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无境”初探—— 徐湘霖
不论是科学、哲学或是宗教,都要对心与物、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作出回答,关于我们头脑中的印象同现实世界究竟有怎样的关系问题,宗教家也许比科学家和哲学家对这个问题更加饶有兴味。境,唯识学上是指识所认识的对象,但它又与我们日常经验所感知的不同。在日常感觉中,认识对象是独立于认识主体之外的存在,具有客观实在性。然而,在唯识论者看来,认识对象不是指客观存在物,没有独立性和实在性,不能规定为自在之物。世间一切现象的存在,都不过是我人心识所显现的影相而已,这是因为心识具有识变功能,能变现一切境(对象)。心识所显现的境相只是外在客观对象物的一种相似之境,而非实在之境。其所显现的似境,皆为诸识所缘,是认识之相分。这样,依于人的认识正确与否,而有了种种不同的认识境界。我们的认识为什么会发生颠倒错误,是因为有迷妄分别,这是思维之过,而非境相之过。正是在这个认识论的意义上,唯识学提出“唯识无境”的命题,目的在于达到“转识成智”的理想境界。对于“唯识无境”之说,印度各大论师各持意见,加之翻译时对原典语义的理解差异,各派理论也有或多或少的差别和分歧。本文在这里所探讨的,不涉及唯识各宗派思想的争论,也不去分别其理论的优劣高下,只是在“一乘法”的唯识学基础上谈一点个人的浅见,以见教于诸大德与方家。
“唯识无境”:但有内识,无诸外境
佛教一般都认为,我人所称的人生、宇宙,即精神现象和物质现象的存在,基本上是在“五蕴”上建立起来的。由识——受、想、行、识中的识蕴,建立了我人“主观的能认识的识体”;由色与受、想、行三蕴建立了“客观的所认识的对象”。主观能认识的识体与客观所认识的对象,互相关涉对待,而有所谓人生、宇宙万象。然而,唯识学论者却认为不论是主观能认识的识体,还是客观所认识的对象,都是心识所现的影像。《解深密经》:“我说识所缘,唯识所现故……此中都无少法能见少法,然则此心如是生时,即有如是影相显现。”[1]《厚严经》颂云:“心意识所缘,皆非离自性,故我说一切,唯有识无余。”[2]这些经论都提到了外境的表象(识所缘),其实都是心识本身所显现的(唯识所现),皆视心为主体世界之所依,这就是唯识理论的根据。从语源上看,梵文vijn~a^na为有认识机能的意思,代表人认识对象的主体。玄奘译为“识”,有时译为“了别”。一切我法的外境相,都是由识自体(内识)即vijn~a^na所变现的影像,也就是说,一切客体的存在,都只是识显现的表象(vijn~apti)而已。所以,vijn~apti是“识”之用,而Vijn~a^na则是“识”之体。从体用不二的观待道理来看,我们所认识的对象(内容),仅止于自己的心
识所呈现出来的表象,本来无境,因有能认识境的功能,所以就有与之相待的被认识的境相。假使有能认识的主体,而无被认识的对象,其能认识的主体也就不会存在。诸识之生,自带被认识的对象以为所缘,这种被认识的对象,似外实境而实非外境。所以,“唯识无境”是指无识外之实境,并不是没有内识自变之似境。“没有外境,并不是否定的完全没有,不过是没有实体,而不离识的假有罢了。”[3]这里所说的无外境,也包括遣除执著有实体的内识在内。这更进一层说明,“唯识无境”是同时双遣对“境”和对“识”的执著的。不可知的外在世界对我人而言,是非实在的存在,只是在遍计所执的执见下,以为是“对象”和“主体”。其实,站在依他起的立场看,主体(Vijn~a^na)和客体(vijn~apti),能取(gra^haka)和所取(gra^hya),都只是识自身在了别活动时不断地“种现熏生”显现出来的“幻差别相”而已,因为“识”就是二无我理的圆成实和如梦幻泡影的依他起。《辩中边论颂》云:“依识有所得,境无所得生。依境无所得,识无所得生。”[4]正好说明了境不可得,识亦不可分别执著而得的道理。这就是“唯识无境”的本义。
识之变境与缘境
玄奘把“识”译为“了别”义时,梵文即是vijn~aptivis!ayasya, vis!aya是境的意思。识与境的关系,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境由识变,二是识能缘境。在唯识思想中,“识”最大的特色是它的识变功能(vijn~a^naparina^ma),由此成立“一切唯识”及“唯识无境”的认知理论。所谓识变,不仅是认识能力(Vijn~a^na),也不仅是能了别(Vijn~apti),而且它还变现境——认识对象(vijn~a^pti vis!ayasya)。八识心王及心所,都能变似见分(svabha^sa,识作为自身的显现)、相分(artha^bha^sa,识作为对象的显现),这就叫识转变。识转变必须待缘而起,故由种子生起现行、现行复熏种子的过程才是识转变的真正意义。所以识转变的终极依据是蕴含一切种子的阿赖耶识,此识是能转变的总枢纽。没有阿赖耶识的执持种子,就没有七转识的现行,也就没有“种现熏生”的识转变,一切诸法也不起现行。所以讨论识变义就是弄清楚阿赖耶识的种子如何待缘而起现行,变现出我相、法相,宇宙万象,以究明唯识学从认识论和方法论上提出“唯识无境”命题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识是怎样变现一切境相的呢? 《唯识三十颂》首颂:“由假说我法,有种种相转,彼依识所变,此能变唯三。”[5]这就是说世间的种种我相和法相,都是依于因缘而生起,故都不是实有的,是依我人的心识所转变出来的。而能变之识可析之为八,再分为三类,即三能变识。这三能变识,是“谓异熟思量,及了别境识”[6]。异熟,是指第八阿赖耶识;思量,即是第七识末那识;了别境识,指前六识。那么,这三能变识又是如何运动变化的呢?《成唯识论》解释说:“此三皆名能变识者,能变有二种。一因能变:谓第八识中等流、异熟二因习气。等流习气:由七识中,善恶无记,熏令生长;异熟习气:由六识中,有漏善恶,熏令生长。二果能变:谓前二种习气力故,现种种相。”[7]所谓因能变,就是第八识中,等流、异熟两种种子,念念相续,有如瀑流,因果相生的变。从因能变可知,唯识变境,变现什么样的境相(果)是由内识之因(等流、异熟二因习气)所决定。所谓果能变,也就是第八识从种子生现行时,即于此时变现“相”、“见”二分。《成唯识论》说:“是诸识者,谓前所说,三能变识,及彼心所,皆能变似见相二分,立转变名。所变见分,说名分别,能取相故。所变相分,名所分别,见所取故。”[8]又云:“有漏识自体生时,
皆似所缘能缘相现,彼相应法,应知亦尔。似所缘相,说名相分,似能缘相,说名见分。”[9]这里所说的相分(artha^bha^sa),即是相状,“即认识对象(境)种种差别诸法的相状,为自心所缘。当自心生起缘虑作用时,那时心识上就有所缘的影像显现。譬如以镜鉴物,那镜中的影像就是相分。所谓见分(svabha^sa),见是照见的意思,也就是心识对外境的缘虑作用。如果以镜子中的影像譬喻作相分,那么能照物体的光明就是见分。而镜体好比识体,就是自证分,可证知见分和相分有无错误;再度证知自证分的,就是证自证分。这识体“四分”,实际上是认识主体的四种功能。“四分”说是思维认识过程的全部状况。唯识学的认识论是以“唯识无境”为前提的,是一种反思性的认知活动,能缘所缘都是识的自身,不在识外,故在四分中,把现量比量中道地统一了。”[10]
相分又分为二类,即影像相分和本质相分。前者是亲所缘相,后者是疏所缘相。
《成唯识论》:“谓若有法,是带己相,心或相应,所虑所托。此体有二,一亲二疏,若与能缘体不相离,是见分等所虑托,应知彼是亲所缘缘;若与能缘体虽相离,为质,能起内所虑托,应知彼是疏所缘缘。亲所缘缘能缘皆有,离内所虑托必不生故;疏所缘缘,能缘或有,离内所虑托,亦得生故。”[11]唯识学的认识论认为诸识之生,必有所认识的对象和认识生起的必备条件。在唯识学中,能缘是主体,所缘是客体。在心识上,能缘是见分(摄自证分与证自证分,下同),所缘是相分,所缘可以为能缘所虑所托,故此称之为“所缘缘”(a^lambanapratyyah)。“所缘缘”有两类:一类是认识的对象由能认识的主体生起时,由自己所挟带己有的相分种而变现的内境,这是诸识直接所变所缘的境相,名“亲所缘缘”。亲所缘缘,在能缘心上悉皆俱有,离能缘必不生现行,且见相同种,能所相待而立。另一类是,有时能认识的主体生起时还要仗“本质客境”,才能变起内境为自亲缘,此“本质客境”是能认识的主体间接认识的对象,故名“疏所缘缘”。“疏”字表示见分与本质之间,被相分所隔。疏所缘缘,对能缘的心而言,是异质的,即不同种,但它可以为能缘心之相分的增上缘。譬如,我们眼识所见的色——种种物质现象,事实上并不是客观
物质的本来形相,而是托自己的第八阿赖耶识种子所变的“相分”为本质(疏所缘缘),然后由眼识再变出一重“相分”——影像(亲所缘缘),再由眼识变出的“见分”去缘,这就叫做“自识所变,自识所缘”。眼识本身不能缘外境的“本质色”,只缘自己所变的“相分色”,而此相分色,是托第八识种子所变现的“相分”本质而生起的。打个比方来说,“本质相分”好比书法中之字帖,“影像相分”好比书法临摹之字体,唯识变境犹如依样画葫芦,所临摹出来的字体,只是类似书法底本的一个表象(似所缘相)而已,因而,“影像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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