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般若波罗蜜多
颂曰:
“功德过失及思惟,体性类别及区分,以及各各之性相,
了知及修行方便,如是以七种义理,诠释般若波罗蜜。”
第一、般若波罗蜜之功德
一个大乘菩萨虽然具有布施乃至禅定波罗蜜多之修持,但如果没有般若波罗蜜多,他还是不能成就一切智位的,何以故呢?这就像一群盲人,如果没有向导去领略,是绝难达到目的地一样。圣集颂云:
“万千诸盲人,无眼难识路,不能抵目的,若人无般若,亦如无眼然,
仅具布施等,其他之五度,不具般若故,则无眼无见,不能证菩提。”
反是,如果具足般若波罗蜜,就像群盲遇见了向导,可以安全地抵达目的地了。同理,若具足般若,则布施等一切善业,皆能有助于佛道,而成就一切智位。入中论云:
“如彼明眼向导人,能引群盲至乐地,
佛以般若导群盲,开发慧眼显众德。”
圣集颂云:
“依止般若力,子*?*诸法自性,故能超三界,得清净解脱。”
如果想:“仅靠般若一样,不需要布施等其他方便,不是很好吗?”答:“这是不可以的!”菩提道灯论说:
“方便无般若,般若无方便,皆为局缚因,般若与方便,二俱不应舍。”
如果般若与方便,只修其一种,结果又如何呢,菩萨只修方便而缺乏智慧,则会堕入下乘之欣乐寂灭而趋入(偏空)涅磐,不能成就无住大涅磐了。这样,如果志乐三乘法,则会长期受局缚,如果志乐一乘法,也会受缚百千大劫不能成就佛果也。没有般若的方便,就不能超脱愚蒙众生之境界,始终为轮回所缚,无尽慧请问经云:
“无方便之般若,必受缚于涅磐,无般若之方便,必受缚于轮回,故应二者相合而修(方能趋入正道)。”
维摩诘经云:
“诸菩萨以何为缚?以何为解脱?无方便之智慧为缚,有方便之知慧为解脱,无智慧之方便为缚,有智慧之方便为解脱。”
因此,如果只单独修习方便或智慧一种法,那就是魔道的行为了。海龙王请问经云:
“魔业者有二:一者无智慧之方便,二者无方便之智慧。知其为魔,应断舍之。”
用譬喻来说,若是想走到自己喜欢的某一城市去,就必须要具足一双能认路的眼睛,和能行路的双脚才行。二者缺一不可。同理,如果想到无住涅磐城去,那就必须要同时要具足智慧眼和能行足二者才行。加牙果日经云:
“大乘之道,摄言有二:一者方便,二者智慧。”
此处应注意之要点是,智慧是不会自然产生的。譬如,假始只有一些小许的柴,虽然燃起了火,也不会维持长久,但如果能够积聚大量的干柴,使之燃烧,不但火势会很大,时间也会燃得长久。熄灭它也很不容易。同样的,仅凭一点少许的福德,是很难生起大智慧的,必须依布施、持戒等行,积聚广大的福德后,才能生起大智慧,才能烧尽一切障碍。因此,为了智慧本身,也应该勤修布施等善行才对。入菩萨行论云:
“为令诸众生,生起般若故,佛为说施等,种种请教法。”
智慧(般若)之体性
彻底的抉择诸法是名智慧(或般若)。阿毗达摩集论云:
“何谓智慧,智慧Prajna者于诸法予以彻底抉择是也。”庄严经论注释中,曾解释智慧有三种:
(一)世间智慧,
(二)出世低级智慧,
(三)出世高级智慧。
世间智慧——是:(一)指对农业知识之了解,(二)对因明理则学之了解,(三)对文学诗歌之了解,和(四)对手工技艺术之了解。依此四种领域之知识而出生之智慧,皆属于世间智慧。
出世智慧——两种皆是内心之明觉,依正法之教而产生之智慧。出世低级智慧是指声闻及缘觉乘人,依闻、思、修而产生之智慧。例如:了达诸蕴是苦、不净、无常及无我等;出世高级智慧或大智慧是指依大乘闻、思、修去学,所出生之智慧,(尤其是指)于一切法无生、无根、无实,自性空寂之通晓。般若七百颂云:
“通达一切法无生者,即是般若波罗蜜多也。”
圣集颂云:
“通达诸法自性空,即是般若殊胜行。”
菩提道灯论云:
“了达蕴界处,皆本来无生,知自性空寂,是名为般若。”
我们应该知道在三种智慧中,这是出世之大智慧(即大般若智,乃最要紧和最殊胜的)。现在用六个标题来解释般若智:
(一)破执诸法为实有,
(二)破执诸法为空有,
(三)执空之过失,
(四)执着(能所)二相之过失,
(五)解脱(诸生)之道,
(六)解脱之自性即是涅磐。
第一:破执诸法实有
阿底峡尊者在菩提道灯论中说:
“从有中生不应理,从无中生如空花。”
以此等种种有力这辨证理由来说明诸法空性。一切“法”与“法执”都不外乎二种我。此二种我,本来就是空无的。此二种我或心究竟指什么呢?二种我是指(补特伽罗)人我及法我。人我或(那含有自我意识的)心又是怎么回事呢,关于这个问题有许多不同的意见,简单说来,补特伽罗,或人我的意思是指那“具有明觉能力之身心蕴聚,在相续不断的情况下,兴起各种不同的活动,明明闪闪,活活跃跃者即是。”塞儿布经云:
“持续补特伽罗者,流涎*?*运行心识也。”
将补特伽罗认作是常恒:独一之个体,并执持之,以之为自我,这种贪执就是我执或(普通常识之)所谓“心”、依于此“我”乃产生种种之烦恼,烦恼又造致许多的业,业又产生痛若。因此一切痛苦和罪业之根,就是这个“我”或“心”。注疏云:
“由有我故而见他,执自他故慎恨起,
因此牵缠之关联,出生一切诸罪业。”
“法我”者又是什么呢?那是指:在明了诸法时,于外执境于内执心的意思。此处所谓之法又是什么呢?“法”是执持其自相之义。如塞儿布经云:
“执持性相是名“法”。”
如是执持内外能所二境,以之为实,就是所谓的法我了。此二中我其自性本空义,龙树菩萨于其宝蔓论中,破人我见云:
“我及我所者,与正理相违。”
此指于胜义谛中,无有我法之意。如果“我”或“心”于胜义谛中为实有的话,那么悟道者在证悟圣谛之时,就应该这样觉出,但实际上,在证悟圣谛(真如)体性之时,此心并没有见到一个实我,所以“我”是不存在的。宝蔓论云:
“如是圆证真性者,不见二法之可得。”
此处所言,如是圆证真性者,即是指洞见胜义谛之真理也,此时不见心,亦不见执我及执我所之二法也。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实有“我”或“心”者,彼由自而生乎,由他而生乎?由自他和合而共生乎?由过去、现在、未来三时中而生乎?如果说是“自”生,则请问:是“自”已成后,还是尚未成时,就出生的呢?如果“自”尚未成,则不能称为“自”或“因”,如果“自”已经成功,就不能说是由“自”而生“果”,犯了自作自的矛盾,故不应理。如果说是由“他”生的,也不应理,因为“他”不能被认作是“因”。为什么“他”不是“因”呢?因为“因”是望“果”或与“果”相对才能成立的。在“果”未生以前(无可相望),所以“因”不能成立。在因不能成立之时,果自然也不能生起,其理如前。如果说是从“自他”二者所共生的,亦不应理。因为自他二者皆有过失不能成立。如前所说。如果说是由过现未三世中出生的,也不应理。如果是由“过去”所生,则种子在过去中,已经腐烂了,何能生果?如果是由“未来”所生亦不应理。因为“未来”(尚未到来,故空无,等于是)石女之子。如果说是由“现在”所生亦不应理,与功用之意义及事实不相符合故。宝蔓论云:
“或由自由他,或从三时生,皆不可得故,(众生见万有),不过我执耳!”
此处之“不可得”,即是无生的意思。
再来看所谓,“我”者,此“我”是在身体中么?还是在心中呢?还是在“名”中呢?身体乃四大之自性,身体之坚实性属地大,湿润性属水大,温暖性属火大,呼吸与动作属风大。因此这四大中,并无所谓的“我”或“心”。就好象外面的水等,四大无我无心一样。如果说心中有我存在,亦不应理。因为此心空空如也,自他均不可得,心既然不可得,我当然也就不可得了,如果说我或心皆存在于“名”中,亦不应理,因为“名”是偶或成立的,没有实质,和“我”也扯不上关系,所以名中不可能有“我”之存在。
以上用三种理由说明补特伽罗无我,和心亦空无之理。
破法我实有,可由两方面来说:
(一)显示“听取”之外境,不可得之理。
(二)显示“能取”之内心,不可得之理。
有些宗派如分别说部就是承认外境实有的。他们说微尘个体是有形体的,不可分的,单独的和有实质的。许多微尘积聚在一起的时候,就有了色相,诸微尘间亦有空间的围绕。这些微尘好像都在同一处所出现,就像是牛尾在草原上出现一样。微尘不四分五散是因为众生的(共)业,使它们维持不散的缘故。经部派则说:
“微尘聚绕,其问无空隙,彼此间亦不相触。”
这种说法亦不应理。微尘是一呢?抑是多?如果是一,那么是否分际或可以分割呢,若是有分际,则可以分出来东西南北上下等分向,成为六个物体,与微尘是一(不可分割)之定义相违。如果微尘没有分际,则一切物体皆必须成为单一之体性,此亦不应理,与现量所见相违故。二十分别品云:
“若一微尘有六份,则此微尘应成六,
若此六尘为一体,微尘块聚亦应然。”
若说微尘是多,则亦不应理。因为如果单一的微尘可以成立,则由单一之累积,就可以成为多。但上面已经论证过,单一的微尘不能成立,那么由单一而累积成的多微尘,当然也不能够成立了。
既然微尘之实质不可得,则由其自性(所构成)之外境亦不可得了。若问:“若是如此,那么我们现在现量所看见的外境世界又是怎么回事呢?”这是因为迷惑于自己的心性因而变现(相似之)外境。此外境其实是自心所现(并无外在之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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