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第五章 唯识宗的创立 第二节 窥基与唯识宗的创立▪P4

  ..续本文上一页有关经论都有注释,并且对照真谛旧译经论加以解释评判。在这些著述中,窥基以护法一系学说为重心解释印度瑜伽行派经典。他不仅提议编译了以护法注释为主的《成唯识论》,而且再三注释此论,有关《成唯识论》的注释就有四种,部头多达三十六卷。其中《述记》二十卷,为所有释著中卷数最多者。《别抄》也有十卷之多,《掌中枢要》四卷,《料简》二卷。

  窥基也注释玄奘所译的二部因明论典,一为《因明入正理论疏》六卷(亦有八卷本),一为《因明正理门论述类记》一卷,对因明学多有发展。

  三、窥基的其他弟子

  文献中暗示,窥基的弟子很多,然见之以史籍者却只有寥寥数名。除慧沼之外,窥基的其它弟子仅知一二。关于慧沼,在下文设专节叙述。在此将现今可知的三位弟子稍作叙述。

  1.利贞

  唐代开成四年(840年)李又撰《大唐大慈恩寺法师基公碑》中说:“有利贞上人者,师之神足,宿植贤果,保游秘藏,胜理尽该,精行无缼。传我师之学,膺阙庭之问,入谈舟扆,述风范而如存。”从此文知晓,窥基有一位法号为利贞的弟子。

  义净三藏回国,建立译场,利贞法师受命进入译场,承担证义。如《开元释教录》卷九记载:

  神龙元年(705年),“于东都内道场译《孔雀王经》。又于大福先寺译《胜光天子》、《香王菩萨呪》、《一切功德庄严王》等经。上四部六卷,沙门盘度读梵文,沙门玄伞笔受,沙门大仪证,沙门胜庄、利贞等证义。”

  神龙二年,义净随驾至长安,中宗勅于大荐福寺为义净三藏别置翻经院。神龙三年,中宗召义净进入皇宫,“并同翻经沙门九旬坐夏”,“因命法徒,更令翻译,于大佛光殿译成二卷,名《药师瑠璃光七佛本愿功德经》。帝御法筵,手自笔受。”利贞法师作为证义僧,应该跟随参与。至景龙四年(710年),义净三藏译场于大荐福寺译出《浴像功德》、《数珠功德》等经以及《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毗奈耶》等律,并《唯识宝生》、《观所缘释》等论。已上二十部八十八卷,沙门文纲、惠沼、利贞、胜庄、爱同、思恒等证义,沙门玄伞、智积等笔受。

  根据上述记载,利贞法师充当证义,协助义净三藏翻译出经典二十四部九十四卷。然而,《开元录》在记载义净后来的译经活动中未列出利贞。此书卷九说:“又至睿宗景云二年辛亥,于大荐福寺复译《称赞如来功德神呪》、《佛为龙王说法印》、《略教诫等经》、《能断般若论颂》及《释因明理门》、《观总相颂》、《止观门颂》、《手杖》等论,及《法华》、《集量百五十赞》,合一十二部二十一卷,沙门曷利末底乌帝提婆等读梵本,沙门玄伞、智积等笔受,沙门慧沼等证义,太常卿卫国公薛崇胤监护。”在上引文字中,利贞在证义僧中排在第二位和第三位,而这一记载仅仅列出惠沼一人,其余以“等”字省略了。由此推测,也许利贞于景云二年(711年)时仍然参与了义净的翻译活动。

  此外,《宋高僧传》卷二十九《唐京兆神鼎传》中记载了一条对利贞不大恭敬的事情。其文说:“释神鼎者,不详何许人也。狂狷而纯直,发垂眉际,每持一斗巡长安市中乞丐,得食就而食之。人或施麁帛、币布、锦绮、罗縠,并缀联衣上而著,且无选择。甞入寺中,见利贞法师讲,于座前倾听。少时,而问贞曰:“万物定已否?”贞曰:“定。”鼎曰:“阇梨若言定,何因高岸为谷,深谷为陵?有死即生,有生即死,万物相纠,六道轮回,何得定耶?”贞曰:“万物不定。”鼎曰:“若不定,何不指天为地,呼地为天,召星为月,命月为星?何得不定耶?”贞无以应之。时众惊其辩发如流。贞公奥学,被挫其锋,颇形惭色。”赞宁于文后代利贞拟了一个答案。

  2.遁伦

  遁伦,也写作道伦,是新罗来唐僧人。他所著述的《瑜伽师地论记》是现存的关于《瑜伽师地论》的最重要的古代注解。关于此著的作者,日本僧人仲算早在《法相宗贤圣义略问答》卷四已经明确说:“新罗遁伦师作此文也。”高丽僧义天在《新编诸宗教藏总录》卷三记载《瑜伽师地论记》二十卷的作者都是遁伦,而日本传教大师最澄(767—822年)在《法华秀句》中作“道伦”。1934年发现的赵城金藏收录的《瑜伽师地论记》作“海东兴轮寺沙门遁伦撰”。综合考察,以写为遁伦较恰当。

  关于遁伦的师承,赵城金藏本《瑜伽师地论记》第一卷末有一后记,写明了遁伦的国籍和师承关系。其文说:“昔海东兴轮寺沙门伦师,既以论述于前,爰自唐初,与慈恩寺基法师师资相继。”纵观此文的语意,有两种可能性,一是说遁伦是窥基的弟子,另外一种情况是说,遁伦这一著述是继承慈恩法师的《瑜伽师地论略纂》。经过对现存《瑜伽师地论记》进行仔细分析,笔者发现二者应该都是事实。

  《瑜伽师地论记》所引用的《瑜伽师地论》的注疏家很多。依据论中的标示,可将注家及著述罗列于后:

  大乘基撰:《瑜伽论略纂》十六卷,《劫章颂》一卷。

  惠景述:《瑜伽论抄》三十六卷,《瑜伽论疏》二十卷,《瑜伽论文迹》一卷,《补缺》一部,卷数不明。

  神泰述:《瑜伽论疏》十卷,《劫彼罗义章》一卷。

  文备述:《瑜伽论疏》十三卷。

  真空撰《瑜伽论论疏》二十五卷。

  璟兴撰《瑜伽论》三十六卷。

  浮丘撰《瑜伽论释文集》二十卷。

  元晓《瑜伽论疏中实》四卷。

  惠达《瑜伽论疏》十卷。

  并州大云寺沙门淳岳撰《瑜伽论释文集》二十卷。

  在上述诸师中,引用最多的是玄奘、窥基、惠景、法泰、文备的解释。书中将玄奘三藏称为奘法师、三藏、玄奘等,而将窥基称为基师、基、基公。经过检索遁伦此论中称呼“窥基”的用词,有两个发现有助于确认二者的师徒关系。

  首先,“基公”的称呼,在此论中出现了二十余次,而景公八次,备公两次。当然,这也与引用窥基解释的次数远远多于其他人有关。

  其次,在《瑜伽论记》引用别人解释的文字中,发现了以“法师”作导语的文字。经过检索确认,这些段落直接抄自窥基的著述中,此“法师”是指玄奘。如遁伦《瑜伽论记》卷七:

  基师云:或人所作非人所作等者,即觉知乱相也。此乃法师之义,又勘上下不然。下远离中皆言由因缘故,知此因缘即生贪等之因缘也。故下文皆言由因缘,或功用所作者,此由因此加行生乱。若毗钵舍那下,明不乱因缘,极猛盛观后因缘相者,即修集资粮。于后成满之因缘下定中,准知。

  而窥基《瑜伽师地论略纂》卷八则说:“论因缘相中云,又或人所作非人所作等者,即学知乱相也。此乃法师之义。又勘上下,不然。……下定中准知。”

  笔者经过逐一核对以“法师”做导语的引文,发现无一例外地来自于窥基或者他人的著作。如《瑜伽论记》卷七有文说:

  泰、基同云:一尸罗,二念,三无放逸,四定慧。泰师又解:或有方便不同于此。将问法师,法师云:方便瑜伽义有众多,随一为定,便违道理。

  上述例子应该来源于法泰的相关著述。笔者查对玄奘弟子的著述格式,发现他们常常以“法师”直接称呼其师玄奘。可见,在玄奘弟子撰写著述而叙述其师的语言时,以“法师”称呼已经成为习惯,特别是窥基著述中这一用例很多。而在遁伦的现存著作中,直接以“法师”做导语而引用他人解释的例子,全部来自于玄奘弟子。这充分说明,遁伦文中所记录的玄奘师徒之间的讨论,玄奘的“口义”都是遁伦从间接渠道所获得,当时流行而现在大多已经散失的前文罗列的十余种《瑜伽师地论》的注疏是他撰集此著的主要来源。

  总之,笔者以为上引载于赵城藏的“后记”所说的窥基与遁伦“师资相承”不仅仅限于《瑜伽师地论》的注疏,明确言之,二人是严格的师徒关系。尽管有证据表明,遁伦撰写此著时窥基已经圆寂二十余年。

  现存《瑜伽师地论记》卷一下中有文说:“且依琳法师记,从佛灭后,至今大周长安五年乙已之岁,已经一千七百五年。”这一句中的“琳法师”不好确定。汤用彤说是指“法琳,是太宗要杀未杀而放逐的和尚。”[⑧]而杨白衣则认为“依书中所说,道伦与琳法师(智俨之师)大约为同一时代之人”。[⑨]护法法琳确实有对佛入灭时间的独特看法,在唐代影响很大,但他说的是“周穆王五十二年壬申之岁二月十五日,佛年七十九方始灭度”,周穆王五十二年是公元前924年,距离武周长安五年(705年)并非一千七百五年。但不管此琳法师指谁,遁伦此著写于长安五年(705年),修改完成于此年后,是确定无疑的。此时距离窥基圆寂已经二十三年,距离玄奘圆寂已经四十二年了。假设此年遁伦八十岁,其跟随玄奘时应是三十余岁。而依照一般情形,至八十岁才撰集此疏似乎嫌太晚。因而笔者断定,遁伦一定是窥基的弟子。

  关于道伦的著作,又据韩国学者研究,共有下列二十部,但现存的仅有一部。书目如下:《大般若经略记》二卷、《大般若经疏》一卷、《般若理趣经疏》一卷、《金刚般若经略记》一卷、《法华经疏》三卷、《金刚三昧经注》四卷、《胜鬘经疏》二卷、《阿弥陀经疏》一卷、《维摩经料简》一卷、《药师经疏》一卷、《金光明经略记》一卷、《净饭王经疏》一卷、《十一面经疏》一卷、《四分律决问》二卷、《新撰大乘义章》五卷、《杂记》九卷、《成唯识论要决》二卷、《瑜伽师地论记》二十四卷、《菩萨戒本记》一卷,《菩萨戒羯磨记》一卷。其中,仅有《瑜伽师地论记》二十四卷保存至今。

  《瑜伽师地论记》卷一末尾序文将此论流传的过程写得很清楚。

  厥后虽于真定觉山有此疏本,其传未以,见者尚稀,不得刊印。今因高丽僧统,追究如来所说,游历中夏,遂得此记草本。会真定龙兴寺赐紫沙门千公法师,幼性敏悟,夙知佛法,至于敷绎妙旨,讲究藏教,若得于世尊之心。今泜川维那田通屈皋等,尝自以于诸佛诸…

《第五章 唯识宗的创立 第二节 窥基与唯识宗的创立》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