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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華嚴經·十地品》的佛學思想及其對中國佛學的影響▪P7

  ..續本文上一頁其八,約“果”。關于此地所得之果,澄觀解釋說:

  

  其所得果,亦“法”及“禅”。梁《攝論》雲:“通達勝流法界,得無邊法音果。”《金光明》雲:“叁地發心得難動叁昧果。”下文“四無量”、“五神通”等,皆“定”所攝。[57]

  

  關于澄觀在此所說的“法”,經文中有“日夜唯願聞法、喜法、樂法、依法、隨法、解法、順法、到法、住法、行法”的文句,經中並且將其當作菩薩在此地所修的“正法”。因此,澄觀所說之“法”大概是指此“十法”。“禅”即爲“禅定”,經文中講了“四禅八定”。由“四禅八定”引發出兩種果,即“行方便果”和“行功用果”。“行方便果”即“四無量行”或“四無量心”,即“慈無量心”、“悲無量心”、“喜無量心”、“舍無量心”。“行功用果”所言即菩薩所具有的、依修禅定而得的無礙自在、超人間的、不可思議之作用,即“五種神通”——“神足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此外,除了澄觀在此所言的第叁地之果外,經文中所言的“調柔果”、“攝報果”、“願智果”,依照法藏、澄觀解釋別地的體例,也應該列入爲是。

  第四,“焰慧地”,又作“焰地”、“增曜地”、“晖曜地”,進入第四地修行的菩薩,安住于最勝的“叁十七菩提分法”,以智慧之火焰,焚燒煩惱之薪,因此名爲“焰慧地”。此名既是“法”之名,又是一個譬喻,澄觀在數家解釋的基礎上有一總結:“言“焰慧”者,法、喻雙舉,亦有叁義:一、約初入地釋,初入證智,能燒前地解法慢薪故。……二、約地中釋,《成唯識》雲:“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慧焰增故。”……叁、約地滿,從證智摩尼放阿含光,故名爲“焰”。”[58]這是從總體上對第四“焰慧地”的描述說明,以下分八項分別說明之。

  其一,約“來意”。關于菩薩來第四地修行的目的,澄觀說:

  

  所以來者,《瑜伽》七十八引《解深密》明四種清淨能攝諸地,前叁即意樂、戒、定增上,叁清淨訖,此下第四訖于佛地,明慧增上。故次來也。又,“慧”有多種。四地正明“覺分相應增上慧住”,故次來也。又,前地雖得世定總持,而未能得菩提分法,舍于定愛及與法愛。今修證彼行,故次來也。若依本《論》,前叁寄世間,今此出世,次第故來。若近望前地,因前定,聞發此證智,故次來也。故《論》雲:“依彼淨叁昧,聞持如實智淨顯示故。”[59]

  

  澄觀在此所說的《瑜伽》是指《瑜伽師地論》,而《解深密經》的“四種清淨”的說法見于玄奘譯本的卷四,經文曰:

  

  雲何名爲“四種清淨能攝諸地”?謂“增上意樂清淨攝于初地”。“增上戒清淨”攝第二地。“增上心清淨”攝第叁地。“增上慧清淨”于後後地轉勝妙故,當知能攝從第四地乃至佛地。[60]

  

  澄觀引用經典,爲菩薩在修完第叁地之後再繼續修習第四地提供了五種緣由:一是從此開始說明“慧增上”,這是從“說法”與“修法”相結合的角度來說的。二是四地正面說明“覺分相應增上慧住”。叁是第叁地雖然獲得了世間的禅定功夫,但卻未得“菩提分法”,因此須來修第四地之“行”。四是前叁地依然處于世間,爲世間的修行,而從此地開始進入出世間的修行。五是憑借第叁地所修之“定”,自然産生出修證此地之智的要求。這後兩種緣由澄觀依據的是世親的《十地經論》。

  其二,約“所證”。第四地的“所證”爲“無攝受真如”。澄觀說:

  

  由此證得“無攝受真如”。謂此真如,無所系屬,非我執等所依取故。得此真如,甯有“定”、“法”之愛,便能成“菩提分行”及“不住道行”?精進不退,由達“無攝受真如”,便得攝生之果。[61]

  

  菩薩在第四地所證得的“無攝受真如”是由于斷除了微細的“煩惱現行”而獲得的,所以,也就沒有了我執,心靈自由而無所系屬。

  其叁,約“斷”。關于第四地的“所斷”,澄觀說:

  

  然所燒煩惱即所離“微細煩惱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亦攝“定愛”、“法愛”。菩提分法特違于彼,故能燒之。由斯四地說斷二愚及彼粗重:一、“等至愛”,愚味八定故。二、“法愛愚”,即解法慢。今得無漏定及無漏教,故違于彼。[62]

  

  可見,第四地所破除的“微細煩惱現行障”,僅僅說道“煩惱障”,實際上也包括“所知障”中對“禅定”以及“法”的“愛”。具體而言,有兩種“愚”:一是對于“八定”的愚愛,二是對于“法”即佛法的愚愛。以“無漏”之禅定與無漏之“佛教”對治之。

  其四,約“所修”。從“所修”角度言之,第四“焰慧地”爲“道品行”,即經文所講的“叁十七菩提分”的修行。

  其五,約“修成”。從“修成”角度言之,菩薩在第四地所修成的智慧是聲聞初果“須陀洹果”所具的智慧。

  其六,約“寄乘法”。從“寄乘法”角度言之,而第四“焰慧地”屬于出世之“聲聞”四果之中的初果“須陀洹果”之法。

  其七,約“寄位之行”。從“寄位行”的角度言之,十地各寄一度,第四“焰慧地”爲“精進度”即“精進波羅蜜多”。

  其八,約“果”。第四地所得之果,即經文中所說的“調柔果”、“攝報果”、“願智果”。

  第五,“難勝地”,又作“極難勝地”。關于此地名爲“難勝”的意義,如《成唯識論》卷九所說:“五、極難勝地,真、俗兩智行相互違,合令相應,極難勝故。”[63]世親也解釋說:“得出世間智方便善巧,能度難度,故名“難勝地”。”[64]總之,修行進入此地的菩薩能夠使“行相”互違之真、俗二智互合相應,因爲其難爲而菩薩能爲,因而稱之爲“難勝地”。這是從總體上對第五“難勝地”的描述說明,以下分八項分別說明之。

  其一,約“來意”。關于菩薩來第五地修行的目的,澄觀說:

  

  所以來者,略有四義:一、約寄位。四、五、六地寄出世間,前寄初果,此寄羅漢,義次第故。雖有四果,舉于始終,以攝中間。此依本《論》,約所觀行相,以後六地既觀緣起,寄同緣覺故。……二、前明“覺分相應慧”,今辨“諸谛相應慧”故。叁、前得出世,未能順世,今能五明攝化。故次明之。四、前得“叁十七菩提分”,今辨“方便”所攝菩提故。此後叁意出于《瑜伽》。[65]

  

  澄觀列舉了世親《十地經論》一種說法和《瑜伽師地論》叁種說法來說明“來意”:一是第四地說明聲聞初果修行之法,此地則是修習聲聞第四果羅漢修行之法。二是第四地說明與“叁十七菩提分”相應的智慧,第五地則說明與“四谛”相應的智慧。叁是第四地獲得出世之果,但未能順世,此地則說明菩薩以“五明”來攝化衆生。四是第四地說明“叁十七菩提分”,此地則辨析“方便智”所攝的菩提。

  其二,約“所證”。第五地的“所證”爲“類無別真如”。澄觀說:

  

  由此證得“類無差別真如”:一約生死、涅槃皆平等故,其所成行亦成二種,謂“諸谛增上慧行”,“五明處教化行”。此二無礙,故得無差別,法身之果皆義旨相順。[66]

  

  澄觀所言的“類無差別真如”即《成唯識論》所說的“類無別真如”,即生死與涅槃之間並無根本的差別,二者是圓融無礙的。澄觀並結合〈十地品〉的實際而從“自利”(即“四谛增上慧行”)與“利他”(即以世間智慧“五明”教化衆生行)無礙的角度作了新的發揮。

  其叁,約“斷”。關于第五地的“所斷”,澄觀說:

  

  故此地中斷于“下乘般涅槃障”者,即前四地出世,厭生死苦,樂趣涅槃。此障五地。今入真、俗無差別道,便能斷之。此斷“欣”、“厭”,即是二愚。[67]

  

  菩薩在第五地所斷除的“下乘般涅槃障”是指小乘佛教徒所具有的厭惡生死而樂于趣向涅槃的障礙。其“二愚”就是“厭生死苦”和“欣趣涅槃”。

  其四,約“所修”。從“所修”角度言之,第五“難勝地”爲“四谛增上慧行”和“五明處教化行”。

  其五,約“修成”。從“修成”角度言之,第五地寄聲聞第四果“羅漢果”所具的智慧。

  其六,約“寄乘法”。從“寄乘法”角度言之,第五“難勝地”屬于出世之“聲聞”第四果“羅漢果”之法。

  其七,約“寄位之行”。從“寄位行”的角度言之,十地各寄一度,第五“難勝地”爲“禅定度”即“禅波羅蜜多”。

  其八,約“果”。關于第五地之果,依據世親的判釋,經文中有“彼果勝”的內容,而這一“果”爲“不住道行勝之果”,即不住世間也不住涅槃。其余叁果則是“調柔果”、“攝報果”、“願智果”。

  第六,“現前地”,又作“現在地”、“目見地”、“目前地”,菩薩至此位,能夠通觀緣起之義理,住于緣起智,進而引發染、淨無分別的最勝智顯現于前,因此名之爲“現前地”。如《成唯識論》卷九說:“六、現前地,住緣起智,引無分別最勝般若,令現前故。”[68]如世親的解釋:“此地中出世間智增上,光明轉勝示現,如經“諸佛子!譬如本真金以琉璃磨瑩光色轉勝明淨”,乃至“以方便智觀轉勝明淨故”,以“無障礙智”現前,般若波羅蜜行光明現前故,名爲“現前地”。”[69]這是從總體上對于第六“現前地”的描述說明,以下分八項分別說明之。

  其一,約“來意”。關于菩薩來第六地修行的目的,澄觀說:

  

  所以來者,已說“諸谛相應慧”,次說“緣起流轉止息相應慧”,寄緣覺地,故次來也。又四地出世,未能隨世,五地能隨,而不能破染、淨之見。此地觀察無染淨法界,破彼見故。故《瑜伽》雲:前地雖能于生死、涅槃棄舍,一向背趣作意,而未能于生死流轉如實觀察。又由于彼多生厭故,未能多住“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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