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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胎影片风波——兼论宗教在生命教育中所扮演的角色▪P5

  ..续本文上一页影片所讨论的是中、晚期堕胎。并且更具体的指出美国、加拿大以及英国关于中、晚期堕胎的精确统计数字。

   参考美国统计,使用最普遍的就是“引产”(Suction Curettage)方式,有高达90%的早期堕胎使用“引产”。但这种方式的堕胎与影片中的D&E手术,对胎儿而言,是一样或更为残忍堕胎方法。可能在台湾也有不少早期堕胎,使用引产的方式。(参见http://abortiontv.com/themanyways.htm)其残忍如本文前节所述,兹不重赘。

  误解三:台湾从未引用这种方式”,而是使用RU486的堕胎药。——实相却是:RU486的引进是近三年的事。

   于四月二十日联合记者会上,解说早期堕胎、“引产”(Suction Curettage)的残忍之后,妇产医学会理事长李茂盛表示:“台湾从未引用这种方式”,而是使用RU486的堕胎药。

   此种说法有矛盾之处,因为RU486是从二○○一年三月才由卫生署核准上市(卫署药输字第023093号)。且在台湾没有堕胎方法统计资料的情况下,RU486在台湾的使用的普遍性如何,单凭个别经验代表全台医疗状况恐怕有些危险。不如参考比台湾早核准RU486的美国(二○○○年九月),依据美国专门研究并支持堕胎的机构The Alan Guttmacher Institute表示,RU-486以及其他堕胎药物在美国的使用率只占6%(RU-486 and similar pills used in about 6% of all abortions.)。多数还是使用手术的方式。因此,若要说现在台湾的早期堕胎“都”使用RU486,稍嫌太早。

   经由以上三点的说明,艾神父强调,关于堕胎事实与真相,“残蚀的理性”影片并未误导学生。

   另有一位名为谭兴的读者,则在联合报中投书指出,堕胎,现在有个比较“流行”的说法,叫“夹娃娃”。“夹娃娃”对女性来说,是伤心、又伤身的事,别说医师一再强调,堕胎可能引发不孕等种种后遗症,民间祭奉婴灵的传统,更表示妇女堕胎后的罪恶感深重。网路上针对该影片七嘴八舌,议论纷纷。大多数的网友,都对女生要承担堕胎这件事,非常不平。有人说:“这影片应该拿给男生看才对,这样男生才会知道要珍惜。”有人更激动:“台湾的性教育有没有搞错啊?都只教女生这个不可以、那个不可以,男生都不用负责任吗?”谴责不负责任的男生,有人甚至说:“男生要是让女生去拿小孩,应该要抓去枪毙!”

   因此作者说,男人不会怀孕,至少也该看看堕胎影片,如果再不愿意负起避孕的责任,打算用堕胎来避孕,如此烂角色,女人绝对要慧剑斩情丝,说:“谢谢!不联络。”(谭兴,93.4.24,联合)

   显然作者也认为,堕胎确属伤害,而该影片还是存在着唤起男性良知的正面作用。

  八、认知实相以防患未然

   针对女性团体作者的说法,包括动机论、影片本身的争议以及堕胎观念的争议,笔者于二十九日在自由时报“自由广场”作了一个总回应。

  一、反对动机论:笔者不喜用动机论来矮化任何一方,例如:将赞同堕胎一方指控为“教唆杀人”,将反对堕胎一方指控为“恐吓妇女”,这都是动机论的不良示范。作为伦理学的研究者,笔者深知,人间有许多应用伦理议题上的两难处境,两造的主张可能都出自善意,不宜一笔抹煞对方的动机。特别是在生命科技发达之后,从出生到死亡,许多原本不是问题的生命处境,如今都已成了问题,我们更难以在面对不同主张时,立刻质疑其有不良动机。

  二、彼此的交集:可以这么说,堕胎的伦理议题相当复杂,堕胎的个案情境也相当多样。许多堕胎个案,情非得已,吾人“既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可也,实不宜加诸种种道德谴责。但现阶段许多人工流产个案之所以形成,却是因为对于堕胎实相欠缺瞭解,使得堕胎行为轻率为之,但待到瞭解真相之后,却又往往充满着悔恨与罪恶感,某些恫吓性的宗教说辞(如“婴灵”论)于是应运而生,大赚歪钱。

  笔者作为一介女性,特别是作为反对男性沙文主义的佛门女性运动倡导者,相信与同为女性的两位作者或其他女性团体,应该有很大的观念交集,特别是在“女性身体自主权”的部分。而且对于“影片倘属伪相,则当然不宜播放”的部分,也没有太大的争议。

  三、彼此的歧见:两造之间最大的歧见在于两点:一、倘若该影片为真相,两位作者都认为,此非“正常之性教育”,不宜播放,笔者却依然肯定它有如实呈现的相对价值。二、即使赞同“女性身体自主权”,笔者都还是认为,这种权利不能无限上纲,女性身心利益与胎儿生命利益,都必须被慎重地平等考量。

  四、平等考量母子利益:任何一种信念或意识形态推到极致,都有可能产生盲点。赞同堕胎与反对堕胎也不例外。即使出发于佛法的“护生”理念,笔者也无法完全着眼于胎儿生命利益,而无视于孕母的身心利益。难道说,当孕母与胎儿的生命只能选择其一时,我们依然要坚持“胎儿优先”吗?所以笔者并非“反堕胎基本教义派”。

   但相对而言,权利从来就不可能不受到一些制约。笔者赞同女性身体自主权,因为那是对治男性霸权意识的一记利器,然而那是在不涉及另一造弱势(胎儿)生命自主权的前提之下。毕竟处理胎儿,并不等同于处理掉一包随身垃圾;将胎儿从子宫移除,其伦理意义也绝不等同于房东将房客从住房逐出。

  五、实相是否可以隐瞒:既然如此,笔者不免思惟:类此攸关个人生命抉择的重大议题,我们如何能为孩子决定,哪些实相可以提供,哪些实相却必须为他们隐瞒呢?

   李佳燕医师说,这种影片“让堕胎成为一种如杀人刽子手的罪恶”,“让有堕胎经验的妇女,终生活在悔恨交加中”,“是制造与加深堕胎罪恶感的元凶”,这些指控都太沉重了。堕胎是一回事,但未必等同于职业性的“杀人刽子手”;部分高中老师放映该一影片是事实,但未必都是放给“有堕胎经验的妇女”看,反而是着眼于防患未然。“有堕胎经验的妇女”若担心看了会有罪恶感,总也可以拒看此片吧!证诸部分学生在媒体上的反应,觉得该部影片给他们的启发很大。特别是在这个街头巷尾与虚拟空间,都充斥着“性的诱惑”的社会,让孩子防患于未然,总比轻率为之而后悔恨不已,较有建设性一些吧!

  六、实相呈现早有先例:事实上,较诸“残蚀的理性”更多令人不愉快而又没有教育意义的画面,早已充斥于电影、媒体与网路。高中生更是得在生物课堂上,七手八脚做着身历其境的动物解剖,其血腥与残忍程度,较诸堕胎的远距影片犹有过之。动保界再三呼吁废除此类动物实验课程,教育界都以其“教育意义”而搪塞之。

   当然吾人不能说,因为更大之恶无法避免,因此小恶有权为之。笔者只是以此为例,指陈一桩事实,人们究竟是否真能营造出一个“只有美感”的视觉温室?这对孩子有帮助吗?我们不能因为堕胎影片给人带来不舒服的感觉,就指责那叫作“恫吓”。如果这种逻辑能够成立,那么所有世界各地的大屠杀纪念馆、战争纪念馆都应予以封馆。反之,如果此诸纪念馆因其教育意义而应予展示,那么,同样的逻辑也可运用于堕胎影片之中。

  七、“受教权”的观点:因此笔者认为,在堕胎议题上,孩子有权利接受“认知实相”的教育,当然他们也有权利因身心状况不宜而选择拒看,但大人却没有权利认定他们非看不可,或是认定他们不宜看、不可看、不准看。认为孩子“非看不可”,与认为孩子“非不看不可”,同样是一种对孩子“受教权”的侵犯。

  总之,笔者依然是就着动机论、实相论与护生论,依于易地而处的“中道”原则,提出看法。

  九、结论

  本次堕胎影片风波由女性团体发难。两造都着眼于“尊重生命”,但是综括前述两造观点:

  一、反对一方认为:本片之播放,有违尊重生命之教育伦理;赞同一方却认为,本片之播放,有助于尊重生命之教育宣导。

  二、同样“尊重生命”,反对一方认为,女性身体自主权更应重视;赞同一方则认为,胎儿生命亦应平等考量。也因此,本片是否适合在校园中播放,当然就成为争执的焦点。

  三、在影片本身方面,反对一方认为:影片的堕胎技术是片面的伪相,而且业已过时;赞同一方却认为,影片完全如实呈现,且该堕胎技术迄未过时。

  四、即使影片情节为真,反对一方认为:影片依然不得播放,以免造成观看者的心灵伤害;赞同一方却认为,影片何妨播放,而让学生有瞭解真相或拒看该片的选择权。

   有趣的是,有的女性(如吕木兰)直指本片隐藏对女性身体不友善的父权意识。但是笔者认为,关切女性命运的人都不宜忽略一个事实,是即:当今许多人工流产之动机,恰恰是来自藐视女性的父权意识。古时无法事先验知男胎女胎,故多父母杀婴之悲惨事例,而被杀害者率皆女婴。如今超音波验孕术发达了,堕胎技术也益趋高明而安全了,它为藐视女性的父权意识提供了更方便的科技服务。因此许多堕胎个案,正是来自重男轻女的父系家长或父母亲,所堕者当然也是女胎。

   就在四月十七日,中央社还刊出一则消息:受到重男轻女观念影响,中国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调,在大陆南方,男、女性比例为一百三十比一百,而正常比例应为一百零六比一百。由于中国传统偏爱男孩,所以女婴往往会被流产,导致中国女性往后将奇缺的问题。联合国专家估计,中国目前男性比女性的出生率多出百分之二十二,未来八到十年,中国将缺少四千万至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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