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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摄论学派及《大乘起信论》的传播 第五节 摄论学派的思想▪P3

  ..续本文上一页不可说为真实性或分别性。又“此分别无所有,即是净品,依此一分为涅槃体”,因此分别性与真实性虽都是依依他性而显,但有前后,即一方成,另一方则不成,如何说具摄于依他呢?况且真实性若摄于依他的话,依他不是比真实更殊胜,因为依他含摄真实性,所以,慧远不是依《摄论》思想来诠释三性。

  三、两重唯识观

  如前所叙述,灵润是隋末唐初著名的摄论师,曾经随道奘学习然为时很短。有关其学说,首先是日本最澄《法华秀句》卷三记载灵润录新、旧译不同的十四点,此外则是道宣《续高僧传·灵润传》中所记载片段。从道宣的引录看,灵润以“三无性”说重新解释了“三无性”的“三重观”(即指无相、无生、无性),将其分为“两重观”。

  《续高僧传》卷十五《灵润传》记载说:

  及《资粮章》中,众师并谓有三重观,无相、无生及无性性也。润揣文寻旨,无第三重也,故论文上下惟有两重舍得,如文第一前七处舍外尘邪执,得意言分别;第八处内舍唯识想,得真法界。前观无相,舍外尘想;后观无生,舍唯识想,第二剎那即入初地,故无第三。筌约三性,说三无性,观据遣执,惟有两重。

  从道宣的简略引述中已经可以看出,灵润此说是对“三无性”与唯识观行之间的关联上作的新诠释。道宣说灵润“诸如此等,有异诸师”,但灵润的学说并非没有根据。灵润认为,从言语层面而言,约三性说三无性,但是在修观层面观之,以“遣执”上说仅有两重。第一重是前“七处”舍外尘邪执,得“意言分别”。第二重是在“第八处”内舍唯识想,得真法界。第一重是观无相舍外尘想,第二重是观无生舍唯识想,第二剎那入初地,所以没有第三重。

  灵润的两重观的直接依据是真谛译的《摄论释》。《摄大乘论释·资粮章》已经谈到“八处”中的“第七处”四种“如实智”。所谓“八处”是指入唯识四位的前方便,包括前三处的“三相炼磨心”、第四处“灭除四处障”、第五处“缘法及义为境”、第六处“四种寻思”、第七处“四种如实智”,以及第八处“唯量、相见、种种相貌”,唯识四位是“信乐位”、“见位”、“修位”、“究竟位”。

  所谓的“前七处”是前三处的“三相炼磨心”、第四处“灭除四处障”、第五处“缘法及义为境”、第六处“四种寻思”、第七处“四种如实智”。根据真谛译《摄论释》,“三相炼磨心”是对治无上菩提修习中所生的三种退屈心:“此三相炼磨心,能对治三种退屈心,何者为三?一、轻贱自身等退屈心,为除此心故显第一炼磨心……此显菩提无可与等,必假懃修方可证得,由此炼磨心,于方便中,第一退屈心则灭不生;二、轻贱能得方便退屈心,为除此心故,显第二炼磨心……我已得此坚住正意,是故修行六度不以为难,由第二炼磨心,于方便中,第二退屈心则灭不生;三、疑应得退屈心,为除此心故显第三炼磨心……谓金刚心无有生死心,除此心亦应可得,此义难思,由有此执,于得无上菩提心则退屈,为除此心故,须修第三炼磨心。”以此能坚定心力,勤求菩提,进而“灭除四处障”。所谓“四处障”是指“离二乘邪思惟”、“于大乘生信心”、“决了心灭一切邪意及怀疑”、“以闻思诸法舍离我法二执”、“于现前境安住思惟苦无常无我等”。此心缘内境,由见境无相,见识无生,而泯除分别。由此无分别才能入唯识四位。

  第五处“缘法及义为境”:“此即八处中第五处,因及方便,能令入唯识观,今当说之。……论曰:由闻熏习种类正思惟所摄,显现似法及义,有见意言分别故。释曰:此即答第一问因,大乘十二部经所生闻慧熏习,此熏习有种类,种类即是闻慧,以此为生因,依此闻慧数起正思惟,增长令坚住故名摄,摄持令坚住正思惟为长因,有忆念摄持,或似正教显现,或似正教所诠义现。意识觉观思惟名意言分别,此意言分别有二种,谓相及见,今但取见不取相,何以故?此观缘识遣尘故。”由于有因及方便,才能入唯识观,此处说因。所谓因有生因和长因,生因是闻慧熏习,长因是正思惟,由此摄持忆念而有似法似义显现。此正思惟中的意言分别,虽有见、相二种,为了遣尘所以只取见不取相。”对此,印顺法师《摄大乘论讲记》解释玄奘译《摄论释》时说:“闻熏习,“如阿赖耶识”摄持杂染的熏习,为杂染的所依种,它也这样的“成”为清净的所依“种子”,能生唯识的观慧。这观慧,是“如理作意所摄”的意言性。意言就是意识,它以名言分别为自性,以名言分别的作用,而成为认识,所以叫意言。在意言生起时,“似法似义而生似所取事”,就是现起意言的相识。法是所听闻的大乘教法;义是大乘教法中所诠的义理。这法与义,都是意识观想中所似现的所观影像相,所以叫似法,似义,似所取事,这是能观意识的相识。另一方面,“有”能认识能观察的“见”,就是见识。总这能见所见的两方面,就是如理作意所摄的现观的自体──“意言”。”[22]此中的“意言”是玄奘的译词,真谛三藏是译为“意言分别”。

  第六处“四种寻思”,是决疑“名”、“义”、“自性”、“差别”等四种的“寻思”,寻思名和义是互为客,名义的自性和差别是假立的。因为“名”无法显示对象的真实相,所以“名”所示对象也不实在,由此名义不实,所以自性与差别也不实。其次,了知名义等四是毕竟不可得,便是第七处“四种如实智”。

  关于第七处“四种如实智”,真谛译《摄大乘论》说:“由四种如实智。谓名义自性差别。如实智四种不可得故。”《摄论释》卷七解释说:“此即八处中第七处。何者名寻思所引如实智?若菩萨于名已寻思唯有名,后如实知唯有名,世间为显此义故,于此义中立此名。为想见言说故。若世间不安立色等名,于色类中,无有一人能想此类,是色若不能想,则不增益。若不增益,不起执著。若不执著,不能互相教示。若菩萨如此知名,是名名寻思所引第一如实智。”所谓“义寻思所引如实智”:“若菩萨于义已寻思唯有义,如实知义离一切言说,不可言说,谓色受等类,色非色不可说,法非法不可说,有非有不可说,是名义寻思所引第二如实智。”所谓“自性寻思所引如实智”:“若菩萨于色名等类自性言说中,已寻思唯有言说,由自性言说,此类非其自性,如其自性显现。菩萨如实通达此类,譬如变化镜像、谷响、光影、梦想、幻事等,非类似类显现,是名自性寻思所引第三如实智,以甚深义为境界。”所谓“差别寻思所引如实智”:“若菩萨于差别言说中,已寻思唯有言说。于色等类中菩萨见差别言说,无有二义。此类非有非非有,由可言体不成就故,非有非非有,由不可言体成就故。如此非色,由真谛故非非色;由俗谛故于中有色言说故,如有非有及色非色,如此有见无见等差别言说别类。由此道理应知皆。若菩萨如实知差别言说无有二义,是名差别寻思所引第四如实智。”

  修行至此,则可舍外尘邪执而获得“意言分别”。

  关于“意言分别”,真谛译《摄论释》中说:“意识觉观思惟,但缘言分别,无别有义可缘。又必依名,分别诸法,故言意言分别。多闻熏习依止,为此法因。”意言分别是意识起“觉观思惟”,缘意言分别而起,又必依名之施设来分别诸法,所以名为“意言分别”,多闻熏习是意言分别的来源。所谓“意言”,如果和名言对比来说的话,也可说是“心”的计量,是在成为明确语词之前的状态的“言语”,用现代心理学术语讲,是指“潜意识”或者直觉状态下所进行的“言语活动”。《摄论》说,“意言分别”是境界体,有见识、相识二相,所以说有“见”、有“相”,此二为境界相,显现相似大乘“教”及“理”。《摄论释》对作为境界体的意言分别与唯识四位的关系是如此解释的:若菩萨已入已解如此等义,即“已得四种寻思”以及“已得四种如实智”,则修“加行”为入“唯识观”。菩萨已得四种寻思、四种如实智,即已达到八处当中的第七处,便接着修地前六度及四善根的“加行”,方能入“愿乐位”乃至“究竟位”的唯识观。

  如此修行之后,则进入灵润所说的第二重“舍唯识想得真法界”。

  第八处“唯量、相见、种种相貌”就是入“唯识量”、“摄相识”、“见识二种法”,此二法有因果、能依所依的关系,由此二法无始生死来数习,所以有种种相貌生起。对此,《摄大乘论释》解释说:

  明此六相无义,显入唯量观。明入唯量观已,云何入相见观?……由不见能取、所取有体,名入相见观。已明入相见观,云何入种种相貌观?论曰:一时显现,似种种相貌及生故。释曰:若菩萨见依他性显现,似种种相貌,实无有相;见依他性显现似生,实无有生。于一时中,能观种种相貌,无相、无生,名种种相貌观。

  此中的六相是指名、义各有自性、差别二法,明此六法无所有,入唯量观;既名义无所有,由此不见能取、所取有体,名入相见观。而入种种相貌观是菩萨见依他性显现时,似种种相貌,实无有相;见依他性显现似生,实无有生。于此一时中,观此依他显现的种种相貌,无相、无生,名种种相貌观。总之,“若菩萨已了别一切法,但是意言分别,离此以外实无所有;由依意言分别,得了别分别无相性。若菩萨不见外尘,但见意言分别,即了别依他性。云何了别此法?若离因缘,自不得生,根尘为因缘,根尘既不成,此法无因缘云何得生?故菩萨能了别依他性及无生性,即是了别真实性。”如果能了别一切法只是意言分别,而无其它的法,依此意言分别,得了别分别性的“无相性”;若不见外尘,只见意言分别,即了别“依他性”,因为一切法依因缘而生,若离因缘便不得生,虽根尘为因缘,但此时只见意言分别而不见根尘,所以无法成因缘,便不得生。所以菩萨能于此了别依他性及无生性,即是了别“真实性”。

  从上述“两重观”来看,于“第八处”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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