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识是以神为依托而产生的,而“神”常常被解释为气禀所成。在此段文字中,身、心都是指人之形体与器官,“心”失去了本体的地位,成为“神”之所在处。
尽管唐代道教在“神”与“性”的关系问题上尚未取得成熟、统一的意见,但其以“神”解释“心”的理路为唐宋以后的内丹道心性思想所发展,其具体成果就是“元神”范畴的提出以及“性”与“命”范畴的完善。
“元神”是指人一念未生时,未被意识、情绪活动所扰乱波动的寂静心体。张伯端说:“元神者,乃先天以来一点灵光也。”[62]与“元神”对应的是“欲神”。张伯端说:“欲神者,气禀之性也。”[63]可见,“元神”是先天而存在的,“欲神”是后天而有的思虑之神。此中,“欲神”之“神”不具备本体意义,只是心的主体性活动的代名词。至金代兴起的全真道在“心”与“性”关系问题上,除过接受禅宗的若干说法之外,还常常以“心”与“神”的关系代替“心”与“性”的关系。心为现实活动的主体,而神则是蕴藏在人之心中的不变心体。王喆在《授丹阳二十四诀》中云:“性者,元神也。”在《五篇灵文》中说:“天心者,妙圆之真心也。释氏所谓妙明真心。心本妙明,无染无著,清净之体。……此心是太极之根,虚无之体,阴阳之体,天地之心,故曰天心。”又云:“元神者,乃不生不灭、无朽无坏之真灵,非思虑妄想之心。”可见,在全真道中,心是主体,神是蕴涵在心中的真体。
“性”与“命”作为道教义理中的一对重要的思想范畴,是在张伯端的著述中露出端倪的。尽管在此之前道教文献中也经常使用这些概念,但是,一是其意义尚不固定,二是往往将“性”与“命”视作同一层面的语词。如成玄英说:“静曰复命。命者,真性惠命也。既屏息嚣尘,心神凝寂,故复于真性,反于惠命。”[64]托名唐玄宗的疏也说:“木之禀生者根,归根故复命。人禀生者,妙本。今能守静致虚,可谓归复所禀之性命矣!”[65]此二例中,性、命都是真体的另一说法。张伯端在《悟真篇》的自序中不仅将道教、佛教之称之为“性命学”,而且也讲到“修命”、“修性”的问题,如说:“且今人以道门尚于修命,而不知修命之法,理出两端:有易遇而难成者,有难遇而易成者。”[66]张伯端提出了性命原则,但并未讲清楚“性”与“命”的关系,这一问题是其后学南宗一系所揭示出来的。南宋白玉蟾明确地将“性”解释为“神”,“命”解释为“气”。白玉蟾的再传弟子李道纯在《中和集》中发挥道:“天性者,先天至神一灵之谓也。命者,先天至精一气之谓也。精神,性命之根也。性之造化系乎心,命之道化系乎身。” “性”为先天之灵,其实就是“神”或“心体”,而“命”则是先天纯一之气。“性”与“心”相关,“命”与身相关。全真道亦持此说,丘处机在《大丹直指》中说:“金丹之秘在于一性一命而已。性者,天也,常潜于顶。命者,地也,常潜于脐。顶者,性根也。脐者,命蒂也。一根一蒂,天地之元也,祖也。”性、命不可分离,为人生命之本的两方面。从这种见解出发,全真道积极提倡将类似于禅宗的“明心见性”工夫与炼化精气神以结丹成仙的炼命工夫结合起来。这就是宋代以后道教心性之学的重要内容——性命双修的宗旨。至此,道教心性论体系已经完全成熟。明清之后,道教在心性论方面只是守成而已,略有开拓,但成果有限。
综合以上疏解,我们可以将道教心性论的概念范畴体系图解如下:
主 体 之 心
| 五藏之心 欲心 善心 欲神 识
|
道性
| 属 性 之 性
|
本 体 之 心
| 道性清净之心 心体 神 元神 真心
| 神 元神 道体 道
| 本 体 之性
|
心
| 性
|
应该指出,道教心性论具有十分鲜明的宇宙生成论与本根论(本体论)色彩,其理论体系的核心是道体论。上述以“心”、“性”为核心总结出的道教心性思想的范畴体系,自然有简单化之嫌。因此,把握道教心性思想的另外一个重要途径就是“道体”的诠释以及本体论、生成论的建构。综括起来,道教心性论由以下几个理论环节构成:首要者为“道体论”,其次为“道性论”,再次为“修炼论”。“道体论”主要论述“道”的存在状态、方式及其“道”与“心”的关系,其思辩带有鲜明的宇宙生成论、本根论等特点。“道性论”主要论述道与众生的关系,众生是否具有道性是其最核心的问题。“修炼论”则论证如何将心性思想落实于修炼成仙层面以便与其宗教目标协调。上述三个层面与佛教心性论具有较为明显的相关性,一些具体命题也是在移植佛教命题之后而形成的。但是,依照我们所使用的哲学诠释学的理论方法,佛教心性论只是这些道教思想家进行思想创造的“前理解”与诠释背景,他们的诠释对象仍然只能是道教及其道家思想传统,因此,道教心性论思想的若干命题即便是与佛教的相关部分非常相似,但其基本精神仍然是道教的。换言之,佛教心性论影响道教心性论的最大者其实是哲学方法,而非简单的名词与命题的移植或模仿。
(原刊于《佛学研究》第13期,2004年出版。)
[①] 关于唐初佛道争论的具体历史情况与义理争辩,可参见如下文献:1、李养正《关于唐初佛道译〈老〉为梵的论争》、《唐高宗时佛道之名理论义》,载《佛道交涉史论要》,香港道教学院出版社。2、卢国龙《中国重玄学》第三章。3、卢国龙《道教哲学》第四章第一节。这些是道教学者的研究成果。
[②] 唐道宣《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丙,《大正藏》第52卷,第386页中。
[③] 《新唐书》卷59,中华书局校点本,第1517页,1975年2月第1版。
[④] 清郭庆藩辑《庄子集释·庄子序》,王孝鱼整理本,第1册,第8页,中华书局,1961年7月第1版。
[⑤] 唐道宣《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丙《文帝诏令奘法师翻老子为梵文事》,《大正藏》第52卷,第386页下。
[⑥] 唐道宣《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丙,第52卷,第386页下—387页上。
[⑦] 唐道宣《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丙,《大正藏》第52卷,第387页上。
[⑧] 唐道宣《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丙,《大正藏》第52卷,第387页上。
[⑨] 唐道宣《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丙,《大正藏》第52卷,第387页上。
[⑩] 道宣《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丙,《大正藏》第52卷,第387页上-中。
[11] 卢国龙《中国重玄学》第220页,人民中国出版社,1993年版。
[12] 唐法琳《辩正论》卷6,《大正藏》第52卷,第536-537页。
[13] 唐法琳《辩正论》卷6,《大正藏》第52卷,第536-537页。
[14] 转引自法琳《辩正论》卷6,《大正藏》第52卷,第536-537页。
[15] 唐法琳《辩正论》卷6,《大正藏》第52卷,第536-537页。
[16] 唐法琳《辩正论》卷6,《大正藏》第52卷,第536-537页。
[17] 唐法琳《辩正论》卷6,《大正藏》第52卷,第536-537页。
[18] 唐道宣《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丁,《大正藏》第52卷,第387页下。
[19] 唐道宣《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丙,《大正藏》第52卷,第387页下—第388页上。
[20] 唐道宣《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丁,《大正藏》第52卷,第388页上。
[21] 唐道宣《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丁,《大正藏》第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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