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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莲华经会义》摘要卷二▪P10

  ..续本文上一页十方谛求, 更无余乘, 除佛方便。

  

初七句,正明各得大乘法喜。后四句,结成劝信(大乘)也。日夜者,初得佛知见中道智光,如日。馀无明(尚)在,如夜。自得中道智,如日。慈悲入生死,如夜。常行二法,故言游戏也。广化三乘,同得一乘。故言与诸菩萨及声闻众,乘此宝乘。此乘圆顿,无委曲相,(委细迂曲之相)故言直至道场。后结成唯一无三因缘。(更无馀乘,除佛方便故)三颂合等赐大车竟

  

丑四颂合无虚妄

  

告舍利弗, 汝诸人等,皆是吾子, 我则是父。 汝等累劫、 众苦所烧, 我皆济拔, 令出三界。 我虽先说、汝等灭度,

  

但尽生死, 而实不灭, 今所应作, 唯佛智慧。若有菩萨, 于是众中, 能一心听、 诸佛实法,诸佛世尊、 虽以方便, 所化众生, 皆是菩萨。

  

初四句,先定父子天性至情。即是颂如来亦复如是无有虚妄也。次四句,即颂初说三乘引导众生也。次十四句,即颂然后但以大乘而度脱之也。

  

若人小智, 深著爱欲, 为此等故、说于苦谛。众生心喜, 得未曾有, 佛说苦谛,真实无异。若有众生, 不知苦本, 深著苦因, 不能暂舍,为是等故、 方便说道。 诸苦所因, 贪欲为本, 若灭贪欲, 无所依止, 灭尽诸苦,名第三谛。

  

为灭谛故, 修行于道, 离诸苦缚, 名得解脱。

  

此超颂众生不尽能受大乘之法,故佛以方便力,为说生灭四谛也。苦本,即集谛。方便说道,犹云方便说言。第三谛,即灭谛。(修行于道下三句,即道谛。)

  

是人于何 而得解脱, 但离虚妄, 名为解脱, 其实未得、  一切解脱。 佛说是人、 未实灭度, 斯人未得, 无上道故, 我意不欲、 令至灭度。 我为法王, 于法自在, 安隐众生, 故现于世。

  

此追颂如来有无量智慧力无所畏诸法之藏,能与一切众生大乘之法也。但离虚妄者,离见思也。一切解脱者,如来大涅槃也。未实灭度者,变易生死尚在也。无上道者,一切种智也。法王现世,为安众生。许三与一,(先许三车,后与一车)宁有虚妄。重颂竟。譬说周四大段中,初正譬开三显一,有请有答。答中有三。初发起,二正譬说竟。

  

辛三劝信流通。信者,信佛说、不说也。劝者,劝可通、不可通。有此二义,故言劝信。文为二。初标两章,二释。壬今初

  

汝舍利弗, 我此法印, 为欲利益,世间故说,在所游方, 勿妄宣传。

  

初四句,标说不说者,我此实相法印,为欲利益世间故说也。若四十馀年,(指前阿含方等般若阶段)未是说时。若(今经会上)五千未退,则不说也。次二句,标可通不可通者,勿妄宣传也。恶者(前)强说,令其(由谤)堕苦。善者(前)不说,误其(闻经)得乐。大悲愍恶,则不宜通。大慈念善,则应可通也。按此文,佛嘱身子若此,即与日月灯明嘱妙光同。

  

壬二释为二。初释可说不可说,二释可通不可通。癸今初

  

若有闻者, 随喜顶受,当知是人、 阿鞞跋致。 若有信受, 此经法者, 是人已曾,见过去佛, 恭敬供养,亦闻是法。

  

若人有能, 信汝所说, 则为见我, 亦见于汝、及比丘僧、 并诸菩萨。 斯法华经, 为深智说, 浅识闻之,迷惑不解, 一切声闻、 及辟支佛, 于此经中, 力所不及。 汝舍利弗,  尚于此经、 以信得入,况余声闻。 其余声闻, 信佛语故,

  

随顺此经, 非己智分。

  

此正明如来利益世间之相也。通论三世利益,别论令二乘入信。初一偈,是观现在益,为说。梵语阿惟越致,此云不退。次六句,是观过去善,为说。下文云,若深信解者,见佛常在灵鹫,即此义也。次六句,是观未来善,为说。次四句,结上起下。如来观彼深智三世利益,是故为说。浅识不解,则不说也。后三偈,正明二乘由信得入,非己智分。实得阿罗汉,必信佛语。故智力虽弱,亦可为说。若五千增上慢人,佛则不为说矣。

  

癸二释可通不可通又二。初约大悲门,莫为恶说。二约大慈门,应为善人说。子今初

  

又舍利弗 憍慢懈怠、计我见者, 莫说此经。 凡夫浅识, 深著五欲, 闻不能解,亦勿为说。 若人不信 毁谤此经,

  

则断一切, 世间佛种。

  

此经所诠,纯谈实相。以实相印,遍印诸法。故使纤善微解,同成缘了(二种),而见思重者闻之,则有二过:一者不信,二者谬解。言不信者,由浅智故,执权疑实。言谬解者,由依文故,直以外道所计常乐我净,而谓与此圆理无殊。此之二过,同名毁谤此经,皆断世间佛种。何以故,此经以缘了而为佛种。若执权疑实,则不信小善成佛。是断世间缘因种也。亦自断了因种也。若谬解常乐,则不辨乳之好恶,是断世间了因种也。又,自谓惑即般若,业即解脱,不复修诸善法,亦自断缘因种也。

  

今初一偈,是见惑重。次一偈,是思惑重。后一偈,是总出其过。

  

或复颦蹙,而怀疑惑, 汝当听说, 此人罪报。 若佛在世, 若灭度后,其有诽谤, 如斯经典, 见有读诵、 书持经者,

  

轻贱憎嫉、 而怀结恨,此人罪报, 汝今复听, 其人命终, 入阿鼻狱, 具足一劫, 劫尽更生,如是展转, 至无数劫, 从地狱出, 当堕畜生,若狗野干, 其形頄瘦, 黧黮疥癞, 人所触娆, 又复为人,之所恶贱 常困饥渴, 骨肉枯竭,

  

生受楚毒, 死被瓦石, 断佛种故, 受斯罪报。 若作骆驼, 或生驴中, 身常负重, 加诸杖捶,但念水草, 余无所知, 谤斯经故, 获罪如是。有作野干, 来入聚落, 身体疥癞, 又无一目, 为诸童子 之所打掷, 受诸苦痛, 或时致死。

  

于此死已, 更受蟒身, 其形长大,五百由旬, 聋騃无足, 宛转腹行, 为诸小虫, 之所咂食,昼夜受苦, 无有休息, 谤斯经故, 获罪如是。 若得为人,诸根闇钝,矬陋挛躄,  盲聋背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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