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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密经亲闻记▪P7

  ..续本文上一页而见。修行所有福业。能成佛之身相。然但是应身而已。是以三十二相。本是假名。然应身所依之体。本是法身实体。但能离相。则世间一切诸法。无非清净之法身矣。二依正离相竟。庚三显示经功。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报施。若复有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甚多。

  此显示持经之功德离相也。前之宝施。属外财。此以身命施。为内财。舍身若恒河沙数。不为不多。悭贪之破。亦不为不尽。福报之获。比财施自当更胜。然不趣菩提。终为有漏之果。若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是为法施。自利利他。能获胜果。故其福德。胜彼无量阿僧祇。是谓超内施福德也。三显示经功竟。

  

  庚四闻义述解分二(辛)一当机伸解 二世尊印述 今初

  

  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

  此解自闻希有也。般若妙法。难遭难遇。上来当机蒙佛种种开示。闻所未闻。譬如拨云见天。开窗见月。既欣且感。深生信解。因悟伤迷。故涕泪悲泣。深叹希有。赞佛能以本无言说之般若。令生观照。而深契于实相也。经典曰甚深者。我法双空。是深般若。并空亦空。是为甚深般若。昔日阿含会上。虽证我空。未达法空。何况空空之妙理哉。未曾得闻者。非不得闻也。是闻而弗解。又何异于不闻。今则方知般若真心。人人本具。一向竛竮。舍父逃走。枉受劳瘁。此际撇下草庵。直入长者堂舍。凡有血气孰不感激涕零。而图报佛恩哉。

  

  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即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实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此叹他闻希有也。空生深解般若义趣。并领解末法之中。尚有生信之人之旨。是以曰。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即能生实相也。闻经是文字般若。生净心。是观照般若。我法既空。并空亦空。当下即证实相般若矣。既生实相。则三身功德自此周备。所以云第一希有也。世尊下四句。解实相之义。实相者即是非相。非有。非无。非亦有亦无。非非有非无。离过绝非。所谓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是名实相也。且也非拨诸相而见实相。乃即诸法而见实相耳。

  

  世尊。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当来世。后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即为第一希有。

  此明后闻希有也。当机谓已既具慧眼。又亲炙佛之教诲。故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佛灭度后。后五百岁之人。于己则慧眼未必开明。于佛则既不值佛。焉得亲炙。但由文字而冀悟入。要其如我今日之信解受持。即生实相。是则功德逾我不啻天渊。且即为不断佛种。故曰是人即为第一希有也。

  

  何以故。此人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

  何以故下征释。谓其人信解受持。何以故即为第一希有。以此人无我等四相。证入人空智故。不止此也。所以下又征释。谓此人不唯但解我空。又解我等四相即是非相。证人法空智故。故云。我相即是非相。何以故下再行征释。谓此人又不唯但解法空。离其法等四相也。又解得非我法之空亦空。离其一切俱空之非相。此则奚止菩萨所证地位。直与三世诸佛之同证法身无二无别矣。是以云即名诸佛也。一当机伸解竟。

  

  辛二世尊印述分二(壬)一印证 二述成 今初

  

  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

  如是如是者。心心相印之意也。佛之所印者何。以当机深解真如实相。善体佛心。故曰如是。此为印证如云也。又佛示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当机一呼即应。呈解曰。离一切诸相。即见诸佛。二即字。有相映之妙。正是续佛慧命之根机。故云如是。此为相契而云也。闻经不惊不怖不畏。是则善根纯熟。理路通明。所以为希有。问。是经何理可惊疑怖畏。答。即所说三空之理。初无我等四相。人天闻之。甚可惊怖。以其执我不能证我空故。二非无我等四相。声闻。辟支佛。闻之。甚可惊怖。以二乘人。虽无我。已证我空。然不能即无我等四相为非相而证法空故。三以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我法俱空亦空。菩萨闻之。甚可惊怖。以新发意菩萨。皆修于法空。不得空法之空亦空故。以有如是义故。乃有惊疑怖畏也。若有人能安住不动。岂非希有。一印证竟。

  

  壬二述成分二(癸)一约法述成 二约人述成 今初

  

  何以故。须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密。即非第一波罗密。是名第一波罗密。

  此征释上文闻经不生惊疑怖畏。即为第一希有之所以然。而解释如来说此离相第一般若波罗密故。经中一往但明般若能断。喻金刚之铦利。未明波罗密所证。亦喻金刚之坚固。般若既有空假中之三观。波罗密亦具真俗中之三谛。宗泐法师曰。法本无说。虑其于法取着。故曰即非第一波罗密。有因缘故。亦可得说。故曰是名第一波罗密。一约法述成竟。

  

  癸二约人述成。

  

  须菩提。忍辱波罗密。如来说非忍辱波罗密。是名忍辱波罗密。

  上云。舍身布施。犹是有漏苦因。不及持是经之福。此之行忍舍身。云何不成苦因耶。佛为断此疑。告以行忍须离相。方能到彼岸。而证菩提也。是以忍辱之法。须观我空。我相既空。人相斯泯。乃能不见有受辱之境。胥能免惑业苦报耳。此仍非究竟离相也。必须将忍辱之法亦忘。方为不着于法执也。与未离四相而舍身布施者。孰为究竟哉。是以如来说非忍辱波罗密。然虽不着相。而亦不坏于相。须知即忍辱非忍辱。远离分别念。方与般若相应。是以般若波罗密。能摄余波罗密也。

  

  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此如来引己身忍辱因缘。证明离相之行。使当机解悟究竟离相之旨也。何以故。即征释上文忍辱非忍辱之义。须菩提下。即引已为证。篡要云。歌利此云极恶。陈朝真谛译本。作迦陵伽王。唐朝玄奘译本。作羯利王。割截下。正见极恶。以证忍辱为难。准涅槃经云。我念往昔。生南天竺国。富单那城。婆罗门家。是时有王名迦罗富。其性暴恶。憍慢自在。我于尔时。为众生故。在彼城外。寂然禅思。尔时彼王。春木花敷。与其宫人彩女。出城游观。在林树下。五欲自娱。其诸彩女。舍王游戏。遂至我所。我时为欲断彼贪欲。而为说法。时王见我。便生恶心。问言。汝得阿罗汉果耶。我言。未得。复言。汝得不还果耶。我言。未得。王言。汝既年少。未得圣果。则为具有贪欲烦恼。云何恣情观我女人。我言。大王当知。我虽未断贪欲。然其内心。实无贪着。王言。痴人。世有仙人。服气食果。见色尚贪。品汝盛年。未断贪欲。云何见色不贪。我言。见色不贪。实不由于服气食果。当由系念无常不净。王言。若有轻他而生诽谤。云何得名修持净戒。我言。我无瞋妒。云何云谤。王言。云何名戒。答言。忍名为戒。王言。若忍为戒。当截汝耳。若能忍者。知汝持戒。我时被截。容颜不变。王臣见耳。谏言。如是大士。不应加害。王言。汝等云何知是大士。诸臣答言。见受苦时。容颜不变。王言。我当更试。即劓其鼻。刖其手足。尔时我于无量无边世中。修习慈忍。悯苦众生。心无瞋恨。时四天王心怀瞋忿。雨沙砾石。王见大怖。复至我所。长跪白言。惟愿哀悯。听我忏悔。我言。大王。我心无瞋。亦如无贪。王言。大德云何得知。我即立誓。我若真实无瞋恨者。令我此身。平复如故。发是愿已。身即平复。更愿我成道后。先度大王。是以佛先度憍陈如。满昔愿也。此非深达般若无我等四相。焉能成就真实忍辱波罗密哉。

  

  何以故。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瞋眼。

  何以故下。乃乘上征释。惟能空四相。方克于节节支解时。不生瞋恨。若瞋。则不唯身不平复如故。而歌利王。亦不能回心向化矣。

  

  须菩提。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此明修忍辱行。非止一世。又非可勉强而行。必须有真实之工夫。方能行所无事。无辱可忍。是皆离相行忍之效耳。于尔所世。即指在五百世。时间如是之长远。非离相行忍。安能自在无碍哉。如是之忍。乃成第一波罗密。四闻义述解竟。

  

  庚五结成离相

  

  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是故二字。承上起下之词。夫离相行忍之故。乃能成就菩提。是以为菩萨者。既名佛子。则学佛之行。离一切相。而发阿耨菩提之心。则因地既真。果必坚实。庶不负如来如是敦促劝嘱之本旨也。一彰般若离相用竟。

  

  已三彰般若无住用分二(庚)一正明无住 二举喻显用 初中三(辛)一不住六尘 二不住人法 三结显真实 今初

  

  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即为非住。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众生故。应如是布施。

  此彰般若无住之用也。经初当机请问应云何住时。佛说无住为住。历明正明。使无住之旨。了无疑滞。当机至此可谓饱饫玄音矣。到此要结成无住之本旨。应字平声。寓有诫劝之意。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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