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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释·善说海 第七品 精进▪P2

  ..续本文上一页番串习以后逐渐连自己的肉也能施舍。

   一旦觉自身,卑微如蔬菜,

   尔时舍身肉,于彼有何难?

   通过特别串习,一旦对自己的身体也能像低劣的蔬菜等一样看待,生起无有耽著之心,到那时舍施自己的身肉等对他来说又有什么困难呢?

   丑二、断除长期之厌烦:

   身心受苦害,邪见罪为因,

   恶断则无苦,智巧故无忧。

   若想:乃至在轮回中时需要为了他众而苦行,被苦所逼而忧伤。事实并非如此,内心之所以遭受损害就是因为这样的邪分别念使得过分耽著自己等,而身体所感受的伤害是由于罪业所生痛苦。而依靠利他苦行则可断除罪恶,因而身体无有痛苦,又由于精通所知的实相,是故心里也会无忧无虑。

   福德引身适,智巧令心安,

   为众处生死,菩萨岂疲厌?

   如果了知不仅无有痛苦,并且以福德的果报而感招身体舒适、内心安乐,那么为了利益他众住于生死轮回中,慈悲为怀的菩萨怎么会厌烦呢?

   子二、有欢喜之因:

   以此菩提心,能尽宿恶业,

   能聚福德海,故胜诸声闻。

   菩萨依靠菩提心的力量能灭尽痛苦之因往昔所造的罪业,摄集快乐之因如海福德。因而比一切声闻都殊胜。慧源与善天尊者讲解为比声闻成就菩提要迅速。

   故应除疲厌,驾驭觉心驹,

   从乐趋胜乐,智者谁退怯?

   因此,应当遣除一切疲厌驾驭菩提心的骏马从安乐之处驶向安乐之处,了知功过的智者谁会懈怠退怯呢?

   己二(增上对治)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庚一、略说:

   勤利生助缘,信解坚喜舍,

   畏苦思利益,能生希求力。

   实行控制力,取舍增精进。

   有些人解释说为了成办众生利益与摧毁所断之怨敌的缘助为信解,但《大疏》中说:希求在此是向往善法之义。邦译师说:梵语的版本中也有希求之义。应当了知这里所谓的信解是希求之义。助缘有四,即信解善法、开始着手后不退的坚毅、更加增上的欢喜、有大必要时的放舍。其中信解之因:畏惧恶业之果报痛苦而诚信,通过思维信解的功德而生起的。如是为了断除违品懈怠、增上精进应当努力。若问:依靠什么方法增上精进呢?通过聚集信解、自信即坚毅、欢喜、放舍的助缘而勤勉取舍,主宰身心来增上精进。

   庚二(广说)分三:一、具备助缘;二、依助缘精进修持;三、主宰自己。

   辛一(具备助缘)分四:一、信解;二、自信;三、欢喜;四、放舍。

   壬一(希求)分三:一、无信解之过;二、信解之功德;三、以宣说因之方式生起信解。

   癸一(无希求之过)分三:一、思维未行信解之事;二、安立理由;三、宣说思维于法无信解之过而不应舍弃。

   子一、思维未行信解之事:

   发愿欲净除,自他诸过失,

   然尽一一过,须修一劫海。

   我已经发了菩提心,因此就必须要净除摧毁自他的无量过患,然而就算是尽毁这些过失的每一种,也需要在如海劫期间精进努力。

   若我未曾有,除过精进分,

   定受无量苦,吾心岂无惧?

   如果不见我有少分能灭尽罪业的精进,那么就成了无量痛苦的器皿,我怎么能对此无动于衷、毫不惧怕呢?

   发愿欲促成,自他众功德,

   成此一一德,须修一劫海。

   然我终未生,应修功德分,

   无义耗此生,莫名太稀奇!

   同样,我应当成办自他的众多功德,当然即使要成办每一分功德也需要在如海劫中修习。对于这些功德,我也曾修习过,然而仍旧未能生起,而毫无意义地空耗了有幸得到的难得之此生,实在是莫明其妙,真是太遗憾了!

   子二、安立理由:

   吾昔未供佛,未施喜宴乐,

   未曾依教行,未满贫者愿,

   未除怖者惧,未与苦者乐,

   吾令母胎苦,唯起痛苦已。

   《普明论》中解释说:所谓的“无义耗此生”只是起到连接上文的作用。《大疏》中也有其他讲法。因为未曾供养过佛陀,也没有给予众生大喜宴的安乐,又未遵循教规依教奉行,也未曾满足贫困者的心愿,未曾赐予怖畏者无畏,这以上是指没有发放法、财、无畏施。慧源与普明论师将供佛解释为供养佛堂。也没有给痛苦可怜的众生带来安乐,我只是给母胎带来了痛楚而已,根本就没有体现出获得暇满人身的价值。

   子三、宣说思维于法无信解之过而不应舍弃:

   从昔至于今,于法未信解,

   故遭此困乏,谁复舍信解?

   我从以前的世代直至现在的今生,对正法没有信解欲乐,因而才遭遇如此乏少安乐的困境,此义是按《大疏》中解释的。具有智慧者谁会舍弃信解正法呢?

   癸二、信解之功德:

   佛说一切善,根本为信解。

   所有善法的根本即是信解,《慧海请问经》中云:“诸善之本即信解。”《文殊刹土庄严经》中也云:“诸法由缘生,住于意乐上。”

   癸三(以宣说因之方式生起信解)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子一、略说:

   信解本则为,恒思业因果。

   若问:那么如何生起信解呢?信解的根本就是要恒常思维、观修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规律。

   子二(广说)分二:一、总说黑白业果;二、广说彼等特殊之果。

   丑一、总说黑白业果:

   痛苦不悦意,种种诸畏惧,

   所求不顺遂,皆从昔罪生。

   五根门的从属痛苦以及意识的从属意苦受,还有种种恐怖、所有不幸,这一切果报均是由昔日造罪之因中产生。

   由行所思善,无论至何处,

   福报皆现前,供以善果德。

   以欲乐心引发奉行善法,无论转生于何处,福报都会现前献上善妙的供品。

   恶徒虽求乐,然至一切处,

   罪报皆现前,剧苦猛摧残。

   造罪之人虽然希求安乐,但无论到何处,罪恶的果报都会现前,被罪业所感的剧苦兵刃猛烈摧残,如《教王经》中云:“死亡来临国王去,受用亲友不跟随,士夫如论行何处,业如身影随其后。”

   丑二(广说彼等特殊之果)分二:一、善业特殊之果;二、罪业特殊之果。

   寅一、善业特殊之果:

   因昔净善业,生居大莲藏,

   芬芳极清凉,闻食妙佛语,

   心润光泽生,光照白莲启,

   托出妙色身,喜成佛前子。

   因为昔日的清净善业而感,生处殊胜、饮食殊胜、身体殊胜及生后殊胜。生处殊胜:即往生到比狭窄臭恶的胎生更为殊胜散发妙香凉爽的广大莲花蕊中;饮食殊胜:在那里远远胜过以涎液漏水食物维生而依靠佛陀妙音说法的美食令光彩夺目;身体殊胜:超胜生的狭窄痛苦而以能仁佛光普照莲花绽开,从中生出胜妙身体;生后殊胜:出生后胜过士夫摄受而住于无量光佛等前,蒙受佛之正法的庇护。具足这般殊胜而成为佛子,这完全是由不同与凡夫的善法所感。

   寅二、罪业特殊之果:

   因昔众恶业,阎魔诸狱卒,

   剥皮令受苦,热火熔钢液,

   淋灌无肤体,炙燃剑矛刺,

   身肉尽碎裂,纷堕烧铁地。

   由于昔日造罪,被自己业力感招的阎罗狱卒剥尽皮肤,苦不堪言,并被极度炽热的烈火熔化的沸腾铜汁浇灌体无完肤的身上,又再度被燃烧的剑矛刺入,肉碎百瓣,纷纷坠落在极其炽燃的铁地上,此等是以造无间罪等许多弥天大罪所感。

   子三、摄义:

   故心应信解,恭敬修善法。

   因此,应当信解希求善法,恭敬诚信取舍善恶,弃恶修善。

   壬二(自信)分二:一、宣说生起自信;二、宣说趋入自信。

   癸一、宣说生起自信:

   轨以金刚幢,行善修自信。

   首当量己力,自忖应为否,

   不宜暂莫为,为已勿稍退。

   《华严金刚幢之六——回向品》中云:“譬如,天子日轮升起不为天盲及不平之群山等所退,普照堪为对境之一切。同理,菩萨为利他而现世,不为众生种种过失所退,令堪为所化之众生成熟、解脱。”应当按照此中所说的仪轨,修持能自始至终成办善根的自信。行事的最初应思量、观察自己是否具有成办这件事的能力,如果有能力就着手进行,如果无能为力,则暂时放弃不做。假设无能为力不做这是最好的,如果开始以后就不应该退步。

   退则于来生,串习增罪苦,

   他业及彼果,卑劣复不成。

   如果半途而废,则其等流果他世中也将屡屡退失誓言,士用果增上罪业,异熟果增加痛苦。放弃此事再做他事,则做时及果时的这两种善业也会变得低劣不究竟,最终将一事无成。

   癸二(宣说趋入自信)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子一、略说:

   于善断惑力,应生自信心。

   对于善业、摧毁烦恼及其力量这三者自己应当充满信心。

   子二(广说)分三:一、业之自信;二、力之自信;三、灭惑之自信。

   丑一、业之自信:

   于善断惑力,应生自信心,

   吾应独自为,此是业自信。

   为自他的一切善业我独自便能行持的这种心态即是业之自信。

   世人随惑转,不能办自利,

   众生不如我,故我当尽力。

   如是思维的理由:为烦恼左右身不由己而行事的人们在此世间中连成办自利也力所不及,由于众生不能像我这样成办自他一切利益,因此我应当行持利益自他的一切事。

   他尚勤俗务,我怎悠闲住?

   亦莫因慢修,无慢最为宜。

   如果其他人尚且认为不充当低劣之事的助伴而去负起其他重任等庸俗之事,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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