虽欲修行,但身心衰弱,力不从心,也唯是徒然销耗;所余时间段中,又以疾病、睡眠、养家糊口、世间八法等耗去多时,因此,真正堪能修法时间所剩无几,屈指可数。

  论云:伽喀巴亦云:“六十年中,除去身腹睡眠疾病,余能修法,尚无五载。”

  伽喀巴亦云:“作人六十年中,除去饮食、睡眠、疾病,其余能修法时间,尚不到五年。”

  年青人与老人可计算自己修法时间。譬如,已三十岁的年青人,三十岁以前未修法,六十岁以后亦不能计,中间三十年中,若每日保证修三小时,修法时间为八分之一,仅三年零九月。在城市中,工作繁忙者,若毎天保证修一小时,修法时间仅为二十四分之一,仅一年零三月。若六十岁之老人,最多存活十年,毎日修二小时,修法时间为十二分之一,仅十个月。若再懈怠,一天修一小时,则修法时间仅剩五个月。

  如是稍作计算,便知一生能修法时间极少,几乎无暇修法,决定皆会速疾趣入死亡。因此,勿以为尚有几十年时间可修法。尤其老年人,即时起便应一心念佛,求生极乐。若仅能修行几个月,却仍为余事分心,死时毫无准备,则追悔莫及。因此,须于如是鲜少时间中,抓紧修行,以人身摄取心要。汉地毎天上晚殿时皆须念:大众!当勤精进,如救头燃,但念无常,慎勿放逸。即是此意。

  由以上三种因相成立第一根本——决定死亡之后,应当发起第一种决断——必须修行正法。

  卯四、决断必须修行正法:

  论云:如是现法一切圆满,于临死时唯成念境,如醒觉后,念一梦中所受安乐。若死怨敌定当到来,无能遮止,何故爱著现法欺诳。如是思已,多起誓愿,决断必须修行正法。

  如是现世一切圆满,临终时唯一成为忆念之境,如同醒后忆念梦中所受安乐。若死亡怨敌决定将至,无法遮止,为何仍然爱著现法欺诳?如是思惟后,心中当多发誓愿,决断必须修行正法。

  论云:如《本生论》所说而思:“嗟乎世间惑,非坚不可喜,此姑姆达会,亦当成念境。众生住于如是性,众生无畏极希有,死主自断一切道,全无怖惧欢乐行。现有老病死作害,大势怨敌无能遮,定赴他世苦恼处,谁有心知思爱此。”

  按《本生论》所说而思惟:往昔佛陀降生在印度一王族家,当地一年一度举行“莲花受用”大会。时大会迎请王子参加,王子宿世修持正法,故对热闹场面甚为厌离,王子思惟此等不入正法之事,感叹道:“哀哉!世间烦恼并非坚实,不可喜乐,此莲花受用大会,亦将成为忆念之境。众生安住于如下自性中,却对此不怖畏极不应理,即一切道皆被死主截断,无论前往何处亦无法解脱,众生竟然对此全无畏惧,欢乐而行。我等无自在安住之机会,因为现有老病死作害,大势怨敌等无法遮止,定会赴往他世恶趣苦恼之处,有心者谁会爱此“莲花受用大会。””王子如是教诫国人。

  论云:《迦尼迦书》中亦云:“无悲愍死主,无义杀士夫,现前来杀害,智谁放逸行。故此极勇暴,猛箭无错谬,乃至未射放,当勤修自利。”

  《迦尼迦书》(马鸣菩萨致国王迦尼迦之书信)中亦云:“无有悲愍之死主,毫无情义地杀害士夫,若思死主现正前来杀害,智者谁会放逸而行?故此极为勇暴之猛箭无有任何错谬,乃至未发射之前,应当勤修自利。”

  寅二、思惟死无定期:一、日日须发今日必死之心;二、死无定期之三种因相;三、决断从现在起修习正法。

  卯一、日日须发今日必死之心:一、总说;二、执今日不死之过患;三、执今日必死之利益;四、总结。

  辰一、总说:

  论云:第二思惟死无定期者,谓今日已后,百年以前,其死已定,然此中间,何日而来,亦无定期,即如今日,谓死不死,俱不决定。然心应执死亡方面,须发今日定死之心。

  所谓思惟死无定期,即在今日以后,百年以前,死亡已定,而在此中间时段,死亡何日来临亦无固定日期,即今日死或不死,皆无法决定,然而心应执著死亡方面,须发起今日必死之心。

  或有人疑:既然无法决定今日是否会死,可说今日死,亦可说不死,何须发今日必死之心?

  答:确实以分别心既可想今日死,亦可执今日不死,然名言中作用不同,以前者引生过患,以后者引生利益,故须发起今日必死之心。

  以下从过患门与利益门进行分析:

  辰二、执今日不死之过患:

  论云:以念今日决定不死,或多分不死,其心则执不死方面,便专筹备久住现法,不能筹备后世之事,于此中间为死所执,须带忧悔而没亡故。

  由忆念今日决定不死,或多分不死,心便执著不死方面,专门筹办准备久住现法之事,不能筹备后世之事,在筹备现法期间,一旦为死主所攫,则须满怀忧悔而死,故应发起今日必死之心。

  《竹窗随笔》中记有一则公案:有一僧人,常年患痨病,却未起必死之念。若对其提及死亡,便会不悦。时莲池大师命人转告,望其速速筹备后事,一心正念。彼却言:“男子生病,最忌生日前死去,待生日后再作考虑。”当月十七号为其生日,岂料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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