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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译华严经十地品 《华严经》卷第三十五 十地品之二▪P5

  ..续本文上一页王统治。亦有居于人间坟地、黑山洞等处。⑤天 为佛教所言的六道轮回众生之一,与「天上」、「天有」、「天趣」、「天道」、「天界」、「天上界」等同义。「天」为光明、自然、清净、自在、最胜之义,是享受人间以上胜妙果报的所在。佛教把世间分为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其中,「欲界」有「六天」,「色界」有四禅「十八天」,「无色界」有「四天」;此外尚有「日天」、「月天」、「韦驮天」等诸天神,这些总称之为「天」。⑥有顶处 音译为「阿迦尼咤天」、「阿迦腻咤天」,意译为「一究竟天」、「一善天」、「有顶天」。为「色界十八天」之一,「五净居天」之一。位于「第四禅天」之最顶位,亦为「色界十八天」之最上天,为有形体之天处的最究竟者,故又称「质碍究竟天」、「色究竟天」。生于此处的众生没有如同下地众生所具有的粗想烦恼,因此既是「非有想」又「非想」。⑦声闻乘 「声闻」是指因声闻法而悟道,特指听闻佛说法而悟道,在佛教中为小乘。「乘」为运载之意,指能乘载众生至彼岸者。声闻之人由观四谛之理而出离生死,以达涅槃,故称「四谛」法门为「声闻乘」。「四谛」即佛教之根本教义「苦谛」、「集谛」、「灭谛」、「道谛」。

  【语 译】金刚藏菩萨继续给会众说:「佛子!此菩萨摩诃萨又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十不善业道,是地狱、畜生、饿鬼三恶道众生受生的原因;十善业道,是人、天乃至有顶处中众生受生的原因。」

  「又此上品十善业道,尽管是用智慧去修习的,但由于其心狭小低劣的缘故,恐怖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界的缘故,阙失大悲的缘故,跟从其他闻声而得以理解了悟的缘故,因此,成就了声闻乘。」

  「又此上品十善业道,修治清净,不从他教,自觉悟故,大悲方便不具足故,悟解甚深因缘法①故,成独觉乘②。」

  「又此上品十善业道,修治清净,心广无量故,具足悲愍故,方便所摄故,发生大愿故,不舍众生故,希求诸佛大智故,净治菩萨诸地故,净修一切诸度故,成菩萨广大行③。」

  「又此上上十善业道,一切种清净故,乃至证十力、四无畏故,一切佛法皆得成就;是故我今等行十善,应令一切具足清净④。」

  【章 旨】此章为「五重善法」的后三善法——「缘觉善」、「菩萨十善」、「佛善」。其中,「菩萨十善」、「佛善」为最高、最殊胜的善法。

  【注 释】①因缘法 因缘是佛教用来说明事物赖以存在的各种因果关系的最为重要的理论。其中,主要依据或条件叫「因」,辅助条件叫「缘」。佛教认为,一切法都是因缘和合而生成的。因缘全部具备,事物就存在;因缘散离,事物就不存在。由于形成「法」即事物的因缘是时时处在变动之中的,所以,诸法无常,诸法皆空。②独觉乘 「独觉」又称「缘觉」,指独自悟道之修行者。「独觉乘」与「声闻乘」同为佛教中之小乘,指到达缘觉果之法门,亦即指十二因缘之法。又作「辟支佛乘」、「独觉乘」。世亲《十地经论》卷四说:「辟支佛有三种相:一者,自觉。二、不能说法。三、观少境界。」经文中,「不从他教,自觉悟故」即指「自觉相」;「大悲方便不具足故」即是指「不能说法」;「悟解甚深因缘法故」即是指「观少境界」。而「独觉乘」也有与「声闻乘」一致的地方,即世亲所说的「因集、畏苦、舍众生,辟支佛亦有此法。」③修治清净心广无量故等十句 世亲解释说:「菩萨有四种相:一者,因集。二者,用。三者,彼力。四者,地依。」经文中,「修治清净,心广无量故」,为「因集」;「具足悲愍故」为菩萨之「用」;「方便所摄故」即指「四摄法」,为菩萨之「力」;「发生大愿」下,都是显示十地之境界,即菩萨第四相即「地依」。「地虽有十,就三祇满处略举三地,以摄余七。一、『发生大愿』即净深心,初地。二、『不舍众生』,即不退转地。虽得寂灭不舍众生,即八地。三、『希求佛智』等,即受大位地,是第十地。」关于第十地的描述有三句:「希求诸佛大智故」的涵义是「观求行证,智度满故」。「净治菩萨诸地故」的涵义是「尽净诸地障故」。「净修一切诸度故」的涵义是「尽净诸度蔽故」。最后一句「成菩萨广大行」为此段落的结语,其义为「结成自乘」。(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④一切种清净故乃至证十力四无畏故等四句 据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的解释,此四句包含四层涵义:「前三属佛,后一菩萨思齐。一者,灭,谓不善业道共习气灭故,种智清净。二者,舍,谓乃至证十力、无畏不共之法,舍二乘故。三者,方便,谓于菩萨乘一切佛法,皆善巧成就故。四、菩萨求无厌足,故云『是故我今等行十善』。」

  【语 译】金刚藏菩萨继续给会众说:「又此上品十善业道,修习整治使其心清净,其心广大无有限量的缘故,具足悲愍的缘故,方便所摄的缘故,发生大愿的缘故,不舍弃众生的缘故,希望求得诸佛大智的缘故,净治菩萨诸地的缘故,清净修习一切诸度的缘故,因此,成就了菩萨广大之行。」

  「又此上上十善业道,一切种清净的缘故,甚至证得十种力、四种无畏的缘故,一切佛法都得以成就。因此,我现今修行十善,应当使一切都具足,都清净。」

  「又此上品十善业道,修习整治使其心清净,由于不跟从其他人的教诲的缘故,是自觉领悟的缘故,其不具备大悲方便的缘故,悟解了甚深的因缘法的缘故,因此,成就了独觉乘。」

  「如是方便,菩萨当学。」

  【章 旨】此章为「摄善法戒」的第三层次「结劝修学」(即激励修学)的内容。

  【语 译】金刚藏菩萨继续给会众说:「如此的方便,菩萨都应当修习。」

  【说 明】至此,「三聚净戒」的第二部分「摄善法戒净」部分,金刚藏菩萨已经宣讲完毕。「摄善法戒」的涵义是誓愿实践一切善法,即修习诸善,以一切善法为戒。此部分又分为三层次:第一层次为「观不善」而生起摄持善法之愿行。第二层次为广观障碍以及对治法门,「五重善法」分别为「人、天十善」、「声闻善」、「缘觉善」、「菩萨十善」、「佛善」。第三层次则为结语。

  「佛子!此菩萨摩诃萨又作是念:『十不善业道,上者,地狱因;中者,畜生因;下者,饿鬼因①。』」

  【章 旨】从此章开始进入「明地相」的第二层次「自体净」之三——「摄众生戒净」(这是澄观的称呼,世亲称其为「利益众生戒净」)的内容。「摄众生戒」,又作「饶益有情戒」、「作众生益戒」,即以慈心摄受利益一切众生,此为利生门。这一内容,在经文中又分为两层次,第一层次为「广明摄生」,其涵义为「依大悲利益众生戒增上」。此章为「广明摄生」五层涵义的第一层「智」的总体概括部分。所谓「智」是指善知众生承受轮回之苦的因与果。

  【注 释】①上者地狱因中者畜生因下者饿鬼因 关于此三句的涵义,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依据世亲的解释说:「『果』有三涂不同,『因』有三时阶降。《论》名『时差别』。『三时』复二:一者,约心。谓如杀生,欲杀、正杀、杀已,三时俱重,名为『上者』。随一时轻,为『中者』。三时俱轻,为『下者』。二、约时。谓少时、多时、尽寿作等余有三品。」依照澄观的说法,「十恶业」中,从「心」的角度言之,无论是在意念层面,在实施过程中,还是在实施完成之后,都算作重罪的,属于上等之因,应当堕入地狱。而在意念层面、正在实施阶段、实施完成阶段,譬如在意念层面为轻的,属于中等之因,应当堕入畜生道。而在意念层面、正在实施过程以及实施完成之后,都属于轻罪的,属于下等之因,应当堕入饿鬼道。从「时」即持续性的角度言之,则有在较为短暂的时间段内、较为长期以及多次重复地造业,或者在一生一直持续不断地造业,等等三种区别。这三种情况都属于重罪的,属于上等之因,应当堕入地狱。在较为短暂的时间内造业,为轻罪的,则为中等之因,应当堕入畜生道。在三种情况下都属于轻罪的,则为下等之因,应当堕入饿鬼道。

  【语 译】金刚藏菩萨继续给会众说:「佛子!此菩萨摩诃萨又产生这样的念想:『十不善业道中的上等为堕入地狱道之因,中等为堕入畜生道之因,下等为堕入饿鬼道之因。』」

  「于中,杀生之罪能令众生堕于地狱、畜生、饿鬼。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①:一者,短命;二者,多病②。」

  「偷盗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贫穷;二者,共财,不得自在③。」

  「邪淫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妻不贞良;二者,不得随意眷属④。」

  「妄语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多被诽谤;二者,为他所诳⑤。」

  「两舌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眷属乖离;二者,亲族毙恶⑥。」

  【章 旨】此章为「广明摄生」五层涵义的第一层「智」的主体部分,即澄观所判释的「别显知果」层的前半部分内容。在此部分中,金刚藏菩萨为会众较为详细地宣讲了「十恶业道」中的「杀生之罪」、「偷盗之罪」、「邪淫之罪」、「妄语之罪」、「两舌之罪」所导致的「异熟果报」(即地狱、畜生、饿鬼三恶道)以及十种「等流果报」及「增上果报」。具体涵义请参见注释。

  【注 释】①二种果报 关于此章中的果报,澄观《华严经疏》卷三十五解释说:「十不善中,各有二果差别:一、报果差别,所谓三涂异熟。二、习气果差别,即人中残报,是正报之余。《经》中『若生人中得二种』是。」这是说,依照「十恶业」的上、中、下三等的差别,「十恶业」之「异熟果报」分别为「地狱」、「畜生」、「饿鬼」。而「十恶业」的「习气果报」则为生入人道而各自别受两种不同的果报,澄观说这属于佛教所言的五种果报中的「等流果报」、「增上果报」。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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