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随其所应摄在根本三种真实,谓彼流转安立邪行依根本中遍计所执及依他起,实相唯识清净正行依根本中圆成实立。”流转等七种真实根据各自的内容分别摄在三种根本真实当中。
如何知道七种真实依三性建立?七种真实与三性的关系又是怎么样的?论中告诉我们:流转真实、安立真实和邪行真实根据遍计所执和依他起而建立;实相真实、唯识真实、清净真实和正行真实根据圆成实建立起来。
流转真实:指有为法。有为法的特点是迁流、变化义。有为法流转的实性,叫作流转真实。安立真实:指四谛法门中苦谛的真实性。邪行真实:指四谛法门中的集谛。它是烦恼和业的一种行为,所以叫作邪行。邪行的实性就叫作邪行真实。这三种真实依根本真实中的遍计所执和依他起而建立,属于遍计所执和依他起的范畴。当然,这是从遍计执和依他起的现象方面说,而不是从本质上说,从本质上说的应该属于圆成实性。
实相真实:实相,是我执、我所执破除之后所显示的真实相,称为实相真实。唯识真实:指唯识性,三界唯心、万法唯识的真实性为唯识真实。清净真实:指四谛法门中灭谛、涅槃的真实性。正行真实:指四谛法门中道谛的真实性,八正道清净行为的真实性就是正行真实。这四种真实依根本真实中圆成实性安立。这是七种真实与三性的关系。
甲十一、善巧真实
乙一、十种我见
善巧真实,谓为对治十我见故说有十种。云何于蕴等起十我见耶?颂曰:
于蕴等我见,执一因受者,作者自在转,增上义及常。
杂染清净依,观缚解者性。
论曰:于蕴等十法起十种我见:一执一性,二执因性,三执受性,四执作者性,五执自在转性,六执增上义性,七执常性,八执染净所依性,九执观行者性,十执缚解者性。为除此见修十善巧。
“善巧真实,谓为对治十我见故说有十种。”善巧真实一共有十种。这十种真实是为了对治有情在十种状态下所产生的我见。
“云何于蕴等起十我见耶?”凡夫众生怎么于蕴、处、界、四谛等十法状态下产生十种我见呢?如何正确地认识五蕴、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缘、四谛等等?论中通过对蕴等十种善巧真实的解释来破斥有情在十种状态下所产生的我见和我执,正确地认识五蕴、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缘、四谛等。
“颂曰:于蕴等我见,执一因受者,作者自在转,增上义及常。杂染清净依,观缚解者性。”对五蕴等法执著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执著有一、因、受者、作者、自在转、增上义、常、杂染清净依、观、缚解者等十种性。以下详解。
“论曰:于蕴等十法起十种我见:一执一性,二执因性,三执受性,四执作者性,五执自在转性,六执增上义性,七执常性,八执染净所依性,九执观行者性,十执缚解者性。为除此见修十善巧。”在蕴等十法中,在五蕴、十二入、十八界等产生十种我见。这十种我见指:一、执一性,二、执因性,三、执受者性,四、执作者性,五、执自在转性,执增上义性,七、执常性,八、执染净所依性。九、执观行者性。十、执缚解者性。本论通过分析蕴等十法,对世间的凡夫及外道的十种我见,一一进行破斥。
云何十种善巧真实依三根本真实建立,以蕴等十无不摄在三种根本自性中故。如何摄在三自性中?颂曰:
此所执分别,法性义在彼。
论曰:此蕴等十各有三义。且色蕴中有三义者,一所执义色,谓色之遍计所执性;二分别义色,谓色之依他起性,此中分别以为色故;三法性义色,谓色之圆成实性。如色蕴中有此三义,受等四蕴界等九法各有三义随应当知。如是蕴等由三义别无不摄入彼三性中,是故当知十善巧真实皆依根本三真实而立。
“云何十种善巧真实依三根本真实建立,以蕴等十无不摄在三种根本自性中故。如何摄在三自性中。”这十种善巧真实是如何依三根本真实建立的呢?蕴等十法无不摄在三种自性中,十法中任何一法也没有离开三性。
“颂曰:此所执分别,法性义在彼。”因为这十种善巧真实的所执、分别和法性的含义都包含在三根本真实中。“此蕴等十各有三义。”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十二因缘、四谛等十种法相,每一种都具备此三义。这启发我们对世界的每一法都可以从三性去考察,也可以说在一切法中都包含着三性。
“且色蕴中有三义者。一所执义色,谓色之遍计所执性。二分别义色,谓色之依他起性,此中分别以为色故。三法性义色,谓色之圆成实性。”五蕴指色受想行识。先看看色蕴中所具备的三性。
所执义色:这是有情所执著的一种色法。比如看到的桌子,就认为是实在的桌子。看到房子就认为是实在的房子。所有的一切现象、事物人们介入错误认识之后所显现的境界,成为所执义色,属于遍计所执的范畴。
分别义色:指色的本身,“谓色之依他起性”。“此中分别以为色故”,因为一切色以分别为体。根据唯识的理论,主张万法唯识,一切色法都没有离开心识,一切色法都是以识做为它的体。分别义色指色的本身,即依他起性。
法性义色:指色的真实相,是空性,即圆成实相。
任何一种色,任何一种物质的现象都具备这三个层面。一是遍计所执,这是凡夫众生的认识介入认识对象之后所见到的境界。第二层面指物质现象的本身,也就是依他起性。最后一个层面是物质现象的实质,物质的真实相,指圆成实性。
“如色蕴中有此三义,受等四蕴界等九法各有三义随应当知。”色蕴中包含了这三性。受、想、行、识四蕴每一种法也都具备三性。还有界等九法,即十二处、十八界、十二因缘、四谛等其余九法,每一种法同样可以用三性来考察,每一种法都具有三性。根据对色的三义的认识,就可以认识到一切法都可以用三性去认识。
“如是蕴等由三义别无不摄入彼三性中,是故当知十善巧真实皆依根本三真实而立。”与色蕴中包含着三性一样,受想行识等四蕴,以及十二处、十八界、十二因缘、四谛等九法无不可以包含在三性中。要想正确地认识十种善巧真实,就应该通过三性来观察。如果能够用三性来观察,就可以正确地认识宇宙人生的一切。
乙二、蕴善巧
如是虽说为欲对治十种我见故修蕴等善巧,而未说此蕴别义。且初蕴义云何应知?颂曰:
非一及总略,分段义名蕴。
论曰:应知蕴义略有三种:一非一义,如契经言诸所有色等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劣若胜若远若近。二总略, 义,如契经言如是一切略为一聚。三分段义,如契经言说名色蕴等,各别安立色等相故。由斯聚义蕴义得成,又见世间聚义名蕴。
“如是虽说为欲对治十种我见故修蕴等善巧,而未说此蕴等别义。”为了对治十种我见,并且正确地认识这十种善巧,所以说蕴等十种善巧,但并没有说明十种善巧真实各自的含义和具体内容。
“且初蕴义云何应知?”首先说明蕴善巧真实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论曰:应知蕴义略有三种。一非一义,如契经言诸所有色等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劣若胜若远若近。”应当知道蕴的含义有三种。第一非一义。非一义指不是单一的某种东西。蕴的内涵并不是指单一的东西。比如佛经中说的,所有的色法,它的范围包括得很广,有过去的色法,未来的色法,现在的色法,色身以内的色法,色身以外的色法,还有识所缘的比较明显比较粗糙的物质对象,以及比较微细的对象如极微、原子等,质量好的,质量不好的,不论是远处的还是近处的等等,所有的物质现象,通称为色蕴。同样,受蕴,则包括所有的感受:痛苦、忧愁、欢喜、快乐,还有非苦非乐,这些感受各各不同,总名为受蕴。色非一色,受非一受,所以说非一义。
“二总略义,如契经言如是一切略为一聚。”第二总略义。把所有的色法综合在一起,把所有的东西简单地归纳为一种,这就叫总略义。比如契经中说,一切色蕴,它所包含的内容很广,物质现象很多,譬如桌子、房子、录音机、茶杯、人,乃至山河大地,宇宙间所有的一切物质现象,总的把它们归纳起来就称为色蕴。
“三分段义,如契经言说名色蕴等,各别安立色等相故。”分段,分为一段一段。佛教把世间万法按各自的特质,分门别类。例如,把所有的物质现象综合在一起,把它们简单地归纳在一起,把不同的种类,不同的东西分门别类,比如物质性的统统叫色蕴,感受的统统称为受蕴。按照不同的特色,还分为想蕴、行蕴、识蕴等。
“由斯聚义蕴义得成,又见世间聚义名蕴。”蕴是什么意思呢?蕴就是聚义。把不同的东西聚集在一起,就叫做蕴。所以蕴不是单一的,它包括的内容很多很多。虽然说蕴只有五种,称为五蕴,可是它已经把宇宙人生的种种现象,物质的、精神的统统包揽无遗。世间上没有一种法在五蕴之外。因为世间上一切现象虽然很多,它不外乎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物质现象包括在色蕴的范围之内,精神现象则包括在受想行识四种范围之中。
解释五蕴有什么意义呢?用三性观察五蕴的意义又是什么呢?前面所说的十种我见,是因为有情众生在不了解五蕴的情况下所起的我见。我见所表现出来的特质是什么?是执一性。有情把自己的生命体执为恒常的、不变的、单一的自我。五蕴所要告诉我们的就是,有情的生命体是由众多的因缘和合而成,而不是单一的,世间上并没有一个恒常不变的自我。能够认识到这个道理之后,就能破除我见。所以五蕴的善巧意义就在于破除我见,破除执一性。
乙三、界善巧
已说蕴义,界义云何?颂曰:
能所取彼取,种子义名界。
论曰:能取种子义,谓眼等六内界。所取种子义,谓色等六外界。彼取种子义,谓眼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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