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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華嚴經十地品 《華嚴經》卷第叁十五 十地品之二▪P5

  ..續本文上一頁王統治。亦有居于人間墳地、黑山洞等處。⑤天 爲佛教所言的六道輪回衆生之一,與「天上」、「天有」、「天趣」、「天道」、「天界」、「天上界」等同義。「天」爲光明、自然、清淨、自在、最勝之義,是享受人間以上勝妙果報的所在。佛教把世間分爲叁界:「欲界」、「色界」、「無色界」,其中,「欲界」有「六天」,「色界」有四禅「十八天」,「無色界」有「四天」;此外尚有「日天」、「月天」、「韋馱天」等諸天神,這些總稱之爲「天」。⑥有頂處 音譯爲「阿迦尼咤天」、「阿迦膩咤天」,意譯爲「一究竟天」、「一善天」、「有頂天」。爲「色界十八天」之一,「五淨居天」之一。位于「第四禅天」之最頂位,亦爲「色界十八天」之最上天,爲有形體之天處的最究竟者,故又稱「質礙究竟天」、「色究竟天」。生于此處的衆生沒有如同下地衆生所具有的粗想煩惱,因此既是「非有想」又「非想」。⑦聲聞乘 「聲聞」是指因聲聞法而悟道,特指聽聞佛說法而悟道,在佛教中爲小乘。「乘」爲運載之意,指能乘載衆生至彼岸者。聲聞之人由觀四谛之理而出離生死,以達涅槃,故稱「四谛」法門爲「聲聞乘」。「四谛」即佛教之根本教義「苦谛」、「集谛」、「滅谛」、「道谛」。

  【語 譯】金剛藏菩薩繼續給會衆說:「佛子!此菩薩摩诃薩又産生了這樣的想法:十不善業道,是地獄、畜生、餓鬼叁惡道衆生受生的原因;十善業道,是人、天乃至有頂處中衆生受生的原因。」

  「又此上品十善業道,盡管是用智慧去修習的,但由于其心狹小低劣的緣故,恐怖欲界、色界、無色界叁界的緣故,阙失大悲的緣故,跟從其他聞聲而得以理解了悟的緣故,因此,成就了聲聞乘。」

  「又此上品十善業道,修治清淨,不從他教,自覺悟故,大悲方便不具足故,悟解甚深因緣法①故,成獨覺乘②。」

  「又此上品十善業道,修治清淨,心廣無量故,具足悲愍故,方便所攝故,發生大願故,不舍衆生故,希求諸佛大智故,淨治菩薩諸地故,淨修一切諸度故,成菩薩廣大行③。」

  「又此上上十善業道,一切種清淨故,乃至證十力、四無畏故,一切佛法皆得成就;是故我今等行十善,應令一切具足清淨④。」

  【章 旨】此章爲「五重善法」的後叁善法——「緣覺善」、「菩薩十善」、「佛善」。其中,「菩薩十善」、「佛善」爲最高、最殊勝的善法。

  【注 釋】①因緣法 因緣是佛教用來說明事物賴以存在的各種因果關系的最爲重要的理論。其中,主要依據或條件叫「因」,輔助條件叫「緣」。佛教認爲,一切法都是因緣和合而生成的。因緣全部具備,事物就存在;因緣散離,事物就不存在。由于形成「法」即事物的因緣是時時處在變動之中的,所以,諸法無常,諸法皆空。②獨覺乘 「獨覺」又稱「緣覺」,指獨自悟道之修行者。「獨覺乘」與「聲聞乘」同爲佛教中之小乘,指到達緣覺果之法門,亦即指十二因緣之法。又作「辟支佛乘」、「獨覺乘」。世親《十地經論》卷四說:「辟支佛有叁種相:一者,自覺。二、不能說法。叁、觀少境界。」經文中,「不從他教,自覺悟故」即指「自覺相」;「大悲方便不具足故」即是指「不能說法」;「悟解甚深因緣法故」即是指「觀少境界」。而「獨覺乘」也有與「聲聞乘」一致的地方,即世親所說的「因集、畏苦、舍衆生,辟支佛亦有此法。」③修治清淨心廣無量故等十句 世親解釋說:「菩薩有四種相:一者,因集。二者,用。叁者,彼力。四者,地依。」經文中,「修治清淨,心廣無量故」,爲「因集」;「具足悲愍故」爲菩薩之「用」;「方便所攝故」即指「四攝法」,爲菩薩之「力」;「發生大願」下,都是顯示十地之境界,即菩薩第四相即「地依」。「地雖有十,就叁祇滿處略舉叁地,以攝余七。一、『發生大願』即淨深心,初地。二、『不舍衆生』,即不退轉地。雖得寂滅不舍衆生,即八地。叁、『希求佛智』等,即受大位地,是第十地。」關于第十地的描述有叁句:「希求諸佛大智故」的涵義是「觀求行證,智度滿故」。「淨治菩薩諸地故」的涵義是「盡淨諸地障故」。「淨修一切諸度故」的涵義是「盡淨諸度蔽故」。最後一句「成菩薩廣大行」爲此段落的結語,其義爲「結成自乘」。(澄觀《華嚴經疏》卷叁十五)④一切種清淨故乃至證十力四無畏故等四句 據澄觀《華嚴經疏》卷叁十五的解釋,此四句包含四層涵義:「前叁屬佛,後一菩薩思齊。一者,滅,謂不善業道共習氣滅故,種智清淨。二者,舍,謂乃至證十力、無畏不共之法,舍二乘故。叁者,方便,謂于菩薩乘一切佛法,皆善巧成就故。四、菩薩求無厭足,故雲『是故我今等行十善』。」

  【語 譯】金剛藏菩薩繼續給會衆說:「又此上品十善業道,修習整治使其心清淨,其心廣大無有限量的緣故,具足悲愍的緣故,方便所攝的緣故,發生大願的緣故,不舍棄衆生的緣故,希望求得諸佛大智的緣故,淨治菩薩諸地的緣故,清淨修習一切諸度的緣故,因此,成就了菩薩廣大之行。」

  「又此上上十善業道,一切種清淨的緣故,甚至證得十種力、四種無畏的緣故,一切佛法都得以成就。因此,我現今修行十善,應當使一切都具足,都清淨。」

  「又此上品十善業道,修習整治使其心清淨,由于不跟從其他人的教誨的緣故,是自覺領悟的緣故,其不具備大悲方便的緣故,悟解了甚深的因緣法的緣故,因此,成就了獨覺乘。」

  「如是方便,菩薩當學。」

  【章 旨】此章爲「攝善法戒」的第叁層次「結勸修學」(即激勵修學)的內容。

  【語 譯】金剛藏菩薩繼續給會衆說:「如此的方便,菩薩都應當修習。」

  【說 明】至此,「叁聚淨戒」的第二部分「攝善法戒淨」部分,金剛藏菩薩已經宣講完畢。「攝善法戒」的涵義是誓願實踐一切善法,即修習諸善,以一切善法爲戒。此部分又分爲叁層次:第一層次爲「觀不善」而生起攝持善法之願行。第二層次爲廣觀障礙以及對治法門,「五重善法」分別爲「人、天十善」、「聲聞善」、「緣覺善」、「菩薩十善」、「佛善」。第叁層次則爲結語。

  「佛子!此菩薩摩诃薩又作是念:『十不善業道,上者,地獄因;中者,畜生因;下者,餓鬼因①。』」

  【章 旨】從此章開始進入「明地相」的第二層次「自體淨」之叁——「攝衆生戒淨」(這是澄觀的稱呼,世親稱其爲「利益衆生戒淨」)的內容。「攝衆生戒」,又作「饒益有情戒」、「作衆生益戒」,即以慈心攝受利益一切衆生,此爲利生門。這一內容,在經文中又分爲兩層次,第一層次爲「廣明攝生」,其涵義爲「依大悲利益衆生戒增上」。此章爲「廣明攝生」五層涵義的第一層「智」的總體概括部分。所謂「智」是指善知衆生承受輪回之苦的因與果。

  【注 釋】①上者地獄因中者畜生因下者餓鬼因 關于此叁句的涵義,澄觀《華嚴經疏》卷叁十五依據世親的解釋說:「『果』有叁塗不同,『因』有叁時階降。《論》名『時差別』。『叁時』複二:一者,約心。謂如殺生,欲殺、正殺、殺已,叁時俱重,名爲『上者』。隨一時輕,爲『中者』。叁時俱輕,爲『下者』。二、約時。謂少時、多時、盡壽作等余有叁品。」依照澄觀的說法,「十惡業」中,從「心」的角度言之,無論是在意念層面,在實施過程中,還是在實施完成之後,都算作重罪的,屬于上等之因,應當墮入地獄。而在意念層面、正在實施階段、實施完成階段,譬如在意念層面爲輕的,屬于中等之因,應當墮入畜生道。而在意念層面、正在實施過程以及實施完成之後,都屬于輕罪的,屬于下等之因,應當墮入餓鬼道。從「時」即持續性的角度言之,則有在較爲短暫的時間段內、較爲長期以及多次重複地造業,或者在一生一直持續不斷地造業,等等叁種區別。這叁種情況都屬于重罪的,屬于上等之因,應當墮入地獄。在較爲短暫的時間內造業,爲輕罪的,則爲中等之因,應當墮入畜生道。在叁種情況下都屬于輕罪的,則爲下等之因,應當墮入餓鬼道。

  【語 譯】金剛藏菩薩繼續給會衆說:「佛子!此菩薩摩诃薩又産生這樣的念想:『十不善業道中的上等爲墮入地獄道之因,中等爲墮入畜生道之因,下等爲墮入餓鬼道之因。』」

  「于中,殺生之罪能令衆生墮于地獄、畜生、餓鬼。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①:一者,短命;二者,多病②。」

  「偷盜之罪亦令衆生墮叁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貧窮;二者,共財,不得自在③。」

  「邪淫之罪亦令衆生墮叁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妻不貞良;二者,不得隨意眷屬④。」

  「妄語之罪亦令衆生墮叁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多被誹謗;二者,爲他所诳⑤。」

  「兩舌之罪亦令衆生墮叁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眷屬乖離;二者,親族斃惡⑥。」

  【章 旨】此章爲「廣明攝生」五層涵義的第一層「智」的主體部分,即澄觀所判釋的「別顯知果」層的前半部分內容。在此部分中,金剛藏菩薩爲會衆較爲詳細地宣講了「十惡業道」中的「殺生之罪」、「偷盜之罪」、「邪淫之罪」、「妄語之罪」、「兩舌之罪」所導致的「異熟果報」(即地獄、畜生、餓鬼叁惡道)以及十種「等流果報」及「增上果報」。具體涵義請參見注釋。

  【注 釋】①二種果報 關于此章中的果報,澄觀《華嚴經疏》卷叁十五解釋說:「十不善中,各有二果差別:一、報果差別,所謂叁塗異熟。二、習氣果差別,即人中殘報,是正報之余。《經》中『若生人中得二種』是。」這是說,依照「十惡業」的上、中、下叁等的差別,「十惡業」之「異熟果報」分別爲「地獄」、「畜生」、「餓鬼」。而「十惡業」的「習氣果報」則爲生入人道而各自別受兩種不同的果報,澄觀說這屬于佛教所言的五種果報中的「等流果報」、「增上果報」。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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