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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三十论讲记▪P8

  ..续本文上一页一旦断电就会将我们的工作成果化为乌有。正因为硬盘具有储藏的功能,能将我们的所有工作进行保存,所以无论断电还是关机,工作成果始终不会丢失。而在八识中,唯有阿赖耶识具有相续不断的特点,前六识都是会间断的。

   二、无记性:所谓无记,也就是它自身没有强烈的善恶倾向。如果倾向于善,就不能接受不善法的熏习;如果倾向于不善,就不能接受善法的熏习。就像涂满各种强烈色彩的纸,很难再于其上添加什么,必须是一张白纸,无论什么颜色都能接受并显现。这也正是无记的特征,既不会拒绝善法,也不会拒绝不善法。

   三、可熏性:所谓可熏,又需具备两种特征。首先是独立自主;其次是性非坚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真如就不能受熏,这也正是唯识宗反对楞严思想体系的原因所在。唯识宗认为,《楞严经》所讲的“真如熏无明,无明熏真如”不符合缘起的思想。因为真如体性坚密,常恒不变,不能接受诸法的熏习。作为所熏的一方,既要有相对独立的自主性,又要有包容性和可塑性。

   四、与能熏共和合性:所谓共和合,也具备两层含义,即能熏和所熏的构成必须是同一时间、同一处所。否则的话,就不能达到熏习的效果。如以香熏物,能熏和所熏必须同时置于一处。所以说,我的前七识只能熏习我的第八识,不可能是熏到你们的第八识。

   正因为阿赖耶识具足以上四个特点,所以才能作为所熏的一方。

   而作为能熏的前七识,同样具备了四个特点。

   一、有生灭:如果是常住不变的,就不能作为能熏。正因为有生灭变异的特点,才能熏习种子,这是简别常住和不生不灭的无为法。

   二、有胜用:也就是强大的力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为能缘的胜用;一为强盛的胜用。佛法所说的能熏,主要建构于心理活动,也就是心和心所。色法只有通过心的力量才能产生作用,本身没有熏习的功能。

   三、有增减:必须在量上能发生增减,才可作为能熏。这是简别于佛果位上不增不减的善法。

   四、与所熏处和合:这一点与所熏的性质相同。必须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处所,能熏的一方才能对所熏构成影响。

   前七识具备了以上四个特点,所以唯识宗将其作为能熏的一方。

   熏习有见分熏、相分熏

   在前七识的活动过程中,前五识的活动会熏习自身见分和相分的种子,同时还能帮助第八识熏习相分的种子;第六识的活动会熏习自身见分和相分的种子,同时还能为第八识、第七识留下种子;而第七识的活动,除了为自身留下见分和相分的种子,同时还能为第八识熏下见分的种子。

   阿赖耶缘起

   诸识在活动过程中都会呈现出见分和相分。而见分和相分在产生活动后,当下就会留下种子,成为未来八识产生活动的亲因缘。在唯识宗所讲的阿赖耶缘起中,“种子生现行”是指种子所展开的八识三性诸法;“现行熏种子”是指识在现行的同时又熏成种子。所以唯识宗的因缘义中,不仅种子是现行的因缘,现行也是种子的因缘。

   “种子生现行”和“现行熏种子”在理论上固然有先后次第,但是在时间上却是同时进行的。种子在现行之时,当即就熏下了种子。然后由种子再生现行,但从这一种子所生的现行到下一种子所生的现行则不在同一时间。如果每一种子的现行都没有间断,就会同时引发无穷无尽的“种子生现行”,从而犯无穷过。因为从种子到产生现行,有待于外缘的成就。比如我现在给你们上课,在讲的时候是“种子生现行”,在讲的当下是“现行熏种子”,但是否能没完没了地讲下去呢?显然不能。到下课之时,作为学生的你们走了,作为老师的我也需要休息,没有了这些相关条件,种子也就不再现行,必须待下一个缘成熟时才能继续产生作用。所以说,现行要待众缘,也就是七识活动的参与。

   阿赖耶缘起是以种子为因缘,现行之后展开宇宙人生的现象。同时再熏下种子,使我们阿赖耶识中的种子得到壮大和充实。如此循环往复,使得世界无穷无尽地展开。

   第八识有自相、果相和因相,这三相在唯识宗的理论上非常重要。前六识和第七识都没有讲到果相和因相,因而不能作为生命的果报体,不能作为万法生起之因。所以说,阿赖耶识的三相突显了唯识理论的特色所在,也为宇宙人生的展开建立了依据。

  四、赖耶的行相

   在了解阿赖耶缘起的内容之后,我们接着探讨第八识的能缘和所缘。在《唯识三十论》中的颂文是:

   “不可知执受、处、了”

   心与境

   “执受、处、了”包含着两门,即所缘门和行相门。

   行相也就是能缘,因为能缘和所缘的关系非常密切,所以将两者合在一起。同时,第八识的能缘和所缘具有共同的特点,即颂文所说的“不可知”。这一定义说明第八识不属于意识的范畴,如果属于意识的范畴,自然就能感知它的作用。而作为阿赖耶识,无论是能缘的因还是所缘的境,都不是我们能够感知的。

   “执受”和“处”为所缘的境界,“了”为能缘的心,也就是第八识的行相。为什么在《唯识三十论》中,是先讲所缘,再讲能缘呢?这一次第是就凡夫的认识所安立。凡夫总是先认识到境界,然后才能心随境起。也正因为这心随境起的特点,唯物论才得出了“物质决定意识”的结论。

   在佛法看来,心和境究竟什么更重要呢?显然是心。所以世亲菩萨在《百法明门论》安立的次第就是:心法、心所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无为法。心法即识的自相;心所法是“以心相应故”,为心在活动过程中的助手;色法是“二所显现故”,是心和心所在活动过程中所显现的境界;心不相应行法是“三位分别故”,如时间、空间、运动,是心法和心所法在活动过程中所呈现的状态,是假名安立的;而无为法才是识的实性。正因为色法所缘的境是由能缘的心派生,论师们在阐述《唯识三十论》时,往往先解释心,然后再说明境。

   心的结构

   我们首先要说的是“了”,了别是识的行相和自体相。所谓行相,就是心在缘境之时,对境界产生分别判断并行之于相。行相又名见分,具有思维、判断、分别的作用。“见”即为认识的作用,如佛法特别强调的正见,就是指正确的认识和判断。

   要探究识体的行相,必须了解心是由哪几部分组成,这就是唯识学上著名的“心分说”。在唯识学里,关于这一问题有四家之见,即安慧的一分说、难陀的二分说、陈那的三分说和护法的四分说。

   一分说:安慧论师虽主张一分,但也说到三分,也就是自证分、见分和相分。自证分是识的自体,见分和相分则是识在活动过程中所展开的能缘和所缘。既然如此,为何将安慧论师的观点作为一分说呢?因为安慧论师认为,三分中只有自证分才是依他起的有体法,而所呈现的见分和相分都属于遍计所执的非有体法。

   二分说:难陀论师主张二分说,认为心由能认识的见分和所认识的相分两部分组成。而见分和相分都属于依他起的有体法,只是这种“有”在程度上有所不同,见分的“有”是实有,相分的“有”是假有。正因为相分的“有”是假有,所以才能成立唯识。如果两者都为实有,唯识也就不能成立了。

   三分说:陈那论师主张三分说,在二分之外提出了自证分。也就是说,识在认识的过程中,除了能认识的见分和所缘的相分,还要有能够自己确认、自证的作用。比如说,我们在认识事物时是见分的作用,但我们知道自己在认识,这是就自证分的作用。

   四分说:护法论师则主张四分说,在三分的基础上又提出了证自证分。因为自证分是见分认识相分的自证作用,是量果,而自证分以见分作为所缘的对象,应当还要有个结果,于是护法论师提出了证自证分。自证分就是相分和见分生起所依的自体,同时又是认识过程中产生的自证作用,那是否还需要自证自证分呢?如果这样,彼此的相互关系就会无穷无尽地演绎下去。但护法论师认为四分就已足够,无须更多,并建立四重关系来进行说明。

   第一重由所量的相分、能量的见分和作为量果的自证分组成;第二重由所量的见分、能量的自证分和作为量果的证自证分组成;第三重由所量的自证分、能量的证自证分和作为量果的自证分组成,也就是说自证分和证自证分之间是可以互证的;第四重由所量的证自证分、能量的自证分和作为量果的证自证分组成。

   或许有人会问:既然自证分和证自证分彼此能够互证,那么,见分和自证分之间是否也能互证?因为它们都属于能缘的作用,如果两者能互证的话,就不需要建立第四分了。护法论师的观点是,自证分及证自证分主要属于内缘的作用,所以可以互证,而见分的认识能力主要是对外的,所以无法与自证分互证。

   四分说在唯识学中非常重要,八识、五十一心所在活动时都具备四分。也就是说,任何一种心理活动必然具有能缘的见分和所缘的相分,也必然具有自证分和证自证分的作用。唯识所现的理论也是由四分说而成立。我们所缘的境界属于相分,而相分只是识的一个部分,是心在活动中所呈现出来的。从究竟意义上说,相分的体是自证分,而自证分又是识的自体,所以在四分的作用中就体现了诸法唯识的道理。

   三分说和四分说都属于唯识学的正统思想。我们现在所说的正统,主要是根据是玄奘的《成唯识论》来判断。而在藏传佛教中,盛行的却是安慧的一分说,可见正统和非正统也是相对的。

  五、赖耶的所缘

   在《唯识三十论》的颂文中,所缘为“执受、处”。

   四缘生诸法

   所缘是心法生起的重要条件之一。佛法讲“四缘生诸法”,即因缘、次第缘、所缘缘和增上缘。其中,因缘是万法生起的亲因缘;增上缘是外在的推动力量;所缘缘则是心法生起所缘的境界,也就是当认识发生作用时,必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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