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义,仅乐多闻而已。正如病人求医后,若仅爱所配之药而不服用,则病终无痊愈之时。是故“于己作病人想”最为重要,若有此想,则其余观想自会生起。相反,则其余一切观想皆成空谈。
论云:《三摩地王经》云:“诸人病已身遭苦,无数年中未暂离,彼因重病久恼故,为疗病故亦求医。彼若数数勤访求,获遇黠慧明了医,医亦安住其悲愍,教令服用如是药。受其珍贵众良药,若不服用疗病药,非医致使非药过,唯是病者自过失。如是于此教出家,遍了力根静虑已,若于修行不精进,不勤现证岂涅槃。”
《三摩地王经》说:“众人得病后,身体遭受极大痛苦,无数年中从未离此病痛折磨,因长期为重病所苦恼,为了治病亦会寻求医生。若其数数殷勤造访寻求,终遇聪慧明了之良医,而医生亦慈悲嘱咐服用此等药物。若已得众多珍贵良药而仍不服用,此非医生之过,亦非药物之过,唯病人自己之过。如是,于佛陀教法下出家,已全面了解五力、五根、静虑等,若仍不精进实修,不精勤于现证,岂能无缘无故而获证涅槃?”
论云:又云:“我虽宣说极善法,汝若闻已不实行,如诸病者负药囊,终不能医自体病。”
经中又说:“我虽对你宣说极为善妙之法,若你闻后仍不付诸实践,则亦无用。诚如病人背负装满药的药囊然不服用,终究不能治好自身病苦。”
论云:《入行论》亦云:“此等应身行,唯言说何益,若唯诵药方,岂益诸病者。”
《入行论》也说:“此等应身体力行,若仅止于口中言说能有何益?如若仅念诵治病药方,对于己病岂能起实际利益?”
以上诸教证,皆告诫我等应按教法而实修,不应仅止于口头上,念诵一大堆治心药方。
癸三、认定殷重之后教诫作殷重修:
论云:故于殷重修,应当发起疗病之想。言殷重者,谓于善知识教授诸取舍处,如实行持。此复行持,须先了知,知则须闻,闻已了知所有须要,即是行持。故于闻义应随力能而起行持,是极扼要。
首应认定“殷重”,再教诫作殷重修。
“殷重”,即于善知识所教授的各种取舍处,如实而行。善知识若言此事应作,遂立即实行;善知识若言此行为应禁止,则不应行。诸如此等功德应取、过患应舍处,皆能如实行持,毫不虚浮,此即殷重。再者,若欲实行,心中先应明了一切圣教,而欲了知圣教,则须闻受善知识开示,闻后遂明取舍学处,即对此行持,而非除却此外,另寻一种行持。故对所闻教授,应尽己能力实行,此极为关要。
论云:如是亦如《听闻集》云:“设虽有多闻,不善护尸罗,由戒故呵彼,其闻非圆满;设虽闻寡少,能善护尸罗,由戒故赞彼,其闻为圆满;若人既少闻,不善护尸罗,由具故呵彼,其禁行非圆;若人闻广博,及善护尸罗,由俱故赞彼,其禁行圆满。”
“尸罗”即戒;“禁行”即取舍,禁是禁止,行是行持。
《听闻集》中此四颂词宣说四种情况:1、多闻不护戒;2、少闻而护戒;3、少闻不护戒;4、多闻而护戒。
假若虽闻多法,若未善护尸罗,由不持戒故,呵斥此人听闻未圆满;若虽仅闻少法,然依所闻之法护持尸罗,由护戒故,赞叹此人听闻圆满;若仅听闻少法,亦未护持尸罗,由具二过之故,呵斥此人禁行不圆满;假若一人闻法广博,亦善加护持尸罗,由具足二功德之故,赞叹其禁行极其圆满。
此即明确听闻圆满之标准:即使仅闻一句,而能依教奉行,于此句法即为听闻圆满;即使已闻法十年,而未实行,则此十年所闻一切法,皆未听闻圆满。
论云:又云:“虽闻善说知心藏,修诸三昧知坚实,若行放逸令粗暴,其闻及知无大义。若喜圣者所说法,身语如之起正行,是等具忍友伴喜,根护得闻知彼岸。”
又说:“虽已听闻佛陀善说,了知佛法心要,亦知唯修持三昧才是坚实,然若行为放逸,不能调伏身心,而导致心行粗糙暴躁,此人听闻与了知并无大实义。反之,若欢喜圣者所说之法,身语依法义如实发起正行,此人方是真正具安忍者,所谓具忍,即安住法义。而且如法之修行,能令道友咸生欢喜,如是密护根门,方获听闻与了知之彼岸,亦即闻知已达究竟,明了佛法究竟为何。”
论云:《劝发增上意乐》亦云:“谓我失修今何作,殁时凡愚起忧悔,未获根底极苦恼,此是爱著言说失。”
《劝发增上意乐经》也说:“凡夫愚者临死时,常生如是忧悔:“我荒废时光,未曾如法修行,如今如何是好?”因其一生修行未得根本,未取精华,是故临终生大忧恼。此等皆是爱耽空谈著戏论所致过失。”
论云:又云:“如有处居观戏场,谈说其余勇士德,自己失坏殷重修,此是爱著言说过。”
又说:“诚如有人身处剧场看戏时,兴致勃勃谈论,剧中其他勇士所具功德,然自身不具丝毫。如是,自己一生失坏殷重修持,此即耽著口头谈论的过失。”是故,我等不能如同观而不作的观众般,成为说而不行的佛法谈论家,而理当成为实修菩提道之行者。
论云:又云:“甘蔗之皮全无实,所喜之味处于内,若人嚼皮故非能,获得甘蔗精美味,如其外皮言亦尔,思此中义如其味,故应远离言说著,常不放逸思惟义。”
又说:“甘蔗外皮本无精华,人们所爱之味皆蕴含于内,若人仅咀嚼蔗皮,则无法尝到真正精华美味。如是表面言说正如外皮,能思惟其中要义如品其味,是故,应远离耽著言说之过失,心恒常不放逸,内观思惟法义。”理应依义不依语,内观法义而勿外著言说。
壬五、于如来所住善士想:
论云:于如来所住善士想者,随念世尊是说法师,发起恭敬。
对于如来安住善士想,即随念世尊为说法师而发起恭敬心。世尊来此娑婆世界,最根本之事业即转*轮,由演说三乘妙法而开启众生智慧,我等虽生于末法时代,无缘亲见佛陀色身,但仍有福报听闻佛法,则应如于佛前亲聆教法般,随念世尊为说法师,亲自于我等传法,如是发恭敬心。
壬六、于正法理起久住想:
论云:于正法理起久住想者,作是思惟,何能由其闻如是法,令胜者教,久住于世。
对正法发起久住想,即如是思惟:“如何方能由听闻佛法,而使胜者佛陀教法久住于世?”于此,可从二门阐述:第一、佛法住世必须依靠如理讲闻,若我等从己做起,如理如法听闻,便能带动他人如理闻法,如是正法即会住世兴盛。相反,若人人闻法不依规矩,即会导致正法逐渐隐没;第二、佛法住世必依闻者受持,若闻者能无有错谬、无有缺漏受持佛法,佛法即可代代相承而不失传。譬如,一杯净水若倒入完好洁净的容器内,则此水可继续传递且不失纯净性。相反,若为漏器或秽器,则无法再相传,或保证其纯净性。
是故,我等对于佛法应具一份责任感,一方面应作是念:由我如理闻法,愿佛法的讲闻于十方世界兴盛广大;另一方面应作意:我今得闻此法,定要善加受持,不能令佛法于我处失坏。正如世间有责任心者会想:祖辈家业传至我处,不能以我而失坏祖业,我不能作败家子。如是,每一佛弟子皆有责任护持如来家业,应尽己一切力量,使佛法长久住世,我等若无此等发心,则非佛子。
辛二、须对照自心而实修:
论云:复次于法若讲若听,将自相续若置余处,另说余法,是则任其讲何法事,不关至要。故须正为决择自身而听闻之。
讲法闻法时,若将自相续置于一旁,认为在说与相续无关之他法,无法与法相应,如是闻法之果,即无论宣说何法,皆无法击中心之要害,无法撼动心灵。
“不关至要”:譬如,针灸正中穴位,当下即有麻痛等反应;若未扎中穴位,即使扎上百次亦毫无疗效。如是,须知一切佛法皆为救治我等心病,故闻法时应对照自心,即“正为抉择自身而听闻佛法”。“抉择自身”即反观自心、检点自相续。
以下以喻说明:
论云:譬如欲知面上有无黑污等垢,照镜知已即除其垢。若自行为,有诸过失,由闻正法现于法镜,尔时意中便生热恼,谓我相续何乃至此。次乃除过,修习功德,是故须应随法修学。
譬如,欲知脸上是否有垢,照镜知晓后,即刻去除污垢。如是,若自己行为具有过失,由闻法观照自心,诸般过失可明现于法镜中,此时,心生热恼:“我心相续为何如此不净?如此自私、愚痴?为何无一点慈悲心?学佛多年,最基本的闻法规矩亦无法作到……。”如是了知过失所在后,即会改过,修习功德。如是闻法方为击中要害,仅须触动内心,即会转变三门劣行。是故必须随法修学。
论云:《本生论》云:“我鄙恶行影,明见于法镜,意极起痛恼,我当趣正法。”是如苏达萨子,请月王子宣说法时,菩萨了知彼之意乐,成闻法器而为说法。
《本生论》云:“我鄙陋的恶劣行相,于佛法明镜中清晰呈现,内心极其苦恼,我再不能如此放逸,当用心趣入正法。”此颂是苏达萨子祈请月王子说法时所说,时菩萨月王子了知其意乐已堪为闻法器,便为说法。
因此,闻法时须以抉择自心为唯一目的,因若将自相续置于余处,而另缘一无关之法听闻,则闻法决定无法击中关要。如《本生论》所言,须依明镜而观自面,如是,须依闻法而观自相续。
辛三、对于摄义必须作意:
论云:总之应作是念发心:谓我为利一切有情,愿当成佛,为成佛故,现见应须修学其因,因须先知,知须听法,是故应当听闻正法,思念闻法胜利,发勇悍心,断器过等而正听闻。
简要总结听闻轨理。总之,每次闻法皆应如是发心:为利一切众生,我愿成佛;而欲成就佛果,现见必须修学成佛之因;此因即须先了知一切圣教而无倒了知又须通过闻法,故当听闻正法,心中思惟忆念闻法利益而发起勇猛之心,断除法器三过等,无颠倒听闻。
简而言之,唯有三点:发无上菩提心、忆念闻法利益、以无倒之意乐与行为听闻。
说法轨理
戊二、说法轨理:一、思惟说法所有胜利;二、发起承事大师及法;三、以何意乐加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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