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心”为其总句。“阿含净”即“教净”为:
一、“善洁思念”,即欲净,随所念阿含,得方便念觉净。谓得方便,即不取念相,名为“善洁”。二、“善修诸行”者,求净,三业敬顺,起求法行故。三、“善集助道”,即生得净,愿得益众生,处上上,胜生生,而便得悲智胜念,以助正道故。四、“善能”等,即受持净,亲近多佛,意在多闻忆持故。五、“成就善根”,即行净,为求地上真证法故,习少欲头陀等,离著善根。[21]
四种“证净”为:
一、“舍离痴惑”者,得净现智,善决定故。谓“真见道”中,得“无分别智”,非比知故,名为“现智”。“相见道”中,以“后得智”,审观理智故,决定无惑。亦可俱通。“相见道”中,亦名“现观”。“真见道”中,决理无惑,皆破无明,故云“舍离痴惑”。二、“无有垢染”,即不行净,“修道”中一切烦恼不行故。“相见道”后,至“金刚无间道”中,皆是“修道”。复数修习无分别智故,名“修道”。灭二粗重,皆使不行。对“见道”中,初断所知,故云“垢染”。……三、“深心信解”,即无厌足净,不乐小乘,但于上胜佛德,深心希欲,信解决定故。四、“于佛法”下,不随他教净,趣菩萨地尽道中,自正行故。[22]
如果将澄观的这段解释与前文所介绍的“见道位”、“修习位”的内容相对照,其用唯识学的“修行五位”说来诠释经文的做法便毫无疑意了。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印度佛教所言的菩萨修行阶位具有明确的渐进性。这一点,在《华严经》中是如此,唯识学的“修行五位”更是如此。因此,在解释〈十地品〉的“请分”中金刚藏菩萨所说的偈语“应说诸地胜智道”时,澄观在继承世亲、法藏的解释的基础上说:““胜智道”者,即“观渐次”。“道”者,因也。以“加行智”为正,证胜智之渐次,故名“胜智道”。谓说此十地,若“加行观”,若“加行”所依止“理”,能生诸地“实智”故。”[23]世亲、法藏、澄观说,“加行智”、“根本智”、“后得智”为十地中的每一地的初期、中期、后期修行的三重相状。而此句是说此修行十地,如果以“加行智”为依止之理,就可证得诸地的最真实智慧。可见,无论是在印度大乘佛教后期(即世亲所处的大乘唯识学流行时期),还是在中土,“十地”都是与唯识学之“修行五位”中的“加行位”、“通达位”、“修习位”对应起来理解的。
如前所说,唯识学所言的“修习位”,须修“十种胜行”,断“十重障”,证得“十种真如”。“十种胜行”即是十波罗蜜多,〈十地品〉的经文中对此已经明确说到了。而所断的“十种障”以及所证得的“十种真如”,〈十地品〉的经文中未曾明确提及,然世亲、法藏、澄观在释文中都以其与十地相配释。譬如,世亲在《十地经论》中说:
何故定说菩萨十地,对治十种障故。何者十障?一者,凡夫我相障。二者,邪行于众生身等障。三者,闇相于闻思修等诸法忘障。四者,解法慢障。五者,身净我慢障。六者,微烦恼习障。七者,细相习障。八者,于无相有行障。九者,不能善利益众生障。十者,于诸法中不得自在障。[24]
而澄观则在其文中明确说:“三、“列名”中,为对治“十障”、证“十真如”、成“十胜行”,说于十地及引诸论。——并如下广释中辩。”[25]可见,以唯识学的“修行五位”来诠释《华严经》的菩萨阶位之说,是印度瑜伽行派以及中土的华严经师的一贯做法。
(二)〈十地品〉所言十地的修行诸行相
由梵本现存这一事实推断,〈十地品〉在印度曾经很流行是毫无疑意的。而世亲是以唯识学之观念来诠释《十地经》的。因此,中土治《华严经》者以唯识学之“修行五位”来诠释十地之修行以及所证成之“相”,也是没有任何不妥当之处的。本节则依据法藏、澄观对于〈十地品〉之宗旨的解释来描述〈十地品〉所言各“地”的修行内容以及所证得的相状。
〈十地品〉如其品名所指,其宗旨自然是以菩萨十地修行为核心。对此,法藏、澄观的解释大同小异。法藏说:
二、“品宗”者,此品约“总”,正以十地证行为宗。“别”说有十义:一、约“本”,唯是果海不可说性。二、约“所证”,是离垢真如。三、约“智”,谓“根本”、“后得”等三智。四、约“断”,谓离二障种现。五、约“所修”,初地修“愿行”,二地“戒行”,三“禅行”,四“道品行”,五“谛行”,六“缘生行”,七“菩提分行”,八“净土行”,九“说法行”,十“受位行”。六、约“修成”,有四行,谓初地“信乐行”,二“戒行”,三“定行”,四已上总是“慧行”。“慧行”中,四、五、六是“二乘慧”,七地已去是“菩萨慧”。七、约“位”,有二位,谓证位、阿含位,是十地之位故也。八、约“寄乘法”,谓初、二、三地寄“世间人、天乘”;四、五、六、七地寄“出世间”,是“三乘”;八地已上,“出出世间”,是“一乘法”;故以诸乘为此地法也。九、约“寄位之行”,谓于十地成“檀”等“十度行”。十、约“报”,现“十王事相”。[26]
澄观的解释与法藏的解释相比,有两处重要补充和三处大的差别。先说两处补充:
第一,关于从“总体”概括〈十地品〉的宗旨,澄观补充说:“总有二义:一、以地“智”、“断”、“证”、“寄位”、“修行”为宗,以显“圆融无碍”行相为趣。二、前二皆“宗”,为成佛果为“趣”。”[27]澄观所言较法藏复杂,但也更明确、具体些。“宗趣”一语简单解释就是“宗旨”和“趣向”,然仔细区分,在佛教中,“趣”具有目的、归趣、方向等涵义,与“宗”有明显区别。澄观的这一解释就是将二者如此区别的。首先从第一层面言之,〈十地品〉包含菩萨在各“地”所具的智慧、所断除的“有漏种子”、所证得的境界、十地的阶位区分以及菩萨在各“地”的修行内容。——这就是“宗”。而从“趣”言之,前述五者是分别而言的,但〈十地品〉的最终目标的确是圆融,也就是十地并非“地地”差别,其差别之相也是一种方便说法。因此,从归趣而言,〈十地品〉是为了显现菩萨修行的“圆融无碍行相”。从第二层面言之,“以地“智”、“断”、“证”、“寄位”、“修行”为宗,以显“圆融无碍”行相为趣”这两句本身就是“宗”,而成就佛果则为最终归趣。
第二,关于“十地”所具的智慧,澄观补充说:“三者,约“智”,谓“根本”、“后得”,亦通“方便”。”[28]即菩萨在十地所证得的智慧总体上言之,为“根本智”、“后得智”和“方便智”。
关于不同的三处:
第一,澄观没有列入法藏所说的第十“约“报””。
第二,法藏的第七“约“位””澄观改为:“八者,约“法”,有三德,谓“证德”、“阿含德”及“不住道”,是十地之德故。”[29]所谓“阿含德”即“无比之德”,而“不住道”则是不住世间也“不住涅槃,同时相导,名“不住道”。”[30]
第三,澄观列入了“撮要”,其文曰:“十者,撮要,谓“六决定”。”[31]此处的“六决定”是指完全明了和知晓六种确定不移的事理的智慧。
我们可以将法藏、澄观的解释综合起来分析〈十地品〉所言诸“地”的“行”、“相”。首先,由于法藏所言的:“约“位”,有二位,谓“证位”、“阿含位”,是十地之位故也”,已经被澄观所修正,所以,此条可以暂时取消、忽略。其次,将澄观修改的“约“法””列入以代替法藏的“约位”。第三,世亲《十地经论》、法藏《华严经探玄记》、澄观《华严经疏》等在每一地开始之初,都有“来意”来综合说明每一地修证的相关内容。第四,在〈十地品〉中都有专门的经文叙述各“地”修行所得之果,而法藏所说“约“报”,现“十王事相””仅仅是果报的内容之一,不能完全反映经文的实际,因此,应该将其改为“约“果””,并且将“报”相列入其中。
这样一来,便可以得到十地如下的十二种“别相”:
一、约“本”。
二、约“来意”。
三、约“所证”。
四、约“智”。
五、约“断”。
六、约“所修”。
七、约“修成”。
八、约“寄乘法”。
九、约“法”。
十、约“寄位之行”。
十一、约“果”。
十二,约“撮要”。
如果将这十二种角度再行归纳时,我们还会发现其中也有一些特征是可以涵盖整个十地的,而另外一些特征则是各“地”各有分工。属于前者的是:一、约“本”。三、约“智”。八、约“法”。十一,约“撮要”。其余诸种便属于后者。在此,我们可以先将前者作为十地的共同特征给予说明,然后则分别条列后者。
一、约“本”。法藏与澄观所说大致相同。澄观说:“一、约“本”,唯是果海不可说性,以离能、所证故,虽通一部,此品正明。”[32]“本”即“根本”。澄观说,整部《华严经》都是来源于如来不可说的“果海”,因为这一“果海”远离“能”与“所”(即大致等于“主体”与“客体”的区分),因此,是不可言说的。
三、约“智”,即澄观所说的“根本智”、“后得智”和“方便智”等“三智”。“根本智”又名“如理智”、“无分别智”、“正智”、“真智”等,即符合真理无分别之真智,因为它是产生一切法乐,出生一切功德大悲之根本,所以,也叫做“根本智”。“根本智”是直证“二空”所显现的真如之理,为断惑障之智,也就是“照了无差别之智”。“后得智”,又称“后得差别智”,是转有为之事境,了知“依他起性”之如幻,而不生我法之迷惑,也就是“照了差别之智”。而“方便智”又作“权智”,为“实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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