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禅定波罗蜜多
“功德过失与思惟,体性差别及性相,增长及清净方便,
以及果报(之利益),七事说禅波罗蜜。”
如果只是具有布施等波罗蜜多而缺乏禅定,就难以制伏此心之散乱及放逸。由于此心容易散乱及放逸的缘故,心中的烦恼就会对自己造成伤害。入菩萨行论云:
“若人之心意,时常散乱者,必为烦恼缚,不能得自在。”
第一、如果不具禅定,就不会生起神通。若无神通就不能够作利益众生的事业。菩提道灯论云:
“若不修禅定,则不获神通,若无神通力,则难利众生。”
第二,如果没有禅定,则不能生起智慧,不能生起智慧,则不能成就菩提。诫王颂曰:
“若不具禅定,智慧亦难得。”反是,如果具有禅定,则对下劣之事物,就不会贪著,神通也能生起,众多三摩地门皆能生起。圣般若集颂云:
“依禅定力,则能弃舍诸下劣之贪恋,(入贵)种性,各种神通及三昧皆得现证。”
再者,如果具足禅定则智慧能够生起,自己的一切烦恼皆能因此催伏。入菩萨行论云:
“具足禅定之慧观,必能催伏诸烦恼。”若是具足禅定,则现证实相之真理时,就(自然会)对众生生起慈悲心。集实相法经云:
“心住等持则能如量现证实相,见实相已,菩萨则于一切有情油然生起大慈悲心。”
再者,若具足禅定,则能引导一切弟子趋入菩提。庄严经论云:
“依禅定力,则能置一切众生于菩提。”禅定之体性
禅定者:依静止之自性,于内往于某种善法,安止于彼之谓也。
菩萨地论中解释禅定之体性时亦说:“禅定乃专住善法之安心境界。”因此禅定是由断除那些不相应的散乱境界而获得的。所以禅定之首项要求,乃是克服散乱,无有散乱的境界,我们叫做“寂静”。这又包括“身离尘嚣之寂静”和“心离妄念之寂静”两种。入菩萨行论中亦有:“身心俱寂静,妄念不生起。”之法说。
身离尘欲之寂静,可由六种项目来讨论:
(一)尘欲之内容,
(二)尘欲之生因,
(三)尘欲之过患,
(四)寂静之内容,
(五)寂静之生因,
(六)寂静之功德。
尘欲之内容 这是指自己对妻、儿、眷属和各种享受之贪爱而引生之放逸。
尘欲之起因 这是指贪欲乃一切尘乐之起因,例如于妻女、仆从、亲眷等贪著不舍,于财宝及名闻美誉等贪著不舍等皆是。
经云:
“依贪欲力故,多求无厌足,贪著爱恋故,不能舍世间。”
尘欲之过患可由一般的和特殊的两方面来说。
一般之过患,劝发增长意经中云:
“慈氏!尘欲之过患有二下种。何谓二十?身无约束,语无约束,意无约束,烦恼炽盛,世问讥嫌,魔怨得便,常行散逸,不获止观……”等等。
特别之过患是指众生因为贪欲的缘故,所以不能获证菩提。
月灯经云:
“依各种贪欲,眷恋妻儿等,为家庭羁绊,不能证菩提。”
入菩萨行论云:
“于有情生贪,则遮障真性。”
所以贪欲是必须断舍的。经云:
“贪不能利我,我亦难利彼,贪欲造愚业,长久成空过。”
断舍贪欲之利益,月灯经云,
“若能真断舍,妻儿之贪恋,畏惧家室苦,成佛不为难。”
贪著财物及名闻之过患有二:第一是财物和名闻皆不可恃,第二是它们会引生各种痛苦。入菩萨行论云:
“财物及美誉,所招之后果,芸芸之众生,谁能预测焉?”
又:
“贪著于名利,恋栈难割舍,一旦忽成空,其苦一何深?”
与“尘欲”或“尘嚣”相反的,就是此处所谓的“寂静”。因此寂静的体性也就是舍离一切尘嚣。然则,寂静的因是什么呢?寂静的因是:独自住于兰若或静处。兰若是指任何尸场,树林,鸟居(岩洞)或平地等(适合习禅之寂静处)。最少要距离城市一个俱卢舍以外之地。一个俱卢舍或声距乃相当于五百弓量或听得见声音之地。俱舍论云:
“五百弓量距,可作兰若地。”
兰若的好处,简说如下:
为了成佛度生的缘故,远离尘嚣,住于兰若,就能成就许多功德:
第一、这是对诸佛之最上供养及承事。
第二、能发起出离心,
第三、能断舍世间八法,
第四、烦恼不会增长,
第五、能够生起三昧禅定。
常住兰若为对诸佛之最胜供养及承事者:若以饮食、鲜花等物供养诸佛,不如发起一念菩提心利济众生而住于兰若,若一念为了成佛利生而住于兰若修行,则能令诸佛欢喜。月灯经云:
“若以饮食及衣服,鲜花香曼作供养,虽然如斯承事佛,
不能算作真供养,若能谒仰大菩提,切思出离厌有为,
一心愿济众生若,长住兰若勤修行,如是功德胜前者。”
同经中又说,若长住兰若,则容易生起出离轮回和断舍八法之心,烦恼亦较易降伏。颂曰:
“(若住兰若常修行),必于有为生厌离,
不贪世间各种物,一切烦恼无复增。”
常住兰若之主要利益在能够速疾生起禅定三昧。同经云:
“心于城镇生厌高,长住岩林寂静处,
如彼犀牛常独行,不久当获胜二昧。”
以上说身离尘嚣之义理毕
(进一步如果想要达成)心离妄念之境地,则必须常居寂静之兰若。常应自审:
“我为什么要住在僻静的兰若呢?那是因为我对城市乡镇等扰人心神的地方,发生恐惧感的缘故啊!因为我要逃避这些地方,所以才住到兰若来的啊!”威力长者请问经云:
“你究竟惧怕什么呢?
我惧怕尘嚣,惧怕财物,惧怕名闻恭敬,惧怕罪恶的友伴,惧怕坏的上师,
惧怕贪嗔痴,惧怕蕴聚烦恼,惧怕死神天魔,惧怕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
我是因为惧怕这些才到兰若来住的啊!”
一个住兰若的人,应该常自反省自己的身口意业之行为,是否中矩:
“我现在居住在兰若中,如果我的身业犯了杀害和偷盗等罪,那就和野兽、猎户和盗贼一样了,难道我应该如此吗?”
这样去思惟以避免身业之恶行。
观察语业的时候,应该这样去想:
“我正住在兰若中,如果我犯了绔语,两舌和恶口等罪,那就跟麻雀,鹦鹉,画眉,灵鹊一样了,难道我应该如此吗?”
这样去思惟以避免语业之恶行。
观察意的行为时,应该这样去想:
“我正住在兰若中,如果我的心被贪、嗔、痴、嫉所使,那么我就和野鹿、猿猴、熊、罴一样了,难道我要如此吗?”
如此思惟以对治心业之罪行。
这样,如果能使身心皆能趋入寂静,就不会散乱而堕入尘嚣。因为心不散乱就自然容易趋入禅定了。
锻炼自心的方法是:观察自己的烦恼,以何者为偏盛,即于该烦恼上痛加对治。例如:如果贪烦恼偏盛就修不净观,如果嗔烦恼偏盛就修慈心观,如果痴烦恼偏盛就修缘起观,如果嫉烦恼偏盛就修自他平等观,如果我慢增盛就修谦虚观,如果各种烦恼都一样的炽盛,或妄念烦多就修数息或持息观。
(一)对治贪烦恼之不净观是这样的:
“观想人的身体中,充满了三十六种不净之物,如像肉、血、皮、骨、髓、脓、痰、鼻涕、唾沫、大便、小便等等……然后又想这个身体的最后下场是被送到尸场去埋葬,死后第一天、第二天、第三、第四、第五天时,尸首渐渐由肿而胀,而臭、而黑、而淤……自己的身体也跟这一样,没有丝毫之不同处,它的下场也是如此。再想人死的时候,尸体被运到坟场的时候,全身的骨骼上还有肉裹着,筋脉和肉腱也还有若干。不久骨骼就一段一段的崩溃分散。死后若干年时,尸骨就会变成鸽灰色和螺白色,我的身体也和这一样,没有丝毫不同处,其最后的下场也是如此。”
(二)如果自己的嗔恚偏盛,则应修慈心观以对治之。慈心观有三种,前面已经说过。其中之一是生缘慈:这是以有情为对象而修观慈心,最初应该以自己心中所欢喜和所关切的人为对象,思想如何利济他们,使他们得到快乐,然后推而广之,以共住之人为对象,再以亲眷为对象,再以一般人为对象,再以整个城镇的居民为对象,再以东南西北乃至十方之众生为对象而修慈心观。
(三)如果自己的愚痴偏盛,则应修缘起观而对治之。稻杆经云:
“若比丘能了知此稻杆,则彼亦能了知缘起之理。若知缘起之理,则能知法。若能知法则亦能知佛矣。”
缘起又可分为:(一)顺生缘起往返轮回之一类和(二)逆生缘起还灭涅磐之一类。顺生缘起中,又可分作外缘起和内缘起两种。此又可分为具因之缘起和具缘之缘起二种。初者,经云:
“诸比丘!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依无明缘故行生,依生缘故老死生,以忧悲故,若生、哭生、不适意生、迷乱生,是故此唯一大团垒苦聚生也!”
上面所说的苦聚,依地域的观点来看是属于欲界的,以生处的观点来看则是属于胎生的。缘起之最初起点(通常)说是那不明真相之无明。因无明生起,加以有漏之善不善等业而产生“行”支。此即因无明之缘而产生“行”支之谓也。业种熏习之心以“行支”之缘助而产生了“识友”,因为业力之缘故,其心颠倒而投入母胎,经努努波等位而(胚胎增上)。此阶段为依“识支”之缘而产生“名”及“色”支也。名、色次第增长,眼耳诸根渐次长成趋于完备,此为依名色之缘而产生六入之阶段。眼等诸六根与六境六识相合而聚,此为依六入而产生“触”支之阶段也。当触支生起时,则产生苦受、乐受及舍受等感觉,此为依“触支”之缘而产生“受支”之阶段。当觉受生起之时,即会产生喜爱、贪著、执持之“爱支”而心生“莫要离开此爱乐之感”;执持此贪爱不放,并生追求之念,依此贪爱之缘而产生“取支”。因“取”之行动而推动诸有之业,身口意业共相鼓动,依此等业缘而产生“有支”,因而出生五蕴,此为依“有支”而产生“生支”之阶段。既降生已,诸根蕴聚渐次增长成熟老大而死亡,此为依生支而产生“老死支”之阶段也。死时因无明贪著而产生心内之忧苦,由忧苦而发出叫苦之声,其时五识聚皆有不适意之感觉,故为苦受…
《解脱庄严宝-大乘菩提道次第论·第十六章 禅定波罗蜜多》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