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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第一册▪P14

  ..续本文上一页萨戒,讲诸中观法,最后果大乘,灌顶传果续。”《三戒论》云:“具比丘戒沙弥戒,居士次第为密宗,上等中等与下等,然具智慧为主要。”依《金刚橛续》与《时轮金刚》之观点,一般而言,在得受灌顶时,比丘、沙弥与居士于金刚乘中依次是上、中、下等者。《大乘庄严经论》亦云:“应知出家分,无量功德具,欲比在家分,最胜彼无等。”而于特殊情况下,应以具智即相续中具足得地等殊胜功德之身份为主。

  虽然密乘戒中亦有少分开遮与显宗大小乘戒律不同,然此亦无丝毫相违之处,因某些殊胜行,仅开许具有殊胜功德之瑜伽士方能行持。门朗大师根据续部而言:“于吃毒不致中毒时,方可行持密宗禁行。”《时轮金刚》亦云:“凡夫人不能作瑜伽士之行为,瑜伽士不能作大成就者之行为,大成就者不能作佛陀之行为。”若具殊胜证悟功德,为令证悟增上,行持些许超越常人之行为亦属正常之事。

  譬如,《五灯会元》等禅宗典籍中亦有记载,禅宗二祖慧可大师,晚年常至酒店、屠场等处所,有人不解,二祖言:“我自调心,关汝何事?”大成就者布瓦巴亦常饮酒而不醉,且喝完后,酒自指尖流出。汉地大瑜伽士济公活佛亦常喝酒吃肉,游戏人间。然此等皆为大成就者之行持,非凡夫所能行,若无大智摄持如是而作,则造集严重罪业。阿里班智达亦云:“无论声缘乘、菩萨乘与密乘,皆未开许自相烦恼。”

  密宗《时轮金刚》二十五条禁戒中,明确宣说不能作之五种根本罪:1、禁止杀害微细寿命,且禁止刹那之害心;2、禁止以欺诳他人之心说妄语;3、禁止偷盗旁生以上执为我所之他者财物;4、禁止依止他人女子等行邪淫;5、禁止饮用产生罪过根源的迷醉之酒。众多不知真实密乘戒律者,认为学密宗者毋须守戒,此实属谬见,实则由《时轮金刚》之禁戒即可清楚了知。

  论云:如是唯除少分别缘开遮之外,诸正至言极随顺故,若趣上上三乘五道,必须完具下下乘道功德种类。波罗密多道者,如佛母中云:“所有去来现在佛,共道是此度非余。”是趣佛陀道之栋梁,故不应舍。金刚乘中亦多说此,故是经续二所共道。

  如是仅除少分别缘开遮之外,佛陀经教极相随顺之故,若趣入上上三乘五道,则必须圆满具足下下乘道功德种类。以波罗蜜多道而言,正如《般若经》中所云:“所有过去、未来、现在诸佛,彼等成佛之共道即此波罗蜜多,而非其余。”波罗蜜多是趣入佛道之津梁,故不应弃舍。金刚乘中亦多次如是宣说,故为显密二乘之共同道。

  论云:若于其上更加密咒诸不共道——灌顶、三昧耶律仪、二种次第及其眷属,故能速疾趣至佛陀。若弃共道,是大错谬。

  “灌顶”:梵语阿波肯札,“阿波”即显现,“肯札”为驱散或注入。即依靠甚深密咒灌顶仪轨,能够驱散或洗净弟子三门以及平等俱之障垢,于其相续中注入或种植能显现智慧之能力,并令成熟四金刚;“三昧耶”指誓言,亦即不违越;“眷属”指世间神通方面的方便。

  若于波罗蜜多道之共道上,复加密乘各种不共之道,即加上灌顶、三昧耶律仪、生起次第与圆满次第,以及其眷属,如此则能速疾抵达佛地。然若舍弃波罗蜜多共道之基而修密宗,则为大谬。

  于波罗蜜多乘之基础上再受持灌顶、三昧耶律仪、修持生圆次第等,即成快速成佛之不共方便。

  己五、不通达一切圣教无违之过患:

  论云:若未获得如是知解,于一种法获得一分相似决定,便谤诸余,特于上乘若得发起一似胜解,如其次第遂谤弃舍下乘法藏诸度彼岸,即于咒中亦当谤舍下三部等,则当集成极相系属,甚易生起尤重异熟毁谤正法深厚业障。其中根据至下当说。

  “极相系属”是二者关系极为密切。

  若于一切圣教无违之理未获如是知解,则有极大过患,即舍法之过患,亦即若人于某一法获得一分相似决定胜解时,遂会毁谤余法。特别若于上乘金刚乘生起一种相似胜解,遂会毁谤弃舍下乘波罗蜜多乘或声缘乘法藏,即便于密乘中,于无上瑜伽部获得一分相似胜解时,亦易毁谤弃舍下三部——事部、行部、瑜伽部之法藏,则会集起极相系属,极易生起严重异熟果报之谤法深重业障。其中根据至下当宣说。

  《地藏十轮经•无依行品》云:“若复有人,于诸如来所说正法或声闻乘相应正法,或独觉乘相应正法,或是大乘相应正法,毁谤遮止,自不信受,令他厌背,障碍他人读诵书写,下至留难一颂正法,如是名为非根本罪、亦非无间,而生极重大罪。”

  己六、结论:

  论云:是故应当依善依怙,于其一切正言,皆是一数取趣成佛支缘,所有道理,令起定解。诸现能修者即当修习,诸现未能实进止者,亦不应以自未能趣而为因相,即便弃舍。应作是思:“愿于何时于如是等,由趣遮门,现修学耶?”遂于其因,集积资粮,净治罪障,广发正愿。以是不久,渐渐增长智慧能力,于彼一切悉能修学。

  趣遮门:即进趣与遮止之门。

  故我等应当依止善知识,以善知识之引导,令我等于“一切佛陀正言皆为一补特伽罗成佛顺缘”之理产生定解。如是生起定解后,一切佛语即一切三乘法藏,皆成我等须平等依止、修习之对境。或有人疑:“三乘法藏广大无边,凡夫初学者目前尚无能力完全修习,又该如何解决?”宗大师教导我等:现能修学者即应修习,现无能力或尚无因缘实际作进止者,亦不应以自己暂时不能趣入为理由,而作弃舍。当如是思维:“我何时于此妙法,能由趣遮门而现前修学?但愿早日成熟。”以此善愿,遂会为修习因缘尽快成熟而集积资粮、清净罪障、广发正愿。由此无需多时,即会渐渐增长智慧能力,于一切法皆可修学。

  上述要点,为宗大师开示之窍诀,平时应善巧运用修行中。如是一者可避免舍法之罪,另一者可积聚修法顺缘,故从正反二门护持我等相续。例如,一切佛法皆为自己成佛之顺缘,理应受持,但自己听闻中观时,极难相应,一时不起思慧,此时或有人起是念:“中观甚是难解,我不欲再学,自此彻底弃学中观。”如此则造下舍法之重罪。故为避免舍法罪,当如是作意:“中观法门乃成就佛果之要道,我现虽无能力受持,然希望早日成熟修学因缘。”如是,为因缘早日成熟,消业积资,发愿回向,以不可思议之缘起力速疾有能力修学。

  己七、以前代圣者语录对此理引生信解:

  论云:善知识敦巴仁波卿亦云:“能知以四方道,摄持一切圣教者,谓我师长。”此语即是极大可观察处。

  善知识种敦巴亦言:“能了知以四方道摄持一切圣教之人,即我之师长。”此语意味深长,是极堪观察之处。

  此句解释颇多,因是金刚句,故可从不同侧面引生各种妙义。以下略举几例,供学人参考。

  1、四方道即三主要道加上密法,亦即出离心、菩提心、无二见与密法,能知以此四种道统摄一切圣教而修持,唯有我之师长阿底峡尊者。

  2、四方道即共同之下士与中士道、不共之上士道、止观以及密法。以此四种道摄持一切圣教。

  3、四方道即实修、发愿、积资与净障。不论于何种圣教,能修持便作修持;暂无能力修持,遂于心中发愿,且积资净障,如是速能成熟修持因缘,能知以如是四方道善巧摄持一切圣教者,即我之师长阿底峡尊者。

  4、四方道,还可释为经律论三藏加上密法;亦可释为有部、经部、唯识与中观;或释为戒、定、慧三学加上生圆次第。总之有众多解释。

  5、以上皆以决定道之数量为四而作解释。其实,“四方道”不一定解释为四种道,亦可释为各方面皆不相违圆融之道,各方面皆相宜之善巧道。以如是四方道摄持一切圣教,一切圣教皆于心相续中融成一味,能于相续中善巧摄持,能一时共同修习者,即我之师长阿底峡尊者。

  己八、道次第窍诀具足通达一切圣教无违之殊胜相:

  论云:由是因缘,以此教授能摄经咒一切扼要,于一补特伽罗成佛道中而正引导。故此具足通达一切圣教无违殊胜。

  以上从各方面成立一切圣教无违之理。如何方能真正通达一切圣教无违?依靠此道次第之窍诀,遂可真正通达一切圣教无违。因为此道次第之教授能归摄显密一切关要,于补特伽罗成佛道路中无误引导,故其具足通达一切圣教无违之殊胜。我等依此教授闻思修行,最终遂会真正通达一切佛陀圣教皆不相违,皆为指示我等如何成佛之教言。

  归摄“通达一切圣教无违殊胜”此科判内容:

  1、修学显宗大乘法者,须学小乘三藏,因三乘断证一切种类,皆含摄于大乘道以及道之支分中,唯一排除小乘发心。

  2、修学金刚乘者,须学大小乘以及因乘、果乘之一切乘圣教,因受灌顶受持三昧耶时,已发誓修学一切圣教法故。

  戊二、一切圣言现为教授殊胜:一、宣说一切圣言为殊胜教授;二、诸大车造论与教授之必要性;三、应当舍弃与经论不相应之教授;四、执著经论非教授之过患;五、如何寻求教授之理;六、获得无倒了知之必要;七、不了知经论为教授之过失;八、成立经论乃教授之根据;九、道次第教授具有一切圣言现为教授之殊胜相;十、舍弃“舍修”与“举修”不可能令圣言现为教授;十一、若显宗一切圣言现为教授,则密宗诸圣言也无难而现为教授。

  己一、宣说一切圣言为殊胜教授:

  论云:一切圣言现为教授者。总之能办诸欲解脱,现时久远一切利乐之方便者,是即唯有胜者至言。以能开示一切取舍要义,尽离谬误者,独唯佛故。如是亦如《相续本母》云:“此世间中更无善巧于胜者,遍智正知无余胜性定非余,是故大仙自立契经皆勿乱,坏牟尼轨故彼亦损于正法。”故诸契经及续部宝胜者圣言,是胜教授。

  “遍智”即一切种智;“正知”即无颠倒了知;“无余”即一切所知相之尽所有法;“胜性”即殊胜法性之如所有法。

  总之,能成办“寻求解脱者暂时与长久之一切利乐”之方便者,唯有胜者佛陀之至言,因有能力开示一切取舍之要义而无错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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