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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第一册▪P12

  ..续本文上一页、道谛摄于世俗谛中,灭谛摄于胜义谛中。四谛略说即二谛,离此二谛外,再无第三种法。《父子相会经》云:“所谓世俗胜义谛,离此更无第三谛。”是故认定圣教即无倒显示四谛之教。

  2、《俱舍论》云:“佛正法有二,谓教证为体,有持说行者,此便住世间。”佛正法者分二,即教法与证法,教法即是三藏,或归属于三藏之清净能诠,此为教法体相;证法为真实之三学,或以三学任何一种所摄之善法,此为证法体相。其中,主要宣说调伏心之增上戒学,为律藏;主要宣说安住修之增上定学,为经藏;主要宣说观察修之增上慧学,为论藏。是故三藏教法为能诠,三学证法为所诠。如此亦可认定圣教即无倒显示戒定慧三学之教。

  圣教主要是从教法而言,而三藏教法又可归摄于经论二者中。弥勒菩萨于《宝性论》中如是认定经论体相:“何者具义相应法,能断三界烦恼语,显示寂静之利益,即是佛说余翻此。”此颂宣讲经典四种相:1、“具义”:真实具有深广之义;2、“相应法”:能诠之无垢词句与法相应;3、“能断三界烦恼语”:能断除一切三界烦恼之语言;4、“显示寂静之利益”。具足此四种相,即佛陀真实之善说。《宝性论》又云:“何者唯依佛教法,无散乱心而宣说,与得解脱道相应,亦如佛经当顶受。”无论何种论典,若唯以佛陀教法之义作为所诠义;造者是通达法义且无希求利养之散乱心而宣说;果是为获无上涅槃果;方便是与“能获涅槃果之道”相应,具有如是四种功德之论典,亦应如佛经般顶戴受持。

  总之,佛陀一切善说,即此处之圣教。无论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何乘之三藏,显宗、密宗何宗之教典,一转、二转、三转何时之*轮,均属圣教法藏。

  己二、通达一切圣教无违之含义:

  论云:达彼一切悉无违者,谓于此中解了是一补特迦罗成佛之道,此复随其所应,有是道之正体,有是道之支分。

  所谓通达一切圣教皆不相违,即于此《道炬论》中解了一切教法皆为一补特迦罗成佛之道,且于此道中,随应各自体性,有些是道之正体,有些为道之支分,譬如,出离心、菩提心、无二见是道之正体,余为道之支分。

  若欲通达一切圣教无违,则首应了解于圣教何等之处视为相违。

  (1)、经中云:“诸比丘,五蕴即重担,荷重担者,谓补特伽罗。”《饶益指鬘经》云:“于此世间,有二士夫,能坏正法。一者执毕竟空无,二者妄谓世间有实我。”前面经中说荷负五蕴重担者为补特伽罗,后面又言执着世间有我能损坏正法,似乎相违。

  (2)、《如来藏经》云:“善男子,诸佛法尔,若佛出世若不出世,一切众生如来之藏常住不变。”《涅槃经》亦云:如来藏常乐我净。而《楞伽经》中云:“如来是于三解脱门、涅槃、无生等句义说名如来藏,为除愚夫于无我之恐怖,由如来藏门显示无分别处、无相境界。现在未来诸菩萨摩诃萨不应执我。”一者说我,一者说无我;一者言如来藏常恒、坚固,另一者讲由如来藏门显示无相境界,视若相违。

  (3)、《频婆娑罗王迎请经》云:“大王,色法有生有灭。”《楞伽经》云:“外境悉非有,心变种种相,似身受用处,故我说唯心。”前面宣说“色法有生有灭”,后又言:无境,无心外色法,唯是心之变现。若视此二观点又似相违。

  (4)、《妙法莲花经》宣说究竟一乘,《解深密经》宣说究竟三乘。究竟一乘与究竟三乘均为佛说,亦显现相违。

  (5)、共同小乘以及《解深密经》等宣说诸法实有,而《般若经》宣说无实有。

  (6)、《三聚经》言:“以互不相摄之方便与智慧,可以成佛。”而《维摩诘经》言:“方便未摄慧为系缚,方便所摄慧为解脱;慧所未摄方便为系缚,慧摄方便是为解脱。”一者言,由互相脱离之方便与智慧可以成佛。另一者讲,若方便与智慧互相脱离即为系缚,此二说亦似相违。

  (7)、《念住经》中广大宣说对色声香味触五欲尘耽著有很大过患。《幻化乐生经》中又宣说行持五欲为成佛之方便。于前言不能耽著五欲,有大过患故,而后又言行持五欲,为成佛之方便,二者明显相违。

  以上例举经典中现似相违之词句,然不能因表面词句相违,便决定其内义如宝瓶与柱子般无有关系,或如水火般互不相容。因为纵于同一所化,其亦有根机未成熟及已成熟等不同阶段,如是针对其不同阶段的说法,亦有方便说与究竟说,或者不了义说与了义说之差别;或者针对上中下三种根机者,传法亦有相应之差别:于上根者说了义法,于中下根者说不了义法,因此于说法上亦有前后似乎不同之处,然实际上并不相违。又譬如,针对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亦有众多不同说法,有些针对现代众生,有些唯是针对未来众生,如是亦有不同处。

  然此等皆不应理解为意义上互相矛盾。不论是大乘或小乘、显宗或密宗的何种经典,皆要通达相互之间并不相违,诸圣教所开示者,皆为众生成佛之道路,不过有者宣说道之主体,有者宣说道之支分。正如于布施中法布施为主要,其他布施为次要,或如六度中般若度为主要,前五度为次要般。

  己三、一切圣教为成佛顺缘之根据:一、为圆满利他菩萨须学一切圣教;二、为圆满自利菩萨须学一切圣教;三、摄义。

  庚一、为圆满利他菩萨须学一切圣教:

  论云:此中诸菩萨所欲求事者,谓是成办世间义利,亦须遍摄三种种性所化之机,故须学习彼等诸道。如《释菩提心论》云:“如自定欲令,他发决定故,诸智者恒应,善趣无谬误。”《释量》亦云:“彼方便生因,不现彼难宣。”自若未能如实决定,不能宣说开示他故。

  已发菩提心的菩萨所希求之事业,决定是成办一切世间暂时与究竟之义利,此外,再无菩萨事业。菩萨唯愿一切众生能得暂时与究竟安乐,故曰:“但愿众生得离苦,不为自身求安乐。”

  既然菩萨所求是为成办世间义利,则此希求不能仅浮于言说或止于愿望而已,必化为实际行动,亲自成办一切世间义利,如是则须普摄三种种性所化之根机,若仅摄护一类大乘根机而舍小乘根机者,则非大平等菩提心,直接相违“无量众生誓愿度”之菩提心,故菩萨应普摄一切种性之众生。

  然欲摄护三种种性众生,则须通达相应三种种性之道,亦即为摄护大乘种性者须学大乘道;为摄护声缘种性者须学声缘道。龙树菩萨于《释菩提心论》中教言:真正引导他人者,应如自己如何决定般,亦愿他人如是发起决定,故众智者为能教导他人,对于法义何时皆应无错谬地趣入。如是自己无误通达方能教导他人。法称菩萨于《释量论》中亦言:“此方便生之因,若于自心尚未显现而欲于人宣说,则为极难之事。”此处方便是因,方便生为果。何谓方便?即首先自己无误通达圣教意义。以此为因(方便)而生对众生如理传授之果,是故对他人开演为方便生。若自尚未通达,岂能为人开演?譬如,若自己尚不知制作酥油茶,又如何教人?故宗大师言:若于三乘之道,自己尚未如实决定,则不可能于三乘种性之众生如理开示。譬如,若欲摄受声闻种性者,则须传授与其根性相应之声闻乘道法,若菩萨自己尚未通达,则无法摄护彼而作利益。因此,菩萨必须遍学一切道法,此亦为菩萨发心“法门无量誓愿学”的原因所在。

  以五方面之关联归纳以上理证,即圆满利他、普遍摄护、契机传法、自己通达、自己学习此五者,前前是果,后后为因:欲圆满成办他利,则须普遍摄护;欲普遍摄护,则须契合根机传法;欲契机传法,则须自先通达彼等道法,如此则须亲自学习彼等道法。如是遂以理证成立:菩萨必须学习一切圣教,不应取一舍一。

  再以喻说明:譬如,发心欲救护世间一切种类之病者,若仅救护某一类病人,其余拒之门外则与其发心相违。而欲普救各类病人,必须精通种种治病良方。若不能开出相应病情之药方,则无法达到普救之目的。譬如,有胃病患者前来求医,然医生不精通治胃病之法,如是不能利益病人。是故欲普救一切病者,须全面通达治病良方,而通达各种治法之前提,即首须遍学一切医方。如是菩萨欲圆满利他必须遍学一切圣教。

  以下再以教证成立:

  论云:了知三乘道者,即是成办菩萨求事所有方便。阿逸多云:“诸欲饶益众生,由道种智成办世间利。”《胜者母》中亦云:“以诸菩萨应当发起一切道,应当了知一切道,谓所有声闻道,所有独觉道,所有佛陀道。如是诸道亦应圆满,亦应成办诸道所作。”

  了知三乘种种道法,即成办大乘菩萨所求利他事业的所有方便。弥勒菩萨于《现观庄严论》中云:“欲饶益众生者,须以道种智成办世间利益。”故成办世间利益之根本,即具通达种种三乘道之智慧。《般若经》亦云:“诸菩萨应发心趣入一切道,亦应了知一切道,即所有声闻道、独觉道、佛陀道。如是亦应于相续中圆满诸道断证功德,亦应成办诸道之所作。”

  “道种智”:道是道法、种是种种,种种道法即指所有声闻、缘觉、佛陀之道法,广说则有无数种获得解脱之道法。道种智即了知种种道法差别之智慧。“胜者母”:即般若经,因般若为胜者佛陀之母,故称“胜者母”或“佛母”。

  论云:故有说云,是大乘人故,不应学习劣乘法藏者,是相违因。

  故若有人言:因我等是大乘行人,故不应学习下劣声缘乘法藏。此理由显然已成相违因。何以故?因一方面说欲利益包括声缘种性在内之众生,另一方面又说不应学此等能利益声缘种性者之小乘法藏,如此自相矛盾,根本无法以教理成立。

  庚二、为圆满自利菩萨须学一切圣教:

  论云:趣入大乘道者,有共不共二种道。共者即是劣乘藏中所说诸道,此等何因而成应舍,故除少分希求独自寂静乐等不共者外,所余一切,虽诸大乘人亦应修持。故诸菩萨方广藏中,广说三乘,其因相者,亦即此也。

  从自利角度,为成办圆满自利,我等皆应趣入大乘。趣入大乘之道品可归摄为共不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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