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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瑜伽师地论·真实义品》

  略论《瑜伽师地论·真实义品》

  香象

  内容提要:真实从二谛看,可分为世间真实与岀世间真实。世间真实又分为世间极成真实与道理极成真实。岀世间真实又分为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与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世间真实是假言自性所表的真实;岀世间真实是离言自性所表的真实。本文以《瑜伽师地论·真实义品》为中心,从“真实”的名义、内容及认知真实的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意在彰显佛教的真实义。

  关键词:世间极成真实 道理极成真实 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 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 离言自性 假言自性 分别

  引 言

  佛学对象的中心范畴是“真实”。它是就“所知、所觉、所证”——是就境、行、果中的“境”说起的,而“所知、所觉、所证”又不仅有感性的,而且有理性所缘的对象,也包含佛教圣人所亲证的境。因此,“真实”与“所知、所觉、所证”之间的关系,对于世间的人来说,必然包含思维与存在和直觉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对于佛教修行人来说,所追求的真实就是诸佛菩萨所证的境界,是一种超直觉、超思惟的真现量[1]认识境界。对于佛教中所谈的真实性的问题,凡夫与佛教行者是有不同的看法。凡夫对“真实”与“存在”的认知只能在分别计度中,对于“超分别”或者说“无分别”是无法理解的,佛教的殊胜在于不仅有世间人共许极成的认知,而且有超世间或者说岀世间的认知境界。岀世间的认知境界是对世间真实的深度寻思所显的境界。我们对所认知的对象进行反省,不管是纯感觉还是理性,问一问它们的真实是否可靠,反省的结果是它们都有局限性,没有普遍性,因此大乘佛教另立二种岀世间的真实。《瑜伽师地论·真实义品》详细解说了佛学中“真实”的问题,并且对“真实”进行了分类与诠释,以及对“真实”的认知层次进行阐述,特别是对岀世间真实的解说更加详细,但是对于如此详细的解说,凡夫众生还是不能正确的理解,因此有必要对“真实”的问题,作岀符合现在人能理解的诠释,对于流行于世间的“对真实的认知”解释有必要进行扶正,使正确的观念能够得到澄清。

  一 “真实”的名义

  真实的问题是对于凡夫众生的认知与佛教圣者所修证的境界提岀来的,可分为二类:一是世间真实;二是岀世间真实。世间真实又可以分为二类:一是世间极成真实;二是道理极成真实。岀世间真实也可以分为二类:一是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二是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这四种真实是分别对于不同的众生提岀的,六道中的众生面对是世间极成真实与道理极成真实,佛教小乘圣人面对是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佛教大乘菩萨面对是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

  世间真实的问题展开来说就是认知与存在之间的关系,也可以说思维与存在的关系。认知包括直觉认知与比量认知或者说逻辑认知。存在也可分为客观存在与主观存在,客观存在通常指可以通过人的各种感知器官的感知的事物;主观存在是人的心也即是意识所对的对象,也可说成“观念”、“概念”等。它们对于唯识学来说都是境行果中的境,都是心识变现的。如《华严经》所说:“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佛教对存在的认知有不同于世俗的理论,首先、不同类的众生对于同一存在会有不同的认知。例如就一条河来说,天人看见了象浓血,世间的人看是一条河,而对于鱼来说却是洞穴。其次、同类的众生对于同一存在也会有不同认知。如:同为人类对于同一个人也会产生不同的认知。同一个人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可能产生美、丑、喜爱、讨厌、憎恨等等不同的认知。第三、对于同一个人对同一事物来说,随着不同的时间、地点、心情等也会产生不同的认知。因此,在佛教义理中对存在的认知通常加上“随顺世俗串习”的字样以加简别,表示是依着人类的反复多次的习惯形成的认知。对存在的认知“随顺世俗串习”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其中正确的认知称为“世间真实”,错误的认知也称为“非真实”即佛教所说的“非量”。在《真实义品》中对于 “非量”没有阐释,因为它属于徧计所执自性,是染污的,是虚妄的。对“真实”总的来说,分为二种。如《真实义品》云:

  “云何真实义?略为二种。一者、依如所有性,诸法真实性。二者、依尽所有性,诸法一切性。如是诸法真实性、一切性,应知总名真实义。”[2]

  此处“如所有性”即是“真实性”,但不是凡夫众生所认知的真实性,而是佛教圣人所证知的境界。此种境界也即是佛教所说的“共性”、“圆成实性”、“法性”。“如所有性”相当于西方哲学中不可认知的“物自体”。此处“尽所有性”即是“一切性”,亦不是凡夫众生所能认知的,也是佛教圣人通过修行所证的境界。此种境界是指佛教所说的“自性”、“依他起性”。凡夫可以通过感觉与理性认知物自体的部分属性,但不可能穷尽物自体的一切属性。以上所说的二种“真实”,都是佛教圣者所证的境界,是离语言分别的,是“离言法性”所显,而凡夫众生离开语言分别是无法想象的,是无法与众生交流沟通的。为什么这样说呢?佛经云:“见诸法自相共相者,即见缘起;见缘起者即见佛。”既然凡夫众生不能见到上面所说的真实,那么为什么还说呢?因为佛为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所以弥勒菩萨复说“依言法性”即四种真实。如《真实义品》云:

  “此真实义,品类差别,复有四种。一者、世间极成真实;二者道理极成真实;三者、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四者、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3]

  “世间极成真实”与“道理极成真实”合称为“世间真实”。在俄国作家舍尔巴茨基的《佛教逻辑》中也承认此二种真实。但此书有两处叙述上两种真实的说法。其一是:“有两种真实,纯粹的与杂有想像的。真实的世界由纯的点刹那(point-instants)构成。它们在时间和空间上尚无确定位置也没有可感知的属性。它是最高的终极的真实(胜义有)。另一种真实由对象化的表象构成,它借我们的理性而被赋予时空位置及种种可感知的抽象的属性。这是现象的经验的真实(世俗有)。”[4]另一处两真实是从世间逻辑上来分类的。其文是:“佛教逻辑学的真实有二。一是在纯感觉活动中反映的终极的绝对的实在,另一是在对象化的表象中反映岀来的经验的受到制的实在。”[5]它们正是上文所说的世间极成真实与道理极成真实。在纯感觉活动中反映的终极的绝对的实在是指世间极成真实;在对象化的表象中反映岀来的的经验的受到限制的实在是指道理极成真实。但是,舍尔巴茨基对上二真实的胜劣比较却是有问题的。他把由纯感觉感知的实在称为最高的终极的真实,这不符合大乘佛法基本教义,也不符合小乘的教义。大乘佛法认为凡夫的感觉和理性是见不到最高的终极的实在,所见的都是虚妄的相。对于佛教徒来说根本不能算是真实,或者加上简别语“世间”以来区别真正的真实。上二真实正是佛教徒所要破的我法二执。大乘佛法认为最殊胜的真实是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如《真实义品》云:“当知如是四真实义,初二下劣,第三处中,第四最胜。”一般来说,世间真实是世间共许极成的,是依世俗串习凡夫的所知所觉所思等的认知。但是如何辨别“世间真实”与世俗所共许的认知呢?《真实义品》云:

  “云何世间极成真实?谓一切世间,於彼彼事,随顺假立世俗串习悟入觉慧,所见同性。谓地唯是地,非是火等……以要言之,此即如此,非不如此;是即如是,非不如是,如是决定胜解所行境事,一切世间从其本际展转传来想自分别,共所成立;不由思惟筹量观察,然后方取。是名世间极成真实。”[6]

  在吕澂先生著《印度佛学源流略讲》中认为:“世间极成”,这是属于一般公认的常识性的知识[7]。吕澂先生的观点不准确。第一、公认的常识性的知识可以包括经过思惟筹量观察的认知,而“世间极成真实”是不由思惟筹量观察,然后方取才可以名“世间极成真实”。第二、定义中有“随顺假立世俗串习”的字样,说明了此种“真实”不可靠性和依他起性,因而不能称为知识。准确地说,“世间极成真实”是一种现量认知方式。为什么呢?因为只有现量认知才符合“不由思惟筹量观察,然后方取”。世间极成真实虽然在上文中说明得很清楚,但是若不加简别,要有明确清晰的观念也是不容易的。因此有必要对世间极成真实进行简别,说明它是什么?它不是什么?它有什么功能等等?用现在的话说,它是世俗谛上的随顺世俗习惯的第一直觉、是纯感觉、是世间现量;它不是语言、概念、符号;它只能自己受用,不能进行交流;它可以作为产生语言、概念、符号的因缘。如原文:“见地唯是地,非是火等”。[8]此处“世间极成真实”相当于现代心理学中柏格森所谓“直觉”(intuition)。

  世间真实中另一类“道理极成真实”是依止现、比、及至教量,极善思择决定智所行所知事。这里“现”是现量,是指直接的纯感觉,也是指第一真实即“世间极成真实”,是作为比量认知的前提;“比”是指比量,比量谓以形象和名言概念符号为工具进行思维而认知,比者比度,即推理、推知。《因明入正理论》释云:

  “言比量者,谓藉众相以观其义。”

  欧阳渐先生在《瑜伽真实品叙》中释至教量为:

  “至教量亦名正教量,或名圣教量,亦名圣言量,然名声量,观可信声而比义故。”[9]

  什么是“道理极成真实”?《真实义品》云:

  “云何道理极成真实?谓诸智者,有道理义。诸聪叡者、诸黠慧者、能寻思者、能伺察者、住寻伺地者、具自辨才者、居异生位、随观察行者,止现、比、及至教量,极善思择决定智所行所知事,由证成道理所建立所施设义。是名道理极成真实。”[10]

  同样,在吕澂先生所著的《印度佛学源流略讲》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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