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辯中邊論探究▪P44

  ..續本文上一頁邊,定執無我是損減有情邊,彼亦拔無假有情故,爲離此執說中道行,謂我無我二邊中智。”有情增減邊,就是對有情産生增益的執著和損減的執著。這都屬于二邊之見。

   執著有我是增益有情邊。如果執著有一個實實在在的我在操縱著我們的生命,在接受輪回、在造業、在招感果報,這是屬于增益見;執著無我是損減有情邊。佛法不是講無我嗎?爲什麼講無我也是不對呢?原因是佛法所說的無我,所要無的是外道所說的那種恒常普遍的自我,而有情的假我其實還是有的。如果認爲佛教講無我,連有情假我也否定的話,這是不對的。假如連假我也否定了,就變成一種斷滅。

   爲了離開這種認爲有固定我的增益見,同時也爲了離開這種連假我也否定的損減見,爲了離開這兩種執著,所以說中道行。其目的是要讓我們認識到在遠離我的同時也要遠離無我,遠離我和無我兩邊,才能證得中道的智慧。

   四、法增減邊

   “定執心有實是增益法邊,定執心無實是損減法邊,爲離此執說中道行,謂于是處無心無思無意無識。”法增減邊就是對法的認識要遠離增和減的二邊。

   “定執心有實是增益法邊”,如果一定要執著地認爲心、色以及一切現象都是實在的、都是固定不變的,這就是增益法邊;“定執心無實是損減法邊”,如果一定認爲這個心它是虛無沒有的,這就是損減法邊。爲遠離兩種增益和損減的執著,所以說中道行。

   “于是處無心無思無意無識。”這也是引經中所說。我們不能簡單地從它的表面來理解這段經文。它主要從依他起的角度來說明心和心所的現象是有的。而從遍計所執意義上心和心所,都是沒有的。遠離有和沒有的二邊,才能如實地認識心和心所。

   五、所能治邊

   “執有不善等諸雜染法是所治邊,執有善等諸清淨法是能治邊,爲離此執說中道行,謂于二邊不隨觀說。”修行是轉染成淨的過程。既然是轉染成淨,必然有能對治和所對治。能對治和所對治,就成爲兩邊了。如果永遠停滯在能所的狀態之下,就永遠都不能證得中道。因爲有能所就有對立,有對立難免落入二邊之見。

   如果執著有實實在在的不善等法,這不善等雜染就屬于所對治邊,落在所治邊。如果認爲有善等清淨法來對治那些雜染法,這就落在能治邊。所以說一個人在修行的過程中忏悔等固然很重要,修善法也同樣重要。我們要忏悔不善的行爲,對做過的一些不好的行爲,心裏産生一種厭離或者是討厭的心理這是很重要的。但是不能太執著,不能因爲幹了一件不善的事,之後,一天到晚耿耿于懷,生活在這個陰影中而不能自撥。這樣修行肯定修不好。所以必須把它放下。修行忏悔,忏悔了就應該放下。佛教中最高的忏悔方法是觀空,是實相忏悔。

   所以,雜染法固然是所要對治的,清淨法固然是所應修習的,但是,不管是雜染法也好還是清淨法也好,從實相上來說都是了不可得。所以,爲了遠離這兩種對立的執著故說中道行。我們不要執著善的,也不要執著或者討厭惡的,善惡本性空寂。雜染法也好,清淨法也好,它們本性空寂的。達摩祖師說:不睹惡而生厭,亦不睹善而生喜。這就是說,不會因爲看到惡的而生無比的討厭,也不會因爲看到善的而産生無比的歡喜。因爲善惡的本質是空,無自性了不可得。你必須有這樣的境界,才能夠證得中道。當然,對于初入佛門的人來說需要止惡行善的這種執著,但是修行到一定程度或某個階段的時候,就要遠離這些執著。

   六、常斷邊

   “于有情法定執爲有是常住邊,定執非有是斷滅邊,爲離此執說中道行,謂即于此二邊中智。”有情法指依他起事相。依他起的自相定執爲有,對依他起的事相,人一定執著有,認爲它是真實不變的有,這就屬于常住邊,也就是常見。“定執非有是斷滅邊”,假如你認爲依他起的事相是什麼都沒有,這就屬于斷滅邊,這是斷見。爲了遠離這種常見和斷見,遠離這兩邊之見,所以說中道行。

   七、所能取邊

   “執有無明所取能取各爲一邊,若執有明所取能取各爲一邊,如是執有所治諸行,能治無爲乃至老死,及能滅彼諸對治道,所取能取各爲一邊,此所能治所取能取即是黑品白品差別,爲離此執說中道行,謂明與無明無二無二分乃至廣說,明無明等所取能取皆非有故。”人的認識從兩方面組成,就是能認識和所認識。能認識的是能取,所認識的是所取。執著有能取和所取的這種對立,這種絕對的差別對立,就是屬于二邊之見。

   “執有無明所取能取各爲一邊”。無明指十二因緣中的無明。這種無明,它的存在必然有兩個方面:能認識的心是一種無明狀態,除了這種無明狀態的認識之外,還有被無明所認識的境界。能認識的無明是一邊,所認識的境界又是一邊,這是一般人的認識。從依他起的事相來說,的確有這種能取和所取的差別。

   “若執有明所取能取各爲一邊”。與無明相對的是明。無明是愚癡,明就是智慧。智慧作爲一種能認識,那麼必然還會有智慧所認識的境界。所以,對明也就是對智慧,在認識的問題上,同樣會執著有所取和能取,那麼所取和能取各爲一邊。

   “如是執有所治諸行,能治無爲乃至老死,及能滅彼諸對治道,所取能取各爲一邊”。再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認識能取和所取,即從能治和所治的角度來認識能所。從修行的過程來說,修行的本身就是一種對治,對治煩惱。對治煩惱它本身必然就存在能對治和所對治。比如常說勤修戒定慧,息滅貪嗔癡。這裏的戒定慧就是指能治,貪嗔癡就是所治。無明和明,它本身也存在能治和所治。無明是所治;明,即智慧是能治。能治和所治就是兩邊。所以說“執有所治諸行能治無爲”,這裏所說的能治無爲,並不是無爲法的無爲,它指的是聖道,即八正道。能夠斷除煩惱,能夠解脫痛苦的就是聖道。聖道不同業煩惱之所爲,所以叫聖道。“乃至老死”,無明存在能治和所治,也就是說十二因緣無明既然能夠生起,也就有能對治它的這種修行法門。除了無明以外,還有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這十一種因緣的生起,它是所治。既然是所治,必然有能治,必然還有能對治它們的聖道,也就是八正道。在這能治和所治中,能對治的當然是能取,所對治的當然就是所取。這就是二邊。

   “此所能治所取能取即是黑品白品差別”。所治和能治,其實就是黑品和白品的差別。所治指黑品,能治是白品。《俱舍論》中有相類似的內容,它講黑業和白業,黑業是惡法,屬于所治,白業是善法,屬于能治。這是黑品和白品的差別。

   “爲離此執說中道行”。爲了離開以上所取和能取的執著,所以說中道行。能取和所取從依他起的事相上說,是一種假相的差別。這種假相的差別雖然存在,但它不是法的本來面目,不是宇宙人生的本來面目,它是虛妄的,不是真實不變的。因爲所謂的所取和能取,它們本身是相待而言,是相對的。比如我給你們上課,我是講者,你們是聽者,講者是能,聽者是所;反過來,如果聽者是能聽,那麼講者就是所講了。對不對呀?所以,能取和所取它不是一種絕對固定不變的東西,它是相對而言的。所謂離開這種執著,就是要認識到所取和能取是一種相對的假相,不是真實不變的。

   “謂明與無明無二無二分乃至廣說,明無明等所取能取皆非有故。”什麼叫無二呢?明與無明,就是無二無二分。無二就是沒有兩種絕對對立的實體。無二分呢?就是說能取和所取這兩種現象的存在,它也是因緣和合的,不能離開因緣而有獨立不變的自體,它是相待的。“乃至廣說”,除了無明以外,乃至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十二因緣,其它的十一支,每一對所建立起來的所取和能取,都可以作如是觀。觀什麼呢?觀明和無明,所取和能取皆是非有。所謂“皆是非有”,是說它不是真實固定、絕對不變的,而是相待的。不過應該注意是,這種如幻如化的假相還是有的。

   八、染淨邊

   “雜染有叁,謂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煩惱雜染複有叁種,一諸見,二貪嗔癡相,叁後有願。此能對治,謂空智、無相智、無願智。業雜染謂所作善惡業,此能對治謂不作智。生雜染有叁種,一後有生、二生已心心所念念起、叁後有相續,此能對治謂無生智、無起智、無自性智。如是叁種雜染除滅說爲清淨,空等智境謂空等法,叁種雜染隨其所應,非空等智令作空等,由彼本性是空性等法界本來性無染故。若于法界或執雜染或執清淨各爲一邊,本性無染非染淨故,爲離此執說中道行,謂不由空能空于法,法性自空乃至廣說。”修學佛法是轉染成淨的過程。那麼,是否存在真實不變的染和淨二元對立呢?

   “雜染有叁,謂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先講雜染,因爲轉染成淨,就是用淨法來對治染法,那麼,首先應該明白染法有哪些。染的內容在佛教中叫雜染,雜就是表示很多,很複雜,就象雜貨店裏什麼都有。當然,這裏不是雜貨店,是雜染,是指染汙的、衆多的、差別的、複雜的現象,這就是雜染。簡單地歸納一下,一共有叁種。第一種是煩惱雜染。所有的煩惱都是雜染的,都是染汙的,它們能使內心變得汙濁,比如貪、嗔、癡、愛、恨等,這就是煩惱雜染。

   第二種是業雜染。業以煩惱爲基礎而發起行爲。業本身有善,有不善,還有無記。不善業就是雜染。善業是不是雜染呢?如果有染汙心、從煩惱發起的善行爲也屬于染汙。假如沒有煩惱心所,在無漏智慧引導下發起的善業,它就不是染汙的。所以,評判善業是否染汙,這主要取決于從有漏的善業來說還是從無漏的善業來說。從有漏的善業來說是雜染的,從無漏的善業來說就不是雜染的。

   第叁種是生雜染,由煩惱業所招感的生命果報,我們的色身,我們的認識,我們的思惟和生活的環境,所有的這…

《辯中邊論探究》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