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宣所说的“今有惰夫,口传《摄论》,惟心不念,缘境又乖”等语推之,道抚本来是致力于弘扬《摄论》的,但最终却选择了念佛往生的道路。作为与其曾经同住一寺多年的僧人,道宣对此表达了遗憾之情。
2.僧荣及其弟子慧琎
曹毗的另外一位重要弟子释僧荣,道宣未曾设立本传,仅在《续高僧传·法泰传》所附曹毗小传中提及一句:“晚住江都。综习前业,常于白塔等寺开演诸论。……禅定僧荣、日严法侃等,皆资其学。”可见,僧荣确实是曹毗的弟子。僧荣门下的弟子,现今可知者唯有慧琎。
释慧琎(584?—-634年),姓吴,江都(今江苏省扬州市)人,七岁就跟随僧荣法师出家,时为开皇十一年(591年)前后。《续高僧传·慧琎传》记载:慧琎“孝谨天然,罔由师训,随从奉敬,初无乖越。每从荣游,履诸寺,一无敢出离,便于荣所卧床下,席地而伏。斯例非一。听荣《摄论》,大悟时伦,即而讲说,嗟赏者众,谈吐清雅,妙会物情。”从前文叙述已知,曹毗于太建三年(571年)开始在江都宣讲《摄论》,而从《续高僧传·法侃传》的记载看,开皇九年(589年)曹毗仍然在此地弘扬《摄论》。将这些资料联系起来可推知,僧荣在曹毗健在时就收了慧琎作徒弟,当然慧琎的身份是沙弥。
《续高僧传·慧琎传》又记载:慧琎“于仁寿年中,从荣被召,入于禅定。”禅定寺是仁寿三年(603年)文帝为皇后追福所建,当时曾经向各地征召高僧入住。僧荣大概是此时入长安住于禅定寺的,慧琎也得以跟随其师入长安,当时的慧琎接近二十。
《慧琎传》又记载说:慧琎“及具戒后,专精律仪,听遵律师,讲凡二十遍。又听首律师,数亦相及,谦弱成治,竖论不言。”依照惯例,慧琎二十岁即可受具足戒,此时应该是仁寿四年(604年)。经查考,文中的“遵律师”是指洪遵,“首律师”是指智首。洪遵(530—608年)是开皇七年(587年)进京的“六大德”之一,开皇十六年勅请为讲律众主,于崇敬寺聚徒宣讲《四分律》,洪遵圆寂于大业四年(608年)。因此,可断定慧琎跟随洪遵律师学习《四分律》,一定是在其随师入京(603年)之后与洪遵圆寂之前的事情,地点在长安崇敬寺。慧琎跟随洪遵律师听其宣讲《四分律》二十遍,至少需要三、四年的时间。根据《续高僧传·智首传》的记载:“会隋高造寺,远召禅宗[30],将欲广振律诠,流晖帝壤,若不附定通戒,行学无归,遂随师入关,止于禅定,解既冥通,声光三辅。”由此可见,智首(567—635年)律师随师入长安的时间、所住寺院与僧荣、慧琎都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智首与僧荣、慧琎都是于仁寿三年(603年)进京入于禅定寺的。大业三年(607年),隋炀帝建大禅定道场,智首又被征召至大禅定寺。也许在洪遵圆寂之后,慧琎又至智首律师门下学习律学,地点应该在长安大禅定道场。
对于慧琎出师之后的事业,道宣概括说:慧琎“讲扬《摄论》,方敷律相。时以其寄大乘而弘行范也。”也就是说,慧琎是讲扬《摄论》和宣扬《四分律》兼顾并弘的。道宣将其列入“明律篇”,显然认定二者之中以弘律为主。道宣在《慧琎传》中详细地叙述了慧琎在隋末战乱中,善能御敌,保全寺院的事迹:“乃总集诸处人畜,普在昆池一庄,多设战楼,用以防拟。琎独号令,莫敢当锋。……所以义宁之初,通庄并溃,惟有禅定,如旧无损。”由此可见,在隋末唐初,慧琎的僧籍一直是在禅定寺的。“贞观之初,任云花寺上座,常弘《摄论》,化开律部。晚又下令征入普光,纲理僧伦,大小清穆。”普光寺是太子李承乾玉贞观五年所建,慧琎入普光寺“纲理僧伦”,显然是任“三纲”之一。贞观八年(634年)冬,慧琎于普光寺圆寂,春秋五十余。
道宣在《慧琎传》后附有一段话:“时又有沙门满德、善智、真懿、敬道者,同琎所学,慕义朋从,德慧悟天,开谈说弘,畅智博解,深奥情欣,护法懿导,说有功化,行多阻道,抱素自资,性存经史,多从物故。懿独存焉,扬敷京辇。”依据此中所说,慧琎有满德、善智、道懿、敬道等同道,与慧琎所学一致。他们数人经常在一起,“开谈说弘,畅智博解”,也就是弘扬《摄论》,宣讲律法。这四位僧人在道宣写此文(贞观十九年)时,仍然“懿独存焉,扬敷京辇”,于长安正在从事弘法事业。
五、法准弟子净愿及其传承
作为真谛的弟子,释法准的行历不明。然现存史料中提及,法准曾经有一位僧人净愿从其学,且净愿也有弟子记载于佛教史籍。
1.净愿
法准有弟子释净愿(549?-609年),代州(今山西省代县)人。《续高僧传·净愿传》记载说,他三十岁出家。经推算对应的年代为北周宣帝大象元年(579年)前后,而此时刚好是北周朝廷着手恢复佛教的时候。《净愿传》未交待其出家地以及初次受学的地域,仅仅说其“博闻强记,推核经论,夙有成规,远为诸学之所先仰。”这是说的沙弥时期的表现,“创进大戒,专师律部。既越立年,弥隆盛业,以旦达曙,翘精固习,观采五遍,便就讲说。”一般而言,成年出家须作一、两年的沙弥方才受具足戒成为比丘,受大戒之后,再专门学习一二年的律学。净愿“连讲《四分》,接承十遍。”依照古代教学方法,学习经论,要在师父和师兄弟在场的情况下“覆讲”。净愿连续覆讲十遍次《四分律》,方告出师。
对于净愿的义学学历,《续高僧传·净愿传》记载:“又听《十地》、《华严》及诸小论,末师准《摄论》。”此如简要的记载,空白点太多。如《十地》、《华严经》等经论的学习地点、师承等等都无从知晓。而关于《摄论》,则仅有“末师准”三字,即后来师从于法准学习《摄论》。对于上述经论,净愿都“纲纽章句,并通了谈,对课笃形,有钻注圣言,依解制节,广流章疏。”如果此句贯通于上引文字的话,则可知净愿应撰有《十地经论》、《华严经》以及《摄大乘论》等注疏,并且流通于世。现在的问题是,净愿是在何地跟从法准学习的?延续多长时间?现存资料中,没有答案。
《续高僧传·净愿传》有一句净愿“晚入京辅”的记载,但时间概念很模糊。然有一点是清楚的,净愿至京城不是被朝廷请去的,而是去学习的。但他却“采略未闻。虽经怀抱,无一新术”,也就是说,在京城也没有学到什么新的经义。换句话说,他到京城之前,已经成为饱学之士,只是“时未测其通照也。住于宝剎寺中,潜其容艺。”终于,在一次公开讲经法会上,他把握住了一次表现的机会。《续高僧传·净愿传》记载如下:
后因法集,愿欲矜其名采。次当竖义,意存五阴。便登坐而立,众以其非伦,皆寂,无言论。良久缄默。愿俯视众曰:“竖义已久,如何不有问乎?”众曰:“竖何等义,乃邀问耶?”愿曰:“名相久矣。众自不知,诸德坐席口传,余则色心俱立。”便安然处坐,气勇如云。自述曰:“计未劳止,此且修人事耳。”时以为矫异露洁也。
净愿以形体表演表现了佛教教义中“五阴”的含义,但听众茫然无知。这是“立宗”,即树立自己的命题,即“色”、“心”聚合而成人身。此后的辩难,净愿“对答云雨,皆先定其番数,后随数尽言,开塞任于当时,邪正由其通滞。”净愿由此成名,“于即预是聪慧,归踪者多,遂移就宝昌,四序恒接,草堂土埵,以此敷弘。正时《摄论》,晚夜《杂心》,或统解《涅槃》,或判销《四分》,无择余暇,轨范后贤。凡所开言,并乖旧解,制疏出后,更不重看。临讲呼唤,皆衷规矩,其洽闻不忘,世罕加焉。”由于前来投奔请教者日益增多,小寺宝刹寺不足容纳,他经批准迁入京城大寺宝昌寺。于此寺,净愿给学僧辅导《摄论》、《杂心》、《涅槃经》、《四分律》。“至如《舍利毗昙》,文旨重隐,读者犹难,况通其义?愿执卷披文,泠然洞尽,乃造疏十卷,文极该赡。”在此寺,他撰著《舍利毗昙疏》十卷。
道宣在叙述完上述事项之后,较为详细叙述了净愿奉命“勅遣送舍利于潭州之麓山寺”的事情。此事发生于隋文帝仁寿二年(602年),潭州治所即今日的长沙市。
净愿以“教授为务,六时礼悔,初仪不怠,敬慎法律,如闻奉用,自见法匠多略戒宗,并由亏信而重所学故也。今愿兼而美之,独觉浇世,可谓明人护戒,于是乎得矣。京邑擅名,初皆钦羡,及见其谈讲经术,并宪章先达,改正文议,封言者众,不胜品藻,皆滞其恒习,听者不满十人。又以言令卓绝,非造心者所觊故,不为晚进所入。”道宣的这一段文字将净愿法师宣讲经论的特点和困境概括得非常清楚,一言以蔽之,可谓曲高和寡。最终这一状况有所改变。大业元年(605年),隋炀帝在东都洛阳宫内建立慧日道场,征召僧人入住,辩相也在其中。《续高僧传·净愿传》记载:“大业初岁,辩相法师追入慧日,见徒一百,并识知津,皆委于愿。”依照此说,辩相法师被征召临走之前,将自己的弟子一百余人委托给净愿法师,让其弟子跟随净愿学习《摄论》等经典。“自此如常开悟,众倍前闻,更相击赞,令响弥远,四方因造,日就义筵,皆闻所未闻,欣至难义。至于分畅深伏,标举纲门,坐者不觉离席膝前,皆美其义采之英拔也。”而文后又说:“相仍一岁,奄就无常。春秋六十有余,即大业五年五月也。”这是说,净愿法师在听者云集一年之后的大业五年五月就圆寂了,春秋六十有余。
对于净愿法师的英年早逝,道宣感慨地说:“然愿有博见之长,而寡于福业,验乎从学,屯盛便丧,岂不然耶?既而《舍利毗昙》,竟未披讲,疏又失落,后代绝通,又可悲之深矣。”净愿法师有关《舍利毗昙》之绝学,未来得及传授,他即告圆寂,可惜。
2.净愿弟子道洪
经过检索文献,发现道洪应该可以算作净愿法师的弟子,尽管其有两年从师昙延法师的经…
《第二章 摄论学派及《大乘起信论》的传播 第四节 隋代唐初《摄论》的传播与学派兴盛》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