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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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密经亲闻记▪P8

  ..续本文上一页住。是诫其不应住于六尘而生心也。应生无所住心。是劝其当生清净心也。心住六尘。便为污染。安能清净。般若无住为住。乃为真住。是故佛说菩萨心下。乃明学般若者。要发广大之菩提心。方能与般若相应。以此心而修行布施(举一布施摄其余五)。则能三轮体空(施者受者。并所施之物。三咸不住)。是则名无住相之施也。末三句。反复丁宁。如是无住。方合行菩萨道之菩萨。而证于无漏也。一不住六尘竟。

  

  辛二不住人法

  

  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

  诸法之相。性自空寂。故曰即是非相。此非字不可作无字会。乃是实字之意。又即是二字。乃不可思议境界。勿草草放过。言诸相即是实相也。众生乃五蕴聚集。所谓缘生无性也。故曰即非众生。此即释前不住相布施之义。所谓不住相者。不住有空人法诸相也。相即无相。不必拨相而求无住。且也众生自性涅槃。故曰终日度生。无生可度也。二不住人法竟。

  

  辛三结显真实

  

  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

  上言菩萨当无住行施。诸相非相。众生即非众生。此理幽玄。甚难深信。恐后人有疑佛语为虚妄者。故举五语以明不虚。此中真语则依真谛空理而说。实语则依中谛实相而说。如语则如俗谛之理而说不诳则无欺诈。不异则无矫乱。此二语解决上三语而说。而亦决定之说。惟决定则真实。所谓诸佛如是说。我亦如是说。是为妙说利益说也。明是说。则自当断疑而生信矣。

  

  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

  此复转释真实也。唯恐着于非相非生。起断灭想又恐以非相非生为真实。堕常见想。若不作是念。则不堕断常。而若相若生。无非真实。夫如来依自所证之法。而说无量之法。法虽无量。而不外乎双离双照。空有二边而已。故曰。无实无虚。般若妙法。本来不同平常。可以说实说虚。如来依此修证而成佛度生。今以无上甚深之妙法。而示人。吾人对此至真至实之法。乌可不深生皈仰之心哉。一正明无住竟。

  

  庚二举喻显用分二(辛)一举喻 二显用

  

  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即无所见。

  前言菩萨以行施而利益众生。云何而言不住耶。故佛举二喻反正以明之。深明菩萨行施。须达三轮体空。方不至为六尘是虚是实所染。不然则如有目之人。入于暗室。一无所见。譬如无智则不见般若之理也。

  

  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此正喻无住之功也。若菩萨不住六尘诸法为实为虚而行布施。则已契无实无虚之理。与般若相应。如人有目。逍遥于光风丽日之下。何等自在哉。六祖曰。无实者。以法体空寂。无相可得。然中有恒沙功德。用之不匮。谛思是语。无住行施之功。真无言可喻矣。初举喻竟。

  

  辛二显用(壬)一生福用 二灭罪用 初中三(癸)一自利之福 二利他之福 三经处当供

  

  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即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当来之世。去佛是遥。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如法受持读诵。会归无住者。既与如来知见相同。虽其自知自见。则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悉见。其是受持之本人也。凡如是受持者。皆得如是成就无量无边功德。一自利之福竟。

  

  癸二利他之福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

  此显般若无住之功。超胜多劫以身布施也。一日有三分。初日辰已。中日午未。后日申酉。分谓时分。一日六时。各施恒河沙等身命。且自一日而衍至多劫。此何等心肠。可谓难之至。而精进之极。得福之多。固亦自不可量矣。般若无住之功。无可为比。故设此较量。以显信心福胜也。何况二字。是反显之词。信心尚且得福无量。何况解行乎。何况自行化他乎。书写受持读诵为自行。为人解说。为利他。前一闻信顺。已自得福无边。何况二利俱备。自他兼证菩提。则其福之大。孰可为喻哉。

  

  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

  上既深明般若妙用无住之胜。此复明说此法所被之机也。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以此般若之经。乃大乘之教。非大机不可荷担。施教须契机。是以为大乘之人说。此大乘教。具有体相用三大之义。乘以运载为义。能载行人到彼岸故。问大乘最上乘有何差别。答大乘者对小乘说。发广大之心。而自利利人也。故名大乘。最上乘者。即大乘之终极处。大乘者即最上乘之始终处。无二途也。若以教分别。别教菩萨为大乘。圆教菩萨为最上乘。为令直趋宝所。不落阶级。此二类机。具大根大智。方解大理大行。如来乃为深宣此经。期荷担而流布之焉。

  

  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如是人等。即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上明略说福胜。此显广说功德。若有人能如法受持读诵。当然同佛知见。既能广为人说。当然尽知尽见是被教之人。而此能广为人说。尽知见其被教之人者。即同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被教之人者也。而此施教者。如佛施教。而此被教者。如受佛之教。故皆得成就不可量(不落个数)。不可称(不落名言)。无有边。(不落边际)。不可心思口议。之因功果德。如是人等。不待时劫。即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之最上乘也。

  

  何以故。须菩提。若乐小法者。着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于此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

  首句征释前所明功德多之故也。好乐小乘者。偏空知见。堕无为坑。只能自利。不能利人。常执人我等四见。而塞般若之门。故曰。于此经不能听受读诵。读诵尚且不能。况能为人解说乎。此文虽说小乘。实赞大乘。乃侧击旁敲之法也。二利他之福竟。

  

  癸三经处当供

  

  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即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花香。而散其处。

  在在指经言。处处指境言。不论伽蓝庄宅。以及城市山林。凡此经之所在处。则天人阿修罗所应虔诚供养。当知下。言其应供所以也。夫经典所在。皆是诸佛全身舍利宝塔。见此经者。即同见佛。前文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乃是预言。正为比处作伏线。今方属实义。此经字字含藏。诸佛之法身理体。故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花香而散其处。作礼围绕。供敬之事也。以诸花香。供敬之物也。一明生福用竟。

  

  壬二明灭罪用分三(癸)一正明灭罪妙用 二兼显经功妙用 三总结经功妙用

  

  复次。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即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前文持经者。成深功德。然无知不信者。不但不恭敬。反加轻慢贱辱于受持之人者。或亦有之。以此而观。经功何在。然此持经之人。切莫疑谤此经无功。反当生大庆幸作难遭想。何以故。当知此持经之人。先世重业。恶业。定业。不可逃避。应堕三途。受极重苦。因今持经。遭人轻贱之故。先世罪业。即为消灭。不但不受恶道之苦。而且当得无上菩提。有如是之功德。岂非难遭之事乎。此文具二种不可思议。一重罪轻报转定业不可思议。二因缘会遇。定当作佛。果报不可思议。一正明灭罪竟。

  

  癸二显经功妙用

  

  须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祇劫。于然灯佛前。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者。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此佛举自身。过去事佛之福。较量持经之慧。以显经功之妙用也。我者。佛自称。佛得三明。忆及过去因中之事。故曰念。阿僧祇。此云无央数。乃华严十大数之一也。我佛由广炽陶师。逢古释迦如来。发心修道。至第一阿僧祇。遇宝髻如来。二阿僧祇。遇然灯如来。三阿僧祇。遇胜观如来。今于然灯佛前者。盖二阿僧祇以前事也。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那由他。是第九大数。数当万万。此言逢佛之多也。悉皆供养承事者。供养。约衣服饮食等。承事。则钦承奉事。如执侍巾瓶。服劳任务等。此言奉佛之勤也。其所得之福。自可知矣。然此咸属有漏之福。不足尚也。此为后文之陪衬。随申正义云。设若有人。能于此经信解受持。所得功德。乃属无为之慧。比较吾因中供事诸佛之功德。百分不及持经一分。乃至千万亿分。亦不能及持经功德德一分。盖奉持般若无为之功。尽未来际。无有已时。所得功德。非可以心思。非可以口议者也。于我于字。作与字解。二兼显经功妙用竟。

  

  癸三总结经功妙用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子。于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即狂乱。狐疑不信。须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此总结般若妙用。经功数数比较。在人必以为烦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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