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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地論學派與唯識學的傳播 第叁節 南北兩道的形成▪P2

  ..續本文上一頁美,聲揚趙都。”此中所說的“辯公”,不能確指。當時在南方有奉誠寺僧辯律師,而洛陽菩提流支譯場也有一位僧辯法師,《續高僧傳·菩提流支傳》記載:“創翻《十地》,宣武皇帝命章一日,親對筆受,然後方付沙門僧辯等訖盡論文。”而這位僧辯跟隨菩提流支至邺城,天平二年(535年)在邺城般舟寺參與了《伽耶頂經論》的翻譯。而此中所說的“趙都”,即現今的河北邯鄲,因此,慧光跟隨的辯公此時應在趙都,是否後來至洛陽參與菩提流支譯場,不得而知。趙都與慧光的出生地、出家地都在同一區域。道宣所記慧光“定州盧人”,《墓志銘》記爲“中山盧奴人”,二者都是指定州盧奴縣(今屬河北定州市)。如前文所說,依照新出土的資料,慧光應在平城(今河北大同市)出家爲沙彌,七年之後回到故鄉受具足戒,然後“博聽律部,隨文奉行”達四年。

  道宣《續高僧傳·慧光傳》又記載:慧光“後入洛京,搜揚新異,南北音字,通貫幽微,悉爲心計之勞,事須文記,乃方事紙筆,綴述所聞,兼以意量,參互銷釋。”關于慧光入洛陽的時間,道宣的敘述如果在時間上沒有間斷的話,應該是他二十四歲時發生的。而此時相當于北魏太和十六年(492年)。道宣文中又說:“陀以他日密覩文言,乃呼而告曰:“吾之度子,望傳果向于心耳,何乃區區方事世語乎?今觀神器已成,可爲高明法師矣。道務非子分也,如何自累?”因而流涕。”這一段文字信息很豐富。首先,佛陀禅師“他日”睹慧光所寫的文字才知其徒的變化,說明二人已經很久未曾見面了,信息也不大暢通。其次,佛陀度化慧光的意圖是傳承自己的禅定功夫(“傳果向于心”),可能鑒于慧光“不拘小節”的性格特別要他習律,沒想到慧光卻由“律”而走入“法師”之路。最後,佛陀可能表達了自己的失望,使得慧光“流涕”。最後,史載,佛陀禅師于太和十九年到洛陽,而道宣于文中說“會佛陀任少林寺主”[⑤],也就是說,這一對話可能發生于佛陀禅師初至洛陽之時。

  慧光在洛陽參與了《十地經論》的翻譯,《續高僧傳·慧光傳》說:“勒那初譯《十地》,至後合翻,事在別傳。光時預沾其席,以素習方言,通其兩诤,取舍由悟,綱領存焉。自此《地論》流傳,命章開釋。”而“《四分》一部,草創基茲,其《華嚴》、《涅槃》、《維摩》、《十地》、《地持》等,並疏其奧旨而弘演導。然文存風骨,頗略章句,故千載仰其清規,衆師奉爲宗轄矣。”[⑥]“凡所撰《勝鬘》、《遺教》、《溫室》、《仁王般若》等,皆有注釋。又再造《四分律疏》百二十紙,後代引之爲義節;並《羯磨戒本》鹹加刪定,被于法侶,今鹹誦之。又著《玄宗論》、《大乘義律義章》、《仁王七誡》及《僧製十八條》,並文旨清肅,見重時世。”[⑦]慧光的著述大多不存[⑧],僅《華嚴經義記》卷一的片斷保存于敦煌文獻中。慧光的著述相當廣泛,但對後世影響最大的是《十地經論疏》和律學方面的著述,後世由此將其當作地論學派和律宗的祖師。

  《續高僧傳·慧光傳》記載:慧光“初在京洛,任國僧都,後召入邺,綏緝有功,轉爲國統。”這一記載是確切的。北魏在朝廷設立專門管理佛教事務的機構昭玄寺,一般設一位沙門統爲主官,設一至兩名都維那爲副手。“沙門統”也叫“沙門都統”、“大統”、“國統”,而副職稱爲“沙門都”、“國都維那”等。前文已經引用過的《深密解脫經序》即記載,菩提流支曾經做過“此地之沙門都統”,而當時參與翻譯活動的僧官有“沙門都法師慧光、昙甯”以及“大統法師僧、沙門都法師僧澤”等十余僧。此經的翻譯是在洛陽,北魏永熙二年(533年)。至邺都後,任東魏的國統,因此,史籍中一般稱他爲“光統律師”,新近出土的《魏故昭玄沙門大統墓志銘》即稱慧光爲魏“沙門大統”。

  《續高僧傳·慧光傳》又記載:“又爾朱氏舉兵北伐,征稅僧尼用充軍實,先立嚴刑,敢谏者斬。時光任僧官,顧五衆屯塞,以命直往,語世隆曰:“若當行此稅,國事不存。”言既克明,事亦遂免。”此中所講的事件,應該是爾朱榮掌握朝政時期所發生的。武泰元年(528年)四月,爾朱榮所扶持的孝莊帝即位。這時,南方的梁朝立河陰事變後逃亡江南的魏北海王元颢爲北魏皇帝。永安二年(529年),梁武帝令陳慶之率梁軍數千人護送元颢北返洛陽。陳慶之等連陷河南30余城,逼近洛陽。五月,孝莊帝在爾朱世隆的挾持下棄洛陽北逃,元颢占領洛陽。七月,爾朱榮率軍南下,擊敗陳慶之,莊帝還洛陽。在這一事變中,侍中領軍將軍爾朱世隆爲籌措北逃經費,下令向僧尼征稅。慧光身爲僧官,冒死勸阻,此事遂息。

  新出土的《魏故昭玄沙門大統墓志銘》稱頌說:“故能仰簡帝心,請爲戒師。綱紀缁徒,動成物軌。”從這句話推測,似乎北魏或者東魏的某位皇帝曾經皈依過慧光受菩薩戒。而《續高僧傳·慧光傳》記載:“司徒高傲曹、仆射高隆之及朝臣司馬令狐子儒等,齊代名賢,重之如聖。”此中所說的“高傲曹”應寫作高敖曹,爲北魏、東魏名將,東魏元象元年(538年)八月戰死于河陽南城。高隆之爲北魏、東魏、北齊的權臣,北齊天保五年(554年)被皇帝處死。“司馬令狐子儒”不知所指。唐法琳《辯正論》卷四記載:“魏司徒高傲曹,勇氣絕群,武略超世;魏司徒高隆之,逸氣超倫,德風可挹;魏待中、尚書令元乂,氣幹宏拔,英華清煦,羽儀朝野,匡贊有聞,于岱州起法音寺。”即就從高敖曹的情況看,說這幾位都是“齊代名賢”也是不通的。可見,《續高僧傳·慧光傳》的確有時代標注錯誤。

  總而言之,慧光是一位跨北魏、東魏的一代高僧,道宣所立傳記有嚴重的時代標注錯誤。奇怪的是,道宣在《續高僧傳》不止一處將慧光當作北齊高僧。除《續高僧傳·齊邺下大覺寺釋光傳》之外,在《續高僧傳》卷二十二的“論”提及“魏末齊初,慧光宅世”等。可見,道宣當時收集到的與慧光直接有關的材料都一致稱謂慧光爲北齊名僧。而道宣收集到的與靈裕有關的材料則間接透露出有關慧光圓寂的真實信息,道宣在寫作時未曾與慧光行曆作核對,而唐法藏撰著《華嚴經傳記》時可能認爲靈裕至邺投拜慧光而其時慧光已經去世七日的說法不可靠,因而將此段作了刪節。

  現在的問題很清楚,爲何道宣拿到的材料宣稱慧光爲北齊僧人?是無意的失誤呢?還是地論師南道的有意爲之?

  叁、兩道的所指

  在直接分析南北兩道的所指之前,有幾個事實需要明確申述在先:

  首先是,菩提流支、勒那摩提與北道、南道形成的關系。史籍中未載明菩提流支和勒那摩提的卒年,現代學者于是衆說紛纭。在上文經過考辨,可初步斷定:勒那摩提圓寂于北魏末年,很大可能是在孝武帝時期(532—534年)圓寂的,而菩提流支可能圓寂于東魏初年,具體年代無考,但不會早于天平二年(535年)。勒那摩提圓寂于洛陽,菩提流支于北魏分裂並遷都之後,北上到了邺城,並在邺城繼續譯經授徒。這是第一個事實。

  第二個要點是,現存史料中沒有勒那摩提在白馬寺譯經的記載[⑨],而有佛陀扇多于北魏正光六年(525年)起在洛陽白馬寺翻譯佛典的記載。因而日本人布施浩嶽的解釋是有問題的。他以爲流支與摩提在洛陽異寺而居,流支住永甯寺,在洛陽城西第叁門道北,摩提可能住白馬寺,在西郊第二門道南,根據他們所住寺院一在禦道南,一在禦道北,因此有了南道、北道之說。考慮到如上文所敘述的,佛陀扇多與勒那摩提、菩提流支曾經在一起翻譯過《十地經論》,爾後分開二處翻譯,因此,勒那摩提在白馬寺譯場翻譯也是可能的,但這畢竟沒有直接證據證實。而且菩提流支翻譯的地點屢屢變遷,並非都在洛陽禦道之北。

  第叁個要點是關于道宣《續高僧傳·道寵傳》相關說法的確切解讀。道宣其文說:

  一說雲:初,勒那叁藏教示叁人,房、定二士授其心法,慧光一人偏教法律。菩提叁藏惟教于寵。寵在道北教牢宜四人,光在道南教憑、範十人。故使洛下有南、北二途,當、現兩說自斯始也,四宗、五宗亦仍此起。

  這段備受重視的語句,意思其實很明白,南、北二道的分野是在菩提流支、勒那摩提弟子輩之間發生的。但引起後世不同解讀的是“洛下有南、北二途”一句,很多現代學者依據此而主張二道的成立是在北魏末年的洛陽。其實,就在《道寵傳》之中,道宣已經明確說,道寵是在邺都皈依菩提流支爲及門弟子的。仔細揣摩,道宣的原意似乎是,由于菩提流支和勒那摩提之間在洛陽發生的若幹分歧,使得二人之弟子也顯現出差別和爭議,由此形成了南北“二途”。只要不將道宣的這一敘述理解成早在洛陽時期二人的弟子就已發生爭議,形成不同派別,就不算曲解道宣的原意。換言之,道宣只是告訴人們,道寵和慧光及其二人弟子之間的分歧導源于菩提流支和勒那摩提不同的教說而已。

  其實,在洛陽時期,菩提流支和勒那摩提弟子之間也並非一定形同水火。有證據表明,後來被當作南道開創者的慧光一直在努力調和二位大師的矛盾。前文已經引述過的《深密解脫經序》[⑩]即可證實,慧光于永熙二年(533年)還參與了菩提流支翻譯《深密解脫經》的工作。

  第四個要點,在對于道寵和慧光的生平行事進行分析考辨之後,得出這樣的事實:道寵于天保末年(560年)仍然健在弘法,而慧光則早在元象元年(538年)已經圓寂。如此,地論師的兩大系統,由慧光與道寵的競爭實際上變成了道寵與慧光的弟子們的競爭。

  根據道宣所說,“菩提叁藏惟教于寵”,也就是說,菩提流支及門弟子僅道寵一人。這多少有些奇怪,也許有特殊的緣由。在北魏、東魏時期來華的幾位大師中,數菩提流支最精通瑜伽行派學說,如前文所敘述,他是印度瑜伽行派祖師金剛仙的再傳弟子,而且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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