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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 同分妄见•别业妄见 第五▪P8

  ..续本文上一页人来喻多人,以[别业妄见]来比喻[共业妄见](同分妄见)。

  经文[例阎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并洎十方诸有漏国,及诸众生,同是觉明无漏妙心见闻觉知虚妄病缘,和合妄生,和合妄死。若能远离诸和合缘及不和合,则复灭除诸生死因,圆满菩提不生灭性。清净本心,本觉常住]。

  注释,[诸有漏国]:即非清净佛土。[虚妄病缘]:虚妄之见病所缘之相分。此病非实,否则永不得瘥。[和合妄生,和合妄死]:能见与所见和合,而虚妄现出生相,复和合又虚妄现有死灭之相。然实没有生死,亦无和合。譬如说你悟到父母亲未生本来的面目,父母亲没有生我们,我们什么时候生?爸爸、妈妈结婚的产品,就是和合,父母亲结合,这个就是和合,因缘。而我们这个色身也是缘起,我们还没有生出来的时候,什么时候生?说我们今天有死,那只是元素散了而已。我们一辈子,用比较透视的眼光来讲就是说:集少数的元素出生,说我们生;慢慢这个元素增加了、年岁长大了,说我们壮,或者是我们健康,这元素又比较多了,因为吃、喝,新陈代谢;慢慢我们这个元素老化了,起不了作用了,最后这元素散灭了,四大元素散灭了,没有了!从生、老、病、死,都没有真实相。没有真实相就是假相,所以,缘起我们叫做生,缘散我们叫做灭,其实一切法本自无生,今也不灭,要这样如是见解,能够慢慢的理解佛的境界是什么。

  证悟到一切法无生有什么好处?就完全不随假相转,你转你的、我转我的,我转的是转烦恼成菩提、转识成智、转染成净,我们是这样转,转自心性成无上菩提。众生不是,众生是跟着假相拼命的转!为什么?心从来没有定过,绝对没有,他误认为它是真的。一个人没有是非、恩怨、善恶、对错这种能所的东西,你看他的日子是什么?就真正的找到幸福了,生命真的有着力点了。我们不是拼了老命要追求幸福跟快乐吗?结果,你在这一念的佛性里面,竟然找到了幸福跟快乐;而且这个幸福是真正的幸福、是真正的快乐。

  [诸和合缘及不和合]:[根尘识]三者相应染,名为和合;三不相应,名为不和合。这后面会讲到,三种相应染,还有不相应染。名为不和合,[众同分]为心不相应行法,所以[不和合]即指[同分妄见];而和合缘即指[别业妄见]。师父前面已经讲过了,共业跟别业其实有交叉性、有时空性、有进退性、有复杂性,不是单一的,这样来解释,就知道佛法的广大,佛法甚深,佛教的究竟和圆满;只有无知的人,才会说佛教是迷信的、佛教是消极的,只有大愚痴的人会这样讲!

  义贯,佛言:这又可进一步来比喻,以[例阎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乃至可例整个[娑婆世界],甚至[并洎十方]之[诸有漏国]土等一切器世间,[及诸众生]等一切有情世间,这一切依正[同是]本[觉]妙[明]本自[无漏]的[妙心]随缘幻起的[见闻觉知虚妄]见[病]所[缘]之相分,唯自心现;诸位!这一句很是重要!为什么叫做唯自心现?就是你动什么念头,就过什么日子,就这么简单,动恶念,你就一定过痛苦的日子;动善念,你就会过快乐的日子,有善果嘛!动佛念,你就一定会成佛,唯心,唯自心现。

  能见所见[和合]而虚[妄]有[生],众缘[和合]而虚[妄]现有[死]灭之相。简单讲:总归世间就是两个字:生灭,就是无常、就是无自性。[若能远离诸和合缘](别业妄见)[及不和合]缘(同分妄见),如是[则复]能[灭除诸]分段、变易[生死]之[因],离幻即觉,离幻就是当下,离幻的当下就是觉,没什么诀窍,就是放下而已,坚持放下的人就是佛!故速能[圆满菩提]本[不生灭]无上大涅槃[性],重获[清净本心],证得[本觉]出缠而得[常住]不动不坏,入法界性。

  第十四节 破和合及非和合

  经文[阿难,汝虽先悟本觉妙明,性非因缘、非自然性,而犹未明如是觉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阿难,吾今复以前尘问汝: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和合,诸因缘性而自疑惑,证菩提心和合起者]。

  注释,[而犹未明如是觉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觉元],妙觉明元,亦即本性。佛知道阿难虽已离因缘以及自然之计,但仍未脱和合及非和合之执,这不只是阿难,是一切众生,众生不是认为说缘起的因缘和合相,要不然就认为是非和合相,这一定的道理,他没有佛的智慧,绝对没办法脱离和合和非和合的观念。仍在疑惑本性到底是和合而有的呢?还是非和合而有的?[证菩提心和合起者]:因此也以为能证无上菩提的因地之心(亦即如来密因),也是和合而起的。

  义贯,佛言:[阿难,汝虽先]已[悟]了[本觉妙明]其[性非因缘]所生,亦[非]堕无因果之[自然性](已离因缘、自然之计),然[而]你[犹未明]了[如是]不生灭之妙[觉]明[元](本性),既[非和合]而[生、及]非[不和合](仍未脱和合与不和合之执)。[阿难,吾今复以]现[前]所对之[尘]境来[问汝:汝今犹以一切世间]众生之[妄想],不是用本性。一切众生之妄想而计本性为[和合]而有,认为本性也是从[诸因缘性]和合而生,因[而自]生[疑惑],而更疑能[证]无上[菩提]之因地[心](如来密因)也是由[和合]而[起者]。

  经文[则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和?为与暗和?为与通和?为与塞和?若明和者,且汝观明,当明现前,何处杂见?见、相可辨,杂何形像?若非见者,云何见明?若即见者,云何见见?必见圆满,何处和明?若明圆满,不合见和!见必异明,杂则失彼性、明名字,杂失明、性,和明非义。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这个很长,稍微解释、贯通一下,则汝现在的妙净的见精,这个本性,到底是跟明相和?或者是跟暗相来和?或者是跟通相来和?或者是跟塞相来和?如果是跟明相来和,那么,你现在看看这些明相,当明相现前的时候,你有没有发现何处夹杂你的见性?能分辨见性跟明相互相夹杂之处吗?如果我们现在,见性和明相很清楚的可以辩明:这是见性、这是明相,那么,一个能见的——有情的能见见性、一个无情的相,夹杂起来,就变成什么形像呢?

  若非见者,云何见明?如果不是见性,为何又能够见到明相?如果就是见性,那么,云何见见?因为已经夹杂了的话,如何用夹杂的色见,来见到能见的无形的见性?这是讲不通的!换另外一个角度说:如果见性是圆满,圆满就是无缺,就不需要明相了。所以,必见性来圆满的话,又何处跟明相来和呢?没有必要!如果明相本自就是圆满,也不需要跟任何人和啊,就像佛陀一样圆满,就不需要众生的指导跟开示。若明圆满,不合见和!如果明相本来就圆满,就不需要跟见性来和。见性如果不同于明相,那么夹杂起来,就失本性的见性和明相的名字,因为两种混和在一起;两种混和在一起,就会失去明相和见性的名字、和意义。所以,和明非义,见性跟明相和起来,是没有道理的,见性是见性,明相是明相。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得如是,就是这个道理。

  注释,[若明和者]:若见精为与[明相]杂和者。[当明现前,何处杂见?]:当明相现前时,明相为于何处掺杂在见精之中?[见、相可辨,杂何形像?]:当见明相之时,见精与明相,应仍可分明辨别其各自原来的形像;意思是:见性是见性,明相是明相。这么说来,则两者杂和之后,其形像是个什么样子?(为何至今并未看到?)你看到的见性是见性,明相又是明相。

  [若非见者,云何见明?]:如果见精与明相杂和之后,所产生的是一个崭新的形像,此新形像中若非仍保有见精原来的形像(即见精本来的形像变不见了;亦即见精不存在——无[能见者]之相),那么如何还有能力见到明相?若非见者,就是见性改变了,又为什么有能力见到明相?这表示说见性并没有改变。[若即见者,云何见见]:若杂和之后所显出来的新形像,即是见精的形像(并没有明相的形像在内——无[所见]之相),如此,则如何能说见到了其所见的明相呢?

  [必见圆满,何处和明?]:如果说[见性]本自圆满,则[见性]之中何处还能与明相和合呢?圆满就不需要,圆满就是无缺,如果是明相圆满工,也是无缺,无缺就不需要跟见性和了。若明相本自圆满,[若明圆满,不合见和]:若[明相]本自圆满,则不应仍能与见精相和。然而物物本自圆满,否则即不能独立成为一物。

  [见必异明,杂则失彼性、明名字]:[见精]之本性若一定是异于[明相]之本性,两物杂和之时,则一定会失去见性与明相各自本有的名字,这样才叫做掺杂在一起,而成为一新的物体。但事实不是,见性是见性,明相是明相,非常清楚!说和合不对,说不和合也不对,说和合的话,就变质了;说不和合的话,那怎么看到明相?

  [杂失明、性,和明非义”:若杂和之后,即成一新物,因而便失去了本来的明相与见性,如此则若说杂和之后仍有[明相]存在,便不合道理。因为变了嘛,混和在一起了。(然而我们却现见明相并未曾失去,所以说见精见到明相的时候,为与明相杂和,是不成立的。)并没有变,并不有杂和。

  义贯,佛言:[则汝今者]本[妙]本[净]之[见精,为与明]相[和]?抑[为与暗]相[和]?或[为与通]相[和]?抑[为与塞]相[和]?[若]说见精为与[明]相[和者,且汝观]看[明]相之时,[当明]相[现前],而你看到之时,此时明相是在[何处]掺[杂]在[见]精之中(亦即,明相在哪里与见精杂和?——我们遍寻、好好的观察,既找不到他们究竟在哪里混和,其混和之处所不可得,因此可知并没有和。)又,若杂和之后,[见]精与明[相]本来的形像还是一样分明[可辨](其本来之形像还是在,并无丝毫改变),则两者于[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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