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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唯识宗的“宗经”、“宗论”及其主要内容 第一节 “宗经”、“宗论”概述▪P4

  ..续本文上一页中的摄颂摘出,另成《显扬圣教论颂》一卷。

  全论十一品有严格的内在逻辑。此论所简择的是“法相”的体性,因此须先列“事法”,这就是《摄事品》的宗旨。其次,须出“义相”则有《摄净义品》。作为“能简择”的“瑜伽”,因而须先明“所缘”,这就是《成善巧品》的内容,次明“简择方便”则有《成无常》、《成苦》、《成空》、《成无性》四品,次明“正简择”则有《成现观品》。——此论上述“十三简择法相”就是“现观”的内容。

  此论的第二部分是“简择法体”,先有《成瑜伽品》,次明“简择所离”则有《成不思议品》,次明“简择胜义”则有《摄胜决择品》。

  第一《摄事品》论说“九事”以为“法体”。此论依据《瑜伽师地论》列出“九事”。释迦佛一生所有言教不出此九事,故此品在全体圣教中是属于“教”的部分。九事如下:其一,一切事,共说五位一百零六法,即八识、五十一心所、十五种色法(十一种色法外加四大)、二十四不相应行法、八种无为法(虚空、择灭、非择灭、不动、想受灭、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无记真如)。其二,“界”,说三界差别,三千大千世界之范围等。其三,杂染,即烦恼(有128种)、业(分思、思所起二种)、生(即流转生死)。其四,谛,先说“二谛”之义,后说四谛的具体内容。其五,依止,即四禅及四无色定。其六,觉分,分十六个类别言说。其七,有情,即七种或八种贤圣之建立。其八,果,即诸断、遍知、清净等。其九,诸功德,即“四无量”、“八解脱”等等。如此九事,又可以境、行、果概括之:一切法、界、杂染、谛、依止属于“境”;觉分即是“行”;有情、果、功德即属于“果”。又可以清净、杂染二类分摄:一切法是清净、杂染之总依;界、杂染属杂染,其中界是所依,烦恼、业、生是杂染之差别;其余六事即属于清净。

  第二,《摄净义品》。此品大意,品末自解云:“今此品中,显示此论有四种相:一最胜相,二自体相,三清净相,四辩教相。”此中,“最胜相”分二,一是显示此论于诸论中最胜;其二此论具净德,摄一切义故,彼坏(指邪外之论)不能坏故,易悟入故,入已行不坏故。由说此四净德故,此品得“净义”品名。“自体相”则详说二谛之妙理。

  第三《成善巧品》。自此以下皆说大乘不共瑜伽,大论未详,今广建立。是则糅集散词,随为敷畅,或名数之更张,或文相之演绎,或后先立说互有发明,或类例剖分别为损益,要其缔构大同声闻诸处瑜伽。譬若瑜伽所缘,彼说五善巧四圣谛等。此则先有《成善巧品》明诸观境。又若瑜伽修习,彼说趣出世道加行应由无常等观苦等,则次有《成无常》等四品明初方便。又若瑜伽成就,彼括始终现观六类,此则次有《成现观品》详其体义,次有《成瑜伽品》出其“法性”。又若瑜伽思惟,彼说应离六不思处,则次有《成不思议品》广其所离。而后决择微言,思惟教导,《胜决择品》取以终篇。故读“声闻地”而知瑜伽通行,详谙方便,读本论诸成立品而知广乘不共得所依归,行者熏修,未可偏废。

  第三《成善巧品》,说有七种善巧:于五蕴、十八界、十二处、十二缘起、处非处(合于因果理法者名处,反之名非处)、二十二根(眼等六根、男根、女根、命根、苦根、乐根、忧根、喜根、舍根、信等五根、出世之未知根、已知根、俱知根)四谛等七善巧,即是以无我慧观察五蕴等七。此七善巧是瑜伽行之方便。

  第四《决择成无常品》。世间无常,小乘有部唯成色相变坏念念不住,今畅摄境唯心之理,以心剎那成色剎那。此义为不共法。

  第五《成无常品》(卷十四)至《成无性品》(卷十六),此四品中分别所说的无常、苦、空(人空)、无性(无我即法空)是苦谛下之四行相,是瑜伽行所观之境。

  第六《决择成苦品》,成立行苦,世间不共,于声闻乘亦有不共义耶?略五取蕴,胜义说苦世间不共,遍至说苦声闻不共,菩萨苦智遍灭自他一切诸苦,声闻则唯智灭自苦。今论成“五十五苦”广其苦观,此义即是声闻不共。

  第七《决择成空品》。初说三相,世间不共。三相总说二空,声闻未具,即是不共。又生无我,说空自相,众生性无,无我性有,非有非无,不得定执。又说甚深,取舍有无,而不增减。

  第八《决择成无性品》。此品成三自性。“三无性”是密意,三自性乃究竟,说三无性即说三自性,是以体相本无有初无性,应知即说假法设施为诸。

  第九《决择成现观品》。文段分二:《成现观品》(卷十六),由前瑜伽加行,渐次修习四念处等,先从闻所生智,乃至世第一法智,已于诸谛究竟简择(观),于所观察四谛境中,不由加行功用决定生起相,是现观相。此现观决定相有十种:(1)于众生无中决定;(2)于遍计所执自性无中决定;(3)于无我有;(4)于相有;(5)于粗重有,此二有中并决定。(6)于不灭中决定:指或(众生我,法我)无故不灭,或有(二无我)故不灭。(7)于无二中决定,谓法及法空无有差别。(8)于空无分别决定;(9)于法性无怖决定,即愚夫于此性处生诸怖畏,智者于此无有怖畏决定;(10)于自在能断决定,指不再从于他人求断惑方便。又现观决定智,与境和合相,究竟到所知故(除此以外,更无异境可需求故),即现观察欲、色、无色三界所系下中上品所知事(烦恼),故名“现观”。

  现观还可根据层次不同分为四种:(1)发起:指现观前行,是从闻所生智,乃至世第一法智。(2)证得:指正现观位,即见道。(3)等流:指正现观后之修习,即修道。(4)成满:指现观究竟圆满,即证得三乘极果(佛或阿罗汉、辟支佛果)。

  若论现观的“体性”,以六种差别显示:(1)思现观,是以上品思所生慧或此俱行菩提分法为体。成此现观相者,能正了知三法印义,余无能引转。(2)信现观,是以上品世出世缘三宝净信或此俱行菩提分法为体。成此现观相者,于现在、未来,终不宣说别有三宝。(3)戒现观,是以圣所爱戒(道共戒)或此俱行菩提分法为体。成此相者,终不毁犯基本五戒。(4)现观智谛现观,是以缘非安立谛(真如、胜义)或此俱行菩提分法为体。成就此现观者,不依于异见或妄见起所作业,也不于自所证起诸疑惑及染著一切生处(胎卵湿化),妄计行世吉相而得清净,诽谤三乘造恶趣业,乃至最多七生证得漏尽。(5)现观边智谛现观:是以安立谛(四谛)胜慧为体或此俱行菩提分法为体。成此相者,于自所证,若他问难,终无怯怖。(6)究竟现观:是以尽智(即断尽一切烦恼之智)、无生智(断尽一切烦恼知其不再生之智)为体。成此相者,终不故犯基本五戒、贮积财物、受用诸欲,又不怖畏不可记事,不计执于诸邪因论(如自作苦乐等)。可见,现观之体,即是般若之智。

  第十《决择摄胜决择品》、《成瑜伽品第九》(卷十六),明依“定”发起“瑜伽胜行”,即此正慧能到彼岸,是大菩提最胜方便,故名瑜伽。此般若智,止观双运,无分别止无分别观而成出世无分别智。无分别者,是说有非有无分别,即法、法空离二戏论。法与法空虽无二种分别,然必有离言取相,具能观之智。

  第十一《成不思议品》(卷十七),说有九事不应思议:我、有情、世界、业报、静虑者境界、诸佛境界、十四无记、非正法、一切烦恼之所引摄。九种中,除十四无记、非正法、一切烦恼之所引摄外,其余六种在《摄净义品》中说“听闻法”时即不应思议。

  第十二《摄胜抉择品》(卷十七至二十),先对摄事品中九事建立之理进行详细抉择,补充说明其未说之义。其次力阐大乘教法和佛果功德之建立,最后说明三藏大意等。所以本品亦应属于说“理”。

  综上所述,《显扬论》一论即是以“教”、“理”、“行”、“果”的顺序来安排其内容结构的。

  关于全部瑜伽学之内容,如《显扬论》卷二十末尾总结说:“若略说瑜伽道,当知多闻所摄,正法为境界,奢摩他毗钵舍那为体,依止影像及依止事成就。如薄伽梵说:有五种法能摄一切瑜伽行者诸瑜伽地,谓持、任、明、镜及与转依。当知闻正法是持,所缘是任,止观是明,影像是镜,事成就是转依。”此中多闻正法属于教,所缘即是理,止观、影像即是行,依止事成就(转依)便是果。可见,教、理、行、果由《显扬论》所赋予之特殊内涵,不仅是《显扬》一论之大纲,也是整个瑜伽学之纲要。

  四、世亲诸论

  世亲被称为“千部论主”,论著很多。他初习小乘,在说一切有部出家,曾去迦湿弥罗国精研该部教理四年,后回布路沙城,作《俱舍论》,批驳“说一切有部”的烦琐教义。皈依大乘佛教后,世亲著《十地经论》、《唯识二十论》和《唯识三十颂》、《大乘百法明门论》、《佛性论》、《大乘成业论》、《大乘五蕴论》、《止观门论颂》等。此外,他还有对《中边分别论》、《摄大乘论》、《大乘庄严经论》、《六门教授习定论》、《金刚般若经论》《妙法莲华经》、《无量寿经》、《十地经》、《宝髻经》、《胜思惟梵天所问经》等的注释。据传,还有《论轨》、《论式》、《论心》等因明著作三部,梵本已佚,也无汉文译本,仅从其它经典中略知片断。

  1.《大乘百法明门论》

  《大乘百法明门论》,又称《大乘百法明门论略录》、《百法明门论》、《百法论》、《略陈名数论》。唐玄奘于贞观二十二年(648年)在长安北阙弘法院译出。

  《大乘百法明门论》是阐释“大乘法相”的重要论书。《百法明门论》中这个“法”字,有广义及狭义不同的解释。狭义之法,为“轨持”义。“轨”的意思是“轨生物解”,“持”的意思是“任持自性”。如《成唯识论》卷一说:“法谓轨持,轨者轨范、可生物解;持谓任持,不舍自相。”而“百法”的名称,散见于《瑜伽师地论》、《显扬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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