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美,声扬赵都。”此中所说的“辩公”,不能确指。当时在南方有奉诚寺僧辩律师,而洛阳菩提流支译场也有一位僧辩法师,《续高僧传·菩提流支传》记载:“创翻《十地》,宣武皇帝命章一日,亲对笔受,然后方付沙门僧辩等讫尽论文。”而这位僧辩跟随菩提流支至邺城,天平二年(535年)在邺城般舟寺参与了《伽耶顶经论》的翻译。而此中所说的“赵都”,即现今的河北邯郸,因此,慧光跟随的辩公此时应在赵都,是否后来至洛阳参与菩提流支译场,不得而知。赵都与慧光的出生地、出家地都在同一区域。道宣所记慧光“定州卢人”,《墓志铭》记为“中山卢奴人”,二者都是指定州卢奴县(今属河北定州市)。如前文所说,依照新出土的资料,慧光应在平城(今河北大同市)出家为沙弥,七年之后回到故乡受具足戒,然后“博听律部,随文奉行”达四年。
道宣《续高僧传·慧光传》又记载:慧光“后入洛京,搜扬新异,南北音字,通贯幽微,悉为心计之劳,事须文记,乃方事纸笔,缀述所闻,兼以意量,参互销释。”关于慧光入洛阳的时间,道宣的叙述如果在时间上没有间断的话,应该是他二十四岁时发生的。而此时相当于北魏太和十六年(492年)。道宣文中又说:“陀以他日密覩文言,乃呼而告曰:“吾之度子,望传果向于心耳,何乃区区方事世语乎?今观神器已成,可为高明法师矣。道务非子分也,如何自累?”因而流涕。”这一段文字信息很丰富。首先,佛陀禅师“他日”睹慧光所写的文字才知其徒的变化,说明二人已经很久未曾见面了,信息也不大畅通。其次,佛陀度化慧光的意图是传承自己的禅定功夫(“传果向于心”),可能鉴于慧光“不拘小节”的性格特别要他习律,没想到慧光却由“律”而走入“法师”之路。最后,佛陀可能表达了自己的失望,使得慧光“流涕”。最后,史载,佛陀禅师于太和十九年到洛阳,而道宣于文中说“会佛陀任少林寺主”[⑤],也就是说,这一对话可能发生于佛陀禅师初至洛阳之时。
慧光在洛阳参与了《十地经论》的翻译,《续高僧传·慧光传》说:“勒那初译《十地》,至后合翻,事在别传。光时预沾其席,以素习方言,通其两诤,取舍由悟,纲领存焉。自此《地论》流传,命章开释。”而“《四分》一部,草创基兹,其《华严》、《涅槃》、《维摩》、《十地》、《地持》等,并疏其奥旨而弘演导。然文存风骨,颇略章句,故千载仰其清规,众师奉为宗辖矣。”[⑥]“凡所撰《胜鬘》、《遗教》、《温室》、《仁王般若》等,皆有注释。又再造《四分律疏》百二十纸,后代引之为义节;并《羯磨戒本》咸加删定,被于法侣,今咸诵之。又著《玄宗论》、《大乘义律义章》、《仁王七诫》及《僧制十八条》,并文旨清肃,见重时世。”[⑦]慧光的著述大多不存[⑧],仅《华严经义记》卷一的片断保存于敦煌文献中。慧光的著述相当广泛,但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十地经论疏》和律学方面的著述,后世由此将其当作地论学派和律宗的祖师。
《续高僧传·慧光传》记载:慧光“初在京洛,任国僧都,后召入邺,绥缉有功,转为国统。”这一记载是确切的。北魏在朝廷设立专门管理佛教事务的机构昭玄寺,一般设一位沙门统为主官,设一至两名都维那为副手。“沙门统”也叫“沙门都统”、“大统”、“国统”,而副职称为“沙门都”、“国都维那”等。前文已经引用过的《深密解脱经序》即记载,菩提流支曾经做过“此地之沙门都统”,而当时参与翻译活动的僧官有“沙门都法师慧光、昙宁”以及“大统法师僧、沙门都法师僧泽”等十余僧。此经的翻译是在洛阳,北魏永熙二年(533年)。至邺都后,任东魏的国统,因此,史籍中一般称他为“光统律师”,新近出土的《魏故昭玄沙门大统墓志铭》即称慧光为魏“沙门大统”。
《续高僧传·慧光传》又记载:“又尔朱氏举兵北伐,征税僧尼用充军实,先立严刑,敢谏者斩。时光任僧官,顾五众屯塞,以命直往,语世隆曰:“若当行此税,国事不存。”言既克明,事亦遂免。”此中所讲的事件,应该是尔朱荣掌握朝政时期所发生的。武泰元年(528年)四月,尔朱荣所扶持的孝庄帝即位。这时,南方的梁朝立河阴事变后逃亡江南的魏北海王元颢为北魏皇帝。永安二年(529年),梁武帝令陈庆之率梁军数千人护送元颢北返洛阳。陈庆之等连陷河南30余城,逼近洛阳。五月,孝庄帝在尔朱世隆的挟持下弃洛阳北逃,元颢占领洛阳。七月,尔朱荣率军南下,击败陈庆之,庄帝还洛阳。在这一事变中,侍中领军将军尔朱世隆为筹措北逃经费,下令向僧尼征税。慧光身为僧官,冒死劝阻,此事遂息。
新出土的《魏故昭玄沙门大统墓志铭》称颂说:“故能仰简帝心,请为戒师。纲纪缁徒,动成物轨。”从这句话推测,似乎北魏或者东魏的某位皇帝曾经皈依过慧光受菩萨戒。而《续高僧传·慧光传》记载:“司徒高傲曹、仆射高隆之及朝臣司马令狐子儒等,齐代名贤,重之如圣。”此中所说的“高傲曹”应写作高敖曹,为北魏、东魏名将,东魏元象元年(538年)八月战死于河阳南城。高隆之为北魏、东魏、北齐的权臣,北齐天保五年(554年)被皇帝处死。“司马令狐子儒”不知所指。唐法琳《辩正论》卷四记载:“魏司徒高傲曹,勇气绝群,武略超世;魏司徒高隆之,逸气超伦,德风可挹;魏待中、尚书令元乂,气干宏拔,英华清煦,羽仪朝野,匡赞有闻,于岱州起法音寺。”即就从高敖曹的情况看,说这几位都是“齐代名贤”也是不通的。可见,《续高僧传·慧光传》的确有时代标注错误。
总而言之,慧光是一位跨北魏、东魏的一代高僧,道宣所立传记有严重的时代标注错误。奇怪的是,道宣在《续高僧传》不止一处将慧光当作北齐高僧。除《续高僧传·齐邺下大觉寺释光传》之外,在《续高僧传》卷二十二的“论”提及“魏末齐初,慧光宅世”等。可见,道宣当时收集到的与慧光直接有关的材料都一致称谓慧光为北齐名僧。而道宣收集到的与灵裕有关的材料则间接透露出有关慧光圆寂的真实信息,道宣在写作时未曾与慧光行历作核对,而唐法藏撰著《华严经传记》时可能认为灵裕至邺投拜慧光而其时慧光已经去世七日的说法不可靠,因而将此段作了删节。
现在的问题很清楚,为何道宣拿到的材料宣称慧光为北齐僧人?是无意的失误呢?还是地论师南道的有意为之?
三、两道的所指
在直接分析南北两道的所指之前,有几个事实需要明确申述在先:
首先是,菩提流支、勒那摩提与北道、南道形成的关系。史籍中未载明菩提流支和勒那摩提的卒年,现代学者于是众说纷纭。在上文经过考辨,可初步断定:勒那摩提圆寂于北魏末年,很大可能是在孝武帝时期(532—534年)圆寂的,而菩提流支可能圆寂于东魏初年,具体年代无考,但不会早于天平二年(535年)。勒那摩提圆寂于洛阳,菩提流支于北魏分裂并迁都之后,北上到了邺城,并在邺城继续译经授徒。这是第一个事实。
第二个要点是,现存史料中没有勒那摩提在白马寺译经的记载[⑨],而有佛陀扇多于北魏正光六年(525年)起在洛阳白马寺翻译佛典的记载。因而日本人布施浩岳的解释是有问题的。他以为流支与摩提在洛阳异寺而居,流支住永宁寺,在洛阳城西第三门道北,摩提可能住白马寺,在西郊第二门道南,根据他们所住寺院一在御道南,一在御道北,因此有了南道、北道之说。考虑到如上文所叙述的,佛陀扇多与勒那摩提、菩提流支曾经在一起翻译过《十地经论》,尔后分开二处翻译,因此,勒那摩提在白马寺译场翻译也是可能的,但这毕竟没有直接证据证实。而且菩提流支翻译的地点屡屡变迁,并非都在洛阳御道之北。
第三个要点是关于道宣《续高僧传·道宠传》相关说法的确切解读。道宣其文说:
一说云:初,勒那三藏教示三人,房、定二士授其心法,慧光一人偏教法律。菩提三藏惟教于宠。宠在道北教牢宜四人,光在道南教凭、范十人。故使洛下有南、北二途,当、现两说自斯始也,四宗、五宗亦仍此起。
这段备受重视的语句,意思其实很明白,南、北二道的分野是在菩提流支、勒那摩提弟子辈之间发生的。但引起后世不同解读的是“洛下有南、北二途”一句,很多现代学者依据此而主张二道的成立是在北魏末年的洛阳。其实,就在《道宠传》之中,道宣已经明确说,道宠是在邺都皈依菩提流支为及门弟子的。仔细揣摩,道宣的原意似乎是,由于菩提流支和勒那摩提之间在洛阳发生的若干分歧,使得二人之弟子也显现出差别和争议,由此形成了南北“二途”。只要不将道宣的这一叙述理解成早在洛阳时期二人的弟子就已发生争议,形成不同派别,就不算曲解道宣的原意。换言之,道宣只是告诉人们,道宠和慧光及其二人弟子之间的分歧导源于菩提流支和勒那摩提不同的教说而已。
其实,在洛阳时期,菩提流支和勒那摩提弟子之间也并非一定形同水火。有证据表明,后来被当作南道开创者的慧光一直在努力调和二位大师的矛盾。前文已经引述过的《深密解脱经序》[⑩]即可证实,慧光于永熙二年(533年)还参与了菩提流支翻译《深密解脱经》的工作。
第四个要点,在对于道宠和慧光的生平行事进行分析考辨之后,得出这样的事实:道宠于天保末年(560年)仍然健在弘法,而慧光则早在元象元年(538年)已经圆寂。如此,地论师的两大系统,由慧光与道宠的竞争实际上变成了道宠与慧光的弟子们的竞争。
根据道宣所说,“菩提三藏惟教于宠”,也就是说,菩提流支及门弟子仅道宠一人。这多少有些奇怪,也许有特殊的缘由。在北魏、东魏时期来华的几位大师中,数菩提流支最精通瑜伽行派学说,如前文所叙述,他是印度瑜伽行派祖师金刚仙的再传弟子,而且菩提…
《第一章 地论学派与唯识学的传播 第三节 南北两道的形成》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