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堂
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唯识无境”初探(徐湘霖)▪P2

  ..续本文上一页分”具有与“本质相分”相符合的特性。我人的认识之所以能与现实生活实践相符合,其奥秘正在这里。“所缘缘”是唯识学认知关系中一个核心问题,它是唯识学中的相分理论,亦即对象理论。以往学人对“唯识无境”本义的误解,主要是对“所缘缘”的内涵以及有情复杂的心识构造功能并未甚深了解所致。

  如前文所述,种子为因,而生识体者,即是因能变;由识体变现出相见二分,即是果能变。由因能变和果能变的识变作用,我们了知眼等五识、第六意识以及第七末那识(自我意识),当生起觉知作用时,称为现行识,或转识,这是因为前七识的发生现行(即人类的一切活动现象)必须有种子作为亲因缘才能产生(有因必有果),而种子的聚集名为阿赖耶识,故第八识又名一切种子识,没有种子就没有现行,也不会有认识作用发生。所以,对象的表象(相分)和知觉对象的能力(见分),都以潜在的状态(种子)存于阿赖耶识中,一旦机缘成熟,认识条件具足,作用就发生了,这些潜在的种子状态立即现行化而成为知识(包括知性、判断、理性等)。所以,认识的生起全在识体内通过“种现熏生”的意向性构造活动,即自己认识,自己完成,不须外求,这就是自证的原理。陈那《观所缘缘论》云:“内色如外现,为识所缘缘,许彼相在识,及能生识故。”[12]也就是说,在心识内所产生的相似于外界物的表象(相分,即内色),就是认识的对象(所缘缘)。因为这“相分”一方面能在识体中显现出表象,一方面又能令识生起能缘作用,这“内色”的表象才是认识的内容。简而言之,类似于外界物的表象,是识体自己生起的影像。识体内能缘的见

  分也与相分同时生起:见分是“似能缘相”,为能取(gra^haka);相分是“似所缘相”,为所取(gra^hya)。总之,由内识所变似的相分,是亲所缘缘,是境的影像,不是境的本质。影像是现行诸识所变现,而本质是异熟识(阿赖耶识)所变现。但不论作为认识的主体的表象,还是与作为对象的客体的表象,都只不过是在识流中,识体自己显现的暂时的存在而已。

  《唯识三十颂》第十七颂:“是诸识转变,分别所分别,由此彼皆无,故一切唯识。”[13]此颂可以说是对识变与见相二分关系的总结,以此来说明“一切唯识”和“唯识无境”。“此”是指能缘所缘的见分相分,“彼”指的是根身器界,即是种种我相法相。而此种种我法,都是能缘之心所变现的似相。而能缘之心,也只是识体的作用。因此,若去掉这个识,不但没有外境的我相法相(这个外境是指他人的识所显现),也没有内境的见分相分。所以说,我们所认为一切的实我实法,不过是因缘和合的假有——也就是能缘所缘的见相二分而已。离开见相二分,即没有我法的存在;离开识,也没有见相二分的存在,所以说“由此彼皆无,故一切唯识。”

  下面谈谈唯识所缘之境。识所缘之境一般分有三类,称“三类境”:即“性境”、“独影境”和“带质境”。性境,是实有体性的实境,为现量所缘有相可得之境。如眼所见之色、耳所闻之声、第八阿赖耶识所变的根身(生命体)、器界(物质世界)等等。独影境,指独有影像之境,为比量所缘。此境依能缘之心而起,分“有质独影”和“无质独影”两种。“有质独影”如由意识的想象、回忆、联想所引起的影像;“无质独影”,本无其事,只有由意识分别假想所引起的影像,如龟毛兔角等。带质境,指迷情夹带本质为非量所缘之境。具体来说指某一见分生起相分时,此相分不完全是影像,而带有一定的本质,称作带质境,如第七识缘第八识见分为本质,所生相分一半是能缘之影像,一半是所缘之本质。诸识之中,前五识和第八识缘性境,第七识只缘带质境,唯有第六意识能遍缘此三境。从“唯识无境”认知原理来看,唯识学上区分三类境,也只是一种假安立的方便说法,其目的旨在说明诸识之所变既包括识所缘的直接影像,也包括具有相对确定性的对象(内容)。

  如果我们进一层考察,还会发现诸识缘境有二种情况:一是对境进行一定程度的了解,即是“知”;二是对境进行适当的处理或造作,即是“行”。这主要表现遍与一切识相应的“五遍行”心所上。“五遍行”,是指作意、触、受、想、思。识是具有高度主观能动性,经常保持高度的警觉,而主动地待缘取境,是为“作意”;根与境接,识必随而产生,三者(根、境、识)和合,识上自有一种功能,令心、心所共触一境,生起感觉,是为“触”;识既触境,自会于境有所领纳,从而在感觉的基础上产生种种印象,而形成感性认识,是为“受”。有了感性认识,自会引起突变,产生概念之类,而认定此境此物的实质是个什么,从而加以分析、综合而进行判断和推理,由是进入理性认识,是为“想”。从“作意”到“想”,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都是属于“知”的范畴。“知”到极处,自会令心于境有所造作,是为“思”。“思”有四种情况:先于所知事物,详审考虑,考虑成熟,即下决心当如何作,这就是“审”、“决”二思,是为“意业”(业为造作义);既下决心如何作,自必驱使其身,动手动足而为之,是为“能动身思”的“身业”;同时也会摇唇鼓舌,从语言上进行造作,是为“能发语思”的“语业”。这四种思表现为意、身、语三业,均属于行的范畴。从“知”到“行”,我们更清楚地体验到业之思是推动和拉动名言种子和二取习气的增上力,就本质而言,业思的造作就是主体自我意向性活动过程,它促使主体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到实践认识。

  这个过程的起点是“知”,也是“行”的开端;这个过程的终点是“行”,也是“知”的继续。知行二者,展转相生,展转促进,形成一个认识活动联结着另一个认识活动的过程,并由此一认识阶段,过渡到另一认识阶段,从而使主体认识活动不断地演进,成为一无限认识长河。唯识学在揭示人类心智活动及功能结构方面有极精深而系统的阐论,限于篇幅,当另文撰述。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唯识学并不是宗教或哲学意义上的本体存在论,而是一门独特的心智学和认知学。

  唯识认知的二重性

  在存在意义上,唯识学承认不独自识所缘境都是自识所变,还有其他心识和他心所变境的存在。认为宇宙中有无数个阿赖耶识,各个阿赖耶识变现各个所取的相分世界,如一室千灯,光光互映,各遍似一。因此,唯识学的存在论亦在着重揭示认识主体之间的认知关系。比如,从共与不共关系来看,甲乙二人所具备的观察条件(缘)相同时,一棵植物呈现在他们意识中的内容(果)基本上是相同的,无论是主体甲或主体乙,他们都可以看到这棵植物是绿的、硬的、高的。但是,如果主体甲是一位木匠,主体乙是一位植物学家,这植物(对象)会显现出不同的意义。同理推之,不同生物体对同一境界其心识所显现的境相也不尽相同。如《唯识二十论》中“同见脓河”之喻[14]:人见清水,天见众宝,鱼见舍宅,鬼见脓河。人若说鬼所见非真,而鬼亦可言人见非实。这是因为一切境相,皆为自识所变,但是又以有情的业力作增上缘,因业力相同,于同一境界,彼此所见相似;业因不同,于诸境界,自然所见互殊。这就是唯识学上所称的“众生各证一境”,“众生各一宇宙”。

  但是,为什么人们彼此之间,又能相互认识、彼此沟通和了解呢?这是由于诸识建立的认知关系,因有直接、间接、亲疏之别,而皆具有主体和客体的二重性。就单个认识主体来说,人们意识的概念活动,如思维、想象、回忆等独影境,主要是以其前五识所缘的感觉印象等境相为依据,这是主观性的,而对第六意识自识所缘的境相来说,却是客观性的。这是因为前五识变现色、声、香、味、触等境相,必以自身第八识所变现的包括扶尘根在内的一切现象为“本质相分”,为疏所缘缘,其所变境相,对其自身来说,是独立存在于前五识以外的“实境”,所以可以说是属于客观性的。一切我人之间,其所变所缘的境相也是互为本质、互为疏所缘缘,因而有着主体与客体的二重性。比如,甲方第八识所变的部分根身和整个器界,对甲方的第八识来说是主观性的,但它却可以为乙方第八识变境的本质和疏缘,而使乙方第八识所变亲缘境相能与之同时同处,同一相状,这又是客观性的。如果从甲乙两方的意识活动来看,甲方所表现出的思想感情和知识等,对其自身来说是主观性的;但是它可以为乙方意识变境的本质或疏缘,而能为乙方所感知、所了解、所接受,因而又是客观性的。由于一切有情,彼此间其第八识所变所缘之境,互为本质,互为疏缘,故其

  彼此的根身和根身所依的器界,可以互相利益,如医生给人治病,工人又为他建造房子,农民为他种粮食等等,而相互之间感情亦得以互通,思想得以交流,知识技术得以授受。总之,一切人我之间所变境相,对此为主观性的,而对彼则是客观性的,主观与客观,展转交融,相互转化。实际上,世间万象,一切法的生起都要依靠众缘,并且缘又靠缘,如此展转,彼此之间形成一个重重无尽的缘生之网。 这就意味着,诸识所变之似境,由于主体认知关系的二重性,不仅是一重“所缘缘”(相分之境),也不仅是一重“本质相分”和“影像相分”,而是无数重主客体相关相入之境,无数重“影像之影像”。

  唯识学的这个发现意义是重大的。人是思想的存在物,思维直接的对象是什么,这确实是认识论最重要的问题。唯识的认识论就是以解决“所缘缘”问题为切入口,指出认识对象,就是自识所缘之境,认识“所缘缘”(相分之境)就是对认识的对象性之认识。唯识学依“所缘缘”义——“相分”理论来说明主体(识)与对象(所缘境)的二重性,为心识所显现的见相二分之间又找到了一个“客观”参照。这…

《“唯识无境”初探(徐湘霖)》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