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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中边论探究▪P44

  ..续本文上一页边,定执无我是损减有情边,彼亦拔无假有情故,为离此执说中道行,谓我无我二边中智。”有情增减边,就是对有情产生增益的执著和损减的执著。这都属于二边之见。

   执著有我是增益有情边。如果执著有一个实实在在的我在操纵着我们的生命,在接受轮回、在造业、在招感果报,这是属于增益见;执著无我是损减有情边。佛法不是讲无我吗?为什么讲无我也是不对呢?原因是佛法所说的无我,所要无的是外道所说的那种恒常普遍的自我,而有情的假我其实还是有的。如果认为佛教讲无我,连有情假我也否定的话,这是不对的。假如连假我也否定了,就变成一种断灭。

   为了离开这种认为有固定我的增益见,同时也为了离开这种连假我也否定的损减见,为了离开这两种执著,所以说中道行。其目的是要让我们认识到在远离我的同时也要远离无我,远离我和无我两边,才能证得中道的智慧。

   四、法增减边

   “定执心有实是增益法边,定执心无实是损减法边,为离此执说中道行,谓于是处无心无思无意无识。”法增减边就是对法的认识要远离增和减的二边。

   “定执心有实是增益法边”,如果一定要执著地认为心、色以及一切现象都是实在的、都是固定不变的,这就是增益法边;“定执心无实是损减法边”,如果一定认为这个心它是虚无没有的,这就是损减法边。为远离两种增益和损减的执著,所以说中道行。

   “于是处无心无思无意无识。”这也是引经中所说。我们不能简单地从它的表面来理解这段经文。它主要从依他起的角度来说明心和心所的现象是有的。而从遍计所执意义上心和心所,都是没有的。远离有和没有的二边,才能如实地认识心和心所。

   五、所能治边

   “执有不善等诸杂染法是所治边,执有善等诸清净法是能治边,为离此执说中道行,谓于二边不随观说。”修行是转染成净的过程。既然是转染成净,必然有能对治和所对治。能对治和所对治,就成为两边了。如果永远停滞在能所的状态之下,就永远都不能证得中道。因为有能所就有对立,有对立难免落入二边之见。

   如果执著有实实在在的不善等法,这不善等杂染就属于所对治边,落在所治边。如果认为有善等清净法来对治那些杂染法,这就落在能治边。所以说一个人在修行的过程中忏悔等固然很重要,修善法也同样重要。我们要忏悔不善的行为,对做过的一些不好的行为,心里产生一种厌离或者是讨厌的心理这是很重要的。但是不能太执著,不能因为干了一件不善的事,之后,一天到晚耿耿于怀,生活在这个阴影中而不能自拨。这样修行肯定修不好。所以必须把它放下。修行忏悔,忏悔了就应该放下。佛教中最高的忏悔方法是观空,是实相忏悔。

   所以,杂染法固然是所要对治的,清净法固然是所应修习的,但是,不管是杂染法也好还是清净法也好,从实相上来说都是了不可得。所以,为了远离这两种对立的执著故说中道行。我们不要执著善的,也不要执著或者讨厌恶的,善恶本性空寂。杂染法也好,清净法也好,它们本性空寂的。达摩祖师说:不睹恶而生厌,亦不睹善而生喜。这就是说,不会因为看到恶的而生无比的讨厌,也不会因为看到善的而产生无比的欢喜。因为善恶的本质是空,无自性了不可得。你必须有这样的境界,才能够证得中道。当然,对于初入佛门的人来说需要止恶行善的这种执著,但是修行到一定程度或某个阶段的时候,就要远离这些执著。

   六、常断边

   “于有情法定执为有是常住边,定执非有是断灭边,为离此执说中道行,谓即于此二边中智。”有情法指依他起事相。依他起的自相定执为有,对依他起的事相,人一定执著有,认为它是真实不变的有,这就属于常住边,也就是常见。“定执非有是断灭边”,假如你认为依他起的事相是什么都没有,这就属于断灭边,这是断见。为了远离这种常见和断见,远离这两边之见,所以说中道行。

   七、所能取边

   “执有无明所取能取各为一边,若执有明所取能取各为一边,如是执有所治诸行,能治无为乃至老死,及能灭彼诸对治道,所取能取各为一边,此所能治所取能取即是黑品白品差别,为离此执说中道行,谓明与无明无二无二分乃至广说,明无明等所取能取皆非有故。”人的认识从两方面组成,就是能认识和所认识。能认识的是能取,所认识的是所取。执著有能取和所取的这种对立,这种绝对的差别对立,就是属于二边之见。

   “执有无明所取能取各为一边”。无明指十二因缘中的无明。这种无明,它的存在必然有两个方面:能认识的心是一种无明状态,除了这种无明状态的认识之外,还有被无明所认识的境界。能认识的无明是一边,所认识的境界又是一边,这是一般人的认识。从依他起的事相来说,的确有这种能取和所取的差别。

   “若执有明所取能取各为一边”。与无明相对的是明。无明是愚痴,明就是智慧。智慧作为一种能认识,那么必然还会有智慧所认识的境界。所以,对明也就是对智慧,在认识的问题上,同样会执著有所取和能取,那么所取和能取各为一边。

   “如是执有所治诸行,能治无为乃至老死,及能灭彼诸对治道,所取能取各为一边”。再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认识能取和所取,即从能治和所治的角度来认识能所。从修行的过程来说,修行的本身就是一种对治,对治烦恼。对治烦恼它本身必然就存在能对治和所对治。比如常说勤修戒定慧,息灭贪嗔痴。这里的戒定慧就是指能治,贪嗔痴就是所治。无明和明,它本身也存在能治和所治。无明是所治;明,即智慧是能治。能治和所治就是两边。所以说“执有所治诸行能治无为”,这里所说的能治无为,并不是无为法的无为,它指的是圣道,即八正道。能够断除烦恼,能够解脱痛苦的就是圣道。圣道不同业烦恼之所为,所以叫圣道。“乃至老死”,无明存在能治和所治,也就是说十二因缘无明既然能够生起,也就有能对治它的这种修行法门。除了无明以外,还有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这十一种因缘的生起,它是所治。既然是所治,必然有能治,必然还有能对治它们的圣道,也就是八正道。在这能治和所治中,能对治的当然是能取,所对治的当然就是所取。这就是二边。

   “此所能治所取能取即是黑品白品差别”。所治和能治,其实就是黑品和白品的差别。所治指黑品,能治是白品。《俱舍论》中有相类似的内容,它讲黑业和白业,黑业是恶法,属于所治,白业是善法,属于能治。这是黑品和白品的差别。

   “为离此执说中道行”。为了离开以上所取和能取的执著,所以说中道行。能取和所取从依他起的事相上说,是一种假相的差别。这种假相的差别虽然存在,但它不是法的本来面目,不是宇宙人生的本来面目,它是虚妄的,不是真实不变的。因为所谓的所取和能取,它们本身是相待而言,是相对的。比如我给你们上课,我是讲者,你们是听者,讲者是能,听者是所;反过来,如果听者是能听,那么讲者就是所讲了。对不对呀?所以,能取和所取它不是一种绝对固定不变的东西,它是相对而言的。所谓离开这种执著,就是要认识到所取和能取是一种相对的假相,不是真实不变的。

   “谓明与无明无二无二分乃至广说,明无明等所取能取皆非有故。”什么叫无二呢?明与无明,就是无二无二分。无二就是没有两种绝对对立的实体。无二分呢?就是说能取和所取这两种现象的存在,它也是因缘和合的,不能离开因缘而有独立不变的自体,它是相待的。“乃至广说”,除了无明以外,乃至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十二因缘,其它的十一支,每一对所建立起来的所取和能取,都可以作如是观。观什么呢?观明和无明,所取和能取皆是非有。所谓“皆是非有”,是说它不是真实固定、绝对不变的,而是相待的。不过应该注意是,这种如幻如化的假相还是有的。

   八、染净边

   “杂染有三,谓烦恼杂染,业杂染,生杂染。烦恼杂染复有三种,一诸见,二贪嗔痴相,三后有愿。此能对治,谓空智、无相智、无愿智。业杂染谓所作善恶业,此能对治谓不作智。生杂染有三种,一后有生、二生已心心所念念起、三后有相续,此能对治谓无生智、无起智、无自性智。如是三种杂染除灭说为清净,空等智境谓空等法,三种杂染随其所应,非空等智令作空等,由彼本性是空性等法界本来性无染故。若于法界或执杂染或执清净各为一边,本性无染非染净故,为离此执说中道行,谓不由空能空于法,法性自空乃至广说。”修学佛法是转染成净的过程。那么,是否存在真实不变的染和净二元对立呢?

   “杂染有三,谓烦恼杂染,业杂染,生杂染。”先讲杂染,因为转染成净,就是用净法来对治染法,那么,首先应该明白染法有哪些。染的内容在佛教中叫杂染,杂就是表示很多,很复杂,就象杂货店里什么都有。当然,这里不是杂货店,是杂染,是指染污的、众多的、差别的、复杂的现象,这就是杂染。简单地归纳一下,一共有三种。第一种是烦恼杂染。所有的烦恼都是杂染的,都是染污的,它们能使内心变得污浊,比如贪、嗔、痴、爱、恨等,这就是烦恼杂染。

   第二种是业杂染。业以烦恼为基础而发起行为。业本身有善,有不善,还有无记。不善业就是杂染。善业是不是杂染呢?如果有染污心、从烦恼发起的善行为也属于染污。假如没有烦恼心所,在无漏智慧引导下发起的善业,它就不是染污的。所以,评判善业是否染污,这主要取决于从有漏的善业来说还是从无漏的善业来说。从有漏的善业来说是杂染的,从无漏的善业来说就不是杂染的。

   第三种是生杂染,由烦恼业所招感的生命果报,我们的色身,我们的认识,我们的思惟和生活的环境,所有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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