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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华严经·十地品》的佛学思想及其对中国佛学的影响▪P7

  ..续本文上一页其八,约“果”。关于此地所得之果,澄观解释说:

  

  其所得果,亦“法”及“禅”。梁《摄论》云:“通达胜流法界,得无边法音果。”《金光明》云:“三地发心得难动三昧果。”下文“四无量”、“五神通”等,皆“定”所摄。[57]

  

  关于澄观在此所说的“法”,经文中有“日夜唯愿闻法、喜法、乐法、依法、随法、解法、顺法、到法、住法、行法”的文句,经中并且将其当作菩萨在此地所修的“正法”。因此,澄观所说之“法”大概是指此“十法”。“禅”即为“禅定”,经文中讲了“四禅八定”。由“四禅八定”引发出两种果,即“行方便果”和“行功用果”。“行方便果”即“四无量行”或“四无量心”,即“慈无量心”、“悲无量心”、“喜无量心”、“舍无量心”。“行功用果”所言即菩萨所具有的、依修禅定而得的无碍自在、超人间的、不可思议之作用,即“五种神通”——“神足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此外,除了澄观在此所言的第三地之果外,经文中所言的“调柔果”、“摄报果”、“愿智果”,依照法藏、澄观解释别地的体例,也应该列入为是。

  第四,“焰慧地”,又作“焰地”、“增曜地”、“晖曜地”,进入第四地修行的菩萨,安住于最胜的“三十七菩提分法”,以智慧之火焰,焚烧烦恼之薪,因此名为“焰慧地”。此名既是“法”之名,又是一个譬喻,澄观在数家解释的基础上有一总结:“言“焰慧”者,法、喻双举,亦有三义:一、约初入地释,初入证智,能烧前地解法慢薪故。……二、约地中释,《成唯识》云:“安住最胜菩提分法,烧烦恼薪慧焰增故。”……三、约地满,从证智摩尼放阿含光,故名为“焰”。”[58]这是从总体上对第四“焰慧地”的描述说明,以下分八项分别说明之。

  其一,约“来意”。关于菩萨来第四地修行的目的,澄观说:

  

  所以来者,《瑜伽》七十八引《解深密》明四种清净能摄诸地,前三即意乐、戒、定增上,三清净讫,此下第四讫于佛地,明慧增上。故次来也。又,“慧”有多种。四地正明“觉分相应增上慧住”,故次来也。又,前地虽得世定总持,而未能得菩提分法,舍于定爱及与法爱。今修证彼行,故次来也。若依本《论》,前三寄世间,今此出世,次第故来。若近望前地,因前定,闻发此证智,故次来也。故《论》云:“依彼净三昧,闻持如实智净显示故。”[59]

  

  澄观在此所说的《瑜伽》是指《瑜伽师地论》,而《解深密经》的“四种清净”的说法见于玄奘译本的卷四,经文曰:

  

  云何名为“四种清净能摄诸地”?谓“增上意乐清净摄于初地”。“增上戒清净”摄第二地。“增上心清净”摄第三地。“增上慧清净”于后后地转胜妙故,当知能摄从第四地乃至佛地。[60]

  

  澄观引用经典,为菩萨在修完第三地之后再继续修习第四地提供了五种缘由:一是从此开始说明“慧增上”,这是从“说法”与“修法”相结合的角度来说的。二是四地正面说明“觉分相应增上慧住”。三是第三地虽然获得了世间的禅定功夫,但却未得“菩提分法”,因此须来修第四地之“行”。四是前三地依然处于世间,为世间的修行,而从此地开始进入出世间的修行。五是凭借第三地所修之“定”,自然产生出修证此地之智的要求。这后两种缘由澄观依据的是世亲的《十地经论》。

  其二,约“所证”。第四地的“所证”为“无摄受真如”。澄观说:

  

  由此证得“无摄受真如”。谓此真如,无所系属,非我执等所依取故。得此真如,宁有“定”、“法”之爱,便能成“菩提分行”及“不住道行”?精进不退,由达“无摄受真如”,便得摄生之果。[61]

  

  菩萨在第四地所证得的“无摄受真如”是由于断除了微细的“烦恼现行”而获得的,所以,也就没有了我执,心灵自由而无所系属。

  其三,约“断”。关于第四地的“所断”,澄观说:

  

  然所烧烦恼即所离“微细烦恼现行障”,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亦摄“定爱”、“法爱”。菩提分法特违于彼,故能烧之。由斯四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等至爱”,愚味八定故。二、“法爱愚”,即解法慢。今得无漏定及无漏教,故违于彼。[62]

  

  可见,第四地所破除的“微细烦恼现行障”,仅仅说道“烦恼障”,实际上也包括“所知障”中对“禅定”以及“法”的“爱”。具体而言,有两种“愚”:一是对于“八定”的愚爱,二是对于“法”即佛法的愚爱。以“无漏”之禅定与无漏之“佛教”对治之。

  其四,约“所修”。从“所修”角度言之,第四“焰慧地”为“道品行”,即经文所讲的“三十七菩提分”的修行。

  其五,约“修成”。从“修成”角度言之,菩萨在第四地所修成的智慧是声闻初果“须陀洹果”所具的智慧。

  其六,约“寄乘法”。从“寄乘法”角度言之,而第四“焰慧地”属于出世之“声闻”四果之中的初果“须陀洹果”之法。

  其七,约“寄位之行”。从“寄位行”的角度言之,十地各寄一度,第四“焰慧地”为“精进度”即“精进波罗蜜多”。

  其八,约“果”。第四地所得之果,即经文中所说的“调柔果”、“摄报果”、“愿智果”。

  第五,“难胜地”,又作“极难胜地”。关于此地名为“难胜”的意义,如《成唯识论》卷九所说:“五、极难胜地,真、俗两智行相互违,合令相应,极难胜故。”[63]世亲也解释说:“得出世间智方便善巧,能度难度,故名“难胜地”。”[64]总之,修行进入此地的菩萨能够使“行相”互违之真、俗二智互合相应,因为其难为而菩萨能为,因而称之为“难胜地”。这是从总体上对第五“难胜地”的描述说明,以下分八项分别说明之。

  其一,约“来意”。关于菩萨来第五地修行的目的,澄观说:

  

  所以来者,略有四义:一、约寄位。四、五、六地寄出世间,前寄初果,此寄罗汉,义次第故。虽有四果,举于始终,以摄中间。此依本《论》,约所观行相,以后六地既观缘起,寄同缘觉故。……二、前明“觉分相应慧”,今辨“诸谛相应慧”故。三、前得出世,未能顺世,今能五明摄化。故次明之。四、前得“三十七菩提分”,今辨“方便”所摄菩提故。此后三意出于《瑜伽》。[65]

  

  澄观列举了世亲《十地经论》一种说法和《瑜伽师地论》三种说法来说明“来意”:一是第四地说明声闻初果修行之法,此地则是修习声闻第四果罗汉修行之法。二是第四地说明与“三十七菩提分”相应的智慧,第五地则说明与“四谛”相应的智慧。三是第四地获得出世之果,但未能顺世,此地则说明菩萨以“五明”来摄化众生。四是第四地说明“三十七菩提分”,此地则辨析“方便智”所摄的菩提。

  其二,约“所证”。第五地的“所证”为“类无别真如”。澄观说:

  

  由此证得“类无差别真如”:一约生死、涅槃皆平等故,其所成行亦成二种,谓“诸谛增上慧行”,“五明处教化行”。此二无碍,故得无差别,法身之果皆义旨相顺。[66]

  

  澄观所言的“类无差别真如”即《成唯识论》所说的“类无别真如”,即生死与涅槃之间并无根本的差别,二者是圆融无碍的。澄观并结合〈十地品〉的实际而从“自利”(即“四谛增上慧行”)与“利他”(即以世间智慧“五明”教化众生行)无碍的角度作了新的发挥。

  其三,约“断”。关于第五地的“所断”,澄观说:

  

  故此地中断于“下乘般涅槃障”者,即前四地出世,厌生死苦,乐趣涅槃。此障五地。今入真、俗无差别道,便能断之。此断“欣”、“厌”,即是二愚。[67]

  

  菩萨在第五地所断除的“下乘般涅槃障”是指小乘佛教徒所具有的厌恶生死而乐于趣向涅槃的障碍。其“二愚”就是“厌生死苦”和“欣趣涅槃”。

  其四,约“所修”。从“所修”角度言之,第五“难胜地”为“四谛增上慧行”和“五明处教化行”。

  其五,约“修成”。从“修成”角度言之,第五地寄声闻第四果“罗汉果”所具的智慧。

  其六,约“寄乘法”。从“寄乘法”角度言之,第五“难胜地”属于出世之“声闻”第四果“罗汉果”之法。

  其七,约“寄位之行”。从“寄位行”的角度言之,十地各寄一度,第五“难胜地”为“禅定度”即“禅波罗蜜多”。

  其八,约“果”。关于第五地之果,依据世亲的判释,经文中有“彼果胜”的内容,而这一“果”为“不住道行胜之果”,即不住世间也不住涅槃。其余三果则是“调柔果”、“摄报果”、“愿智果”。

  第六,“现前地”,又作“现在地”、“目见地”、“目前地”,菩萨至此位,能够通观缘起之义理,住于缘起智,进而引发染、净无分别的最胜智显现于前,因此名之为“现前地”。如《成唯识论》卷九说:“六、现前地,住缘起智,引无分别最胜般若,令现前故。”[68]如世亲的解释:“此地中出世间智增上,光明转胜示现,如经“诸佛子!譬如本真金以琉璃磨莹光色转胜明净”,乃至“以方便智观转胜明净故”,以“无障碍智”现前,般若波罗蜜行光明现前故,名为“现前地”。”[69]这是从总体上对于第六“现前地”的描述说明,以下分八项分别说明之。

  其一,约“来意”。关于菩萨来第六地修行的目的,澄观说:

  

  所以来者,已说“诸谛相应慧”,次说“缘起流转止息相应慧”,寄缘觉地,故次来也。又四地出世,未能随世,五地能随,而不能破染、净之见。此地观察无染净法界,破彼见故。故《瑜伽》云:前地虽能于生死、涅槃弃舍,一向背趣作意,而未能于生死流转如实观察。又由于彼多生厌故,未能多住“无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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